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创业服务生态 高质量发展路径探索
2021-12-15宋立丰丁颖哲宋远方
宋立丰 丁颖哲 宋远方
【摘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 我国创业服务业蓬勃发展, 初步形成体系化的服务生态。 然而由于发展过快, 创业服务领域也留下了诸多隐患, 创业服务商业模式创新、空间布局以及创新创业生态网络完善等方面尚存在一定不足。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 创业服务业作为创业行为和国家政策的双重载体, 也是创业创新领域的关键支持力量。 新时期创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完善创业服务评价体系、提升创业服务动态创新能力、优化创业服务生态结构、改善创业服务制度环境。 这也是实现创新与赶超、储备创新空间的关键举措之一。
【关键词】“十四五”;创业服务生态;创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1)24-0134-10
一、引言
创业是社会发展的不熄引擎, 是盘活社会资源的催化剂。 当前, 我国经济进入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我国经济的发展已经由“数量追赶”转向“质量追赶”、由“规模扩张”转向“结构升级”、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1] 。 创业对于开拓经济增长新动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居民增收和解决就业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同时也有利于加快产业和地区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变。 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 以此为开端, 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出台不断将我国“双创”热潮推向顶峰,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仅成为整个社会生生不息创业活动的重要保障, 而且为经济增长持续注入新的活力。 在当前世界经济增速持续下滑的背景下, 创业创新已成为我国在世界经济话语体系中重要性不断凸显的动力之一。 近年来,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火如荼的开展, 创业服务业作为支撑“双创”发展的重要载体, 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创业服务业主要针对创业主体的需要, 通过为其创业活动提供基础设施、物理空间以及其他相关创业服务, 来促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提高创业成功率。 “双创”方针启动至今, 中央持续加大对创业创新关键环节的探索, 政策的利好催生了创业服务业的产生和高速发展。 “十三五”期间, 我国创业服务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结构。 《中国火炬统计年鉴2020》显示, 截至2019年底, 我国共有13206家创业孵化载体, 其中包含520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8000家众创空间, 培养出毕业企业16万余家, 其中有2728家企业年收入达到5000万元。 在就业方面, 创业服务业吸纳了大量社会就业岗位, 极大促进了劳动力转移, 缓解了就业压力。 创业服务经历爆发式数量增长, 众创经济进入纵深演进周期, 然而伴随我国创业服务业的蓬勃发展, 一系列潜在问题也随之浮现。 例如: 孵化器同质化严重, 增值服务能力不足; 众创空间纳入非创业项目, 将收取场地租金变为主要经营业务; 创业服务业整体缺乏行业标准和科学的评价体系等。
“十四五”時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 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 也是我国创业服务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关键转型期。 “十四五”报告指出, 新时期发展要高度重视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 发挥创业创新在推动经济主战场发展、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及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作为连接国家政策和基层创业创新需求的载体性产业, 构建高协同度的创业服务生态是我国基于新发展理念, 全方位推进创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丰富、拓展和具象化创业服务内涵的重要支撑。
二、“十三五”时期我国创业服务业的发展特点
创业服务的本质是创业服务主体以整合创业资源为手段, 通过对创业过程各中间环节提供多层次、开放性、相互配套的服务, 构建以政府创业政策为支撑、第三方创业服务机构为主体, 金融、法律、企业、用户多方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生态系统[2] 。 创客空间(Mackerspace)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 近年来我国衍生出了以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代表的功能更全、形式更为多样的创业服务组织, 其作为创业活动的重要载体, 在创业服务生态中发挥核心作用。
20世纪80年代成立的首家创业孵化器——东湖创业服务中心, 是我国创业服务组织兴起的开端。 早期创业平台多以政府为主导, 国家将其作为推进创业创新的公共服务性政策, 推动科技体制改革, 进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这个时期出现了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形式的创业服务组织, 典型代表有清华大学科技园、北京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
到了21世纪初,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 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创业创新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国家通过建立专项基金扶持孵化器建设、引导孵化器合理成长等手段, 促进社会资源向孵化器内部聚集, 从而激发创业活力、促进科技发展和创新。 这个阶段产生了一批由高校和国有企业主导的孵化器、创业苗圃、海外留学生创业园等专业性孵化器, 如北京创客空间公寓、启迪之星、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等。 随着我国进入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的加速拓展期, 创新成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创业服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第一推动力。
2015年“双创”政策的颁布成为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和持续增长的新举措, 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随着“众创空间”等词汇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了鼓励创业创新的大环境, 一时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众创空间与传统孵化器等其他创业组织形式相结合催生出了草根创业、自媒体创业、数字创业、内部创业、社会创业等多元化创业模式, 创业活力得到极大提升。 创业类型的快速分化促进了创业服务的全面化和系统化发展, 创业服务业在结构、形式和商业模式等方面实现了自我变革, 迎来了大跨步发展, 但与此同时也对过去有关创业生态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了新挑战。
(一)“十三五”时期创业服务业的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的创业环境更加自由、创业相关政策惠及群体更加广泛、创业门槛更低, 新型创业主体不断涌现。 在海归、科技型创业者等传统创业主体的带动下, 自媒体创业者、大学生创客、内部创业、草根创业者等新兴创业主体纷纷投身众创浪潮, 为众创主体增加了活力。 创业创新作为经济发展创新的突破点, 使得创业主体基于創业行为和需求的内涵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得以延伸。 创新创业体系的不断丰富和完善, 也使各类创业孵化组织出现百花齐放的新态势, 孵化器、科技园区、技术创新中心、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共享办公室、众筹、众包、众扶平台等新型创业服务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其组织形式、归属权、盈利和运营模式的差异影响了其辅助企业创造价值的方式。
创客空间作为一种社区化的物理场地率先在欧美国家兴起, 它为拥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创客”提供了创新合作与创意转化的实践基地。 20世纪中后期创客文化传入我国, 我国依据西方创客经验发展出了以国企和央企为主导的创业孵化器, 旨在为科技型创客们提供支持。 近年来, “众创空间”作为中国情境和数字经济背景下产生的新构念与传统公共性质的孵化器并存, 凭借其大众性、开放性和前沿性, 在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经济创新增长方面发挥着更加灵活的作用。 创业服务对象由以往相对孤立的技术型创客延伸至主流大众, 彰显了社会主义中国广泛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独特魅力。 同时, 相较于西方以私人车库等具有区域零散性和时间闲置性的空间作为创意转化场所, 我国众创空间的层次性相对更强, 形成了从独立空间到区域性网络化平台的转变。 “十三五”时期, 我国创业服务业完成了本土化转型。
1. 初步形成体系化的服务生态。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创业服务业腾飞的五年, 创业服务平台在数量上实现井喷式增长, 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也有了较大提升。 在市场选择与政府支持的双重影响下, 创业服务组织开发出形式和内容相对丰富化、成本相对更低的孵化组织类型。 同时, 相较于传统的孵化器, 我国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便利性、开放性有所增强, 功能相对健全协同。 不同类型的创业服务组织不仅为创业者提供物理空间、网络服务、社交平台和资源链接等基础性服务, 还为创业主体提供创业培训、投融资对接、政策申请等在内的增值服务, 更具灵活性、自主性和共享性[3] 。 这些创业组织的服务范围逐步涵盖从零到创业成果走向市场的全过程, 在推动创客与市场的衔接、探索系统性的创客成长路径方面初具雏形[4] 。
创业服务生态摆脱了以往断层和缺失的困境, 通过内生竞合机制进一步营造社会化创新创业的氛围, 保证了资源通过优势互补与合作取得“1+1>2”的效益。 市场经济催生了民营背景下的商业生态类众创空间, 形成了国有与民营形式并举且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符合我国创新创业服务的市场需求以及创新创业领域创新民主化价值观的发展, 也符合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外部环境的稳定为众创空间的内部稳定和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各创新创业主体、创新创业资源和创新创业政策等全要素直接通过紧密联系、协调利用, 汇集在创新创业活动中, 初步形成各种类型并存、具有多层次差异化特征的创新创业服务生态[5] 。
2. 在国家创业生态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 创业生态系统由资源生态圈、创客生态圈、众创精神以及基础平台和创业政策等要素构成[6,7] 。 创业主体与创业服务组织、政府以及其他相关主体在政治、经济、文化、创业资源、基础设施等关联性外部环境之间通过物质流、信息流、人力流和能量流的交汇形成协同效应, 创业主体与众创空间环境之间通过建立密切平衡, 创造经济和社会价值, 形成良性创业生态系统[8] 。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业创新蓬勃发展, “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出, 要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将其融入发展各领域各环节, 这对于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创业生态系统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 我国创业服务以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创业和创业服务政策为依托, 以重点扶持领域和区域特色发展需求为抓手, 为创业者以及各方利益相关主体搭建数字化桥梁。
创业服务业在以国家为主导、自上而下地引导和激发创业活动的国家创业生态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 创业服务业成为横向连接社会众多生产主体的枢纽, 对接创业主体与金融、科技、制造、风投行业, 在创业活动中依托创业服务组织形成合力, 在帮助社会和高校等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发展产学研一体化的创业组织方面起着重要作用[9] 。 其次, 创业服务组织还具有纵向承载作用, 作为连接顶层制度建设和基层创业需求的纽带, 平衡了创业主体和国家的双向发展需求。 国家出台的创业激励政策通过直接作用于创业服务组织, 引导和支持创业者的创业活动; 同时, 国家通过创业服务组织更准确地把握创业者的需求、考察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发展的整体情况, 进而合理评估国家创业能力, 使难以直接识别助力效果的创业政策得到反馈。
综上所述, 随着创业生态系统的研究步入数字经济时代, 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背景下的数字化创业机会层出不穷, 为国家培育创业主体数字时代企业家精神、利用数字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辅助多元化创业行为,以及为创业生态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动态支持。
3. 初步探索出较为稳定的商业模式。 发展创业服务组织是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支撑。
从服务内容来看, 提供廉价办公空间和专业设备等是创业服务组织最基础且十分重要的功能, 其价值在于为创业者提供经济、便利和高效的物理空间资源, 并为创业增值服务提供基础支持, 以满足创业者对于经营方、入驻方和服务方等多方面的创业需求。
从平台运行机制来看, 创业孵化平台更加大众化, 入驻企业门槛降低、对入驻企业的专业领域不加限制, 并设立较为宽松的退出机制。 创业服务组织通过为创业者提供股权投资、创业咨询、培训辅导等集成化服务, 实现用户的交叉网络聚集效应, 以平台管理者和运行调控者的身份协同参与企业的资源分配和知识共享, 增强了其协同性和依赖性, 实现价值共创。
从盈利模式来看, 创业服务组织的收益方式呈现出相对多元化的态势, 根据服务收益、空间收益和股权收益等多方调控。 公共服务属性较强的创业孵化器对于政府优惠政策较为依赖, 收入构成以股权收入为主、服务收入为辅。 而民营性质的孵化企业等商业化的创业服务组织则具有更强的市场导向性, 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化, 其通过为种子企业提供资本和专业化支持实现盈利。 随着创业创新的发展,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创业企业的需求更加多元和复杂。
从活动内容来看, 在区域服务协会等组织的带动下, 创业服务组织通过开展主题论坛、创业资源展示、创业教育和经验交流会等, 使得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间的专业化知识、信息和经验实现流通与共享。 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支持下, 创业者的创业流程得以简化, 创业服务组织线上平台的搭建使创业者的基础性创业需求得以满足。
“十三五”时期, 基于自身优越性以及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推动下, 创业服务业被普遍接受, 发展出更加丰富的内涵, 形成了较为全面的体系, 如表1所示, 这为进一步实现创业服务的差异化、精准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十三五”时期创业服务业的发展问题
“双创”政策降低了创业的门槛, 在政策提出后不到三年的时间内我国众创空间经历了野蛮生长, 在数量规模上居于全球首位[10] 。 然而, 在众创事业经历了一番繁荣的景象之后, 伴随着创投环境趋冷, 诸多众创空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关停、倒闭和并购潮。 以北京、上海以及部分二三线城市为代表的创业服务组织深陷同质化、空心化生存困境, 过度依赖政府补助、专业化创业服务能力不足、创业需求与平台主导服务优势难以匹配成为众创平台发展亟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11] 。
1. 创业服务嵌入程度较低。 发展创业服务业的最终目标在于培育新兴产业业态并辅助创业作为经济创新增长点, 创业孵化平台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应充分基于创业基础及所需要素禀赋。 “十三五”期间创业服务行业在创业政策先导下风起云涌、群鹿追逐, 然而多数创业孵化组织在建设时并未真正契合创业市场的需要, 仅成了模式单一且流于形式的政绩工程, 加剧了同质化竞争。
一方面,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将孵化器作为“跑马圈地”的空壳子, 尤其是众高校盲目跟风创立在校生创业孵化器。 事实上, 部分高校孵化器的建立并未考量本校的发展需要, 也不能将本校的优势和社会需求紧密结合, 难以开发出体系化的创业服务。 另一方面, 部分民营企业和房地产商也将众创空间视为套用低价房租场地的途径, 造成了公共资源抢占和浪费, 其追求创业红利的动机甚于帮扶创业者创业的动机, 并未真正給予创客们嵌入式的服务[12] 。 同时, 我国诸多创业服务团队没有明确的角色定位和产业定位, 对于创业项目的帮扶仅流于表层, 以提供办公空间、网络、基础办公设施等服务为主, 呈现出单一集中的特点, 难以将创客的异质性需求嵌入独特、稀缺资源的管理过程, 从而拉低了创业服务组织的专业程度和竞争力, 无法吸引高成长性研发团队的入驻。 创业服务业总体上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创业服务组织对创业者嵌入程度低、创新服务能力不足。 大部分众创空间只能为创客提供一般性的办公场地、基础设施、工商注册、一般性咨询等初级服务。
2. 创业服务商业模式创新能力弱。 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突破性举措。 对于竞争力弱、市场份额小的新创企业而言, 有效商业模式的创新不仅可以提高交易成功率、降低交易成本, 还可以强化交易网络、颠覆竞争格局, 在协调资源配置与市场开发的“双元”行为方面具有重要意义[13] 。 然而现阶段, 我国诸多众创团队商业运作模式雷同, 难以体现独创性竞争优势。 例如, 大部分众创空间深陷“二房东”魔咒, 由于没有清晰的盈利模式, 纷纷面临关停、倒闭和合并的困境, 出现大量“众创变租房”的现象, 更有部分众创空间仅通过收取房租和办公费或通过众筹等机械的商业模式来维持运营。
一方面, 在租金和运营成本较高的地区, 较少的自由资金和资源难以支撑创业服务组织摸索出成熟的盈利模式[14] 。 另一方面, 创业服务组织对入驻项目进行具有商业性质的筛选, 目的性和实用性色彩过浓, 在一定程度上会遏制创新[15] 。 同时, 部分创业孵化组织专业化能力和服务质量不足, 对入驻创业项目细分产业领域不加限制, 大多数创业服务组织仅能为创业者提供基础性的物理场地、办公设施、工商注册、一般性法律和咨询服务, 资源配置和利用简单重复, 同质化明显。 “入驻项目多、存活项目少、成功项目找不到”成了我国以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代表的创业服务组织普遍存在的问题。 仅有部分孵化企业或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成熟的企业资源、专业化基础设施、人才和信息等优势, 或在创立之初就依靠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创始人, 聚焦异质化创业项目细分领域, 根据优势资源对创业企业开展培训、提供共享设施及法律咨询服务, 摸索出具有成效的创业服务模式。
3. 创业服务产业结构不均衡。 目前, 我国众创事业仍处于以政策为先导、以创业者兴趣和创业激情为发展基础的阶段[16] 。 国内创业服务组织主要聚焦于互联网、教育、医疗、智能硬件、金融、文化创意等轻资产领域, 与地方战略性产业和区域要素对接深度不够, 缺乏垂直化、阶梯化的创业服务。 同时, 由于数量增长过快, 我国创业服务产业发展呈现结构不均衡和泡沫化倾向, 创新生态系统各方协同性较弱, 难以提升创业团队的创新裂变能力[17] 。
首先, 创业服务业区域性结构不够合理。 创业服务产业作为政策先导型产业, 较早得到国家政策支持的东部沿海地区的创业活动更为频繁、创客集中度更高。 大量生态要素被北京、深圳、上海等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吸收, 这些城市呈现集群式众创协同, 已经初步构建起创新创业服务生态圈, 而西藏、甘肃、内蒙等经济欠发达、资源优势相对较弱的地区生态要素聚合程度弱, 创新创业服务生态圈构建缓慢[18] 。 总体来看, 我国创业服务业地区倾向性严重、发展分层明显、呈金字塔形状。 企业孵化园区呈现出高空间内聚特征与低内容耦合的怪相, 区域双创能力东部最强、中部和西部次之、东北最弱[19] 。
其次, 创业服务产业阶梯性有待优化。 我国的创业企业普遍面临“长不大”的窘境, 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阶梯化、递进式创业孵化体系的缺失导致难以配套创业团队各生命周期异质性发展需求。 现阶段, 我国尚未真正形成涵盖“零—创客”“创客—创客”“创客—市场”全过程的创业服务体系, 然而创业成长过程的连续性特征要求孵化组织兼顾创业者在创业周期内的所有需求。 由此可见, 在面对竞争激烈、资源零散、服务雷同的创业服务市场时, 创业服务主体亟需启动宏观布局思路, 着眼于为创客创意转换过程提供全程化资源和服务, 促进创业服务体系阶梯化发展。
最后, 创业服务生态协同机制不够完善。 创业服务生态本质在于各生态主体通过协作选择性地获取创新和发展所需的要素资源, 弥补自身资源缺失, 使整个创业生态形成完整良性循环和资源互补, 这就要求多方力量协同参与辅助创业企业的孵化过程。 然而, 现阶段我国创业服务组织之间有效信息共享程度还不够, 诸多创业项目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熟人信任关系的存在而导致即使是同一区域内的众创空间也难以实现协同共建。 同时, 创业服务协同网络还不成熟, 创业过程中产业、学校、金融、企业、政策等方面的对接程度尚不深入, 创业过程中某一方或几方生态位“掉链子”问题成为制约孵化成功率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即使有些联盟企业建立了生态网络, 最终仍因难以突破同质化、高成本等发展“瓶颈”而倒闭或被合并[20] 。
综上所述, “十三五”期间我国创业服务组织大多仍不具备“全要素”的特征, 资源分配和服务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如表2所示。
创业服務业发展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 区域分布失调问题依旧突出, 甚少孵化出硬核的科技型创新企业, 现有的创业孵化平台对于全社会高水平创业潜力的激发作用依然不足, 因此建立一个全要素、多方联动、协同发展的创业服务生态体系是实现创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十四五”时期创业服务业的发展路径探索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未来五年, 多种作用的相互交织将促使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基于“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经验, 以创业政策为导向的创业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迎来了新机遇、新挑战。
(一)“十四五”时期创业生态发展趋势分析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加,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 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 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 在这一背景下, 创业对于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转变、以满足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推进创新体系优化组合、稳定社会大局等多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十四五”时期创业主体多元化, 创业导向绿色化、数字化、可持续发展的趋势更显著, 主动求变、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创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期创业服务领域的主题。
1. 创新驱动创业生态发展。 创业与创新是息息相关、相辅相成的关系。 创业作为创新成果化、商业化的表现形式, 又反作用于创新, 夯实创新基础并创造创新价值。 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云计算等中国情境下, 创新驱动创业作为实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 也表现出了新的时代特征, 如多元化、国际化、数字化等。
数字技术作为智能化的基础, 带动了数字创业活动的开展[21] 。 一方面,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降低了创业者感知的风险, 为实现多领域、深层次的创业探索提供了可能; 另一方面, 技术创新产出活动融合了技术与创业的要素, 创造性开发和利用新技术、新知识, 通过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关系资本、获取互补性资产, 进而重构经济关系, 实现创新的商业化。 在创新驱动下, 创业参与主体角色的界定、创业主体与平台互动模式、创业平台运行机制等都发生了变化, 过去有关创业过程和创业平台的理论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22] 。 同时, 数字技术作为构建虚拟型生态系统的基础, 以强大的协同和共享效应吸引优质的资源互补者进入平台, 不断完善价值共创和创业生态网络, 通过体系内竞合机制实现创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2. 创业主体分化与竞合。 创业孵化平台服务日趋全面和专业化, 依托于创业孵化平台的创业主体及其创业行为也表现出多样化、分工化、网络化等新特点。 创业趋势和特点的形成依托于创业孵化平台的辅助, 同时反作用于孵化组织, 促使其衍生与分化。 政策利好和数字技术的广泛使用拓宽了创业主体的范畴, 以草根创业、女性创业、内部创业、返乡民工创业等为典型代表的新兴创业主体, 在寻找市场空白点或市场缝隙、捕捉创业机会、创造新的商业模式方面散发出巨大的活力。 新经济形势下, 大公司成为创业创新主力军, 其凭借强竞争性的资源禀赋和合法性优势, 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树立行业标准、促进产业链多主体共建共享过程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同时, 由于创业主体下沉、创业竞争激烈、创业壁垒和分化程度不断提高, 创业实践中催生出一批不嵌入大公司组织情境下, 处于“独立新创企业”与“公司新事业开发”之间的公司关联创业行为, 这种形式不同于企业联盟或个体创业, 其在新经济形势下形成了一种新的共生或共创关系, 关联创业行为在未来可能成为一种新的创业动向[23] 。
3. 创业导向科学化变革。 在新旧动能转换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并行发展的今天, 一些社会创业者在识别创业机会和可配置资源时, 打破了传统企业唯利益至上的想法, 在构建前瞻性创业愿景时, 将资源破坏、环境污染、就业和贫困等现实问题与之结合, 为创业导向的变革提供了新思路[24] 。 其中, 以社会创业为代表的新创业行为以社会目标、创新、市场为导向, 通过创新商业化的手段整合内外部资源, 在满足商业利益的同时响应社会需求, 不仅解决了创业问题, 更为缓和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提出了创新性见解, 实现社会和经济双重价值[25] 。 在“双创”实践中, 社会创业以其独特的内在逻辑“从经济到社会”, 突出社会价值作为未来创业导向变革“风向标”的作用, 强调通过企业创业行为创造出集产业、经济、社会、平台在内的外溢社会价值。
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持续加大力度建设的重点领域, 在创业生态系统发展中呈现绿色化趋势, 表现为绿色创业。 绿色创业主要以环境可持续发展为主导, 强调创造绿色组织并以绿色创新行为的实施为独创性手段提升绿色竞争优势, 创造绿色附加值, 这样既能打造经济效益, 又能促进生态效益在储存过程中逐渐向社会和环境释放能量, 在未来更多利益相关者关注环境友好型产品或服务的偏好中有着突出的优势, 对于经济发展向不以环境为代价的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转变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26] 。
此外, 在数字技术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 数字经济重塑了传统创业方式, 数字化创业趋势显现。 数字创业通过网络平台将获取成本低廉的数字信息资源这一要素整合共享, 在发掘创业机会、传递市场信号、降低创业主体和资源的匹配成本方面显示出了突出的优势, 在未来数字技术必然引发创新创业导向的变革。 可持续发展理念、绿色创业、数字化创业趋势引导创业创新由经济价格转向社会价值机制、由传统要素禀赋投入转向更加科学和可持续化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改变生产和创造经济价值方面发挥着“风向标”作用[25] 。
(二)“十四五”时期创业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新时期, 自身要素的变革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都对创业服务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逆全球化的趋势对我国科技企业孵化过程中原创性不足、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整体协同度不够、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亟待加强的现状提出了挑战; 同时,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依旧严峻, 线下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的服务放缓、常态化的创业行为深受影响。 后疫情时代常态化防控以及经济复苏情形下恢复线下常态化服务、创新数字化虚拟服务, 对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形式及丰富数字化创业服务提供了机遇。 “十四五”时期创业服务领域发展重点需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高创业服务供给水平、补齐发展短板、增加创业服务业附加值, 从而摆脱创业服务业发展不均衡、不全面的困境, 实现与时代和中国国情更契合的高质量发展。
1. 完善创业服务评价体系。 孵化器评价体系是考核新时期创业服务主体孵化效率和孵育价值的重要标准。 不同类型和专业领域的孵化器适用于不同维度的评价标准, 因此在优化评价体系时, 首先要以创业者、区域、行业、国家等不同尺度创业主体为分类对象, 并从创业领域的重要程度、作用结果、影响时效等维度出发, 丰富众创空间评价指标, 关注区域和行业特色化发展, 建立健全分类别、多维度、有侧重的科学评价机制, 注重对孵化全过程、实际贡献以及长期社会影响的考量, 以便对孵化企业的动态能力进行评价[25] 。
有学者认为, 在构建众创空间孵化服务标准体系时, 要基于项目管理思想、孵化服务内容综合设计众创空间孵化服务标准框架, 涵盖包括基础服务、成长服务、增值服务在内的标准建设[27] 。 还有学者认为, 众创空间价值共创动态能力的评估可以从共创发起能力、共创运作能力、价值实现能力方面加以确定[10] 。 因此, 构建一个内嵌于“价值共识—价值共创—价值共赢”的全过程评价体系是有必要的[28] 。 良好评价体系的完善应顺应新时代下国家战略的发展需要, 坚持以孵化“质量”与“效率”为导向, 体现创新驱动创业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 构建一个基于整个创业过程的评价体系, 可以为明确众创空间工作内容提供新的思路, 通过“以评促建”推动众创空间内涵建设, 促进创业服务产业服务于国家建设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
2. 提升创业服务动态创新能力。 动态能力理论认为, 只有具备整合、建立和重组内外部组织技能、资源和职能的能力, 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维持竞争优势[10,29] 。 对于创业服务业而言, 培养与创业环境变化相適应的动态创新能力, 是决定创业服务主体走向和提升孵化成功率的关键措施。 近年来, 以“李子柒现象”为代表的数字化创业的出现, 以极具个性化的创业思维和商业逻辑创造了经济和社会效益。 与传统的创业行为相比,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创业模式更加新颖, 创业行为和创业流程得到简化。 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覆盖全球的背景下, 创业需求趋于线上化, 依托互联网虚拟平台, 创业者“足不出户”在线创业成为可能。 创业活动显著的时代特色与网络化要求创业平台充分适应技术和信息的高速更迭及创业需求的分化升级, 转变战略思维, 基于自身和产业定位, 满足创客异质化需求, 深耕专业细分领域、分析创业痛点, 从而实现平台资源与创客的精准对接。 从提高互补性资源汲取能力入手, 增强创业服务体系生态互动, 培养与环境变化相适应的动态创新能力, 进一步塑造创业平台品牌价值, 提升其孵育价值。
3. 优化创业服务生态结构。 实现创业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 仅靠孵化主体的力量是不够的, 还需要加强孵化器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各类创业要素的链接与整合。 新时期创业服务生态的构建需要加强相关主体的链接与深度合作, 促进孵化器以高校、研究所为依托, 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加强孵化器与大企业的联系, 为孵化企业吸收优质的创业投资人; 对接孵化器与投融资机构、法律和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 加快科技资源链接和知识共享平台建设, 促进产学研融合、构建协同共享的创业孵化生态, 实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合理规划创业服务产业的区域空间布局对创业服务体系的优化能起到重要作用, 鼓励区域间孵化器通过结队帮扶、异地孵化、合作共建等形式进行互补合作、共同发展, 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固创业服务网络, 促进资本、人才、技术等各类创业要素在区域间的流动, 推动各区域孵化器协调发展[28] 。 应加强全国以及省、市级孵化器网络建设, 建立跨区域孵化器联盟, 发挥京津冀、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孵化器的先发优势, 促进区域内、区域间各类孵化资源、经验的分享。 同时, 细分专业领域, 依据各创业主体个性化创业需求, 在各相关主体间形成联动, 提高匹配效率, 形成差异化、多层次、全要素的创业服务体系, 促进产业协同与区域发展。
4. 改善创业服务制度环境。 “十四五”期间, 制度环境的改善是推进创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保障, 政府在创业服务业的优化升级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 政府有关部门应发挥引导作用, 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分析企业孵化过程中及衍生的各类数据, 并以此为基础协调科技、人才与金融等要素资源, 完善创业服务业现有运作模式, 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发展战略, 促使创业服务业运作模式与国家发展战略相匹配[29] 。
其次, 根据全国各省份孵化器发展现状, 基于“十三五”时期创业服务业发展经验, 结合各区域优势及差异化定位, 改善创业服务制度环境, 使各生产要素、产业结构与功能协同, 制定统筹全局的发展规划与政策, 将世界前沿政策理念应用于我国创业服务业新发展规划的编制过程中, 从而推动创业服务产业的科学发展[29] 。
最后, 政府和主流媒体应在全社会提倡创业理念的变革。 由于中西方文化背景、创业氛围和创业活动不同, 创客文化作为西方文化的“舶来品”并不完全适应我国的创业“土壤”。 因此, 在构建创业服务生态时, 应更大力度地宣传创业服务新理念, 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崇尚创新的价值观。 “十四五”期间, 各地方政府需注重对不同创业人群开展创新创业宣传活动, 如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召开区域孵化器论坛等, 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企业家精神, 以促进创新创业文化繁荣发展。
综上, 相比于上一个发展的五年, “十四五”时期创业服务应更加致力于完善评价体系、提升动态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协同与区域发展特性。 针对不同层次的创业需求, 各创业服务平台应以创造异质化创新价值为目标, 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致力于低成本、高便利、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创新共享服务平台的构建, 从而实现创业服务的精准化、垂直化。 根据创新创业的新特点、新需求预测创业环境的变化, 动态掌握创业主体的需求动向, 在产生创新价值、完成创业创新的转变方面形成良性循环。 据此, “十四五”期间创业服务生态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如图1所示。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立足我国创业服务业发展现状, 通过对“十三五”期间创业服务业的发展成就和问题加以回顾和梳理, 对“十四五”期间创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趋势做出判断并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 在政策导向的作用下, “十三五”时期初步形成了平台成本更低、更加便利、更加开放、功能相对更健全的体系化服务生态。 创业服务业作为国家创业政策的载体, 是国家发展与创业者需求之间的纽带, 链接多方生产主体参与创业的帮扶过程, 作为聚集创业资源、实现知识共享的中介产业, 初步探索出较为稳定的商业模式, 对进一步实现创业服务垂直化、阶梯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第二, 从创业服务业内部角度来看, 创业服务业发展的上一个五年, 多数创业服务和资源管理并未真正嵌入创业者异质化需求, 创新服务能力不足, 在商业模式运营上也存在同质化明显、创新能力弱的问题。 从整个创业服务产业视角看, 创业服务产业结构不均衡, 生态要素分布不均衡, 各区域发展呈零散分布状态, 服务未能满足各阶段创业服务的差异化需要, 更需要引入异质性创新力量于创业帮扶的深度合作中。
第三, “十四五”时期, 在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经济逆全球化以及数字经济的背景下, 创业主体多元与分化、创新驱动创业趋势更加明显, 数字化、绿色化、社会责任等作为创业导向变革风向标的融入使得创业内涵更加丰富, 创业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迎来了新机遇和挑战。
(二)建议
创业服务生态的演化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 应更好地发挥创业服务生态各生态位优势, 加速生产要素的流动、实现要素与需求的匹配, 努力形成以政策为先导、传统业态滋养新兴业态、新兴业态反哺传统业态的动态平衡。
第一, 检视现有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的运作方式是否以政策的适度解读为发展依据, 并为创业者提供区域交流平台。 创业服务主体对于政策的理解程度往往会影响孵化企业创业要素的配置及运作模式, 做好政策方针的宣传, 及时了解各层次创客群体的实践和运用诉求有助于强化众创空间技术和人才创新体系建设, 确保众创事业始终与国家重大发展需求保持一致[21] 。
第二, 合理规划众创产业空间布局, 因地制宜制定地方发展战略。 各地方政府应以中央政策为导向, 充分考虑区域优势进行差异化定位, 积极对现有创业服务产业的空间布局和区域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增强创业服务产业链的韧性。 同时, 避免资源的重复配置, 构建链接稳固的创业服务生态网络, 以实现生态系统内部各生态位主体协同共建、优势互补[29] 。
第三, 加强对前沿理论的研究学习, 增强创业服务主体的创新动力。 一方面,激励创业服务主体对于新型商业模式和体制的探究, 建立创新激励机制, 鼓励创业服务主体主动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服务网络, 对接国际前沿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 另一方面, 依托创业服务业龙头企业的基础建设和行业标准作用,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融通, 形成强大的创新生态, 最大化提升创业创新要素的利用效率和知识共享程度。
第四, 优化创业服务业评价体系。 目前学术界有关创业服务的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尚无定论, 尽管有学者尝试从不同维度提出了划分和测量方法, 但其普适性和可操作性仍有待检验。 在未来的研究中, 可在明确创业服务定位的前提下, 构建分类别、多维度、有侧重的动态科学评价体系, 将创新成果对于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影响纳入关键衡量标准, 借助定量技术开发出具有良好信度和效度的创业服务业评价体系量表[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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