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治社会研究二十年:回顾、反思与展望*
2021-12-23王齐齐刘田原
王齐齐,刘田原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北京 100091)
一、我国法治社会研究的时代背景
人作为社会动物和政治动物的存在,总是在一定的共同体中生活,人类最基本的共同体是国家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1)姜明安.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法治社会建设[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108-116.。现代社会在任何国家内总是两种共同体并存,因此某一具体国家的法治建设必然既包含建设法治国家,又包括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两者共同构成人类法治的整体。
就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具体关系而言,尽管两者在法治进程中相对独立又长期共存,但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是法治形成与再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两个重点。在法治的初创形成阶段,由于国家权力的主导性,必须强调法治国家建设,突出对国家公权力的约束。但是,随着世界各国法治实践的持续推进与再发展,法治社会的地位越发突显。每一个社会成员、组织、机构具有法治信仰、严格依法办事、自觉遵守法律,是法治最深刻的根基。
党和国家在我国法治建设中也高度关注法治社会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细化了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对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行部署。相对于法治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在我国长期处于薄弱状态。由于皇权至上在我国历史上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国家被不当地过度强化,社会被国家所吞食。国家和社会在我国历史上往往被一体化地理解,或被有意无意地等同。片面的国家观念与实践在我国历史上造就了长期国家社会一体化的格局(2)郭道晖.法的时代精神[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503.。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意义在我国尤为凸显。
针对法治社会的历史薄弱性、地位重要性、建设紧迫性,有必要将我国对法治社会研究的文献进行梳理、分析、反思,厘清现有法治社会研究的贡献与不足,以期在全面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开创我国法治社会研究的新局面,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奠定理论基石。
二、我国法治社会研究的总体情况
(一)研究样本与方法
本文主要以中国知网数据库(CNKI)为文献来源,设置“TS(主题)=法治社会”,设置检索时间为“2001—2020年”,设置文献来源类别为“CSSCI文献”后进行检索(检索日为2021年1月2日),得出721篇文献。再通过人工对文献阅读、筛选,排除非学术文献以及其他误差文献16篇,最终得出可供分析的文献705篇。这705篇文献来自30余种刊物,其中《法制与社会发展》以23篇排名第一。从具体发文期刊来看,法治社会研究文献既高频刊发于法学类专业期刊,如《河北法学》《法学杂志》《中国法学》等,又多出现在综合类人文社科刊物,如《社会科学战线》《学习与探索》《人民论坛》等。
进一步将法治社会研究文献涉及量大于10篇的学科统计如图1所示。从学科分类来看,法学以561篇的文献量遥遥领先。政治学、公共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的研究者对法治社会也有不同程度的关注,如论证法治社会背景下民族地区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3)吴艳.论法治社会背景下民族地区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J].思想战线,2012,(5):129-130.,或探究如何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法的构建、培养法的认同感、维护法的运行、评估法的效果的法治社会建设路径(4)陈晓春,肖雪.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探析[J].湖湘论坛,2019,(4):53-60.,亦或论证如何以思想政治教育明确法治社会内在要求和深意,将法治内容贯穿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5)赵红梅.法治社会建设视域下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7,(6):124-126.。
图1 法治社会研究学科图
作为法治社会的两大概念之一,社会学对法治社会研究的关注程度较低。以乡土社会支配着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此,我国基层法治社会建设很大程度上是法治社会对乡土社会的改造。在法治社会改造乡土社会的过程中,难以避免会因为历史因素、价值理念、文化根源等因素出现各种社会冲突。如何将法治社会与乡土社会整合既需要从法学的视角构建具体的法律制度,也需要从社会学的视角考察乡土社会对公民法治观念的影响以及科学审视公民与法治社会的动态关系等。我国法治社会研究亟需社会学理论、方法等滋润其研究土壤。
将筛选出的705篇法治社会研究文献转为Refworks格式,并导入CiteSpace软件(6)CiteSpace软件是由美国德雷赛尔大学华裔学者陈超美研发的文献分析可视化应用程序,该软件对导入文献的机构、作者以及关键词进行不同算法的分析,可以得出法治社会研究领域作者合作情况、关键词演进情况、关键词聚类情况等知识图谱。。通过阅读、归纳、整理这705篇CSSCI文献,并辅以CiteSpace软件分析得出的知识图谱结果,探究我国法治社会研究的演变趋势、主题变迁、实时热点等情况。
(二)法治社会研究的总体趋势
将705篇主题为“法治社会”的CSSCI文献按年份整理排序如图2所示。通过对不同时段年发表文献量的区分,可将我国二十年来的法治社会研究分为三个阶段。
图2 法治社会研究文献年变化趋势图
第一阶段为2001至2012年,即法治社会研究的起步期。在这一阶段中,法治社会研究文献量的年变化幅度较小,且年发文量均不足40篇。在法治社会研究的起步期内,2005年出现了研究的小“波峰”。通过阅读、分析文献可知,该研究“波峰”的文献主题集中在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坚持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但是,该研究“波峰”未能带动国内研究者对法治社会的持续关注,随后的几年间,国内研究者对法治社会的关注程度依旧低迷。
第二阶段为2013至2017年,即法治社会研究的发展期。在这一阶段中,法治社会研究的文献量首先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并在2015年达到我国法治社会研究的最高“波峰”。随后两年的年发表文献量虽略有下降,但未呈现出明显的衰退迹象。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重要研究课题,这也是2015年我国法治社会研究最高“波峰”出现的原因。
第三阶段为2018至2020年,即法治社会研究的衰退期。法治社会研究的年发表文献数于2018年出现断崖式减少,并呈现逐渐下降趋势。至2020年,法治社会研究的年发表文献数已不足20篇。
文献量是体现一个研究领域发展态势的直观数据。通过法治社会研究领域的文献年变化趋势可以看出,我国法治社会研究由“冷”变“热”再转“冷”。法治社会研究变“热”主要是受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推动,说明我国法治社会研究具有很强的政策属性。但是,法治社会研究两次达到“波峰”后,并未呈现出持久的研究生命力,而是迅速转“冷”,这说明我国法治社会尚未形成稳定的研究领域。
(三)法治社会研究的主体力量
在CiteSpace软件中,将运行节点设置为Author(图中显示的节点为研究者),并在可视化界面将Threshold值设置为3(图中显示的研究者发文量大于或等于3),得到法治社会研究者合作关系图(见图3)。
图3 法治社会研究者合作关系图
图中节点的大小代表研究者发文量的多少,连线代表不同研究者之间存在研究合作。就研究的合作关系而言,我国法治社会研究者多为“孤军奋战”。最大的合作团体以汪习根为中心,包括林海、王利民、陈骁骁等人。另有陈金钊与宋保振等的合作团队。仅有的合作团体(队)的合作偶发性也较强,大多仅合作1次且以导师与研究生合作方式为主,尚未形成稳定的合作网络。
关注到具体研究者,将发文量大于及等于5的高频研究者整理如表1所示。陈金钊在法治社会研究领域以18篇的文献发表量遥遥领先,其他高频研究者的文献发表量均不足10篇。我国法治社会研究高产研究者数量较少,且大多数研究者只是把法治社会作为一个子研究领域,缺乏研究持续性,研究领域核心群薄弱。
表1 法治社会研究作者发文量表
在高频研究者中,姜明安的《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7)姜明安.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J].法学杂志,2013,(6):1-8.(被引量212)是目前我国法治社会研究领域被引量最高的文献。该文详细论证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概念的关系,其认为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保障,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其他高频研究者的最高被引文献也多为相关主题。如肖金明的最高被引文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创新》(8)肖金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创新[J].山东社会科学,2015,(1):23-30.(被引量49)关注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的关系,其提出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这是因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最主要阻力可能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关保英的最高被引文献《论法治政府的新内涵》(9)关保英.论法治政府的新内涵[J].南京社会科学,2015,(1):22-28.(被引量22)关注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的关系,其提出法治政府建立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之上的同时对法治社会的建构也有着积极的作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三者的关系在相对动态的框架中体现出来。
三、我国法治社会研究的热点脉络
(一)法治社会研究的关键词时线分析
在CiteSpace软件中,将运行节点设置为Keyword(图中显示的节点为关键词),在可视化界面将Threshold值设置为18(图中显示的关键词出现次数大于或等于18),并将图谱显示方式设置为Timezone(时线图),得到法治社会研究关键词时线图(见图4)。
图4 法治社会研究关键词时线图
不同时间首次出现的关键词对应图4中不同的时间区域。同时图中关键词节点的大小代表不同关键词出现的总频次,将出现次数大于10的关键词的频次、首现时间以及其中心性整理如表2所示。
表2 法治社会研究关键词频次和中心性统计分布
CiteSpace软件分析的关键词中心性代表该关键词在法治社会研究领域中扮演媒介者的能力强度。关键词的中心性大于0.1,表明其在研究网络结构中扮演比较重要的位置。某一研究领域中心性大于0.1的关键词越多,该领域的研究结构越为成熟。
通过对法治社会研究领域的关键词时线图以及关键词频次表的观察可知,除法治社会和法治分别以160频次和0.46中心性以及111频次和0.34中心性在法治社会研究网络中处于核心地位外,其他关键词不论是出现的频次或是中心性都较低。法治社会研究网络中的关键词联系较为松散,除法治社会与法治研究外,尚未有关键词串联整个法治社会研究网络。
就法治社会研究领域的主题脉络而言,法治中国是该领域较为高频出现的新关键词。关于法治中国的内涵,有研究者从学术意义角度提出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是实质同一的概念,两者之间并无本质上的区别(10)郑成良.法治中国的时空维度[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5):6.,亦或从含义角度认为两者都指向一个法治的共和国,法治中国是地方法治建设的逻辑延伸(11)杨春福.法治中国建设的路径探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5):19-20.。
但是,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具有重要的新意,它并非简单指向一个法治国家的目标。从理论角度分析,法治中国是一个更具包容性的概念。就地域意义的国家而言,法治中国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地域范围内建设法治国家。但就政治意义的国家而言,法治中国是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以及与法治世界并立的大概念(12)郭道晖.法治新思维:法治中国与法治社会[J].社会科学战线,2014,(6):231-237+2.。因此,法治中国并不等同于法治国家,而是中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统称。
从实践角度论证,法治中国的提出,不仅标志着法治概念、原理的成熟,而且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范式的正式形成,并进一步回应中国模式的法治维度要求和发展方向。正式形成的法治中国范式,表明中国将以一个法治国形象参与到全球法治文明的共建之中,其蕴含着中国法治的全球视野问题和全球环境下的中国法治问题。
就法治社会与法治中国的关系而言,法治社会是法治中国的基础。建设法治社会是为法治中国建设夯基固本,并是破解法治中国瓶颈的有效路径,是对人情社会的反思重构和对公共理性的培育与提升,有助于弥合法治中国的社会共识。以法治社会为基础的法治中国发展观,既符合法治理论的一般成长规律,又满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需求现状。
(二)法治社会研究的关键词聚类分析
为进一步分析法治社会研究领域的主题分布,运用CiteSpace软件将关键词进行聚类处理,得到共10个聚类的法治社会研究领域图谱(图5)。
图5 法治社会研究聚类图
图5的Modularity Q值为0.7448,远高于临界值0.3,表明该聚类结果的网络模块度相关性紧密。同时,图5的Mean Silhouette值为0.5126,大于临界值0.5,说明不同聚类之间的同质性较强,所得出的聚类主题和法治社会研究都有较强联系。图5中显示的10个聚类分别代表着法治社会研究领域不同的聚合主题。这10个聚类的Mean Silhouette值均大于0.8,甚至有6个聚类的Mean Silhouette值均大于或等于0.9,表明每个聚类中的主题集中,通过对这10个聚类的对比分析,将其分为两个大类如表3所示。
表3 法治社会研究聚类分类表
第一大类是法治层面与法治社会相关的研究主题,包括聚类#1法治、#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3法治政府建设、#4法治体系、#6习近平、#7法治国家。
聚类#1法治和#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分别代表着法治社会建设的共性和中国法治社会个性。法治社会研究必须坚持法治共性,尤其是需要恪守研究逻辑的一致性与规范的共生性。如有研究者提出参照国际上认同度较高的法治标准和现代公认的法治国家实际情形构建出法治社会的理想模式,并从中提炼出衡量一个社会法治水平的核心标准:即法律来源的民主性、法律对权力约束的有效性、法律对人权保护的有效性(13)丛日云.现代法治社会的理想模式及其实现次序[J].探索与争鸣,2015,(7):78-83.。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在遵循法治一般规律的同时,必须坚持中国法治社会个性,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道路指引和方向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西方国家的法治存在诸多区别,其中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中国法治社会建设既贯彻党的领导,又将法治与人民利益紧密结合。
聚类#4法治体系与#3法治政府建设、#7法治国家则紧密相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聚类#6习近平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此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基本方法、基本观点,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中国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系统完备。这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深深植根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综上,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要遵循法治的一般规律,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法治社会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
第二大类是法治社会建设所需要的社会要素相关研究主题,包括聚类#0经济发展、#5和谐社会、#8人权、#9公民意识。
中国历史上为什么没有出现法治或者没有建立起法治国家以及法治社会,许多研究者都进行过探讨,在众多的答案中有一个可以肯定的答案是中国社会一直没有具备法治得以建立的社会条件。法治的建成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对此,研究者并无不同的认识。对于这些社会条件的内容是什么,研究者就有各不相同的看法了。通过法治社会研究的聚类主题可以看出,国内研究者认为法治社会建立必须依赖经济发展、公民意识、人权保护以及和谐社会。这四个方面都是法治自身无法创造、必须依赖其外在的社会予以提供的。法治可以影响这四个方面,但法治并不能创造这四个方面。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概念。和谐与法治是中国社会的共同主调。所谓和谐社会,指的是社会系统的各组成部分或社会体系中诸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稳定状态。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两者共生共存,由此产生了聚类#5和谐社会。法治是追求社会和谐的产物,同时也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法治社会离不开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公民自我建设法治的意识,因此产生了聚类#0经济发展和#9公民意识。如果说在一定意义上,法是伴随生产力发展而产生的,那么法治就是经济高度市场化发展的需要。经济发展是法治社会得以形成的生产力必要基础,也是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因此,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法治社会的建立,同样离不开公民意识的塑造。公民意识,尤其是其中最核心的公民规则意识,是法治社会建构的客观要求和前提条件。
法治社会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在于保障人民权利,因此产生了聚类#8人权。人权保障是法治社会的现代标志,也是法治社会的最终目标。所谓人权,是指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是以人的自然属性为基础、社会属性为本质的,是人被当作人来对待的属于人的权利。人权的权利范围与保护程度是社会进步与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是不同类型社会的重要差别。社会的进步过程,其实也是人权内容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在所有社会类型中,法治社会是人权最有保障的,它本身就是以公民人权的充分保障作为标志以及最终奋斗目标的。
(三)法治社会研究的关键词突变分析
为进一步探究法治社会研究领域的研究关注点,运用CitSpace软件对法治社会研究的关键词进行突变分析,得到法治社会研究领域的突变词图(图6)。CiteSpace软件分析得出的突变词表示该词在某一时间段内被研究者高强度关注。
图6中Year表示这些突变词的首次出现时间,Strength表示其突变强度,Begin表示这些词成为突变词的时间,End表示其不再成为突变词的时间。目前,全面依法治国、社会治理以及新时代是突变时间较晚,且至今尚未结束突变的突变词,三者是当前法治社会研究领域受到密切关注的主题。
图6 法治社会研究突变词图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法治社会隶属于整体性的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基石,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
就社会治理与法治社会的关系而言,社会治理和法治社会同是当下我国政治、社会领域中两个十分重要的术语(14)庞正.法治社会和社会治理:理论定位与关系厘清[J].江海学刊,2019,(5):155-162+255.。尽管法治社会和社会治理作为彼此独立的理论范畴存在于两个不同的话语系统之中,各有其特定的概念内涵、理论体系以及现实问题。但如同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法治国家建设,从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与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是不可分离的。
一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法治化,即社会治理法治化是破解社会治理现代化难题的有效途径。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指通过法治进行社会治理,既服从善治理念,也遵循法治的属性和规律。社会治理法治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为此需要扩大民众的参与,改善社会治理的力量体系,通过依法治理、程序治理与责任治理的路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15)周建军,刘明宇.迈向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法治化[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1):42-48.。另一方面,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借助有效的社会治理,才能逐渐去除公共理性缺失、法治意识薄弱的弊病症结,才能抑制个体诉求非理性表达所导致的各类极端化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法治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实践运作中相互携手发挥作用,共同致力于形成一个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16)王磊.国家治理现代化维度下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内涵与实现路径[J].浙江学刊,2020,(2):12-19.。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就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新时代则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时代背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需要处理法治失衡、法治失调、法治失信和法治失重等法治攻坚期和深水区的一般矛盾和特殊矛盾。建设法治社会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基于法治社会的基本构成要件,有研究者提出从宏观视角来看,新时代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主要有三条基本路径:一是实现法治理想在社会层面的权威认同;二是实现多元社会规范在社会层面的整合协调;三是实现国家与社会在社会层面的良性互动(17)屈茂辉,曾明.法治社会的基本构成与新时代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路径[J].湖湘论坛,2019,(6):114-125.。
但是,推进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系统法治项目和系统社会工程。法治社会建设涵摄价值、秩序、制度和观念等多个层次,应从微观视角全面审视。新时代法治社会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厚植法治信仰,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精神基础;必须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为法治社会建立确立组织基础;必须完善和发展社会规章制度体系,为法治社会建设确立制度基础;必须创新党领导下法治与自治的关系,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治理体系基础;必须建设完备的社会法律服务体系,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基础;必须依靠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群众基础。
四、我国法治社会研究的总结和展望
通过回顾、分析过往二十年我国法治社会研究文献可知,法治社会研究总体上经历了由“冷”变“热”再转“冷”的历程,具有很强的政策属性,契合了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但是,我国法治社会研究缺乏相应的学术持续力、生命力,尚未形成稳定的研究领域。目前,法治社会主要受法学研究者的关注,且大多数研究者只是把法治社会作为一个子研究领域,缺乏深入性研究。另外,就研究中的合作关系而言,我国法治社会研究尚未形成稳定的合作网络,研究者以“孤军奋战”为主。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印发,法治社会研究在未来必会重新焕发生机。但是,此次发展契机能否带动我国法治社会研究的常态化、平稳化还有待国内研究者的共同努力。我国法治社会研究亟需借鉴社会学等学科知识、研究方法以及理论模型等,扩展法治社会研究的视角,在理论创建方面,贡献中华民族对人类法治社会的原创性理论;在话语体系方面,打破西方法治社会话语垄断;在社会变革方面,升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形态;在国际视野方面,推进全球社会治理体系变革。
就法治社会的研究方向而言,既可以从构词法的角度将其拆分为法治与社会,从法治和社会的双重视角分析法治社会,又可以将法治社会视为整体,将其与法治国家等进行比较论证。深入到法治社会的具体研究主题,研究者除应将法治社会研究置身于法治中国研究之中,关注法治社会与法治政府、法治国家之间的动态联系外,也应继续关注法治社会建设所需要的社会要素,将其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谐社会、人权保障等其他社会要素有机结合,拓宽法治社会研究的深度与广度。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法治社会研究必须进一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本土性全面依法治国,放眼世界性社会治理现代化,以推动2035年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开创法治社会研究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