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供应链金融现阶段发展特征、问题和发展趋势分析
2021-12-08吴晓兵
摘要:国家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在供应链体系上的竞争。按照木桶的短板理论,供应链实力某种程度体现在链中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上。我国中小企业不仅贡献了60%以上的GDP,还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供应链金融在供应链合作分工中,中小企业以链中真实交易为基础,解决信息不对称水平,减轻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使用,互联网金融的介入,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很快,出现了一些特有的现象。及时归纳总结和分析这些现象特征,对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极具重要意义。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区块链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DOI:10.13411/j.cnki.sxsx.2021.04.019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Problems and Trends of Chinas Supply
Chain Finance at Present Stage
WU Xiao-bing
( Economic and Trade Department of Tongling Polytechnic College, Tongling 244061,China)
Abstract:Competition among countries has been more and more relying on the supply chain system competition. According to theory of wooden barrel, supply chain strength is somehow reflect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Chinas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not only contribute more than 60% of the GDP, but also contribute more than 70%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Based on real transactions, supply chain finance may solve information asymmetry, alleviate the capital constraints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With the use of Internet, big data, cloud computing, block chain and other technologies, and with the intervention of Internet finance, Chinas supply chain finance has developed rapidly with some unique phenomena emerging. It is significant to collect and analyze those phenomena emerging to benefit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nd eve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conomy.
Key words:supply chain finance; internet finance;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block chain
20世紀80年代之前,供应链管理的重点在物流层面,供应链的财务管理层面受到忽视。由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的加剧,供应链内通过银行和上下游企业在资金上的统筹安排,因其能够减少供应链企业的成本,加快资金的合理流动而受到重视。起初,供应链金融以商业银行单个业务的创新出现,如保理业务、仓单质押业务等。20世纪末, 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使得供应链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积极介入,特别是链外资金的涌入,纾解了供应链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现阶段供应链金融的主体不单单是商业银行向供应链嵌入资金或信用提供流动资金解决方案 (Tower Group, 2007) ,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使供应链金融的主体除了供应链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外,出现了互联网资金平台、供应链集成管理商等资金主体。因此,供应链的概念应有所变化。供应链金融是指以供应链内真实交易为基础,借助与供应链业务相关的商业银行、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并引入互联网融资平台、供应链集成管理商等链外资金,运用供应链自偿性贸易,对供应链的不同企业、在不同节点提供结算、授信、融资理财等金融解决方案。
供应链金融从最初的只关注金融业务创新转变为关注供应链资金的使用和成本收益。供应链金融还应跳出单个企业竞争和企业资金优化方案,还要考虑供应链与供应链整体竞争、国内供应链和国际供应链的竞争、国家经济生态圈的建设等视角,实现国家层面上供应链经济生态的资金流整体效率改进。
一、供应链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有重要作用
现代企业的竞争,早已不是企业间的竞争,如马丁·克里斯多夫曾说的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供应链横向一体化的策略加大了供应链合作的规模,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在其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美国政府打压华为事件显示出构建完整供应链的重要性。国家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在供应链体系的竞争上。按照木桶的短板理论,供应链实力某种程度体现在链中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上。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不仅贡献了60%以上的GDP,还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2018 年中国创新产业的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6.1%,仅比 2017 提高0.3 个百分点,尚未成为中国经济的核心内生动力[1]。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具有极强的创新动机,也极富有企业家精神,在创新发展中起着的关键作用。但目前中小企业发展受抵押物限制、信息不对称、直接融资难等问题,发展受到资金约束。供应链金融在供应链合作分工中,中小企业以链中真实交易为基础,解决信息不对称水平,能够减轻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2]。
自1916年美國的《仓储法案》建立仓单抵押融资的办法以来,供应链金融迅速发展。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跨国企业在成本约束下,实行全球采购和外包,供应链管理也从物流层面进入资金链的管理。2001年5月美国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UPS)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First International Bank),实现了物流企业和银行资本的结合。在此背景下,UPS实现供应链金融一体化业务模式[3]。和上例物流企业收购银行相反,2005年摩根大通集团(JPMorgan Chase & Co)收购了物流公司Vastera,实体供应链和金融供应链日益完美结合。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使用,互联网金融的介入,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很快,出现了一些特有的现象。及时归纳总结和分析这些现象特征,对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乃至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国经济的发展极具重要意义。
二、现阶段我国供应链金融的重要特征分析
(一)从运行主体上看,从银行为融资单维主体向多维融资主体发展
传统的供应链金融围绕中小企业的动产,银行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以保兑仓或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动产的管理监控,提供预付款融资、存货融资、应收款融资。融资主体是银行,核心企业和第三方物流公司只是帮助银行实现融资的保障。供应链金融这种以银行为单一主体的模式,不论是在资金规模上还是服务内容上,完全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对资金的渴求,资金来源多维化的需求迫切。
1. 供应链核心企业成为供应链金融融资主体
供应链核心企业因在供应链中处于核心地位,较容易掌握上下游中小企业的经营、资信、技术状况,对其物流、商流、资金流比较清楚。核心企业借此以内部银行或设立小贷、保理融资、租赁公司,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支持下自建融资平台或接入融资平台,为供应链企业提供融资服务。2014年设立的“海融易”是海尔集团全资控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为海尔供应链下游企业提供信贷服,大约为8000家海尔供应链企业和80000家门店提供金融服务。上市公司禾盛新材(002290)主业是家电外观复合材料。 2015年5月禾盛新材募资29亿元,投资于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商业保理建设项目、融资租赁建设项目。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不仅解决了供应链中企业的资金需求,增强了供应链竞争实力,也为自己带来利润新的增长点。
2. 第三方物流公司成为供应链金融融资主体
在纵向一体化供应链管理要求下,企业需要对整个供应链流程进行整合,而第三方物流企业因为专业化、规模化,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第三方物流企业是供应链中重要参与者,在承运、仓储、配送中管理、监控抵押标的物,以自有资金或接入互联网融资平台,对抵押物的企业授信融资,风险较低。2015年国内著名快递企业顺丰集团建立了金融事业部,陆续推出了订单融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仓储质押和信用贷款等供应链金融产品[4]。在发展中逐步建立信用融资平台如“顺小贷”,推出了仓储融资+订单融资+顺小贷+保理融资的模式。
3. 商业保理公司成为供应链金融融资主体
保理(Factoring),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指商业贸易中融资方(卖方)将其对供应链中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确认买方资信,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账户管理、信用担保等一系列服务。最初保理公司只是接受供应链中银行的应收款融资业务、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后有推出反保理业务。反保理的融资对象是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保理商通过和核心企业确认中小企业资信,中小企业交货后,以核心企业的承兑票据为依据,保理商为中小企业融资。待票据到期时,核心企业再向保理商付款。保理实践中,我国商业保理业务不断创新。上海卡得万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产品卡立贷,利用下游商贸企业都安装有 POS 机收银结算,对 POS 机刷卡的主要数据进行分析。通过企业交易额,人均消费额,持续经营年限等判断融资企业授信额度,满足下游商贸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5]。2005年工行与沃尔玛合作,推出订单转保理融资业务。订单转保理融资是保理应用于中小企业后产生的 “订单融资+保理融资” 组合。中小企业,凭借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订单获得银行或保理公司融资。货物发放后,将收到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相应银行或保理商[6]。截至2016年底, 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共计5584家,比2015年底的增长了102%[7]。
4. 电子商务平台成为供应链金融融资主体
阿里巴巴的诞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大量的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了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在撮合成交时产生海量买卖双方的交易信息,减少了交易成本。借信息优势,平台以自由资金或借助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成为供应链金融的融资主体。目前,电子商务平台根据行业和产品,融资模式有综合电商模式和垂直电商模式。综合电商融资是多行业、多产品交易提供融资平台,包括供应链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动产质押贷款、订单贷款、消费贷款等,如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京东白条、苏宁金融等。垂直电商融资平台是分行业或分市场专业经营电子商务的交易融资平台,如酒仙网、上海钢联等。根据交易类别,融资平台的类型主营可以分为四种:贷款服务平台、B2B电子商务平台、P2P贷款交易平台、贷款信息平台[8]。
从近年的电子商务平台融资实践来看,电子商务平台通过自有资金、网商银行、证券化融资、接入互联网金融如P2P资金等方式,特别是阿里巴巴的蚂蚁金服、京东金融、苏宁金融等电子商务平台公司的快速发展,为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成为我国供应链金融的主体。
5. 供应链平台服务商成为供应链金融的融资主体
供应链平台服务商是指参与对供应链企业管理,借助自身优势和特色为供应链企业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征信、供应链软件开发、ERP财务管理等的公司。供应链平台服务商在和供应链参与主体合作中,积累了大量数据且以第三方的角度出发,公正可信,成为其切入供应链金融的基点。我国的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ERP、CRM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2014年成立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友金所。以用友多年财务管理经验和客户积累而建立网贷平台友金服、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友金普惠等,满足中小微企业的理财、融资等需求。
2014年我国已有各类征信机构、评级机构150多家, 年收入20多亿元[9]。征信企业在收集、整理、分析、企业信用信息时,对融资企业信用状况比较了解,能够有效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征信企业不仅为融资公司提供企业信息,引入了先进的风险评估管理系统(RAM),自己凭借对企业的信用风险的掌控,也提供如应收款的融资业务。
6. 物流、供应链管理公司和成为供应链融资主体
供应链管理是集成管理企业群资源,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软件(如ERP),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管控,将供应链参与者供应商、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终端用户集成网状一体管理,以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借助供应链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供应链管理公司不仅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也利用其在服务中掌握的资源,进入供应链金融领域中。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上市的供应链服务企业。它以供应链服务平台为载体,互联网为共享手段,联合供应链各环节参与者,构建一个跨界融合、共融共生的供应链商业生态圈。怡亚通旗下宇商金融的供应链金融通过线上线下的链式金融,运用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P2P、理财、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投融资手段, 为供应链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10]。安徽芜湖的安徽共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是整合物流运输的管理平台、称为B2B2车的物流平台,公司的服务内容包括共融业务:为需求方进行垫资等金融服务。
我国物流、供应链管理业务起步较晚,但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信息服务平台,通过OTO的服务模式,有明显的后发优势。
7. 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成为供应链金融融资主体
2014年浙江网商银行成立,网商银行发布2019年年报数据显示,网商银行2019年的净利润为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3%。截至2019年末,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人经营者2087万户。万科投资为主的深圳市鹏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致力于引导民间资金,介入供应链实体企业,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蚂蚁金服、京东金融、苏宁金融、360金融、度小满金融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逐渐介入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成为供应链金融融资的新主体。
(二)从业务模式上看,混合主体主导融资模式出现
上述的銀行、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或供应链协作商相互结合,优势互补,形成的混合主导融资模式,中小微企业可以获取更加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如快递行业巨头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PS),2001年通过收购美国第一国际银行(FIB),形成混合主导的融资模式,不仅提供动产质押,逐步拓展到信用贷款、货物保险等领域,中小微企业由此获得更全面、立体的服务。美国Big Lots是家从事零售折扣的企业,Prime Revenue是供应链协作金融服务商,美国国民城市银行是美国第十大银行。Big Lots开出商业汇票,Prime Revenue通过其云端系统加以认证,转给国民城市银行贴现,中小微企业可立即获得货款。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作为国内著名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旗下顺丰金融基于其从事的多项业务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提供“供应链+金融”综合解决方案。目前,我国银行一般一家独大,和其他供应链参与者合作意愿低,以银行参与的混合主导融资模式较少。
(三)从业务范围上看,从供应链内信用担保融资的圈内业务发展到供应链圈外资金的引入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供应链金融进入了 “M+P+N”阶段。“M+P+N”中“M”指原有起主导地位的银行、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N”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P”代表供应链服务平台或电子商务平台。此阶段的供应链金融因为平台的介入,脱离了银行、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为主导融资模式,呈现出“去主导化”现象,实现了互联网、产业链、金融高度融合[11]。供应链服务平台接入各种资金来源,包括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P2P、众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行资金,突破了供应链原有的资金来源的闭环状态,中小微企业实现了跨资金来源的融资模式,各类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也从中裂变而出。
互联网的出现,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移动支付等技术的应用。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得以改造。如第三方支付(支付宝、微信)建立的先发货后付款的支付流程,使得预付款融资和应收款融资变得简单;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大数据对客户交易数据分析,使信用贷款风险大大降低。供应链金融冲出原有的供应链生态圈闭环,从供应链发展至产业链、从生产领域扩展至消费领域、从银行单一资金来源接入互联网金融后的多资金来源、从融资单一平台到多平台的立体多维度的融资生态。
(四)从供应链金融类别上看,以“消费”为主的电商平台资产证券化融资出现
中小微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设计,是中小微企业在供应链贸易中产生的应收账款、银行贷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以资产池中的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收益,借以相应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的信用担保,把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证券,从而达到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目的。信用担保主体为发起人,据此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可分为电商平台资产证券化融资、核心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银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第三方物流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等。目前,电商平台资产证券化融资已开始实施,2013年阿里旗下蚂蚁微贷通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以面向小微企业贷款形成的债权为基础资产,发行了资产证券产品。京东旗下京东金融通过其“白条”业务提供消费融资业务,2016年通过华鑫证券有限公司发行京东白条2016第一期ABS融资20亿,获三倍认筹。显然这些电商平台资产证券化均以消费融资为主,对生产制造企业的生产融资支持不够。
(五)从技术手段上看,供应链“自金融”兴起,区块链技术开始应用
早期的供应链技术是随着互联网发展,实现业务流程的线上操作。如核心企业和银行使用ERP、SCM系统,以业务黏性提供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各类金融服务平台,结合中小企业的长尾效应,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优化了流程和降低了风险。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发展,智能合约和数字资产的使用,这种平台模式逐渐走向供应链金融的智慧化,建立了跨行业、跨产业、跨区域的供应链金融生态,通过“融资金+融智能+融实物”,实现供应链金融的可视化、智能化和自动化。
供应链金融内部之间或者说供应链企业主体始终有直接融资的冲动,这种“自金融”的行为首先表现在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主导企业自建和接入资金平台。供应链中的其他企业也正在试图摆脱银行传统金融机构的资金束缚,通过“P2P”“众筹”“财富管理”等“自金融”模式,以“预售”“合伙”等合法方式直接从“熟人、粉丝市场”完成融资需求,这种“自金融”运营借助金融科技正在逐步实现,其中区块链的技术的运用和发展为自金融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区块链作为不可更改的分布式账本,经过数字票据自证,且资产交易的完整记录——从直接与其有贸易往来的企业各交易节点都有存信使得交易银行、第三方物流、相关平台的信用链得以加强,由此基于信用机制的供应链金融的融资风险降低。智能资产和数字合约的使用,可以建立数字化的智能交易生态,为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推出的区块链产品“云信”体系涉及的商业模式涵盖集团企业生态圈、链属企业生态圈、金融生态圈、产融生态圈四个生态圈[12],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条件。
三、供应链金融发展出现的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出现“脱实就虚”的现象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通过供应链的信用,实现资金的高效率、低成本的融通,帮助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发展。立足于实体经济是供应链金融设计的初衷,也是最终目的。但是供应链核心企业利用自己在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挤占上下游的资金,同时以供应链金融名义放贷,把资金利息作为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偏离了供应链金融的设计初衷。供应链服务平台或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融资服务以B2C为主,把供应链末端的消费者作为重要服务对象,虚化工业主体。这些平台接入互联网资金,不断创造信用,一方面形成垄断,另一方面不断增大金融风险,也偏离供应链金融以真实交易为基础的风险管控。据统计,蚂蚁花呗和借呗的贷款余额超3000亿元,蚂蚁两家小贷公司注册资金分别为120亿元、40亿元。而整个蚂蚁金服的放贷规模甚至达到2.15万亿。这中间巨大差值可能引起的金融风险是不可估量的,一旦蚂蚁金融这类企业上市,这些风险就将分给社会承担。近期管理层叫停蚂蚁金服上市也是出于这方面考虑。
(二)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出现脱节
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金融行业,但这种金融创新引起的风险不断发生。从资金源头上,互联网金融让更多非合格投资者的闲散资金进入了风险无法承受的领域。从资金运用上,场外资金、民间资金进入了本应该拥有严格防火墙的场内金融市场之中,逃避金融监管。近两年内杠杆资金的运用,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2015年5月沪深股市的牛市行业所带动的证券配资市场,造成股市风险加大;2016年以“首付贷”为代表的房产金融产品,嫁接P2P模式推高了房价;P2P卷钱跑路的也不计其数。我国互联网业务模式中的P2P和众筹都因为存在运作模式的合法性、无第三方资金托管、无风险识别和产品差异化、关联交易、庞氏骗局等因素,面臨非法融资的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在于资金运用方面,缺乏良好的载体。供应链金融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互联网金融接入供应链金融后,借助供应链中的各类企业和相关服务、平台企业提供的交易信息,为供应链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交易信息真实可靠,将单个融资企业不可控的风险转化为供应链整体可控风险。
(三)供应链金融主体协调不强
核心企业、银行在供应链中的强势地位,造成供应链主体和供应链参与者协调不强。核心企业通常让中小企业成为预付款、应收账款和存货质押的主体。当互联网金融平台等供应链外资金介入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往往需要银行和核心企业的协调。供应链链外资金提供方需要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交易的真实性,也需要银行确认预付款、应收账款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存货质押安全。由于核心企业的强势地位使得供应链外资金提供者如小贷、保理、基金、信托无从获得中小微企业的交易状况,而我国第三方信用评价企业发展不强,使得供应链资金流动性较差。银行也一行独大,和供应链链外资金提供方合作意愿较低。
(四)新的供应链金融风险出现
金融的本质是在不确定风险下对资金的配置与交换,互联网科技不能使金融风险消失。尽管互联网金融以金融科技克服了部分信息不对称风险,同时互联网科技和金融结合也给供应链金融带来新的合成风险,如风险跨度大、易感染强、发散快。
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使得不少机构以营利目的进入。在目前供应链金融主体协调意愿不强的情况下,这些机构的营利动机增加了供应链金融风险。如虚构仓单和重复开出仓库质押贷款、以虚假订单融资的票据融资风险、以供应链真实交易为由多次引入链外资金用于放贷牟利的金融风险。其中核心企业产生的风险最为严重,核心企业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通过提前收款和推迟付款产生大量的资金盈余,同时引入各种互联网金融资金和小贷、信托、保理等资金,充当银行角色,把开展金融业务作为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核心企业的金融业务不办理金融牌照,脱离了金融监管机构的管控,极易产生各类金融风险,给供应链企业和融资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些电子商务平台接入互联网资金,不断创造信用,业务脱离金融监管,资金游离于金融防火墙之外。这些平台资金声称要改变银行,却脱离了金融监管,一步步形成垄断,不断放大金融风险。平台资金不断偏离供应链金融以真实交易为基础的风险管控,极可能成为下一个最大的金融风险点。
四、供应链金融发展趋势分析
(一)供应链金融回归到实体经济,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政府层面也发现供应链金融脱实就虚的问题,《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155号)文强调精准金融服务,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链条企业。
供应链金融能够降低我们整个供应链的运营成本,特别是我们供应链中中小企业上下游的融资成本,加速我们的现金流,通过横向供应链金融业务,也降低交易成本。供应链金融在整个产业链在运行的过程当中不断强化标准和信用,建立产业的信用体系。因此,供应链立足于实体经济,结合供应链的真实交易,各供应链金融参与企业注意交易节点的风控,就能为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供应链金融的主体加强协作,管控风险
供应链金融参与企业的有机合作,是当前克服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基础。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具有与传统信贷业务不同的风险特征,所以在对其进行风险管理时,要协调整个供应链金融参与企业,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
我国的商业银行要克服一行独大的心态,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在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中审慎授信,以供应链群体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主线,对接第三方物流企业、资金平台企业、供应链服务等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有效控制供应链信贷业务信用风险。
供应链金融参与企业也应建立快速的市场反应体系。通过该体系,让供应链金融参与企业迅速掌握对基于真实交易的产品的质量、换代、质押商品的变现价值。协调参与企业对供应链金融资金的安排,如避免资金的重复授信、确定合理的质押率等。
在加强供应链金融的主体协作中,政府要积极引导。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通过建立智慧监管平台,将供应链金融参与企业的数据进行合理导入。一方面协调各供应链参与企业的数据共享,减少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通过智慧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金融融合发展
互联网金融诸多金融创新已经出现较大的风险,减小风险的方式就是要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金融融合发展。在互联网资金运用上,供应链金融由于嵌入于产业供应链,一方面借助供应链上的真实交易为基础,从产业接入金融服务;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借助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较为密切的关系,建立“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体系,多方管控风险,提高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促使多方共赢。
除道德风险外,P2P和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工具引起风险的主要原因是脱离良好资产的运用,不能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收益。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金融融合,就能借助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在产业链中的优势,依靠供应链闭环中的银行、第三方物流、供应链平台服务商、电子商务平台,得到真实有效的交易数据,将P2P风险转化为供应链整体可控风险,能够保障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性。特别是能确定P2P的融资端面对确定的借款人,规避非法融资的法律风险。
工具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另一主要运用,主要分为实物众筹和股权众筹。实物回报类众筹也存在法律风险,特别是众筹平台出现亏损或控制人出现道德风险,无法避免卷款跑路的风险。股权众筹公开向不特定对象进行股权融资也违反《公司法》和《证券法》。融入供应链金融,众筹对象有多重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的背书,特定融资的供应链企业项目真实可信,回报也就有了保障。众筹股权的对象为特定供应链金融参与企业且不公开发售,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金融融合发展,不仅建立了新的盈利模式,而且避免了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必将成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
(四)科技赋能,区块链技术让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成为可能
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应用,以“计算信用”改变了传统金融的信用模式,依赖于互联网技术,供应链金融可以针对不同的交易场景实现网络化、可视化和可控化,实现产融结合的商业生态。
在新的金融科技中,区块链采用分布式记账,在技术上完美地匹配了供应链金融,区块链的可靠性、安全性、可溯源性、开放性和去中心化的特点,弥补了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不足。特别是在供应链金融的多重关系中,在众多参与企业中,结合各类资产交易场景,构建立体化的信用体系,不仅提高了产业链竞争力,还涉及生产关系的变革。
2008年中本聪的《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揭开了区块链的运用。2013年区块链平台以太坊(Ethereum)设立,可以点对点处理合约。随着EOS(Enterprise Operation System)智能合约平台的超级节点设计,区块链的共识机制的建立,区块链能够对于互联网中的信息和产权进行确权、计量和存储,从而实现资产在区块链上可溯源、控制和交易。因此,在供应链金融中,区块链的分布式记账、共识算法解决了信任问题,时间戳、对称加密算法提高追溯性和防篡改风险。智能合约加强了履约保证。在供应链金融的多重关系中,信任可有效降低成本的传导。
供应链金融兼具着产业和金融的双重属性,在区块链赋能的情况下,打通可以成为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有效渠道。首先,通過“区块链+交易单证”,实现单证增信。其次,通过“区块链+交易”,实现智能合约的自动和强制履约。最后,通过区块链+市场”,构建供应链内交易生态建立,为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奠定基础。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中解决了资金需求与供给双方信息不对称、参与主体的相互认证、业务操作环节复杂、各类动产难以监控等问题,并结合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以单据自证、交易可信、信用自动传导、智能资产匹配智能合约,让融资方愿意直接融资给供应链中企业。同时,也能建立中小微企业的资产池,通过证券化实现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
区块链和供应链金融的结合,也能提高金融监管部门效率。区块链的分布式系统有交易透明、可溯源和不可篡改等特性,避免金融监管部门的事后审计。同时,区块链结合其他金融科技,能够可视化、网络化和自动化地控制资金的流动情况,识别异常交易,强化了合规、审计和风控工作并有效防止欺诈、洗钱等犯罪行为。
区块链模式下的供应链金融,以计算信用为基础、信息无损传递为通道,以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构建智能资产为运用、以智能合约的自动和强制为执行方式,将成为下一代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也使得中小微企业的低成本的直接融资意愿变成可行。
参考文献:
[1]张杰,任元明.当前中国经济结构性分化的重大现象、突出症结与破解思路[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0(2):47-55.
[2]张伟斌,刘可.供应链金融发展能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吗?——基于中小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经济科学,2012(3):108-118.
[3]吴晓兵.中小企业利用物流金融业务融资的模式、障碍和政府对策的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2(6):53-54.
[4]张文娟,卢长利.顺丰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与风险控制[J].市场周刊,2018(8):15-16.
[5]秦云,王祎淼,尤建新.我国保理发展现状及模式创新研究[J].中国市场,2014(37):58-64.
[6]于辉,马云麟.订单转保理融资模式的供应链金融模型[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5(7):1733-1743.
[7]许荻迪.新常态下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战略研究[J].西南金融,2017(7):16-22.
[8]许定洁.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信用融资模式研究[J].时代经贸,2019(36):76-78.
[9]潘功胜.建设发达的中国征信业市场[J].征信,2014(11):1-4.
[10]何亚奇,张瑜,王翯华.基于“1+N+L”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研究: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为例[J].中国商论,2017(1):24-26.
[11]吴晓兵,李光龙.中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融资新路径探讨[J].时代经贸,2021(7):115-118.
[12]陈晓玲.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探究:以中企云链为例[J].金融理论与教学,2020(5):56-61.
[责任编辑、校对: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