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及其对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启示
2021-12-19刘上上
摘 要: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渊源主要包括黑格尔的伦理观念、费尔巴哈的“类本质”思想、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未来共同体设想。马克思认为共同体的形成与演变主要包括“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三个阶段。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具有以资本主义批判为视角、共同体是不断发展的系统整体、实现人的“自由个性”是共同体的价值旨归的深刻内涵。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视角有利于坚定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立场,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提供价值引领,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关键词: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价值研究;当代启示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j.cnki.cn65-1285/c.2021.05.09
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刘上上.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及其对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启示[J].克拉玛依学刊,2021(5)59-66.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是结合社会现实形成的,是经得起历史与时代考验的,具有丰富的内涵。随着我国社会的建设与发展,中国共产党积极探索社会建设的共同体实践,意在以共同体形式面对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矛盾与冲突,其必然要从马克思的思想中吸收养分。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进行梳理与分析,结合时代条件进行解读,通过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对当代中国社会建设提出启示,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在其一生的研究中始终高度重视“共同体”问题,但是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并不是完整的展现在某一部著作中,而是散落在马克思多部经典著作之中,因此,要了解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的实质内涵,首先要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渊源与主要内容进行探讨。
(一)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渊源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是批判吸收多位哲学家的相关理论思想后逐渐形成的,其中主要包括黑格尔、费尔巴哈、空想社会主义者等,他们的思想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黑格尔的伦理观念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奠定了基础。黑格尔的伦理观念是马克思构建自身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来源。黑格尔构建了以“伦理”为基础的共同体思想体系,他将家庭看作是通过爱进行联系的直接伦理性共同体,人作为家庭的一员处于共同体之中,个体由爱与他人进行统一,个人依附于共同体。黑格尔认为家庭的解体推动了市民社会共同体的产生。市民社会将人从家庭中分离出来,促使人成为追求自由的独立人格。但是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共同体仍然具有局限性,需要高于市民社会的国家共同体进行限制。国家是由绝对理念对自由的追求而催生出来的,“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作为显示出来的、自知的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神”[1]。黑格爾提出,国家的产生是为了实现普遍的伦理精神,是代表共同利益的共同体,只有在最高的伦理实体——国家中,才能实现个体与共同体的完全融合统一。[2]黑格尔的伦理观念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形成产生了很大影响,马克思在对黑格尔的观念进行批判后提出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独特见解,并期待建立一个真正的共同体来满足人的发展需求。
2.费尔巴哈的“类本质”思想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提供了启发。费尔巴哈的“类本质”思想是以自然与人作为基础的。在费尔巴哈的眼中,人与自然不可分割,人来自于自然,一切都要从自然界中获取。费尔巴哈始终认为现实的人可以在自然或类存在中确认自身的类本质。现实的人以自然为基础,是感性的存在物,因此,只有对自然与人进行研究才能够真正探寻到哲学的真谛。“人的本质只是包含在团体之中,包含在人与人的统一之中”[3],费尔巴哈提出人要得到自身的发展就要在共同体内进行交往,在共同体中实现人的类本质属性,否则就不能成为人。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肯定了人的本质,却只看到了纯粹自然的人,只是从感性方面认识了人,忽视了人的具体实践活动与人所具有的社会性等多种属性。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探索启发了马克思,为马克思提出自身共同体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
3.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加速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形成。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是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他们提出了建立理想的共同体的现实方法,促使无产阶级加速觉醒。圣西门提出资本主义必将被“实业制度”这种新的共同体形态所替代。在生产上,圣西门主张联合与协作;在分配上,他主张“各自拿各自应该得的那一份”[4]。但是圣西门企图仅仅依靠统治者,依靠宣传与舆论来进行社会变革,因此,劝说实行“实业制度”的实践是无效的。傅立叶提出以理想的社会基层组织“法朗吉”来取代资本主义社会。“法朗吉”消除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通过教育使人们将精力全部放在劳动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与压迫将被人们之间的互相合作所替代。但是傅立叶认为只有通过和平的方式才能构建“法朗吉”,这种共同体的设想无法彻底摧毁资产阶级的统治,终究无法实现。1824年,欧文作为著名的空想主义的实践家,在美国的印第安那州买下2万英亩的土地进行“新和谐公社”实验,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但是由于不符合当时的社会生产力与经济背景,不久之后这个共同体就宣布失败。圣西门、傅立叶、欧文关于共同体的思想都受到本身时代的局限性,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是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直接表现出工人阶级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速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形成。
(二)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主要内容
在马克思眼中,共同体是人得以生存的基本方式,共同体的形成与演变需要结合历史发展规律进行研究。马克思认为不同时期的共同体具有不同的形态特征,其中包括“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三种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是自然与历史共同作用的结果,体现了二者的统一。
1.自然形成的共同体。马克思在《资本主义以前诸形态》(1857年)等著作中对前资本主义时期的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进行详细探讨,概括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处于共同体演变的第一个阶段,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主要包括三种经典形态:亚细亚所有制的共同体、古代所有制的共同体、日耳曼所有制的共同体。第一种,亚细亚所有制形式是人类社会最原始的形式。马克思提出这种共同体是家庭、部落之间的联合,土地为共同体的形成提供了场所与材料,单个的人只有作为共同体成员才能占有土地。在这种共同体中,人是无法独立存在的,必须依附于共同体,人所拥有的财产是由财产的真正拥有者——共同体赐予的。第二种,古代所有制的共同体。古代所有制共同体“以城市作为农民(土地所有者)的已经建立的居住地”[5],在这种共同体中,农民之间保持着平等与自由的关系,财产的私有程度逐渐扩大,但是这种财产的私有仍然以共同体形式为基础,此时出现了“国有土地财产和私人土地财产相对立的形式”[5]。第三种,日耳曼所有制的共同体。在这种所有制下形成的共同体是从乡村产生,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发展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虽然依赖于血统、语言与历史等,但是以独立的家庭为基础。在这种共同体中“公有地只是个人财产的补充”[5]。当存在社会问题时,人们通过集会形式进行联合决策,保障共同体成员利益得到满足。日耳曼共同体的形成提高了人的独立性,为市民社会的出现提供了可能。
2.虚幻的共同体。19世纪,科技的进步推动生产力的持续发展,西方资产阶级出现,市民社会与国家出现分离,新的共同体形式开始出现。马克思在对社会现实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文本中称这种共同体为“虚幻的共同体”,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阐释。“表面上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实际上正是这个社会最丑恶的东西,正是这个社会一切腐败事物的温床”[6],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时刻代表着自身阶级的特殊利益,国家将剥削与压迫掩盖为合理合法化的统治手段,将“私人特殊利益”美化为“国家普遍利益”。在虚幻的共同体中,阶级分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人们被分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在个人层面上表现为异己的、冒充的、不真实的,[7]资产阶级不直接从事劳动,通过雇佣工人实现财产的增殖;无产阶级为了维持基本生存,只能将自身劳动力出卖给资产阶级。资产阶级依靠自身资本优势变为共同体的压迫者与统治阶级,无产阶级则成为被压迫者与被统治阶级,这两大阶级始终处于对立之中,此时,由人创造出来的共同体却不受个人的支配,反而压迫、奴役人,共同体与个人出现对立,共同体对个体而言处于异化的状态。[8]在虚幻的共同体中,资产阶级对私人财产的渴求,促使他们不断压榨工人,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从而得到更多的利润。资产阶级的做法促使生产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也导致社会中的更多的人失去财产,成为处于赤贫状态的无产者,“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9],因此,这种仅代表少数人的利益的共同体必将灭亡,必将被更高级的、真正的共同体所取代。
3.真正的共同体。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进行剖析的基础上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进行分析,认为资产阶级取得的“政治解放”是不彻底的,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能实现“普遍的人”的解放,达到真实的平等。“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9]马克思始终认为如果一个共同体的存在能够将个体的对立消除,以全体成员的利益作为目的追求,那这个共同体就是具有真实性的,是真正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是“生活本身,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的道德、人的活动、人的享受、人的本质。”[10]在这种共同体中,劳动不再是压迫、奴役人,而是成为人的需要,成为人全面发展的手段,表现为人自由自觉的活动,人在共同体中获得自身本质的彰显,同时作为共同体而存在,完成了个体与共同体的统一,在共同体中获得自身的全方面发展。
二、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内涵
马克思通过对科学理论与社会实践进行有机结合,提出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是从社会演进发展的逻辑出发对未来社会的科学探讨,具有深刻内涵。
(一)以资本主义批判为视角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上,是具有批判性质的共同体思想。马克思在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对贫苦人民压迫的现实后,以资本主义批判为视角,深入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逻辑的控制下,社会中普遍出现异化状态的社会现实,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时期形成的共同体虚幻的性质。马克思认为私有制与分工导致市民社会中阶级的产生,随着私有制与分工的进一步发展,社会逐渐稳定为两大对抗性的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其中,资产阶级始终处于主体地位,是国家、社会的统治阶级,无产阶级则处于被压迫地位,是具有附属性的阶级。久而久之,财富与地位越来越集中于少数资产阶级手中,无产阶级出现普遍贫困的现象。对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展开批判,他提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11]马克思认为这一阶段形成的共同体无法代表人类的普遍利益,始终具有虚幻的性质。正是在对资本主义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虚幻的共同体之外是否存在人类实现自由与全面发展的真实存在的共同体这一问题进行思考。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主要强调了虚幻共同体向真正的共同体转变这一过程,提出真正的共同体是“代替那存在著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11]形式,真正的共同体的构建必然注定了虚幻共同体的灭亡。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从“现有的经济事实”出发,证明了虚幻的共同体必将被真正的共同体所取代这一必然规律,对资本主义进行了彻底的揭露与批判,要求以无产阶级的政治革命实践运动推动虚幻的共同体的灭亡,实现全人类的解放。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共同体演变的重点始终在于由虚幻性向真实性的转变,其本质是对虚幻的共同体下人的异化的批判和在真正的共同体中对人的本质复归的期盼。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将共同体的发展与人的本质相统一,强调人的发展状态与共同体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目标是实现全人类的解放。
(二)共同体是不断发展的系统整体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的提出是以现实社会作为研究基础的,揭示了共同体是社会多种要素联系形成的有机整体,内含着全人类与社会共同发展的内在统一。一方面,共同体是多层次、多环节构成的复杂的有机整体。在马克思眼中,共同体并不是单一结构,而是具有多层次、多环节的有机体,是“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复杂有机整体。共同体中的各个部分并不是独立的存在,而是“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9]。人类在实践中形成了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共同体正是这种社会交往关系的产物。共同体的发展依赖于整体内部各个环节与要素之间的联系,共同体的各个组成部分都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始终处于紧密联系之中,不能独立存在,共同构成了系统整体。另一方面,要在共同体中实现人与共同体的整体性发展。共同体的发展与人类发展并不是具有统一标准的,部分阶级人群的发展并不等同于共同体的发展,有些共同体的发展也无法代表全体人类的共同发展,如在虚幻的共同体中,共同体的发展仅仅只是代表资产阶级的人群的发展,却是以牺牲无产阶级的发展作为代价。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历史时期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马克思认为共同体的最终演变与发展要实现人与社会的整体性发展,共同体的发展是要体现人的发展的,真正共同体所要实现的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要求中内含了共同体与人的整体性发展。“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也不能得到解放”[12],真正共同体的发展是以全人类的发展作为目的的。首先,共同体是人的发展的载体。人在共同体内进行的实践活动促进人的多种能力提升,人不再是单一存在的个体,而是整体中的一部分,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一员。人的发展依赖于共同体发展所提供的社会环境。其次,人的发展是共同体发展的重要动力,共同体的形成是以人作为主体的,共同体是人的共同体,是由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社会关系形成。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到真正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形态的历史演变规律中可以看出,共同体的形态与性质在一定程度上由构建共同体的个体所决定,人的发展推动了共同体的发展,在真正共同体中每个人“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9],只有在这种共同体中人才能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人与共同体才能获得整体发展。
(三)实现人的“自由个性”是共同体的价值旨归
马克思在对共同体进行论述时,始终强调对人的发展问题的研究,认为共同体的发展与人的发展具有同样的历史发展过程。人在共同体中开展社会生产活动、以实践推动共同体发展的同时,不断创造出自身本质。马克思认为,人的发展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同样对应了共同体的三种形态,即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的“人的依赖关系”、虚幻共同体中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以及真正的共同体中的“自由个性”的实现,马克思要求以实现人的“自由个性”作为共同体发展演进的价值旨归。一是“人的依赖关系”的形成。“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13],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人不具有独立性,而是呈现出依附性的特征,表现为最原始的血缘依赖。人类以自身血缘、地区联系等为纽带组成了氏族、群落等,此时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自然发生的,血统与地区形成了共同体生活的重要因素,个体的存在与发展完全由共同体赋予意义。在这一时期,人类劳动形式单一,共同体具有极强的凝聚力。但是,人类无法在具体实践中展现自身个性,每个人都过着相同的集体生活,人与人之间被共同体所束缚,只能依靠共同体的共同生产劳动保证生存。在这种条件下,人类的主体意识几乎还未萌发,自我意识较弱,无法依靠自身意识进行实践活动,多体现为“对人的依赖”。二是“以物为基础的独立性”的形成。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相比,在虚幻的共同体形态中的人类摆脱了对大自然的完全依赖,开始寻求对自然的征服,强调对自然进行改造。在工业大生产中,社会生产力不断提升,共同体中物质生产逐渐丰富,剩余产品增多,出现了较为普遍的产品交换,人们开始追求资本的累积,整个共同体以资本逻辑开始运行。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进行物质交换时必须遵守独立且平等的原则,这一原则将人从血缘、地缘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个体依靠自身意识进行劳动开辟了一定的空间,人开始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仅仅是表面的。人对物质的追求导致人受到物的支配,“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13],人的本质的展现受到限制,社会关系主要以交换关系为主,人所展现出来的独立性是以“物”作为基础的独立性,人的生存与发展被物所捆绑,人变成了片面发展的人。三是人的“自由个性”的实现。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出来的巨大生产力为真正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基础,推动人类摆脱物的依赖,获取真正的独立性,人独立性的展现促进了人类“自由个性”的最终实现。在真正的共同体中,社会以高度发展的生產力作为基础,人类不需要再依靠劳动实践来维持自身基本生存,开始将劳动作为发展自身能力的需要,并由此展现出人类发展的全面性与多样性,人成为追求个性彰显、要求满足发展需要、具有自由全面的社会关系的自由个体。“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9]。人的“自由个性”的展现是马克思提出的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性内涵,[14]包含了人的兴趣、能力等各方面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
三、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对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启示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中国社会建设实践始终具有紧密的联系。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置于我国社会建设的现实实践中,以共同体形态特征及其演变规律作为研究视角,对当前中国社会建设的启示体现在有助于提升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建设能力,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建设的发展。
(一)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坚定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立场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我国社会建设提供了多样视角,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出发对中国社会建设提出启示,更加强调坚定当代我国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立场。只有始终坚定社会主义立场,才能更好的为我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构建真正的共同体奠定坚实的基础。马克思认为,真正的共同体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时间的历史发展过程。当前,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国社会建设更要坚持社会主义立场。首先,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提出要构建真正的共同体,就要坚持无产阶级立场,强调全人类解放。马克思认为只有无产阶级获得解放,才能推进全人类的解放,从而形成自由人的联合,推动全人类的共同进步与发展,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的自由人联合体正是我国社会建设所要实现的最终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始终具有先进性,始终强调以人民利益作为主要目标。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才能始终充满奋勇前进的强大动力。其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当前我国社会生产力不断提升,国家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国际环境的冲击,坚定社会主义立场就显得更为重要。我国社会建设始终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要继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形式,马克思强调真正的共同体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形成的。由于当前我国社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没有达到真正的共同体所要求的程度,但是我国在社会建设过程中始终要保持公有制为主体,保证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实现,多种所有制并存更加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热情,在当前阶段具有重要意义。最后,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在马克思所设想的真正的共同体中,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保证了社会生产物质的极大丰富,每个人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按需分配。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距离共产主义社会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我国社会生产力仍需不断提升。因此,我国在推进社会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作为指引,以真正的共同体作为未来发展目标,依托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特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是当前我国坚持社会主义立场的科学实践。我国只有坚定社会主义立场,持续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建设的高度发展,建立真正的共同体,在实现全人类解放的基础上实现人类的自身解放。
(二)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提供价值引领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认为,共同体的演化发展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由自然演化形成的过程,而是在现实的人的生产实践活动参与下,由人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所创造出来的结果。共同体的发展规律中不仅体现人类社会的发展,还内含人类的发展。马克思提出真正的共同体构建的内在价值旨归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要求在真正的共同体中实现人的“自由个性”彰显。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这一内涵为我国当代社会建设提供了价值引领。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作为指导的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以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价值引领,在推进我国社会建设的道路上始终要求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坚持以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建设主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始终强调以人为主体,强调现实的个人与共同体的相互依赖与辨证统一关系。我国社会建设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作为指导,就要坚持社会主义立场,也就是坚持人民民主立场,强调发挥人民群众主体意识,提高人民参与社会建设途径,推进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建设,体现社会建设发展的多样性。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将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建设主体就要始终保证满足人民的多种利益需求,切实将人民群众作为中国社会建设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保证社会建设从人民出发,始终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在我国的社会建设过程中,要始终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二是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中国社会建设的价值旨归。马克思认为人是共同体中的主体,人的劳动实践活动是推动共同体形成、发展与演进的根本动力,人在共同体发展中获得了本质的体现。马克思认为共同体演进的根本价值要求是实现人的自由个性的彰显,要求在共同体中推进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共同体中人的本质的彻底展现是共同体之所以存在的目的,是共同体发展的最终目标。实现真正的共同体中人的自由个性的实现,推进人自由全面发展是我国社会建设的最终价值目标。我国社会建设正是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应用于社会现实的具体实践。
进入新时代,将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的价值要求与当前中国社会建设实践相结合,以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价值目标,能够体现出中国社会与人民群众发展的相互促进与相互统一。当代我国社会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求以人民群众的发展作为中心,正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价值目标的准确阐释。这一发展理念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具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都体现了对人的重视与关注,都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价值追求。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当代我国社会建设提供价值引领是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中国社会建设时对人民群众利益需求的具体回应,是对马克思提出的共同体中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的继承与坚持。
(三)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的共同体发展演化始终朝向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这一真正共同体,其体现出的各种内涵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指明了未来的方向,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以国家最终向社会回归为未来发展方向。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国家的产生是由市民社会所决定的。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始终强调,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家仅仅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始终对人民进行压迫与剥削,其声称的自由是具有虚假性的自由,要实现真正的自由就要确保阶级性消失,将国家权力归还给社会,以社会共同体的形式实现人的真正解放。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体现着共同体发展过程中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发展与变迁,依托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我国的社会建设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社会建设自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来就不断要求发挥社会层面的建设能力,要求国家对社会进行赋权、放权,强调以社会主体地位推动中国建设发展,为我国社会建设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当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与社会都具有重要作用。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对我国社会建设的启示体现在,要重视社会发展,强调国家向社会放权,促进社会逐渐承担起建设、治理责任,以激发社会活力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为未来国家向社会的回归奠定基础。二是以公平正义为未来社会发展特征。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指明未来共同体发展要求实现利益人人共享,推进社会公平。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我国社会建设提出具体启示,就是要坚持在社会建设中的利益共享,将人民群众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相统一,满足我国人民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提升的物质、精神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福祉。“每个人都和自己一样,应该是一个平等的存在”[9],马克思在对共同体进行探索之时始终将公平与正义作为重要内涵,在我国推进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推进我国社会建设未来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始终处于迈向真正共同体的探索过程中,在探索的过程中更要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进行重点体现,推动实现权利、机会等公平,为最终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平等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为社会发展达到真正的共同体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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