疫情下基于马克思主义真理观论中医理论的科学性
2021-12-24张艺蕾孙志海南京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003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89
张艺蕾,孙志海(南京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003;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89)
大量数据表明,在这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疫情的战斗中,中医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凡是中医药介入早、参与度高的地方,患者的病亡率都相对较低[1]。特别是中医人挑选出的“三药三方”非常有效,其中的清肺排毒汤更被专家评定为针对新型冠状病毒(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SARS-CoV-2)的特效药,使治愈率大大提升,死亡率大大下降。中医用疗效证明了实力,也让国人倍感自豪。在疗效面前,中医毋庸置疑是科学、是真理。但在一些人心中依然存有疑问:中医虽有成效,但其基本理论过于玄秘,既看不懂又弄不明,能是真理吗?还有人质疑这些药和药方没有经过现代医学所认同的方式进行测试,能算有效吗?但如果我们罔顾事实,不根据实践结果而是按照西药的测试程序和标准来评判中医药的有效性,这无疑是“以西律中”,让中医的脚穿西医的鞋,毫不可取。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中医的科学性,避免上述错误思想的误导呢?这一疑问的背后则是真理的标准问题和人类医学的真理体系是否惟一的问题。
1 人类医学的真理体系是否惟一
中医基本理论与现代西方医学理论各有一套概念体系和理论体系,从知识体系来看,二者几乎找不到共同点,且不能相互通约。人们既无法根据西医知识来理解中医的基本概念,也无法从中医基本理论出发解释西医知识体系。面对此现象,西医学者和中医学者的态度却截然不同。西医学者大多认为二者只能有一个是科学,对人类生命体的理论解释只能有一个是真理。这个真理当然只能是现代西方医学,凡与此不一致的生命理论、医学理论都是不科学的[2]64。而中医学者,包括中医爱好者,在认同中医理论的真理性的同时,很少有人会觉得西医不科学。这种认知差异使中医学者在话语交锋时处于弱势。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这是因为西医是现代科学知识体系的一部分,而现代科学是基于人类的日常经验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一个尊重日常经验的人,自然会尊重现代科学和医学,中医学者也不例外。而中医是中国古代知识体系的一部分,其理论并非建立在人类日常经验的基础上,部分中医基本理论所涉及的概念和事物无法直接检验,自然也就令人难以相信,其中不乏中医专业的学生和从业者。总之,这与人类理性运作的特点有关。
“理性”一词有多种含义,其最基本的含义是“经验-逻辑”。有学者认为这种“经验-逻辑理性”是“相对于启示而言的,特指根据人的感官经验通过逻辑思维加工而获得知识的途径和能力”[3]。它有三个要点:第一,这种理性是人类获取知识的一种途径和能力。对现代科学研究者而言,这个途径和能力是惟一的,即经验和逻辑。第二,这种理性所依赖的经验仅仅是人的感官经验和建立在感官经验基础上的知觉经验。所以,对这种理性而言,五种感官经验之外的经验都是不存在的。谁如果宣称自己拥有这五种感官经验之外的经验,则会被视为骗子或是有精神疾病。第三,这种理性否认个体经验的科学价值,强调经验的公共性,即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经验是所有个体都能够获得的且完全相同的经验,而非某个人的特殊经验。五种感官经验就是这种经验。这个原则正是实证科学的基本原则——“可重复性原则”。之所以如此要求,是由于人类的感觉器官面对同一对象所获得的经验并不一样,因为个人的感官对外部刺激的敏感度并不一样,这就不利于获得普遍性的知识。所以,现代科学所加工的经验都是通过各类仪器记录的机械性数据。
正是“经验-逻辑理性”的这三点要求,推动了现代科学的快速发展。按照这一思路,一种理论如果没有建立在感官经验的基础上,它就是非理性、非科学的。从这个立场看,中医基本理论似乎就是非理性、非科学的。因为,我们不仅无法通过普通的视觉经验来观察元气、阴阳、五行和经络,即使使用最先进的显微技术也无法直接观察到这些东西,同时,中国古人也没有告诉人们这些理论如何通过感官经验去感知,没有留下五种感官经验的任何一种经验根据。所以,余云岫就认为:“旧医的学问是神话、古典哲学、占星术、观念论、主观唯物论和庸俗经验的什件儿[2]53。”
近几十年来,学术界想通过各种实验为中医基本理论寻找感官经验根据。目前取得较大进展的是经络理论。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的祝总骧运用物理实验手段测试到了古代经络理论中所说的经络位置,发现这些部位有特殊的电磁特性和声学特性,由此推测出经络的存在[4],但依然无法直接观察到。因此,许多学者和普通群众依据“看得见、摸得着”的经验论标准拒绝承认经络的客观实在性和经络理论的真理性、科学性。可见,理性科学原则和实证科学的感官经验证实原则成为中医基本理论获得科学身份的重大障碍。
现代科学认识论原则是从尊重人类的五种感官经验出发的,它与人们的经验是一致的,因而得到最广泛的认同。而中医基本理论由于缺乏这样的经验基础,很多人都没有获得过相关的经验,因此无法完全获得认同。这种情况就使人们普遍认为只有现代科学、现代医学才是惟一的真理体系,中医则不是。但若不是真理,那么在此次COVID-19疫情的诊疗中,中医又是如何发挥奇特疗效的呢?一个经历过如此大规模医疗实践检验的医学体系都不能视为真理,必定是对人类理性的拒斥。所以事实上,人类理性还有另一个原则,即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原则。
2 实践检验真理标准为中医理论具备科学身份提供保障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5]。所以,要判断一个理论是否是真理,就要通过实践将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进行比较和对照,相符合、相一致的即为真理。而实践证实的方式就是根据该理论设计出解决问题的实践方案,如果在正确实施该方案后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就证明该理论是正确的,是真理。反之则说明该理论没有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存在方式和运动规律,不是真理。
例如,此次疫情下被任命为国家中医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的仝小林院士就根据中医的体质理论、六邪致病理论,通过观察患者体质特征推测此疫病为寒湿疫,治疗原则是宣肺,然后制定出武汉抗疫“1号方”[6]。“1号方”在投入医院、隔离点、社区使用后,产生了极好的效果。“一项回顾性分析显示:武昌区确诊轻型、普通型721例,其中武汉抗疫1号方组430例,对照组291例。从COVID-19病情加重率来看,武汉抗疫1号方组为0例,对照组为19例(6.5%)”[7]。此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余艳红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此次全国COVID-19确诊病例中,有74 187人使用了中医药,占91.5%,其中湖北省有61 449人使用了中医药,占90.6%。临床疗效观察显示,中医药总有效率达到90%以上[8]。”这些数据都表明中医理论正确地反映了人类生命存在状态,符合人类生命运动规律。它与人类生命存在和活动的实际状态是一致的,所以才会产生上佳疗效,中医理论当然是真理。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来看,凡是通过实践检验被证明为真理的理论,也都是科学理论。在这里,真理与科学是划等号的。对中医而言,只要我们在中医基本理论指导下通过医疗实践能够把病治好,就证明了中医基本理论的真理性、科学性,中医就是真理和科学。
又如,元气理论是中医的基础理论,不懂元气理论,就无法理解整个中医理论体系和治疗、养生行为。如果根据这一理论人们制定的补充元气或“扶正驱邪”的实践方案能够达到治病、养生的预期目标,就说明该理论是正确的。实际上,这样的养生和治疗方案成功者不胜枚举。许多人术后身体虚弱,但若按照中医理论和技术进行康复疗养,通常会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这就说明元气理论是真理、是科学。尽管目前我们还没有办法直接观察到元气的存在。
再如,阴阳理论是中医的核心理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9]。根据这一理论,一个人如果阳虚就补阳,阴虚就补阴,阴阳皆虚则阴阳同补,如此往往能取得较好的治疗和养生保健效果。反之,一个人如果阳虚阴盛,还给他滋阴伤阳;或者阴虚阳盛,还给他扶阳,都会加重病情。一个中医师若不懂阴阳理论,不能正确地辨识人体的阴阳及其虚实,就无法开展任何正确的治疗和养生实践,即使他用的都是中医方剂或中药,也不能说明他真正懂中医。一些社会上的养生、医疗事件也都和此有关。权健由于滥用火疗就造成了多起人员伤害事件。火疗对身体阳虚之人会有较好的疗效,但对阳盛之人就很危险[10]。还有前些年影响很大的胡万林事件也是如此,其“五味汤”中的芒硝是大寒之物,阳盛之人服用会有疗效,而阳虚之人大量服用就很容易出事[11]。这两个案例都从反面说明了元气和阴阳理论是正确的,是科学、是真理。
综上,如果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对真理的释义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认识论原则,我们就自然相信中医基本理论是真理、是科学。而现实中,许多人看中医效果并不显著,由此认为中医不科学不是真理,这是一个误解。这是由于中医基本理论中的一些概念缺乏日常经验基础,也与现代科学理论不一致,对于已经完全被现代科学同化的人来说,理解并掌握好中医精髓存在很多困难,包括部分中医专业人士对中医基本理论也会感到迷茫,无法运用其进行诊病、治病。还有些人因为缺乏基本经验,根本就不相信中医基本理论,遇到患者不能很好地辨别虚实、阴阳,治病只靠套用成方,效果只靠碰运气,就会导致疗效不佳。
因此,笔者认为,人类在生命科学和医学上至少拥有两套真理体系,既然如此,我们就没有权力要求不同的知识体系完全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去检验、测试。否则,就属于知识界的霸凌。一个具有完整理性的人也应该尊重不同的知识体系之间各自的特性。对医学这种知识体系而言,能够辨别它们真假的只能是医疗实践结果。但这种实践结果也只能判断各自体系的真理性,而不能用一方的真理性来否定另一方的真理性。比如,在此次COVID-19的诊疗中,中医治疗的有效性不能否定现代西方医学治疗的有效性,反之亦然。因为二者对病理的认定不同,所施治的技术和方法自然也不一样。
3 实践检验真理标准与经验证实原则的区别
许多人会简单地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理论与实证科学的经验证实原则等同起来,而没有注意到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经验证实原则是一个程序原则,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理论是结果原则。
首先,经验证实原则强调经验对理论在时间顺序和价值上的优先性,即经验在先,理论在后,理论来自经验的归纳、概括。经验证实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如果一个人根据某种经验提出了一个理论,那么,其他人为了证明该理论的科学性,也必须能够获得同样的经验。如果其他人不能获得同样的经验,则这个理论就不是科学理论。反之,如果一个人提出一个理论,却没有提供经验基础,无论这个理论的内容是什么,人们都不会承认这种理论是科学理论。对于传统理论来说,如果人们找不到经验基础,也不能承认其为科学理论。所以,在实证科学中,经验对理论不仅在时间上具有优先性,在价值上也具有优先性。
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理论原则,并不蕴含上述要求。根据实践标准原则,只要我们依据某一理论设计出的实践方案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就可以认定其为真理。其实,这个真理标准在现代物理学、宇宙学中非常流行。因为这些学术领域在提出各种理论时,往往并没有明确的经验基础,更不可能是对已有经验的归纳、概括,而是根据现有理论的某些推论,或者在人们观察到某些反常现象后通过逻辑推演,提出某些假设完成理论建构。比如爱因斯坦在提出光速不变原理、光速最大理论时就没有提供任何经验证据。
其次,现代科学的经验证实原则所说的经验并不是人类的所有经验,而仅仅是其中一部分经验,即人的感官经验,而且是人人都能获得的感官经验,或基于感官经验所设计的器械。除此之外的所有经验,都被它否定了。这种理论态度实际上严重限制了人类的认识范围和认识能力。比如,许多气功练习者都能感受到“元气”或“真气”的存在,但这种经验不是五种感官经验,也不是人人都能获得的。所以,坚守实证科学原则的人一直不承认此类经验的真实性。而这些经验对中医学习者透彻领悟中医基本理论的精髓恰恰能起到重要作用。这正是为什么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要将《中医气功学》纳入课程的原因,不仅能让学生了解传统气功的理论知识,还能通过具体的气功练习拓展认识范围、获得相关经验,更好地和自己的中医专业理论融为一体,互为助益。
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理论对经验没有任何限制,对所有经验都是开放的。所以,它没有任何理论禁忌,能最大限度地引导人们不断开拓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理论体系之所以能够创新发展,就是因为我们坚持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面对没有前人经验的事实,我们敢闯敢试,终于走出一条光明大道。
4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对实证科学认识论的批判与超越
从理论本源上看,实践检验真理标准与经验证实原则的区别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认识论和实证科学认识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马克思提出实践检验真理,经典表述出自《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二条,“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12]55。实践检验真理,不仅意味着真理标准的转变,背后则是认识论的转变。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就揭示了实证科学认识论的错误:“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2]54。”这直接点中了实证科学认识论的两大死穴。
其一,以感性直观为基础,把认识当作照镜子,认为认识活动就是主体对客体的被动反映,忽视了主体在其中的能动作用,从而没有对主体参与认识活动的过程和机制进行深入研究。这个观点的背后暗含一个假设:认识的主体都是一样的,所有人就像同一批次同等质量的摄影机,而决定照片内容的是客体或对象,只要对象相同,拍出的照片就应该完全一样。这就是抽象主体论、形而上学认识论哲学的基础。它抹平了主体的差异,使得主体之间可以互相代替。这一假设又导致了另一个结论:关于某物真理性的认识,人们应该得出完全相同的结论。如果出现多种认识,也只能有一个为真,其他为假。这一观念统治了无数人的大脑,正是中西医长期冲突的认识论根源之一。
其二,实证科学观之所以忽视主体之间的差异和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是因为它没有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而马克思抛弃以往从“类”的角度来理解主体的做法,从主体认知差异和实践差异的角度来看待人的认识活动和认识结果,注意到认识结果的差异性。主体认知方面的差异包括感知方式、感知能力、认识方式、认识能力、认识模型等多个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也必然导致人们的认识过程、认识结果的不同。主体实践方面的差异是基于主体方面的差异而导致的实践活动方式的差异,即与对象的相互作用方式或劳动方式、实验方式的差异。这些差异必然导致实践活动所作用于对象的层次和侧面存在不同。这两方面差异会共同影响人们的认识过程和认识结果,使人们面对同一对象时得出不同的认知结果,建立不同的理论体系。比如,经典物理学和量子力学所涉及到的主体的感知方式、认识方式、认识模型差异巨大,二者的实验方式及其对物理世界的认识层次和侧面也各不相同。因此,虽然二者理论体系有很大差异、几乎没有共同点,但都是经受住实践检验的真理。又如,中医所涉及到的人的感知方式、感知能力、认知模型、对人类生命的认识层次和所作用于人体的层次等都与现代西方实证科学和医学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但二者也都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理论体系。所以,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实践标准是其中一个环节)出发,我们就可以很好地协调中医与西医之间的关系,破解实证科学认识论所导致的非此即彼的认识窘境。
所以,马克思通过对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批判形成了新的唯物辩证的认识论(包含实践真理观)。它立足于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差异性,充分尊重了实践主体及其实践活动方式的差异性,对激发人们的创新性和创造力,形成包容开放的视野和心胸,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真理观的探索上,另一位做出重大突破并引发后人无限深思的人是存在主义哲学大师海德格尔。他通过对存在的追问,此在的“展开状态”开启了对真理之根源的思索。后来又从“此在之真理”转向“存在之真理”,从追问存在之澄明来阐释自由的真理。海德格尔试图通过“正本清源”的理论探究重新激发人们对真理的思索。就本文所涉及的一些问题,亦富有启迪性。比如,在谈及“真理的本质乃是自由”时,海德格尔[13]认为自由即“让存在者成其所是”。世内存在者的存在是个因缘统一体,此在这种存在者具有先天的优势,可以通过自己的在场见证“让存在”敞开域中的解蔽状况,但不能因个人喜好、情感、兴趣对存在者的解蔽有所作为,而应任其自然、自由显现。这对于我们看待中医的科学性问题具有积极意义。中医是否科学,人们不应用西医的科学标准来衡量,也不是根据个人的喜好来评判,而应按照中医理论原本所是的形态来谈论。再如,海德格尔提出了作为“根本性的非真理”概念,他说:“而对有识之士来说,真理的原初的非本质(即非真理)中的‘非’,却指示着那尚未被经验的存在之真理(而不只是存在者之真理)的领域[14]。”显然,这个“根本性的非真理”就是“尚未被经验的存在之真理”,即未被揭开的真理,这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认识能力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是一样的,即与“绝对真理”的含义一致。就中医理论而言,目前的科技水平虽然无法直接感知元气、经络等存在,但在未来人类可以探索到更多的未知领域,对诸如此类的事物进行认识。
马克思和海德格尔都把真理视为过程来理解,认为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另外,在理论的建构上也有不少相似之处。因而有学者认为海德格尔对真理问题的思考,受到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多个镜像的暗示[15]。但在一些核心概念的阐述上,如海德格尔的自由、非真理等概念与马克思语境中的自由、谬误却有着根本的异质性。故笔者认为,两种真理观就本质而言属于不同的真理观系统,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建立在人的有目的、有计划的能动的实践活动上;海德格尔的真理观则立基于对人的存在的反思,虽然也涉及此在在世的诸种情形,但这些都与马克思的“实践”相去甚远。在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上,马克思显然高于海德格尔。并且,海德格尔关于真理的论述过于复杂、抽象和杂乱,若将其直接运用到医学这类自然科学研究中,存在严重模糊和不便。且他把此在的地位极端化,致使其理论带有唯心主义色彩。所以,海德格尔的真理观可以成为我们思考真理问题的有益补充,但不能作为现实中通用的理论指导。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启发人们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探索世界、发现真理,实践作为真理的检验标准又能保持最大的开放度,尊重劳动者,保护积极性,激发创造力。这正是本文选择从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视角探讨中医理论的科学性并用其指导中医理论发展的原因之所在。
5 结语
如果我们能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观、真理观,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理论,那么,我们就能突破实证科学经验证实原则的限制,使中医基本理论在养生、治疗实践中被认定为真理和科学。同时也接受现代医学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将二者都作为人类生命科学的一部分,共同服务于人类的健康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