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rmat型偏微差分方程解的存在性及形式
2021-12-16徐洪焱
汪 楠,徐洪焱,刘 林
(1.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影像系,江西 上饶 334001;2.上饶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1 引言及主要结果
文章假定读者熟悉Nevanlinna值分布理论,我们将采用Nevanlinna理论的基本符号[1-3]。随着Nevanlinna理论在差分领域的快速发展,许多学者在差分方程等方面获得了一系列重要且有趣的结果(见文献[4-9])。2012年间,刘凯,杨连中等[7-9]讨论了几类Fermat型复域微分、差分方程
f′(z)2+f(z+c)2=1
(1.1)
f(z)2+f(z+c)2=1
(1.2)
f(z)2+f′(z)2=1
(1.3)
其中c∈为非零常数,他们得到:方程(1.1)的有限级超越整函数解必为f(z)=sin(z±Bi),其中c=2kπ或c=(2k+1)π,B∈,k∈N;方程(1.2)的有限级超越整函数解必为f(z)=sin(Az+B),其中,k∈N;方程(1.3)的有限级超越整函数解为f(z)=sin(z+c),c∈。
2018年,Xu-Cao[10-11]利用多复变Nevanlinna值分布理论以及差分模拟结果,讨论了多变量Fermat型偏微-差分方程解的性质,将刘凯等人的结果推广到多变量情形。
定理A[10-11]设c=(c1,c2)∈2,则偏微差分方程
的任意有限级超越整函数解具有形式f(z1,z2)=sin(A1z1+A2z2+B),其中A1,A2,B为常数,满足A1eiA1c1=1,特别地,若c1=0,则f(z1,z2)=sin(z1+A2z2+B)。
定理B[10]设c∈n{0}。那么Fermat型偏微差分方程
f(z)2+f(z+c)2=1
(1.4)
的解具有
由于涉及多变量差分Nevanlinna理论[12-13]起步较晚,有关复域偏微分与差分方程的文献并不多,关于Fermat型偏微差分方程的还有许多问题有待研究。本文将针对此问题,进一步讨论Fermat型偏微差分方程解的存在性条件及其形式,获得结果如下:
定理1.1设c=(c1,c2)∈2-{(0,0)},若f(z1,z2)为方程
(1.5)
的有限级超越整函数解,则f(z1,z2)具有形如
这里L(z)=μ1z1+μ2z2;a1,a2≠0且L(c)=μ1c1+μ2c2,μ1,μ2,b∈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以下例子显示方程(1.5)解的存在性。
例1.1若
则f(z1,z2)为方程(1.5)的有限级超越整函数解,其中μ1=0,μ2=2,b∈,。
例1.2若
则易知f(z1,z2)为方程(1.5)的有限级超越整函数解。
若方程(1.5)同时包含两类偏微分以及差分,那么
定理1.2设c=(c1,c2)∈2{(0,0)},s=c2z1-c1z2。若f(z1,z2)为方程
(1.6)
的有限级超越整函数解,则f(z1,z2)具有
这里a1≠0,a2,a3不同时为零,L(z)=μ1z1+μ2z2,H(s)是关于s的多项式且L(c)=μ1c1+μ2c2,μ1,μ2,b∈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ⅱ) 若a2c2≠a3c1,则H(s)≡0且
或
下列例子说明方程(1.6)解的存在性与形式的准确性。
例1.7令L(z)=iz1-iz2,H(s)≡0,b=0,则
例1.8令L(z)=-iz1-iz2,H(s)≡0,b=0,a1=1,a2=a3=1,则
2 引理
文章须用到以下引理。
引理2.1[14-15]若F为n上的整函数,F(0)≠0,ρ(nF)=ρ<∞,则存在函数fF与gF∈n,满足F(z)=fF(z)egF(z),特别地,当n=1时,fF是魏尔斯特拉斯函数。
注2.1这里ρ(nF)是零点计数F的阶数。
引理2.2[3]若g与h是复平面的整函数,且g(h)是有限级整函数,则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ⅰ)h为多项式,g为有限级整函数;
(ⅱ)h为非多项式的有限级整函数,g为零级超越整函数。
引理2.3[16]设fj(≠0),j=1,2,3是m上的亚纯函数,f1非常数。如果f1+f2+f3=1以及
3 定理1.1的证明
设f(z)为方程(1.5)的有限级超越整函数解,重写方程(1.5)为
(3.1)
于是
(3.2)
(3.3)
将(3.2)代入(3.3),得
(3.4)
(3.5)
由(3.4),(3.5),得
(3.6)
根据(3.5),(3.6),可知e2[p(z+c)-p(z)]=-1,可得
p(z)=L(z)+H(s)+b,e2L(c)=-1
这里L是一个线性函数,形如L(z)=μ1z1+μ2z2,H(s)是关于s的多项式,其中s=c2z1-c1z2,μ1,μ2,b∈。
另一方面,由(3.5),(3.6)知
即
由(3.5)或(3.6),知
那么
如果c2=0,即H(s)=H(-c1z2),又因为e2[p(z+c)-p(z)]=-1,则degsH≤1。
如果c2≠0,易知H(s)是关于s的多项式且degsH≤1。因此,L(z)+H(s)+b是关于z1,z2的线性,不妨设μ1z1+μ2z2+b,μ1,μ2,b∈。结合(3.5)与(3.6),则
这里L(z)=μ1z1+μ2z2,且L(c),μ1,μ2,b∈满足
于是,定理1.1得证。
4 定理1.2的证明
假设f(z)是方程(1.6)的解,类似上述证明,存在非常数多项式p(z),使得
(4.1)
(4.2)
由(4.1)与(4.2)得
e2[p(z+c)-p(z)]=-1
于是p(z)=L(z)+H(s)+b,这里L是线性函数,形如L(z)=μ1z1+μ2z2,H(s)是关于s的多项式,其中s=c2z1-c1z2,μ1,μ2,b∈,且e2L(c)=-1。
另一方面,由(4.1),(4.2)得
再根据上述所知p(z)=L(z)+H(s)+b,有
(4.3)
若a1=1,a2μ1+a3μ2=0,则L(c)=0,eL(c)=1,这与上述e2L(c)=-1矛盾。
这里k∈Z。
若a1=-1,a2μ1+a3μ2=0,则L(c)=0,eL(c)=1,这与上述e2L(c)=-1矛盾。
或
综上,定理1.2证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