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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工作的实践困境与出路
——基于“资源—需求”的分析框架

2021-12-21石伟王学梦

广西社会科学 2021年10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村庄社区

石伟,王学梦

(1.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2.浙江中医药大学 人文与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制度环境、社会基础与组织发展三者之间的张力是当前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基础性问题。近年来,农村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场域中快速推进,各地的农村社会工作发展迅速。在建设社会参与、多元协同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治理的政策导向下,社会工作专业以服务型治理的方式探索出许多新的实践模式[1]。随着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乡村社会在现代化袭卷中的快速流变,个体行为与心理的多元化,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土壤与可为空间发生嬗变。在转型期背景下,如何实现农村社会工作与乡村社会服务需求相匹配,需要回归到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基础性问题中思考。解决农村社会工作实践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不仅是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个人与村庄关系问题,还关涉社会组织、行政力量与基层社会结构三者之间的权力互动与资源配置。

一、农村社会工作研究的双重范式及其进路

(一)结构与整合视域中的农村社会工作

既有农村社会工作研究,可将其归纳为结构视角与整合视角。结构视角看到社会工作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空间和方式,在宏观政策与制度层面占据高度,探究农村社会工作如何作为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体系之中,进而梳理政社关系、专业发展结构等机制,形成“制度—结构”的分析框架。宏观层面,诸多学者看到乡村振兴[2-3]、精准扶贫[4-5]等制度发展与政策演进带给农村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与舞台。微观层面,学界从社会工作者的介入路径、发展策略与角色担当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构建因应路径[6-7]。究其根本,结构分析范式过于注重社会工作专业中的多主体权力关系问题,并以行政主导为研究起点。为此,学者们提出服务嵌入和体制嵌入的双层互嵌机制,以增强专业性[8-9]。袁小平从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视角,提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需要以修补者角色嵌入结构体制内,以革命者角色破除各种深层诱发乡村衰败因素,以启蒙者角色倡导乡村进展新方向,以阐释者营造乡村美好、团结的共识[10]。结构视角一方面侧重于社会工作与政府部门的互动关系,围绕社会工作机构自主性,试图寻找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聚焦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内在结构,论述农村社会工作落地中因环境调适而带来的内部结构嬗变和路径介入冲突。

整合视角注重整合村庄服务资源,把农村社区整体作为介入对象,探索乡村社会服务体系中的“技术—环境”:强调专业服务的技术、方法的社区性。整合视角的形成理论依据是社会唯实论,社会作为实体性的存在,寄存于个体之中[11]。在唯实论的认知下,农村社区被看作整体性存在,因而作为实体性的社区便成为介入方式与服务对象。整合式研究进路中,文化传承和地方性实践知识是农村社会工作存续的生命力保障,诸如本土知识、乡贤等内生力量[12-13]。实践中,农村社会工作可尝试从整合性治理的机制整合、主体整合与行动实践整合建构“三位一体”的发展新范式[14],形成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村庄本位,即从个人、家庭服务转到社区服务,注重村庄社会关系调适和文化帮扶[15]。在服务供给方面注重专业化的技术主义导向。张和清等人梳理国内外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理论以进一步验证和丰富整合视角,他们认为农村社会工作侧重在社区为本的通用整合模式,如资产为本、优势视角、生态系统等[16]。王思斌则将整合性路径界定为“大农村社会工作”,强调其综合性,灵活运用专业方法、坚守专业理念,对村庄社会进行综合性考虑与界定[17]。

村庄整体性或综合性介入模式认识到村庄中个人、家庭或群体问题是社区问题的有机组成部分,该类研究认为回应村庄社会问题或社会需求,需要立足村庄社会的整体,充分调动村庄社会资源,统筹规划村庄社会服务,形成协同性和同步式发展。在笔者看来,整合的方式参与农村社会工作发展,它不仅是社会工作专业如何对接乡村社会、认识乡村社会的发展蕴含和社会需求的问题,也是在全面梳理乡村社会服务的过程,对社会工作专业成长提出更高的要求。

无论是“制度—结构”的结构分析视角,还是“技术—环境”的社区整合发展视角,农村社会工作发展路径尝试回答的根本性问题是:在国家(行政)、社会和村庄三者的关系网络中,社会工作处于何种角色,何以可为。结构视角主张行政力量主导乡村社会发展,作为社会力量的社会工作应当以沿袭传统嵌入性的方式获得可为空间。整合视角默认将社会工作在政治、社会与组织三方关系网络中置于平等地位,主张整合社会,利用专业技术与方法,解决社会工作介入中供给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值得指出的是,结构视域中的嵌入性方式为社会工作赢得制度认同,争取发展资源;整合视域中的社区服务方式看到村庄社会的公共性需求和综合发展需求。但是结构研究未重视社会工作专业资源自主性,依赖于政府资源供给,整合研究不曾详细考察村庄需求在主体间的差异性。

(二)回归服务: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研究进路

综合既有研究,笔者从社会工作的服务性角色出发,提出“资源—需求”的分析框架,试图根据实践经验对农村社会工作发展进行补充。从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供给主体看,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所需资源包括政治资源、社会资源与组织资源。而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居民的需求是不一样的。相较于城市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备,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需求逐渐显露在人们的视野之中。社会工作作为社会性力量,其多面化的服务资源如何承接居民的服务需求,是满足农村社区服务需求、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思考的问题。本研究发现,服务资源的多元化,导致多元服务资源供给的主体性不足,容易依附于行政力量。而不同资源供给主体在农村社会场域中的需求也有所差异,造成资源依附性与需求的多样性之间存在张力,表现为社会工作服务实践中的服务内容离土化、服务程序内卷化与服务设计行政化。因此,笔者试图回应社会工作服务与村民需求之间的配适性问题,即基于经验,探究社会工作服务如何对接居民需求。较于既有研究,本研究从微观层面的案例出发,厘清服务视角下的“资源—需求”分析框架,具体研究思路如图1所示。笔者以成都市P区Q村的社会工作实践为案例,运用无结构访谈和参与式观察的方式访谈社会工作者、项目主管、村两委干部和服务对象等群体,辅之以查阅政策文件、项目记录等相关资料开展研究。

图1 农村社会工作实践中的“资源—需求”分析框架

(三)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的田野素描

Q村位于成都市区西北部,P区东北部;全村3127人,其中60岁以上有316人,为社工主要服务对象。Q村历史悠久,民风淳朴;田园景色优美,旅游特色突出,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为村庄带来诸多发展资源。按照成都市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1+26”配置要求,Q村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该项目是P区民政局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17年开始引进P区一家社会工作机构派驻Q村,为期3年,经费12.9万元。虽然该项目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但是服务经费由村集体账户划拨,民政局只负责材料的审核,社会工作服务站①社会工作服务站是购买服务中标的社会工作机构在服务点设置的社会工作者驻点工作站,一般是以村为单位,由机构派社会工作者驻点专门负责村庄的社会工作服务。在P区农村社区工作站按“1+26”的公共服务设置要求全覆盖,实践中因为村集体收入差异,覆盖率达到80%。(以下简称社工站)的日常考核也由社会工作机构和村集体共同完成,而且村集体的反馈对项目能否续签起到决定性作用。社工站成立后,社会工作机构派驻两名社会工作者负责本站点的服务工作。在项目设计方面,社会工作者主要的工作为以下几方面:针对村内原有的老年人舞蹈队和太极扇队,为他们邀请街道的老师提供技术指导。但是,舞蹈队是居民在老年人协会的指导下自发成立的,所用花费为居民自筹。居委会打算让社会工作者配合院落长开展院落自治②院落自治是成都市提出的一项社区治理策略,其实质是社区自治,将村集体按照组团式居住方式划分为几个院落,院落内部以“还权、赋能、归位”为核心的自治;以民主选举的方式选择院落长,院落长下面划分为若干个楼栋长。,社会工作者计划评估居民需求后开展活动,如针对新的居住环境开展亲子关系训练营、小主人环保意识训练、空巢老人日间照料等项目。但是,从服务成效看,社会工作者进村一年举办的活动未能切合民众的需求,且活动也是浅层次的,效果不大。村委会误解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希望社会工作者帮助处理一些行政类的文书工作和协调邻里纠纷。

二、资源依附:社会工作服务资源的实践检视

(一)社会工作服务资源的多元面向与差异化实践

社会工作机构作为服务提供者,能够调动资源的多少,直接决定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水平与能力。资源是笼统的概念,常规意义上社会工作的服务资源可以概括为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机构的经费[18]。社会工作服务资源可以划分为组织资源、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政治资源受政府与社会工作机构关系的影响,直接制约着社会工作发展路径。组织资源则是社会工作机构自主性,即机构自身能够调动的人、财、物。社会资源是由社会组织所处的社会环境与其服务对象的资源所决定的。社会工作机构外部资源和制度环境的改变,影响到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形成新的经济与政治资本[19]。组织资源多的社会工作机构能够聘请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者,服务质量也较高。相反,当社会工作机构处于求生存期,机构难以维持运营与发展时,社会工作者多为兼职人员和非专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服务经验欠缺,服务效果也较不理想。社会工作机构的资源量,决定机构社会工作者的多寡与质量,进而影响着机构的发展能力。而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讲求拓展链接资源,资源丰富的机构对外界资源依赖较低,拓展资源能力的也较强。

社会工作机构在与社会环境的互动中形成交换,这一过程获得由环境提供的关键资源,以此维持组织运作,产生机构的服务能力[20]。社会工作机构将从外界环境获取的资源转化为生产力,作为组织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基础性能力。社会组织资源丰富时,社会工作者服务所需服务资源可以由社会组织提供,组织给予必要的资源链接,并安排经验丰富的督导提供指导,从而提升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设计,服务种类可以分为针对特殊人群的属类服务和针对社区居民的属地服务。前者要求社会工作者详知某类人群的特殊需求。如苏州市对失能人群开展的长护险服务,它要求服务者掌握提供服务的必要技能。此类服务因为需求的同质性强,对服务对象的需求评估要求低。而后者是针对社区居民的属地服务,它需要社会工作者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能根据实际评估社区遇到的问题和需求,进而针对性地开展服务。这要求社会工作者有能力识别社区内的真实需求,有足够的机构资源可以链接,以应对社区的各种需求。

社会工作机构自身资源匮乏时,社会工作者行动会受到限制。社会工作者在开展社区服务时缺乏相应的指导,尤其是刚入职时,难以在复杂的表象之中真正发掘社区需求。P区Q村服务项目的承接机构是P区一家社会工作机构,该机构于2014年正式注册成立,机构社会工作者大部分是川西地区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学生或在校实习生,实务经验不足。驻点社会工作者表示,许多刚入职的社会工作者会被派到驻村点。Q村社工站总共有两名社会工作者,王社工和刘社工;刘社工2016年入职,王社工是第一次参与到项目服务中。根据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理念,在开展服务时需要对服务对象进行需求评估,但是刘社工和王社工在项目初期接触居民时,因为言语沟通不便及与居民有陌生感,一时间无法获知村庄与居民的真实服务需求。按照合同要求,社会工作者协助村委加强社区院落自治,如院落自治的宣传、院落的环境治理等。但是在实际中,这些需求并不是居民实际需要的。社会工作者由于缺乏专业督导指导,缺乏专业技能,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在院落自治的大框架下设计活动。所以,在社会工作机构资源少时,社会工作者缺乏提供植入式服务的行动能力。

(二)差异化实践中的社会工作资源依附性

资源作为服务的基础,成为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的能力和质量的必要前提。不同的实践主体对资源的链接情况不同,服务供给能力强的机构对外界资源的利用是主动的,它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使外部资源“为我所用”。组织资源受政治资源与社会资源双边影响,其中国家与组织间围绕剩余索取权展开[21],而组织与社会间以“在地内生性”获取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形成基层社会需求与社会力量之间的系统关联[22]。Q村社工站的社会工作者经验少,难以融入社区居民,在Q村北区旅游开发区内举办菜花节活动之际,社会工作者联系村委会想协助举办采花节的活动,以此和居民建立关系。村委会不予答应,认为社会工作者应该协助Q村南区的几个院落长做好院落治理工作。社会工作者进入前,Q村部分老年群体已经自发组织舞蹈队,每天按时表演。社会工作者计划孵化舞蹈队使其正规化,但在和舞蹈队的交流中变成舞蹈队缺资源找社会工作者,以及舞蹈队的成员遇到各种各样问题都会找社会工作者。此时,社会工作者服务从赋权、增能的理念转变为被服务对象依赖的实践。简言之,社会工作者作为服务主体,自身的服务资源量直接影响社会工作服务效果与服务自主性。社会工作者资源不足时,就会面临依附外界资源的情况,社区资源的多寡塑就社会工作者对社区的资源依附度。

社区是社会工作服务中绕不开的客体对象和场域,社区本身也是资源承载主体。社区的资源量,一方面是社会工作者服务中可以链接的资源,另一方面社区资源也决定着社区对社会工作的需求程度。社区资源构成社区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社区资源链接度依赖于社区对社工的接纳度。因此,在社会工作服务中,社区资源利用以社区对社会工作者的态度为基础。Q村的社会工作服务深嵌入村级治理体系之中,对社区资源依附性较强。Q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经费实际是村集体承担,社会工作服务成为上级众多条线工作的任务之一。据访谈了解,Q村村支书对引进社工站是不支持的,他认为,村庄中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帮助的组织已经有了老年人协会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倘若再引进社工站,无疑又会增加村里一笔支出。但是,按照成都市公共服务配置的要求,应有相应的社会工作专业机构的进驻。村支书认为,既然引进,就希望社会工作组织能替自己分担些工作。

从资源视角看,社会工作服务者作为资源的链接者和使用者,服务过程中自身的资源占用和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成为社会工作服务能力的基础性要素。从Q村的案例可以看出,服务提供者对资源的不同利用,形成了不同的服务供给样态。作为初创期的社会工作机构处于生长阶段,自身的资源不足、社会工作者经验匮乏,缺乏成熟的专业技术方法;而作为服务客体的社区,集体经济发达,社区资源丰富,且办公场所完善,在这样的差异化资源供给下,社会工作者服务依附于村集体资源。

三、弹性需求:个体与村庄互动中的农村社会需求

从社区层面看,居民关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需求发轫于社区,它是因政府提供的单一性与均质化公共服务无法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而产生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的出现补位了社区公共服务中的剩余部分。社区的公共性与同质性需求构成了社区中绝大部分的大众需求。因此,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需求评估要立足社区结构,而社区由众多结构化的个体组成,具有韧性。从不同服务资源的属性看,需求存在属性的差异性,包括基于家庭生活的个体性需求、基于村庄社会生活的公共性需求、基于行政任务的政治需求。

(一)基于日常生活的个体性需求

虽然传统的农村社区在现代化的洗礼下,逐渐显现出市场化的特征,但是村内邻里熟人的村庄底色仍是存在的。在熟人社会内部,邻里相望的生活逻辑在长期的交往中形成天然的亲和力,村落能够成为村民情感慰藉和生活照料的自发非规则主体。社会工作专业意义上的情感照料对农村社会的普通老龄群体来说并不是急迫的需要,村庄熟人关系的情感关联能够满足那些因孩子外出的独居者等特殊人群的情感需求。Q村80多岁的陈奶奶表示,出了家门,都是老熟人,即使孩子去城里上班了,几个熟人坐一起聊天也不觉得孤独,而和社会工作者的沟通则存在困难。

依赖于村庄的长期生产生活互助行为形成的村庄公共性,可以生产并供给公共规则,满足居民的服务需求,即居民的社会工作服务性需求可以在村庄内部完成供给。但是,随着农村人口外流的日益加剧,村庄公共性逐渐受到消解,个体原子化加剧。原本由村庄内部可以生产的服务供给遭到瓦解,村民的生活互助体系弱化,那些需要特殊性服务的人群,如困难家庭的生活维系和家庭婚姻问题等难以依靠村庄公共规则和社会秩序完成公共产品的自我供给。另外,随着人口的外流,年轻群体的生活面向向外,因代际分工形成的家庭留守现象突出,而那些缺乏自理能力的高龄老人,家庭照料缺失,老年人生活质量得不到保证,家庭原有的保障功能缺失,这时就需要通过社会化服务供给,利用社会工作者承担家庭补位者角色。

(二)基于村庄社会生活的公共性需求

在市场化卷入村庄的今天,中青年群体投入市场竞争中,那些“不愿或不能”进城务工的中老年群体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也是在村人口的主力军[23]。他们一般忙于村内农业生产,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参与村庄的休闲生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村庄生活中不需要公共活动。当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其闲暇生活就成为需求。现阶段,农村社会生活日益空洞化,村庄社会公共文化供给不足。而且农民对服务的需求是闲暇、零碎的,非日常性的。留村人员,白天时间对他们来说劳动就是休闲,只有在农闲时间或者晚上时才会有空暇时间。因此,如何满足居民在闲暇时间对公共文化活动的需求成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向。基于村庄社会生活的公共性需求,应该是基于村庄基本情况与村民实际需求。例如,Q村与同乡镇另外一个村均是同一机构承接负责。按照招标合同,两个村均拟定组织亲子环保小组,Q村的参与意愿比另外一个村要高许多。询问刘社工是何原因造成差别,刘社工认为:“核心还是两边的生活习惯不一样,虽然是相邻两个村,自2012年新农村建设后Q村环境面貌好了,农民也住上了楼房,况且近几年Q村大力发展旅游被评为景区后,环境卫生重要已经形成共识,而那个村还是农村的状态,许多农民还种地,需求不一样。”

(三)基于行政任务的政治需求

在乡村社会的结构系统中,服务对象不仅关涉微观层面个体与家庭的特殊性需求,村庄层面社区营造与社区培育的整体性需求,还关涉村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治理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2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到“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5]。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中,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力量成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极。王思斌曾经指出,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是服务型治理,以其专业的服务特性为乡村社会提供社会工作服务[26]。学界众多研究也纷纷从各种进路中指出社会工作该如何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社会工作的想象力更需要立足反思性社会工作实践。

站在基层社会需求的视角而言,田野经验中实然状态的社会工作实践与学界勾勒应然状态的社会工作参与图景截然迥异。在当前村级治理行政化和村干部职业化的趋势下,行政村一级治理主体已被吸纳进科层体系之中,承担着自上而下的众多条线任务。任务型压力之下,各种社会力量如网格员、社会工作者难免被吸纳为村级治理主体的“副手”。此时,来自政府部门的行政性任务,成为社会工作者必须面对的基层需求之一。就如网格管理制度,网格员通过日常巡查旨在发现问题,及时报送,然而实践中有些地方网格员需要在村委协助村干部处理文书性工作[27]。实践中社会工作者亦是如此。Q村购买服务标书中就明确指出,协助村两委的社区公共服务在考核中占比20%。社会工作者进入时,村干部的初衷是希望社会工作者协助处理一些文书工作。自村庄实施旅游开发,各类项目进村后,村干部的材料、文书工作大量增加,而村干部年龄偏大,不懂电脑,希望社会工作者能够帮助处理文书工作,以减轻负担。在村级繁杂和多样的材料文字工作、任务导向的中心工作面前,村级治理对社会工作者有着非专业化的需求,这种需求在实践中制约着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专业角色和专业服务。总的来看,农村基层社会中不同特性的主体对社会工作服务有着不同需求,导致社会工作实务面临多重挑战,对社会工作者也提出多样性的角色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农村社区中的需求特性

四、“资源—需求”框架中农村社会工作的实践困境

资源指向社会工作者所能承担的角色,以及社会工作实务的发展方向。它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体制、社会环境与机构组织能力共同作用而成的,是政府、社会与组织三者融合的产物。在当前资源供给约束下,社会工作服务中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与服务需求多样性出现多重张力,导致服务设计中的错位,制约着服务质量的提升。从Q村实务经验看,资源输入的外来性、服务供给的短期性、服务设计的行政性,与服务需求的熟人性、长期性和生活性之间的冲突,导致服务内容离土化、服务程序内卷化和服务设计行政化。

(一)服务内容离土化

服务内容的离土化受服务主体的外来性和服务设计的移植性两方面影响。就社会工作服务供给而言,两名社会工作者都是外部派驻本村,相比本村老年人群之间的生于斯、长于斯的熟悉度,更显得是外人。内敛和含蓄是熟人社会对外的保护机制,村民对陌生人是有距离的,不会表露真实需求,社会工作者进入村庄需要融入村庄熟人社会,才能评估到潜在服务对象真实的需求。但是,专业的服务体系是参照外在的评估体系和需求体系的,它难以和农村熟人社会之间的老人需求产生契合。较为明显的是,社会工作者在开展服务时需要破冰活动,而老人群体本身的熟人性远远高于几次活动的认知与了解。由于输入式的陌生性,在社会工作服务供给能力不足、资源匮乏的情况下,社会工作服务难以利用全覆盖、福利性的服务供给满足居民对服务项目的需求。

社区是由每个居民构成的,每个居民都是独立的个体,居民的个体性需求是多样化的,众多的个体性需求组成了社区性需求。而独立的个体又是社区集合体的一分子,其个性化的需求中有社区居民中多数人的大众性需求。社会工作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资源是有限的,难以满足社区内庞大的异质性需求,特别是难以对接小众群体的特殊需求。社会组织提供的专业化服务难以与居民多样性的实际需求相匹配,形成了社会化服务对接居民需求的困境,既需对接居民的特定、突发需求,又需对接居民琐碎、日常、普遍的需求[28]。因此,输入式服务的陌生性与居民的结构性需求之间存在张力,一方面外来性陌生服务供给者需要融入村庄的熟人社会,在居民中发现需求;另一方面有限的社区资源需要满足社区居民的个体性需求。

(二)服务程序内卷化

社会工作服务成效的长期性与服务项目制的短期性使得社会工作实践需要牺牲组织资源以完成程序化和技术化的考核性设计。在乡村社会中,基于家庭生活和村庄公共生活的需求是长期而又稳定持续的,社会工作服务的进行既需要在村庄熟人社会的公共性中培育起村庄社会服务的自助精神和自我服务能力,又需要在与村庄互动中发掘出补位家庭的力量。它是日常性、零碎性的,融寄于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服务提供者在长期的互动中发掘出此类需求,也需要服务提供者长期地介入才能促进案主的改变。众所周知,在村庄人口外流、独居老人逐渐增多的现实情况下,村庄社会中空巢老人的需求是心理慰藉和生活照料,而在广大中西部地区,乡村社会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源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当村庄正规服务体系难以提供相应的服务时,便需要社会工作者此类非体制性力量的介入。此类服务的需求是长期的,服务周期也是长期性的,更需要将服务落脚在日常生活中。但是,在当前的社会工作服务以项目制由政府发包的形式下,服务考核需要量化,服务形式计次为主,社会工作服务受到考核和计量的要求,约束了服务开展的方式和服务内容的供给。例如,Q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是2017年年初引进,虽然合同签订的是3年,但是每年会评估两次:年中检查和年终考核。年中检查由民政局抽查台账,年终考核根据结果决定明年是否续签。无论是机构还是社会工作者,对年终考核都非常重视。因此,过了年中,社会工作者便开始对照标书与方案,准备年终考核材料,并根据考核需求而设计服务。

(三)服务设计行政化

资源的依附性,组织资源的缺乏,使得社会工作者不能自主享有服务的剩余索取权,失去了服务设计的自主性。在缺乏自主设计服务方案的实践中,作为服务供给方的社会工作者不再完全按照服务对象的需求程度,而是依据其所能依附的资源进行设计,即服务依赖于资源而非需求。作为第三方的社会服务机构,其服务项目来源于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群体的发包,具有以下特点:委托方行使目标设定权,委托方持有对承包方提交的项目的检查验收权,承包方具有组织和实施过程的控制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发包方一般为政府部门,如民政局,而服务对象则是普通民众。民政部门行使目标设定权、检查验收权,决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在村庄社会场域中,以村干部为主体的村委会成为政府的代理人,间接行使考核权,成为服务项目对接主体。但是,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角度出发,社会工作服务是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实现服务对象自我发展,提升自我服务的能力。这时就产生了服务设计对接主体的问题。在村庄治理行政化和职业化的现代性要求下,代理人的行政性诉求是村庄社会治理,其中掺杂着行政性任务的需求,并非与服务对象切身感受到的需求完全一致。在社会工作服务提供者有限的资源和精力的基础上,同时满足村委和居民两大主体的需求,存在现实性困难。两者之间的不对等,表现为社会工作服务供给的割裂性,在服务性和行政性之间摇摆。同时,村干部作为村庄政治精英,熟悉村庄事务,社会工作者正常开展服务设计离不开村干部的支持。社会工作者为取得村干部的支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与技能同村支书的治理权力产生交换关系,在专业知识的输出中加入权力因素,进而对专业服务的效果产生影响。

五、找回社区性需求:农村社会工作自主资源与异质需求互构

有学者根据以自由为基础的需求本位服务原则与以社会正义为基础的社会工作价值观之间的冲突,认为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本位需要再审视[29]。从Q村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可以看出需求本位是链接服务与需求的纽带。当然,在社区的社会结构性因素下需求是什么?这需要找到服务资源与结构性需求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就是社区性需求。它既是立足社区日常生活的个体性需求,也是社区居民的普质性需求。社区性需求既满足居民对正规公共服务体系服务供给不足的补位需求,又考虑到社区居民的绝大多数群体,实现剩余服务惠及更多的居民,而且它是基于居民日常生活的生活性、长期性的需求。根据社会工作实务中的结构性困境,笔者认为找回社区性需求,需要坚持需求本位,做到资源为需求服务,立足社区结构性需求。

首先,需求是资源发挥作用的基础。资源既是社会工作者服务的动力,也是社会工作者服务的阻力,最关键的是资源的支配权为谁所有。若社工站自带资源,便能建立以我为基础的资源使用体系,将资源为我所用,在此基础上吸纳社区资源,从而提升服务质量。倘若服务供给主体资源匮乏,进村伊始被社区资源体裹挟进村中治理的层级体系之中,成为被资源吸纳的主体,那么社工服务供给的自主权便会被消解。社会工作者进村之初,并不是资源利用的主导者,但是社会工作者有身份优势,他们可以通过将资源使用转化为服务对象所用,间接地获得资源的支配权。社会工作资源支配权的获取目的便是将资源使用在服务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所以,资源只是手段,服务才是目的。Q村社会工作实务中服务无法满足居民需求是因为社会工作者陷入资源获取的无限循环中,手段变目的,服务内卷化。

其次,需求建基于社区结构性要素。需求为本并不是证据为本,需求为本的目的是要求社会工作者的服务方案设计是与服务对象沟通后双方达成的共识。它并不是一定需要利用可视化证据、标准化量表等工具做到证据的科学化和客观化,而是要注重需求是否为服务对象的真实反映。因为在现实中,我们借助各种精细化和量化的工具,注重手段和技术的客观化,反而并未留意信息出自何方。如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与服务对象不能直接接触,以请他人代为填答的形式获得信息。服务对象的需求是服务对象的亲身感受,并通过与社会工作者互动被社会工作者感知的活动。服务对象需求的可被在场感知性,反映出需求的代表性与急迫性,是一种立足社区的结构性需求。简单地说,立足社区的结构性需求,将社区需求变为社区资源,既能有效地促进社会工作者与居民建立关系,又能拓展链接资源,增强社会工作者的主体性。

乡村振兴战略与乡村治理呼唤社会工作的参与,但是社会工作如何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影响力,为当下乡村振兴增力添军,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本研究只是试图从微观经验中对既有研究做出回应,许多问题并未一一开展,如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各地不一,如何从类型化中抽离出普适的理念。作为服务的基础,完成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资源和结构性需求配适性问题只是社会工作服务的第一步,真正要实现的是个体问题的解决和个人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社会工作服务如何应对服务中的“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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