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他们
2021-12-16黄复彩
在乡村里闲逛,月白风清,流水人家不知秦汉魏晋。黄复彩的散文也如此,只是朴素只是自然,像小溪边的菖蒲。古人把菖蒲与兰、菊、水仙并称花草四雅。唐宋始,植菖风盛。菖蒲香气清雅,黄复彩的文章也如此。那一日看金冬心所绘菖蒲图,笔调古拙,迥异流俗。
十几年前读到黄复彩的散文,一篇篇明白如话,见不到滞涩见不到夹缠,才气藏得深,性情忽隐忽现。如今再看,底色不变,经营文字的法度日渐趋向自然。散文自然是境界是情怀也是功夫。
黄复彩的文章沉稳、诚恳,偶见少年气,真是禀赋不同也。日常流水顺势而下,黄复彩取得一瓢饮。他的文字,从来有感而发,不弄玄虚,踏踏实实,一字字丁丁卯卯,是活生生的白纸黑字和真切切的喜怒哀乐。
黄复彩的文章大多不长,小品式的篇幅,写一点观察、一点领会、一点情绪、一点感叹。发乎情止乎文,走笔之际,往往动了心,有笑声也有泪影,也有不动声色只是呈现。文字是肉做的,人心更是。语言乃文章根本,思想是题外话。文章太甜会腻,让人觉得虚假。文章太文,又容易失真。黄复彩的浓墨有劲挺潇洒之姿,淡墨只是灵珑秀润,浓淡枯湿之间,简朴而多韵。疏简处写出了境界,留白的地方是胸中的意韵。散文是老年的艺术,学问大了,阅历饱满了,处世越来越淡泊,文章才润透,笔下山壑自有藏锋。他的散文是他的风物志是他的风俗画是他的心绪与足迹,沉郁的悲情与淡淡的哀愁以白描烘托而成,平白的文笔露出发人深思的哲理。我很喜欢看。
——胡竹峰题记
自鸣钟
很多年里,我们一直就住在和悦洲二道街上。据说从前是很热闹的一条街道,能跑黄包车的一条街道,街道上有荷兰人的天主堂和圣公会、英国人的电灯公司,还有各路冒险家们在这里开的一家连一家的商铺。即使你现在走在已成废墟的二道街,或许仍能从断残的山墙上依稀看到当年的招牌店号——隆昌贸易、泰昌绸缎庄、大发当铺等。那些墨迹娴熟的书法难免会让当今很多牛皮哄哄的书法家们当场汗颜。当然还有坐落在深巷里的十三号——小时候,同伴们之间最恶的一句骂人的话便是“你妈十三号”,骂完这句,一场恶架是免不了了。只是从我记事起,这些都不存了,先是日本鬼子从长江上扔过来的几发炮弹,接下来是国民党广西佬(白崇禧)部队偶然从一堵墙壁的夹缝里发现了有钱人家藏在里面的银元,于是,他们推倒一座座房子,希望能找到更多的银元。眼看着和悦洲的房子被他们拆得差不多了,似乎也觉得看不过去,于是就一把火把和悦洲烧得精光,美其名曰的“焦土抗战”,不给日本人留下一丝一毫。就是这样,曾被人称作“江南小上海”的和悦洲,包括这条二道街,就成了我幼时记忆中的那条破败的石板路了。
父親很早就出门漂泊,临近四十岁时,才在二道街盖了三间平房,开了一个木器铺子。屋子连着街道,坐北朝南,后门有一座很大的院子,堆着山一样高的木材。我们常常就在那木材堆中间捉迷藏、跳房子,疯闹着,追逐着院子里的那些鸡在木材堆中惊慌地逃窜。然而好景不长,一场罕见的大水将三间平房彻底摧毁。父亲已无力再辟新居,从此,我们就开始了漫长的租房史。只是几经腾挪,仍不离一条二道街。住得最久的就是胡家大屋。原先可能是一家商铺,一排木槽门,两层楼,前后六进,住着大约四五户人家。一家的男人是码头工人,一家是卖雪花膏的,还有一对新婚夫妇,男的在太平洋澡堂里卖澡牌,还有一家忘记了。用现在的话说,都是草根族,下层社会,唯有大屋的主人胡家算得上上流社会,这家的男人在轮船公司做着职员。
胡家有两个儿子,老大比我大一岁,老小又比我小一岁,我们称他们胡大胡二。胡家在我眼里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家,且不说胡大胡二每天都被他们的妈妈追逼着吃蒸鸡蛋,更让人眼红的是胡家的堂屋居然摆着一架自鸣钟,那是这条街道上唯一的一架自鸣钟,钟门两边镶着金闪闪的铜雕花纹,钟盘上刻着罗马数字。每到一个时辰,钟就会自动敲响,那声音浑圆、畅亮,尤其是半夜里,在这条空旷的街道上,越发让人感觉夜的沉寂。我同胡大胡二混熟了,便能够有恃无恐地走进胡家堂屋,听胡大胡扯一些从说书瞎子那里听来的绿林剑侠好汉的故事,但最让我开心的就是趴在自鸣钟前,看钟上的图画,听钟的那种让人舒心的嘀嘀嗒嗒的走动声,只是不明白那硕大的钟锤因何而不停地摇摆,甚至就怀疑会有一个小人儿躲在钟里,就像夏天的剃头店里雇来的孩子不停地拉扯着悬在头顶上巨大的马粪纸风扇一样。
那时候,除了胡大,我们都还没到上学的年龄,而这一时期的孩子,是最寂寞,也是最放肆的时候。听不懂绿林好汉们的传奇,更不敢像其他大点的孩子一样,跳进江水里一口气游到对岸,除了跳房子,捉迷藏是我们百玩不厌的游戏。为了不让对方找到自己,床底下,柴窠里,甚至猪栏里我们都曾躲过。当对方从你的眼皮子底下走过,你却能不被对方发觉时,那种刺激和兴奋是难以言喻的。那天活该出事,我踏着胡家堂屋里的条桌,希望就此爬到一座放置废物的阁楼上,不想一脚踏空,踩倒在那架自鸣钟上。灾难发生了,随着一声巨响,那架自鸣钟山一般倒在桌子上,硕大的钟锤就像一截断残的肢体,无奈地躺在一旁。刹那间,一切声音都停止了,我看到胡二的面孔纸一般惨白,继而,他指着我的鼻梁大哭,嘴里含混不清地骂着什么话。我已不清楚当时是怎么跑出了胡家大屋,我沿着滚烫的石板路一路狂奔,然后就一头钻进江边木材场的圆木堆里。整整一下午,我的脑子里满是那自鸣钟倒塌时的轰然之声,是那只硕大的钟锤死尸一样横在地上的惨状。
天渐渐黑了,或许是木材堆里的蚊子太多,或许是禁不住强烈的饥饿,在傍晚的薄幕里,我终于悄悄地往二道街走去。奇怪的是,胡家大屋里的天似乎并没有塌下来。我看见对门阮裁缝家的狗正百无聊赖地啃着一块瓜皮,胡大已经放学了,门口的一群孩子正围着他,听他讲从瞎子那里贩来的剑侠故事。胡二捏着一块锅巴,上腭拖着一条清亮的鼻涕,正费力地往人堆中挤去。没有一个人发觉我的归来,就像没有人发觉我一下午从街道上消失一样。胡家大屋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柴烟,厨房里,大新娘子不知为什么咯咯地笑个不停。这时候,我忽然听到一阵惊心动魄的声音,胡家的那架自鸣钟结结实实地敲了七下。我在惊骇之余,趁机朝胡家的堂屋瞟了一眼,让我难以置信的是,那架自鸣钟依然坐落在往日的位置上,硕大的钟锤依然像往日一样悠然地摇摆着,像是在嘲笑我的归来。
当天晚上,我突然高烧不止,然而接连好多日子,没有人再提起自鸣钟的事,那天下午发生的事情就像一场惊梦,现在,梦醒了,一切依旧。很长时间里,我仍然沉浸在那场巨大的灾难里,常常在梦里,那架自鸣钟的零件散裂一地,我从梦里惊醒,再也不敢入睡,直到听到胡家那架自鸣钟再次清越地敲击出一个时辰。
很多年后,父亲从一个朋友的手里买了一架老式自鸣钟,于是,我们的家里也开始有了那整日嘀嘀嗒嗒的声音。每隔一个时辰,那架自鸣钟会发出一阵巨大的轰鸣,准确地报出时辰。夜里,我们枕着自鸣钟单调而有节奏的声音进入梦里,感觉日子沉静而又甜蜜。偶尔半夜里,自鸣钟的敲击声惊醒了我的好梦,我听到脚那头的父亲发出一声长长的梦呓般的叹息。我知道,我已经长大了。
说书的瞎子
漫长的冬季总是在猝不及防中突然而至。随着冬天的到来,二道街也像是一下子被冻硬、冻僵了,对门白铁店里整日不歇的敲打声终于歇止了,连隔壁周家檐下聒噪了一整个夏天的八哥鸟儿也缩在笼子里打起盹来。人们更是像昆虫和动物一样蛰伏在昏暗的老屋里,依偎在火桶上打着缠绵的瞌睡。这时候,从洄字巷那边的一个旧屋场传来一阵鱼皮小鼓欢快的敲打声。
雪已经停了,阳光穿过洄字门内窄窄的小巷,我们进入瞎子的书场。这是一间废弃的屋场,屋场里堆满了潮湿朽烂的木料。瞎子面前那只火盆已被围得水泄不通,那些先来先到的人们脱下鞋子,将自己的一双大脚肆无忌惮地架在火盆沿上,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烟气以及臭袜子的气味。
瞎子的面前,三根竹竿支着一面鱼皮小鼓,瞎子的眼里流着清水,偶尔翻一下眼睛,露出吓人的眼白。瞎子就坐在一根木料上,一只手摇着黑漆脱落的书板,一只手在那面鱼鼓上“卟咚咚咚,卟咚咚咚”地敲着,敲出一种固定的节奏。
那是我第一次被我的同伴三友子拉到瞎子的书场。我根本听不懂瞎子在说些什么,而且我听不惯瞎子那种闷哑而古怪的说唱声。当时我穿着一双破旧的胶鞋,实在抵不住脚下那种彻骨的寒冷,我夸张的咳嗽声终于引起人们的不满,于是,我也借机悄悄溜走了。
后来的几天,每当课间,总是听到屁孩子们凑在一起谈古说文,我只能谄媚地凑在一旁看他们眉飞色舞吐沫四溅。终于知道,他们的故事,都是从瞎子那里贩卖来的。他们称瞎子“师父”,看得出他们对瞎子的崇拜。他们说,瞎子很有功夫,瞎子能“贴壁挂画”,瞎子还能飞檐走壁。一个外乡人,且又是瞎子,却能将那么多人吸引到他的身边来,可见瞎子的非同一般。终于有一天,我再次走进了瞎子的书场。但这一次却不是听书,而是与几个同伴前去看瞎子表演“贴壁挂画”。
大家将从家里带来的锅巴、炒豆以及咸鸭蛋什么的一鼓脑堆在瞎子的面前,接着就听瞎子大吹特吹他年轻时在武当山学功夫时的情形。然而瞎子终究没有表演“贴壁挂画”,瞎子只是让大家回去后练一种叫作“铁砂掌”的功夫。于是,很多人家的米缸便成了孩子们的练功场。大家按照瞎子的吩咐,不断地将并拢的五指猛力地插到大米里。据说练成了,那五根指头能一下子插到对手的心脏里。
我对瞎子的兴趣索然,从此再没有去瞎子那里。
瞎子仍不时到镇上来,或是冬天,或是炎夏,来时,镇上便有了一阵咚咚的鱼鼓声,接着便传来瞎子那苍凉沉郁的说书声。
稍长,我从大人那里听到一些关于瞎子的事情。他们说,瞎子年轻时也是一个标致的富家公子,在大学里,他恋上了一个女同学,二人商议着一毕业就去结婚。但是,不等毕业,那女同学却得疾病死了,瞎子伤痛欲绝,硬是把一双眼给哭瞎了。
再次见到瞎子,是那十年中间。那时候两派武斗刚刚结束,有消息说等待我们的就是下放到农村的结局。我从学校图书馆背回来一麻袋书,像龟一样蜷缩在家里的阁楼上,把福楼拜和莎士比亚读得昏天黑地。那是一个夏天,突然被一阵咚咚的鱼鼓声惊醒,这熟悉的鱼鼓声终于将我引到祠堂湖边的一块空地上。昏黄的路灯下围着一拨人,人群中间正是那个久违了的瞎子:仍然是那三根竹竿支撑的小鱼鼓,仍然是那只黑漆脱落的书板,瞎子依然用他那古怪的声音在说书,只是他已改说革命新书《智取威虎山》。后来在几个老人的鼓动下,瞎子改说《瓦岗寨》。围聚而来的人越来越多,瞎子开始卖关子,说到要紧处便歇下来,或要喝水,或是小解。于是,便有人托起一把蒲扇,为瞎子收钱。直到蒲扇上堆满了零碎的角子,瞎子才继续说书。
后来我就真的下放了,下放到一个江滨小村。第二年夏天我回到二道街,偶然中听人说起瞎子的近况。因他说《瓦岗寨》《二度梅》之类的黄书,曾被专政大队押去关了一阵子。后来,因他是一个瞎子,不能干活,白养了他,又将他放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听到瞎子的消息。
戏班子
镇上不时会有戏班子来。戏班子来时,一个镇子便像过节一样热闹起来。
镇上人说,这一回来的是桂月娥的班子,而且要唱连台本的《乌金记》,连唱三天三夜,也有人说,桂月娥是要唱她最拿手的《小辞店》,当然还有《女驸马》。于是又有传闻说,过几天,严凤英也要来,严凤英要来唱革命新戏《党的女儿》。
然而那一次来的戏班子既不唱《乌金记》,也不唱《小辞店》或《女驸马》,更不曾見到桂月娥的身影,连着一星期,他们演的是一曲刚刚在省里获奖的文丑新戏《乔老爷上桥》。
桂月娥是名角,严凤英是更大的名角,但凡名角,总是很难见到的。虽然如此,却不妨碍我们熟悉远在京城的梅兰芳。似乎没有不知道梅兰芳的,梅兰芳太有名了。镇上的有线广播每天中午都会播梅兰芳的京戏《贵妃醉酒》《打渔杀家》等,只是,我们听不懂。我们所知道的,梅兰芳是世界第一号美人,没有人会美过梅兰芳。一些爱吵架爱赌气的女孩子在一起时常就会相互揶揄说,你多美啊,你比梅兰芳还要美。很久以后才知道,梅兰芳是个男的,而且是“梅兰芳”,而非“美兰芳”。
当然,梅兰芳是不会到我们这个小镇上来的,严凤英也一次都没有来过,来镇上的最有名的角儿就是桂月娥了。这就怪不得镇上人对桂月娥的疯狂和痴迷了。那时候,除了桂月娥,镇上还不时会来一些其他的班子。有一次,过来一家庐剧团,唱镇上人所称的“倒七戏”,因为演的是一个有关阶级斗争的剧目,学校组织包场了,然而我并不喜欢“倒七戏”,不喜欢那种像哭一样的唱腔。我不喜欢这种“倒七戏”,也是因为困难时期,从江北那边时常会有一些逃荒的过来,他们脖子上吊着一只破二胡,靠在人家门檐上,唱的也是这种倒七戏。即使成年后,在合肥被朋友请去看过一次正规的庐剧《秦雪梅吊孝》,仍然会想到那些拉着破二胡、沿街要饭的江北人。当然是我的偏见。
不管是谁的班子来,当天下午,都要在镇上做一次化装游行。急如风的锣鼓敲出过年的气氛,演员们穿着戏服,涂着油彩,引得一帮戏迷们滚雪球似的跟在后面,一个个都是如痴如醉。街面上的鞭炮次第炸响,呛人的硝药气味中,无论是街上的人还是店铺里的人都是一脸的兴奋,一脸的油彩。这一刻,大家都在戏里,都成了戏里的角色。
对于我来说,感兴趣的不是桂月娥,也不是传闻已久的严凤英,而是每天早上那些穿着肥大的灯笼裤,在祠堂湖边那片空地上翻跟头、吊嗓子的少年演员。他们的嗓子又尖又细,翻出的跟头又高又飘,而给他们当教练的正是那个“乔老爷”。每天清晨,我总是提着手中替父亲刷洗的尿壶,痴痴地站在那里,看那些同龄人练功。那天早上,他们开始朝我指指点点,并爆出不怀好意的大笑声。我听到乔老爷严厉的喝止声,他朝我喊着:“喂,小鬼,你过来。”我懵懵懂懂,脚步却不由自主。乔老爷说:“翻一个跟头试试,让他们看看天外有天。”一股从未有过的冲动让我克服了与生俱来的拘谨,当着那些少年的面,我接连打了十几个“马叉”,又应乔老爷要求,扯着嗓门唱了一段当时流行的歌曲。
那个尴尬至极的上午就这样被我写在了一个少年的日记里。一连几天,我都在热切的期盼中。似乎并不死心,又用极其夸张的语言给乔老爷写了一封长信,就像成年后我寄出的第一封求爱信。
直到戏班子离开那天,我站在街角,远远地看着那些少年用发育前的破嗓门大声地叫喊着,往一辆卡车上搬运着道具。
乔老爷居然发现了我,他朝我走来,说:“孩子,也许你将来可以做一个导演,或者一个不错的作家,但你不适合做一个演员。真的,听我的,好好念书。”
乔老爷走了,那群穿着肥大灯笼裤的同龄人也走了,很长时间里,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来到祠堂湖边的那片空地上,对着那一片湖水,恣意地打发着一个少年的心思。
我一直没有见过桂月娥,当然更没有见过严凤英。
十几年前,我为安庆与央视合拍的大型电视专题片《黄梅戏》撰稿,专程去采访了桂月娥,时年八十三岁的桂月娥向我讲述了一段当年她在镇上演出时的遭遇。那天她正在天主堂唱《乌金记》,刚卸下妆,一个恶霸就在后台将她强行掳去。恶霸的行为引起镇上帮会的不满,而当时正停泊在和悦洲江面上。一艘美国兵舰上的水兵也因为喜欢看她的戏,将炮筒瞄准了镇上,扬言恶霸不放出桂月娥,就要把炮打到镇上去,将一个镇轰塌。迫于压力,恶霸只好把桂月娥放了。桂月娥说,她被放出后,连夜逃往山里,很久都不敢出来。
至于乔老爷,大约三四年前吧,朋友请我去一家刚刚登陆宜城的台商企业“台湾我家牛排”吃饭,老板竟然就是当年的乔老爷。当我谈起当年祠堂湖边的那一幕时,已经发福变形的乔老爷却说他一点印象也没有了。
腌了一缸好菜
冬至前后总会有一段晴好的日子,母亲搬出厨房里的那口大缸,里里外外刷洗一遍,再移到门前晒干——这是到了腌菜的季节了。菜是和悦洲小菜园里的高秆白菜,肥嘟嘟的,最适合腌制的一种。在这个季节里,门前的石板路上,围墙上,乃至晾衣竿上,家家都摊晒着一棵棵白菜,根是根,苗是苗,白是白,青是青,整整齐齐的,从街道上一直逶迤过去,就像列队的士兵。这样的太阳,只需一日,白菜就晒去多余的水分。摘去外边的黄叶,切去老蔸子,连夜洗了,就堆在那里,沥干水,第二天就可以腌制了。菜一层一层地码在大缸里,码一层,撒一层盐,这时候,哥哥就脱了鞋,把脚洗了,站在大缸里,扭动着腰肢,就像街道上老太太们扭秧歌。缸里的白菜一层一层都要踩实,边边角角,一点都不能马虎。菜是认脚的,有的人,无论你怎么精心,腌出来的菜总是臭的。哥哥的脚却能踩出一缸好白菜来,酸酸的,黄黄的,脆脆的,不等下锅,就忍不住撕下一片來,顿时满口生津。
四邻街坊都习惯请哥哥去踩白菜,“遐龄啊,今天帮我踩白菜吧!”
“好咧,做完作业就来。”哥哥的声音脆生生的,带着些许得意。
有一次,不知是那人家的缸陈了,还是他用的力过了,踩着踩着,缸突然裂了,一缸的菜歪倒在地,幸好没伤着人。换了口缸,继续踩,继续腌白菜。其实并非菜认脚,而是踩的人肯费力气,菜踩得密而实,空气和细菌就进不到菜里,菜当然就不会坏了。踩实了,再压上大颗的鹅卵石,讲究的人家还会在表层压一层香叶子,撒上炒熟的花椒,一缸好菜就算是腌成了。接下来,就静静地等着,等着一年中最后一个季节的来临。
清时袁枚《随园食单》中有“腌冬菜黄芽菜……常腌一大坛,三伏时开之,上半截虽臭烂,而下半截香美异常,色白如玉”,可见古人也是吃腌菜的。我去法国,巴黎的餐馆里没有腌白菜,我去澳洲,去新加坡,去柬埔寨,那里的餐馆里都没有腌白菜,但外国人不见得比中国人寿命更长。现在生活好了,即使是下到馆子里,撤下酒具,等到上饭时,还是要带着几分酒意喊一嗓子:小姐姐,上两碟小菜来。这小菜,或是腌白菜,或是腌萝卜条子,总不至于是菌菇或是三明治吧。
何况是在那个年头,一个寻常人家要度过一整个漫长的冬季,一缸腌菜总是少不了的。
一直等到那缸里的白菜突突地冒着泡泡,一股酸菜的香气漫溢在厨房里,冬天就真的到了。先是暖了几日,有点小阳春的意思,突然在某一个下午,鹊江里的江猪(江豚)在江面上打起滚来,天陡然阴了,天空果然就飘起雪花。雪越下越大,漫天飞舞,似乎就在刹那间,雪铺满了石板路,铺满了屋后的菜园子,铺满了对面江岸上的房屋,只有那一泓鹊江在灰蒙蒙的天底下一如既往地泛着清凌凌的波光,四野白茫茫的,世界空了、虚了一般。偶然,一艘轮船鸣响了汽笛,轮船的螺旋桨搅得一江清水沸开了一般——像是宣布冬天的开始。
雪无声无息,竟落了一夜。早起,大雪封门,厚厚的雪将门槛整个地埋了。
街道上不再听到“洋糖发糕”的叫卖声,不再听到早起的菜农挑着大担的青菜,扁担压着肩膀吱吱的声音。父亲从被窝里支起身子,伸头看一眼窗户外的雪,接着又一头缩进被窝里。
母亲打着冷颤,嘴里咝咝地吁着冷气,窸窸窣窣地穿好衣,到厨房里打一升米,落进锅里,灶门里塞一把硬柴,不一会儿,那大锅里便咕嘟咕嘟地热闹开来。从大缸里抓一把黄艾艾、喷吐着酸菜香气的腌白菜,切碎了,热锅里放一勺油,那切碎的腌白菜嗞的一声倒进锅里,再加点辣椒糊,这时,那一锅粥已熬得混沌一片,一家人也就起床了。于是,一人捧一只海碗,就着那一大盆腌白菜,喝得身子热乎乎的。看着窗户外越下越大的雪,母亲说,这死天气,幸亏腌了这一缸好菜啊。
芋梗的吃法
不管什么时候,芋头都是我喜爱的东西。
我所说的芋头是那种体小如卵、外表有毛皮的那种,有些地方是称作毛芋的。刮去芋头外表的那一层毛皮(最好是用碎瓦片),露出通体如玉的洁白,无论是下到饭头上蒸熟,蘸白糖吃,还是切成块状,与肉类同烧,抑或切成薄片,做成芋头汤,都是不错的吃法。而对后者,我更是贪爱至极,芋头入口即化,汤更是糯糯的,带着一丝甜腻,饭虽已毕,仍能再喝上一大碗,直到腹胀如鼓。
现在的人对吃都极有讲究,哪样营养吃哪样,哪样健康吃哪样。我不管这些,我只任凭自己的口味。乃至被认为是垃圾食品的臭干子、烂腌菜,甚至是过了六月的豆腐乳,都一样令我胃口大开。喜爱芋头,亦是如此,就像爱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本草》说,芋头“疗烦热,止渴,令人肥白,开胃,通肠闭”。芋头确是好东西。
翻开百度,芋头的吃法不下百十。但有一种吃法,却是我近年才知道的。
那一次去贵池山里,九十月份吧,庄稼人的菜地里青黄不接,正是让主人为难的季节。但主人还是去了一趟菜园子,回来时,除了几茎季节错乱的萝卜、两棵卷心菜,另有一把连根拔起、带着叶梗的芋头。芋头尚未成形,乒乓球大小,连着白白的梗茎。主人将芋头切下,芋梗一根根将皮撕去,和在切碎的芋头里,就那样一锅烩了。烩到十多分钟,不要钱似的加进一大汤勺辣椒糊,再盛进瓦钵里,炭炉火上继续炖啊,炖啊,一直就这样炖下去,直到所有的菜都上到桌上。
上到桌上的瓦钵里仍突突地跳着,渐渐歇去,此时,那瓦钵里青是青,白是白,青如翡翠,白者如玉。吃到嘴里,有油焖茄子的味,却比油焖茄子更软,更滑,更细腻,因为有那一大勺不要钱似的搁进去的辣椒糊,那一餐饭,竟至于多吃了半碗,以至于晚饭后必得在马路上走一大圈。后来每去一地,看着野地里那大片芭蕉扇般的青叶子,便对人说,芋梗是一味好菜,千万不可弃去啊。人便笑我,怎么会弃去呢,本来就是一味好菜嘛。这才知道,孤陋寡闻者如我,天南地北的庄稼人,没有人不知道,芋头是一道好菜,芋梗也是一道好菜。
想起鲁迅先生的《藤野先生》,说他在日本读书时,住在监狱附近,最让他厌烦的是每天都要喝难以下咽的芋梗汤。芋梗汤又是什么呢?后来翻看资料,说日本人喜欢将芋头留下,梗切碎了,用盐腌过,放上酱,做成汤。我没有吃过日本人做的芋梗汤,只看这种奇怪的做法,便觉得鲁迅的“难以下咽”是有道理的。我想,异国他乡的青年鲁迅,倒不如一碟绍兴乌黑的梅干菜烧肉来得痛快。
读清代周容《芋老人传》,文中讲某老翁曾用煮熟的芋头招待一个上门讨吃的书生。书生后来做了官,发达了,尝腻了百味,忽然想起曾吃过的芋头,但手下人却无论怎样都做不出当年的味来。终于找到当年救济他的老翁,但老翁做的芋头同样不能让书生满意。老翁乃说,芋头还是那个芋头,做法也没有改变,改变的,是人,是人的口味。
这几年,我仍然时常去贵池山里,也时常吃到主人瓦钵里烩就的芋梗,但吃得却没有第一次那么贪着,那么欢畅。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唐人元稹的诗写尽初恋的美好。但初恋的美好,是只能远观,不能近赏的。英国小说家毛姆的《奇妙的爱情》写一个老绅士在一个印第安人小岛上追忆年轻时曾有过的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然而直到小说结束,老绅士都不会知道,一直在餐桌上为他服务的那个又老又丑的土著女人正是他年轻时的恋人。当然,这一谜底作家是不会让老绅士揭开的,这也正是小说家毛姆的高妙之处。
喝粥
粥是好东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喝粥是我每天维持色身寿命的第一件大事。
有一年,我随一个旅行团出门。每天早上,团里的其他人都满大街地寻找牛肉拉面,我却一家一家地找粥喝。几天下来,爱喝粥的我就有了相当的名气了。有些老妇女叫不出我的名字,但说起我来,就说,“是不是那个爱喝粥的?”
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举家食粥酒常赊”。明代张方贤说得更加凄惶:“煮饭何如煮粥强,好同儿女细商量。一升可作二升用,两日堪为六日粮。有客只须添水火,无钱不必问羹汤。莫嫌淡薄少滋味,淡薄之中滋味长。”我在昨天写的一篇文章中说,歌剧《洪湖赤卫队》中的名曲“洪湖水,浪打浪”,至今被人传唱不衰,但我却怎么都喜欢不起来。剧中人韩英唱这个曲子时,正是困难时期,那时候吃大食堂,母亲每天用脸盆从大食堂里按人口打一盆粥回来,家中成员每人可分得两碗。后来大姐来了,街道上并没有她的口粮,母亲便在那粥盆里兑两碗开水,搅一搅,每人仍是两碗,只是,那碗里的稀粥就真是“洪湖水,浪打浪”了。
世人皆以为粥是贫穷的象征,其实不然。陆游《食粥》诗:“世人个个学长年,不悟长年在眼前。我得宛丘平易法,只将食粥致神仙。”清人章穆的《饮食调疾辩》:“粥能滋养,虚实百病固己。”
幼时听母亲讲过一个苦媳妇的故事,丈夫早逝,苦媳妇侍奉着婆婆。许多年后,婆婆瘦骨嶙峋,而苦媳妇却白白胖胖。苦媳妇被告到县衙,官家审起来,要定苦媳妇不孝的罪名,婆婆却不愿意了。婆婆说,每当食粥,媳妇总是捞最稠的粥侍奉于我,自己只喝那稀薄的米汤,能说我的媳妇不孝吗?原来那粥中最有营养的部分不在稠粥中,而在米汤里。
我爱喝粥的历史,很有些年了。十多年前我在甘露寺做客座教授时,最喜欢的就是清晨大锅里的粥。有时候,我熬夜备课或是写东西,早上起床时,早斋已罢。大幸师太知道我喜欢喝粥,每天没等早斋开始,就用一只大号的搪瓷缸替我舀上满满一缸,煨在火桶里。大幸师太逝去后,我很少再去甘露寺,也很少在甘露寺掛单,不知道甘露寺的粥是否还那样黏稠,还那样经喝。
现代很多养生专家都主张食粥,说粥能调和脾胃,滋养心血。但这些都与我无干,我之爱喝粥,习惯耳。这习惯养于何时,记不得了。在我的家人中,除我外,没有一人有此怪癖。虽如此,妻子还是每天都替我熬粥,用小小的砂吊子,供我一人独用。我所喝的粥,要筷子挑不起来的稀薄,这样的薄粥,我能连喝三碗,小菜都省了。清晨一碗粥,直喝得满头冒汗,浑身发热,一夜的倦气都除了。妻子为我熬粥,颇多辛苦,第一就是要起得早,这样才不耽误我早起喝粥。后来市场上发现一种电焐子,只需头天晚上睡觉前把粥坐在灶上,水沸了,直接将吊子放进电焐子,第二天早上,一砂吊热腾腾的粥就能喝了。近年来母亲大脑萎缩,偏偏夜里又不肯好好睡觉,于是就黑地里四处逡巡,看到电器插座上哪怕一点点荧荧之光,立即就把插头拔掉。常常第二天早上,电焐子里的粥仍然水是水,米是米。于是我们不得不变换着法子,让母亲寻不到电焐子的插座,并有了一句警语:防火防盗防老太。
最后要说的是,别相信养生专家所说的药粥,放这个放那个的。要喝粥的话,白米粥就很好。中医说,白米粥下心火。这年头,社会转型,纷繁复杂,人人都难免心火重,所以,清晨起来,喝一碗白米粥,一天都得心安。
石玩
立秋刚过,接连下了两场雨,天气说凉就凉起来了。
那日在复松寺盘桓将近一天,傍晚时,决计回去了。走出院子,见院墙下有一堆石头,通体暖黄色。我对石头并没有研究,但还是认出,眼前这一堆是黄蜡石,虽然并不纯正。法师说,这是居士送来准备砌观音菩萨基座用的,您要是喜欢,拿一块回去吧。佛经上说,常住(寺院)一粒米,大如须弥山,寺院里不论巨细,若非法师所赠,都不可拿回家去。法师似猜出我的心思,便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小块说,这个拿去做镇纸吧。
法师所赠黄蜡石虽不成形,但品相不错,小巧,盈盈一握之间。我已久不写字了,黄蜡石就搁在桌上。只是偶尔出门散步,就将它握在手中,一边盘玩着。时间久了,那一小块黄蜡石竟有了一层浅浅的包浆,看上去有几分温润,几分光洁。遂知道就像老玩家说的,石头之类的文玩是需要盘玩的,盘玩久了,哪怕是一块不起眼的石头,都会渐渐中看起来。
我以前的邻居(也是同事)金先生是一个很有情调的人,退休后,便开始玩石,也玩根雕。每次去一个地方,回来后必背着沉沉的一包,除了一块块顽石,便是一截截树根烂桩。接下来的日子,他就沉醉在那些顽石或树根烂桩中。他家中的客厅,即是他的工作室,也是一处奇石根雕的陈列馆。难得的是他的夫人却容得下他,容得下一个把家里的客厅当作根雕石玩艺术作坊的丈夫。
我与金先生相交多年,金先生最难得的品德是不吝啬,他总是愿意将自己精心制作的艺术品送给一切喜爱他作品的人。清代的李渔说,“以人之一生,他病可有,俗不可有”。李渔也认为,送人艺术品,也即是帮人疗治俗病,这要比送人烟酒茶之类更具有人文情怀,也是一种大慈悲。我搬离那个小区很多年了,我与金先生已不再是邻居,但家里仍保存着金先生赠送的根雕艺术品和一两件石玩。其中一件根桩笔筒,古拙而有灵秀,再加上笔筒外表因树根结痂而形成的大小不等的斑纹,真正让我爱不释手。但我还是送给一个更喜爱这件东西的朋友了。这一点,我倒是得到金先生的真传。我敬佩金先生对石玩和根雕艺术的追求,但我所不能接受的是,他常常要在那些根雕上下太多的工夫,刀、斧、刨、凿,以使那些得自山野的天之瑰宝尽可能像一件事物,或人,或马,或龙,或牛。十年前在我女儿的婚礼上,他送我一块石头,并告诉我说,你看,它是不是很像一位当代伟人?但我看上的却是这石的另一面,赭红色的底色上铺满一条条斑斓的云彩,就像傍晚时被人随意剪裁下来的一片天空。
我以为,根雕也好,石玩也好,其魅力即在于这些东西来自山野,得天地自然造化之灵气,它的不同于世俗的气质与天工造物的形状是最值得人们玩味的。奥维德说,艺术的成功在于没有人工雕琢的痕迹。或者就像齐白石所说,真正的艺术,在像与不像之间给人以想象。
我得承认,我一直不是一个有艺术情调的人,有时也难免会有胎里带来的俗气病。但有时候,去一条河边,或某个山里,遇到好看的石头,也想捡拾一两块回家留作纪念,但又不堪重负,所以只取小件。几十年来,所去的地方也多,家中的石头分门别类,有取之黄山,取之青海湖,取之雅鲁藏布江,取之湄公河,有取之不知名的地方。那些石头就带着山河大地的痕迹和亿万年炼成的气脉陈列在我的书架或电视墙上,或权且做了镇纸之石。而另一些则被妻子当作腌菜石泡在臭烘烘的腌菜坛中,不管怎么说,都算是物尽其用吧。
我的酒师父们
我喝酒的历史可追溯到六七岁的时候。那时家里时常请客,每次当客人猜拳行令觥筹交错时,我总是站在父亲的身后,趁着酒席上人不注意,很快从父亲腋下将那杯酒一饮而尽。父亲发觉后,侧过身来骂一句粗话,然后挟一筷头菜送到我的嘴里。父亲知道,偷儿之意不在酒,而在乎菜,世上的孩子没有不嘴馋的。
那一年,父亲蒙冤,家里当然也就没有酒喝了。第二年,我们跟着母亲来到一处建筑工地,住在一个很大的工棚里。工棚里住着几十号人,一张芦席隔起一个个空间,算是各人临时的窝。在这些工人中,我与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四川佬最铁。每次他摆出酒壶,从布袋中倒出一小捧盐炒黄豆来,总是不忘记拉上我。他的窝安在工棚中间的一根梁柱上,就像现在有些另类人的树屋,每天他就是沿着那根梁柱爬上爬下。平时我都是与他同榻而眠,要是他妻子来了,我的床位就让给那四川女人了。到了晚上,从那座空中楼阁总是会发出一阵又一阵奇怪的响声,整座工棚都在震荡,也惹得整座工棚里的人睡不安生。大家都对四川佬极其反感,唯有我对他不离不弃,不为别的,就因为酒。有一次,四川佬打了一条狗,借我家的锅煮了,结果那天的稀饭就有一股狗味,气得我哥哥不仅把稀饭倒了,连锅也给砸了,接着又把我大骂了一顿,喝令我从今以后不准再与四川佬交往。我果然不敢跟四川佬喝酒了,但我的酒瘾却到了无法收拾的时候。每天晚上,我都要缠着母亲炒一捧黄豆,母亲不答应就决不睡觉。母亲疼我,当然也就满足了我。母亲当然也知道,醉儿之意不在黄豆,而在乎酒。从那以后,每次不论哪个工人喝酒,都会拉着我与他碰杯。母亲便说,你们害我儿子啊,将来他成酒鬼怎么得了?母亲说归说,而每当我不肯睡觉时,母亲仍会把一捧黃豆倒进锅里,听着黄豆在锅里愉快地蹦跳,我便拿着酒壶,飞快地向代销店跑去。
虽然父亲不到一年就回家了,但当时正值三年困难时期,一家人连饭也吃不饱,哪里还有酒喝?就如父亲所说,喝酒是一门手艺,久不操练,手艺就荒废了。我似乎也就忘了我过于早熟的酒艺,断然成了一个一闻到酒味就发晕的人。一九六八年临下放前同学们凑钱发泄,我只喝了半小碗山芋干酒,结果就醉得不省人事,差一点被人送进了医院。
直到很多年后,我与山上一个老僧成莫逆之交。一次我去他的寮房看经,看得困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一觉醒来,满桌子好菜,甚至还有一瓶高粱大曲。我吓了一跳,老僧却早已将酒分别倒在两只硕大的酒杯里。我赶紧说,我不会啊!老和尚说,学嘛。又说,世上的事哪一样不是一点一点学会的?我就是这样在与老僧的细斟慢饮中恢复酒功夫的,我也就是在与老僧的对饮中得到许多那个年代的奇特的故事,这为我后来的小说创作提供了绝好的素材。每次老和尚知道我要去,总是备好酒菜,我一般只喝二三两,余下的他全包了。老和尚年轻时在朱培德的部下当兵,每次行军打仗,别的兵水壶中装的是水,他的壶中装的却是酒。老人家二十一岁时因为一件案子在东林寺做了和尚,从此滴酒不沾,而且戒律清净。但到了八十岁时却忽然与杜康重缘,哪一天不喝上几盅就不能入禅。老和尚说,喝酒是一门功夫,功夫不到位的人,喝进去的就全是毒药。我想起父亲当年说过的话,想着两个老人悟出的道理怎么就如同一辙呢?悟着悟着,似乎也就悟出一种道理来了。
酒就跟情人一样,总要在不即不离间为好。我很欣赏我的一位同事,每天他都要喝上几口,但决不肯多,就像他的性子一样,不温不燥,这是做人的高招。我学不到他,好在我没有像母亲当初所担心的那样成为一个酒鬼,一般的情况下,我滴酒不沾,真要是遇到场合,禁不住别人的几句酒话,往往一喝就多,却一次也没有醉过。我想,这一切该缘于我人生中的这些酒师父们吧。
在秋浦河源头
雨细细地下着,就像扯不断的丝网,清晰中透着朦胧,远处的山被雾雨笼罩着,近处的秋浦河在不断地变化着色彩与形状,它们或明或暗,或奔放,或娓娓,一切都显得如此动人。终于到达秋浦河的源头:源头李村。
三轮车掉转车头离我而去。我撑着雨伞,茫然地站在公路上,不知所以。二十三年前,我随一个摄制组第一次来到源头李,二十三年来,源头李在我的印象中始终抹之不去。是秋浦河源头的涓涓细流?是源头李人家火塘里喷香的咸肉骨头?还是源头李人的古道热肠?于是,我终于再次沿着秋浦河来到它的源头源頭李村。二十三年过去了,源头李变得让我难以辨认,公路四周有好几处村落,每座村落里都有一栋栋漂亮的楼房,这让我完全找不到第一次来源头李时的感觉,也无法找到当初宿住的那户人家。或许是我背着旅行包、拄着登山拐杖的样子让人觉得新奇,一个骑着摩托的年轻人在我的身边停下,他问我说,你要找哪家?我回答说,要找一个姓李的人家。年轻人笑了,说,这一座源头李,百分之九十都姓李,你要找哪个姓李的人家呢?我回答不出,恰在这时,我的学生胡海发来了短信:如果要了解源头李的历史,可找一个叫李文唯的老人。我谢过年轻人,开始往村子里走去。
一家一家的院子,每一家院子里都种满了花草,这并不是开花的季节,栀子花打着细细的花苞,月季被雨水淋落,枝头上只有残存的花瓣,就像是画家无意间滴落的残颜。每个铺着水泥或卵石的院子里都侍弄得清清爽爽,这座在清代曾出过布政使的源头李村就像一个归隐的士大夫,虽陋住乡里,却仍不失大家的风范。在村子的边缘处,我找到李文唯的家。院子里卵石的缝隙中零零落落地长满了寸把长的青草和油菜苗,虽然都是无意中洒落的种子,看上去却像是主人精心的侍弄。忽然想起一个叫陶渊明的人,比起一千多年前的南山头,李文唯的这个院子又如何呢?三间很普通的平房,屋子里响着武侠电视剧的打斗声。正在看电视的是一对老人,都在七十多岁的样子。问明了主人正是李文唯,我递过名片,说了我学生胡海的名字。老人说他并不认识胡海,但他说前年的确曾有一个电视台的人来采访过他。老人又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说明了来意,老人对着我的名片看了又看,说,我老了,有些历史,早就忘记了。但他显然并不想让我过于失望,又招呼我说,给你泡杯茶吧,外面下着雨,你的裤脚都湿透了。我看到敞开的屋子里有一口硕大的火塘,那正是我二十三年前第一次来源头李见证过的东西,看着这火塘,我忽然又想起那通红的炭火,炭火中烧得噼叭作响的鸡蛋和咕咚咕咚跳沸着的咸肉骨头。我问老人关于庆源桥的历史。老人说,先有庆源桥,后有源头李,这地方是早先江西商人前往徽州的必经之地,所以就有了庆源桥,随后才有了这一片源头李村。
撑着一把雨伞,按照李文唯的指点,我在他屋后二十来米远处找到了庆源桥。眼前这座石拱桥古朴、秀美,如同这江南的山水,透着一种灵气。一切都像二十三年前一样,但我知道,二十三年的风雨,一定让它发生了许多的变化,只是以我们微细的视觉无法看出它质里的变化,就像这变化着的宇宙。其实,每日每时,世界万物何曾不在发生着极其微小的变化,包括我们自己。二十三年前,我是一个对文学痴迷成癫的青年,二十三年后,我对一切新鲜的事物仍然痴迷着,只是这痴迷已不再如当初那样清纯。世界,在我开始浑浊的眼睛里有了一层浑黄的迷离,因此,我需要随时走出门来,走到野朴的山水之间,去寻找当年的感觉。
河并不很宽,但桥下的流水却轰然有响。我知道,沿着这条河,就一定能找到秋浦河的源头。雨越下越大,我原本湿透了的裤脚沾满了草屑,紧紧地贴着我冰凉的脚杆。我止住脚步,我明白,寻找秋浦河源头并非我此行的真正目的,我宁愿让那些涓涓细流封存在我二十三年前的记忆里,让它在我的心海里永远保持着一份新鲜,一份纯真。
李文唯或许想起了采访过他的我的学生胡海,交谈渐渐热烈起来。其实,就像我在其他地方的寻访一样,我更多的是关注当下的人,而不是那灰飞烟灭的历史。但李文唯本身就是一段历史,一段让人无法抹去的近代史。李文唯出生在一个富商兼地主家里,只是父亲过早离世,他在十三岁便接过执掌家印的权力。十五岁那一年,他与比他大三岁的妻子结婚,不久便有了第一个儿子。然而三年后,中国五十年代初的那场政治风暴必然地刮到了源头李,十八岁的李文唯从此成为那个阶级社会中最被人不耻的角色。妻子死在他三十八岁那一年春上,他带着一儿三女,在长达半个世纪的岁月里艰难度日。
据说下午一点左右可能有去珂田的班车,但我等不及了,我也乐得在这湿而清爽的天地里行走,在这雨的缝隙中行走。雨似乎应我的愿望而不大也不小地下着,细密地打在我的雨伞上,恰如我此时的心境。公路上没有一辆车,更不见一个行人。公路上只有我,天地间似乎也只有我一人在这陌生的公路上行走着。公路的右边,是那条处在雨季的秋浦河,它敞亮、透明,在两岸树阴的衬比下,显得愈加妩媚。我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畅快,我对着这湿漉漉的公路,对着湿漉漉的水,还有那远处被云雾笼罩着的湿漉漉的山,禁不住大叫、大唱起来。我沙哑的嗓子并不适合城市的歌厅,但却适合这迷醉的山水,适合这让我无比陶醉的心情。有一辆摩托从我的身后驶过,摩托的主人似乎听到我的嘶叫,他侧过头来,奇怪地看了看我。只是一刹那,摩托车从我的眼前消失了,公路上仍只有我,只有湿湿的山和湿湿的水。
责任编辑:胡汀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