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煤炭企业经营情况及对地方经济的影响
2021-12-16张宝林
■张宝林
山西是煤炭大省,煤炭产业作为我省传统支柱产业,早已深深扎根于全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是稳定山西经济的压舱石。2010年至2020年,煤炭行业经历了“黄金十年”终结、步入“寒冬”举步维艰、U型恢复性发展三个阶段,煤炭行业的大起大落对山西产生着更深更广的影响。如今,山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路程中,离不开煤炭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我们不能舍弃煤炭,而要“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通过产业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等,以煤炭产业的高质量转型来反哺我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并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过程中发挥有力支撑作用。
一、煤炭市场整体环境
2020年的煤炭市场是不平凡的一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煤炭经济运行形势复杂多变,供需阶段性错位失衡矛盾突出,煤炭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总体表现出“二增四降”的特点:煤炭供给增加、煤炭消费小幅增长;煤炭库存减少、煤价强势波动、固定资产投资减少,行业效益下滑,但整体水平较为稳定。
(一)煤炭供给较为稳定
一是国内产量增加。2020年全国原煤产量39.0亿吨,同比增长1.4%。二是进口量增加。2020年全国煤炭进口量3.04亿吨,同比增长1.5%;净进口3.0亿吨,同比增长2%。三是煤炭转运量保持稳定。2020年全国铁路累计发运煤炭23.6亿吨,同比下降3.9%;主要港口发运煤炭7.47亿吨,同比下降3.3%;1-12月煤炭铁路转运量均保持较为稳定状态,在17000-22200万吨间进行浮动。
(二)煤炭消费小幅增长
2020年,全国煤炭消费量42.56亿吨,同比增长0.6%。从主要耗煤行业看,电力行业全年耗煤23.1亿吨左右,钢铁行业耗煤6.7亿吨,建材行业耗煤3.81亿吨,化工行业耗煤3.04亿吨,分别同比增长0.8%、3.3%、0.2%、1.3%,其他行业耗煤同比下降4.6%。主要原因是:国内工业企业产出增速高位企稳,叠加第三产业和居民用电需求继续高增长,全社会用电量水平再上新台阶,火电行业耗煤需求继续增长明显;受环保限产影响,生铁及水泥行业耗煤量同比基本持平;化工耗煤量稳中有升;其他用煤(散煤等)继续被替代,耗煤量继续下滑。
(三)煤炭库存基本合理
2020年末,主要煤炭企业存煤5300万吨,同比减少85万吨,下降1.6%,处于较低水平;全国统调电厂存煤1.3亿吨,环比减少约2200万吨,下降14.8%,存煤可用17天,库存水平基本合理;全国主要港口合计存煤4987万吨,环比减少387万吨,下降7.2%。煤炭库存表现出2个特征:一是煤炭库存结构变化,存煤由产地向终端用户转移;二是有效库存可用天数基本合理,这主要得益于2018年1月起,我国推行了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科学确定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对企业存煤标准不搞“一刀切”,以增强煤炭稳定供应,减少价格大幅波动。
(四)煤炭价格先跌后涨
一是长协价持续稳定。2020年动力煤中长期合同价格(5500大卡下水煤)稳定在绿色区间,全年均价543元/吨,比上年下降12元/吨,保供稳价的“压舱石”作用充分显现。二是炼焦煤价格同比下降。CCTD山西焦肥精煤综合售价全年平均1309元/吨,比上年下降187元/吨。三是整体价格波动后上涨明显。2020年环渤海动力煤(Q5500K)综合售价平均价格549元/吨,较上年均价下降24元/吨,全年最高(585元/吨)与最低售价(526元/吨)相差59元/吨,差价较上年拉大30元/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综合价格指数平均为128.9点,较上年均值下降10个点,全年最高(134.78)与最低指数(123.86)相差10.9个点,差值较上年拉大2.2个点。
(五)固定投资重回负增长态势
表1 2020年山西省属煤企重组情况
2020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固定资产投资3609亿元,同比下降0.7%,在2018年、2019年同比增长5.9%、29.6%的高态势下,又重现负增长趋势。其中,民间投资同比下降15.45。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固定资产自2013年以来持续下降,在2018年迎来首次上升,2019年为连续第二年上升,且呈现出较高增长态势,但2020年由于多种因素重叠影响,又重回负增长态势。
(六)煤炭企业效益下滑
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1.9亿元,同比下降8.4%;实现利润2222.7亿元,同比下降21.1%;资产负债率66.1%,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大型煤炭企业为71.0%。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的90家大型企业利润总额(含非煤)1196.9亿元,同比下降25.2%。
二、山西煤炭企业经营表现
(一)省属煤炭企业
2017年,山西省经过煤炭行业资源整合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形成了七大煤炭集团,呈现“5+2”格局,分别是同煤集团、焦煤集团、晋煤集团、阳煤集团和潞安集团5家(由山西省原中央直属八大矿务局重组而来),以及晋能集团和山煤集团(重组新增)。2020年,山西省属煤炭企业的再次重组整合拉开序幕,从过去的“七足鼎立”,战略性重组成四大集团,分别是晋能控股集团(能源集团)、山西焦煤集团(煤企集团)、潞安化工集团(化工专业化集团)、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新材料产业集团)。
此次煤炭企业重组整合,目标在于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增强煤炭产业的市场活力和竞争力,并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有利于解决山西煤企过去产业趋同、各自为战等问题,提高山西煤企市场集中度和话语权,进而提高企业效益。
1.企业利润。山西省省属煤炭企业重组挂牌完成基本在2020年第四季度,企业重组伊始,改革效应还未释放。但按照重组后的表现来看,2020年企业净利润整体下滑趋势显著,尤其潞安化工集团企业净利润同比下降97.6%。从营业总收入看,晋能控股集团同比增加1.4%,山西焦煤、潞安化工、华阳新材料分别同比下降-7.3%、-10.3%、-1.3%,企业营业总收入整体呈小幅下滑趋势。
2.税费情况。由于2020年省属煤企重组的交叉性,2020年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中只体现重组后的四家煤企的具体财务数据,与整合前企业数据不能准确对应,但我们可以对省属煤企税费总额具体分析。2018-2020年,山西省省属煤企已交税费总额分别为690.14亿元、750.47亿元、600.73亿元,分别占山西省直监管大型国企已交税费总额的83.1%、82.1%、75.7%,从整合范围较小的山西焦煤集团、华阳新材料集团来看,2020年两家企业已交税费分别为162.6亿元、68.5亿元,较上年下降36.7亿元(2019年数据为焦煤+山煤)、25.0亿元。可见,2020年省属煤企已交税费总额整体呈下降趋势。
3.资产负债率。全国煤炭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显示,2020年煤炭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6.1%,较上年同期的65.2%增加0.9个百分点,负债合计37258.3亿元,同比增长7.6%。就山西来看,2018-2020年,晋能控股集团资产负债率从77.3%下降到74.4%,山西焦煤集团资产负债率从74.1%上升到75.6%,潞安化工集团资产负债率从69.1%上升到71.1%,华阳新材料集团资产负债率从76.8%上升到77.6%,均超过全国煤炭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
(二)煤炭上市公司
煤炭上市公司集中在山西,多为国资监管。我国煤炭分布呈现“西多东少、北富南贫”的特点,因此,煤炭上市公司注册区域主要集中在北方,其中山西省上市公司数量最多。2020年底,国内煤炭上市公司共计41家,其中山西达到10家,分为是:山西焦煤(原西山煤电)(000983)、兰花科创(600123)、永泰能源(600157)、华阳股份(原阳泉煤业)(600348)、ST安泰(600408)、山煤国际(600546)、晋控煤业(原大同煤业)(601001)、潞安环能(601699)、美锦能源(000723)、山西焦化(600740)。
1.公司利润。2020年山西省10家煤炭上市公司净利润达到140.9亿元,较上年增长31.34亿元。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永泰能源、山西焦化的拉动作用,两家企业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分别增长43.45亿元、6.23亿元,增长率分别达到3103.6%、131.4%;其余八家企业净利润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兰花科创、山煤国际分别下降2.88亿元、3.46亿元,下降率分别达到43.4%、29.5%。
2.税费情况。2018—2019年山西十家涉煤上市公司缴纳税费分别为85.4亿元、53.8亿元。其中,税费额最高的是潞安环能,两年缴纳38.34亿元;最低的是山西焦化,两年缴纳1.32亿元。总体看,涉煤上市公司缴纳税费仅占省属煤企缴纳税费的一成左右,对煤炭经济的总体作用较小,对山西省税收的影响也并不显著。
3.资产负债率。2017-2020年,山西省十家涉煤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分别为66.6%、63.0%、61.5%、59.5%,资产负债率呈不断下降趋势。具体看,资产负债率下降幅度最大的涉煤上市公司是永泰能源,为16.7%;ST安泰、山煤国际、潞安环能、山西焦化等4家企业呈不同幅度的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幅度最大的涉煤上市公司是山西焦煤,为4.7%;兰花科创、华阳股份、大同煤业、美锦能源等4家公司呈不同幅度的上升。
三、煤炭行业对山西经济的影响
(一)煤炭经济与财政收入走势趋同且影响显著
图1 2013-2020年山西省GDP、财政收入与煤炭生产、消费发展趋势
我省财政收入与煤炭生产和消费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其增长变化趋势非常接近,波动周期也基本趋同。相比较全省GDP而言,煤炭生产和消费增幅的起伏更加显著地作用于财政收入方面。2013-2020年,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增速为5.9%,GDP平均增速为5.6%,煤炭生产平均增速为2.2%,煤炭消费平均增速为1.9%。其中,2015年、2016年煤炭生产增速分别为-3.7%、-1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分别为-9.8%、-5.2%,GDP增速分别为3.1%、4.5%,以上增速均为近8年的低值水平。煤炭行业税收波动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颇为显著。2013-2020年,煤炭行业税收对财政收入增量平均贡献度为35.6%。其中,2014年煤炭行业税收同比下降25.9%,对财政收入增量贡献度同比下降82.3%;2019年煤炭行业税收同比增加11.1%,对财政收入增量贡献度同比增加85.5%。
(二)煤炭行业税收依然是山西财政增收主要因素
2020年,山西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97亿元,比上年下降2.2%,减收51.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26.0亿元,下降8.8%,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为70.8%。在10个主要行业中,煤炭税收依然是山西财政收入增减收的主要因素。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看,煤炭行业税收几乎占据近五成,2020年占比虽然有所下降,但依然达到40%以上;从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看的比重,煤炭行业税收占据近四成,2020年占比虽然有所下降,但依然达到30%以上。可见,目前来看,煤炭行业税收依然是影响山西财政收入的主要因素。
表2 2019-2020年主要行业收税情况(单位:亿元)
(三)煤炭经济财政贡献度稳中走低
图2 2013-2020年山西省煤炭行业税收财政贡献度
2013-2020年,煤炭行业税收(上缴财政额)平均为686.7亿元,财政贡献度(煤炭行业税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为35.4%。有两个显著区间:一是2014-2016年,煤炭经济财政贡献度随税收下降而下降。在此期间,煤炭行业税收从647亿元下降到482亿元;吨煤综合售价从343元下降到292元;财政贡献度由35.5%下降到30.1%。二是2017-2019年,煤炭经济财政贡献度随税收上升而上升。在此期间,煤炭行业税收从648亿元上升到848亿元;吨煤综合售价从440元升到450元;财政贡献度由34.7%升至36.1%。整体看,2013-2020年,除2013年达到最高值51.3%后,煤炭经济贡献度基本呈稳中走低趋势,最低值为2016年的30.1%,最高值为2019年的36.1%,平均值(2014-2020年)为33.2%。
(四)地方税收中煤炭资源税增势强劲
图3 2018-2020年山西省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税收情况
在地方税收收入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税收涉及资源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14个税种,其中,税收规模位于前三位的是资源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018-2020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的资源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其它税收年均缴纳额分别为324.7亿元、236.0亿元、89.1亿元、52.9亿元,分别占行业总税收的46.2%、33.6%、12.7%、7.5%。其中:2018-2020年,增值税占行业税收比例分别为36.8%、33.1%、30.8%,所占比例逐年走低,总体占行业税收三成左右;而2018-2020年,资源税占行业税收比例分别为43.1%、46.3%、49.3%,所占比例逐年走高,总体占行业税收近五成。可见,增值税作为共享税,对地方财政影响不及资源税;而资源税作为地方税种,已成为煤炭行业地方税收增长的主力军。
四、煤炭市场对山西经济影响研判
从长远来看,煤炭在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中仍起基础性作用。煤炭作为我国工业的头号基础性能源,煤炭行业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10年至2020年,我国煤炭行业经历了“黄金十年”终结、步入“寒冬”举步维艰、再到U型恢复性发展等三个阶段,煤炭行业的大起大落直接影响到了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山西等煤炭大省的经济影响更深更广。
分阶段看,2010-2012年,煤炭行业仍处于黄金十年期,其税收收入在全省税收收入中的占比分别高达81.46%、81.65%、70.71%,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8.30%、48.73%、46.28%,是十年中煤炭行业税收水平最高的三年。对于煤炭行业来说,2012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其由辉煌巅峰跌入谷底的转折。2013-2016年,煤炭市场震荡下行,价格持续走低,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整个市场步入“寒冬”。四年间,其税收收入在全省税收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下滑至38.51%、30.73%、27.23%、26.74%,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也分别下滑至51.29%、35.52%、30.91%、30.96%。2014-2016年成为十年煤炭行业税收水平最低的三年。2017年开始,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煤炭市场供求关系逐步好转,煤炭有效供给质量大幅提高,行业经济效益大幅增加,煤炭行业开始进入恢复性发展阶段。2017-2019年,煤炭行业税收在全省税收收入中的占比分别回升至46.4%、46.4%、47.6%,逐步接近十年最高水平2011年的48.73%;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分别小幅回升至34.70%、33.30%、36.10%;2020年受新冠疫情等重叠因素影响,煤炭行业税收在税收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下降至44.6%、31.6%。
可见,煤炭行业对我省税收收入依然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十年的三个阶段里,无论煤炭行业的黄金期、下行期还是恢复发展期,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都在26%以上,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都在30%以上。但从另一方面看,煤炭行业税收对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作用是逐渐下降的,从黄金期的近五成占比到下行期、恢复期的三至四成占比,我省财政收入对煤炭行业税收的依赖度不断降低,这也侧面显示出,我省逐渐摆脱资源型依赖、破解“因煤而兴、因煤而衰”困境的成效是显著的。随着近两年山西省经济水平不断企稳回升,经济增长协调性逐渐增强,山西省经济发展的各项数据一直趋于较为稳定状态,本文认为2017年以来煤炭行业占税收45%左右的比重、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左右的比重将成为我省煤炭行业的一个发展常态。
五、政策建议
(一)以国企改革为契机提升企业竞争力
山西省于2017年初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2020年底随着组建晋能控股集团的正式挂牌,逾三年时间的新一轮国企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做优煤炭产业、做强电力产业、做大智能煤机装备制造业等将成为山西煤企未来的重点发展路径,山西省属企业应以此改革为契机,发扬“术业有专攻”的精神,发挥能源企业产业集群优势,大力培育和提升我省能源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山西经济发展后盾劲旅。
(二)以清洁高效利用为首任引领改革创新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面向2030国家重大项目”,能源转型的立足点和首要任务就是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不仅是煤炭行业自身追求差异性与独特优势的举措,也是我国相对“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决定的。达到清洁高效发展目标,要提升制度保障,规范煤电机组耗煤和排放等实施细则;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陈出新,大力推广实施煤制油、煤制气等煤炭清洁化利用方式;要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加大税收、资金、价格、金融、环保等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评价管理,强化监督执法。
(三)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目标支持转型升级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坚决退出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坚决退出安全风险高的产能,加快退出资源枯竭、生产成本高、煤质差、开采难度大、扭亏无望的落后产能。二是支持煤炭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联营等形式,加快发展煤电一体化、建设大型坑口电厂和煤矸石电厂,支持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支持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煤层气产业、现代农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推动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
(四)以完善税费体系为途径降低煤企税负
从企业长远发展来看,应该以完善煤炭税费体系为途径,切实降低煤企税负。一是理顺增值税抵扣和交纳链条。将符合煤炭企业投入特点,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土地塌陷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征地拆迁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环境治理投入等实行定率抵扣,在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将上述支出列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二是体现资源税的级差调节功能,建立折算机制。适当降低煤炭资源税税率或建立洗选煤折算率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使煤炭资源税税负回归合理水平。三是建立所得税返还机制,减轻所得税负担。对煤炭企业集团在各地征缴所得税后,按照集团并表统一纳税的办法重新计算,将超出部分返还企业,支持老矿井改革转型;将统筹外费用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单独列示,不计入企业福利支出,允许直接税前列支,减少所得税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