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林木采伐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1-12-08李云
李云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云南 罗平 655800)
不合理以及不合法的森林采伐往往会对林业资源造成损害,同时也可能会对当前的环境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立在环境保护的基础上,落实好林业资源优化利用和有效保护,遏制非法采伐和不正规采伐的发生,不仅是本文论述的重点,也是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打造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根本保障。
1 落实林木采伐管理的重要性
综合实际情况来看,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能够为当前的林业发展提供规范的制度体系,森林采伐始终是影响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制度体系的建立,能够为正规采伐以及非法采伐提供管理方案,能够为林业的优化发展和制度化建设提供有效的保障[1]。在当前的环境建设过程中落实好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是核心内容,这其中森林资源具有极强的影响力,是直接影响人与环境平衡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落实好森林采伐管理,能够加强环境建设,为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以及环境保护构建天平。正规的森林采伐行为往往是建立在生产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实行的,因此针对采伐行为并不能单方面地进行一刀切的遏制,而是要结合不同区域的实际发展情况,构建具备商业价值的经济林,这种采伐行为需要进行优化管理,同时也要建立在森林更新的基础上,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这些都需要采伐管理制度体系的约束。
总的来讲,落实森林采伐管理能够为我国的林业发展以及森林资源保护提供良好的环境。
2 罗平县林木采伐管理现状
近些年为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结合党中央以及国务院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略,为了进一步强化环境损害的监测以及管控有效性,罗平县在区域森林资源采伐的基础上进行了鉴定和分析,主要针对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盗伐滥伐林木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数量鉴定以及研究,发现在当前全方位的管控下,林业不规范采伐行为依然存在,并且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2.1 过度采伐现象较为频繁
森林是当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们的生产生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有紧密的联系。但是伴随着林木资源的社会经济价值的不断提升,当前不正规的采伐行为,成为直接影响林业管理有效性和正规性的主要因素[2],部分林木经营者未经过正规手续或者相关许可随意进行林木砍伐不仅浪费了较多的森林资源,也影响了正常的森林经营活动,同时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这其中部分珍贵树种被破坏,区域林木种类不平衡,严重影响了林业的高效发展。
2.2 林权人对经济效益的需求与政府对生态效益的要求矛盾尖锐
罗平县人民政府为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出台《关于加强林改后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通知》(罗政发〔2008〕14 号)文件规定:生态区位重要(多依河景区两侧,县城、集镇周边,水库周围,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地方的可视范围内的人工商品林禁止采伐。上述范围内涉及人工商品林约2500hm2,林权人800 余户,且80%以上的面积为人工杉木林,林木现已达到成熟和过熟,群众强烈要求采伐,县政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让采伐,导致林权人与政府的矛盾日益突出。
2.3 采伐地块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
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地林木确权发证到户,申请采伐林木涉及千家万户,点多面广,采伐量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给林业部门的监督管理带来极大的挑战。“十二五”以来,罗平县每年的采伐作业地块均在2000 个左右、采伐量7 万余立方米,监管难度大。①伐区调查工作量大、耗时长;②采伐地块分布散、点多面广,难以监管;③采伐后迹地更新监督管理难以做到全覆盖、统一,标准不够明确,不仅阻碍林业本身的发展,也无法实现林农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2.4 伐区调查规划不够完善
伐区调查规划是在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前期工作,能够为后期的林业管理和资源保护提供有效的依据,但是当前部分设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以及业务能力较差,设计水平尚无法满足实际的需求,在林木采伐设计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误差。具体的设计方案未与实地测量和勘测结合起来,导致调查设计与实际的林木采伐现状不符,与后期的管控以及森林抚育工程缺乏联系性,不仅降低了罗平县森林管控的质量,也会导致采伐规模难以得到控制,整体的采伐管理工作较为薄弱,将直接影响采伐管理的优化发展。
2.5 林木采伐管理模式与实际需求不符
随着我国近些年环境保护工程的全面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方面大量的法规政策较为完善,但是具体的林木采伐管理模式和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主要表现在当前的林木采伐管理环节较为复杂,规章制度细节较多,流程较为烦琐,导致政策体系难以落实;另外由于林木经济的发展存在缓慢的特点,在部分区域还会存在权力寻租等情况,不仅会导致林木采伐限额指标与实际的管控需求不符,还会导致资源保护和采伐审批之间存在矛盾关系,不仅影响了林农经济的优化发展,也会影响林业的正规经营。
3 林木采伐管理的优化策略
3.1 加大林木采伐监管的工作力度
提升林木采伐监管工作的开展力度,要确保林木采伐制度能够落实到实际中,为林业的经济利益保护提供保障,同时要进一步促使采伐政策具有透明化特点。
例如,针对林木采伐的实际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和分析,将调查结果公布,同时要强化相关政策以及法律体系的宣传力度,落实好采伐区域以及采伐限额的公开管理,同时与区域的林农经济构建联系,积极地为相关经营者提供答疑解难服务,确保各单位之间能够按照实际的规定进行林业采伐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的将结果向社会公布,针对违法乱纪问题坚决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要提升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3.2 保障林权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的目的,划定为商品林的,以经济效益为主、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辅。罗平县人民政府规定禁止采伐生态区位重要的人工商品林,为有效化解政府要生态效益与林权人要经济效益的矛盾,建议县政府以征用的方式把禁止采伐区域的林地林木一次性征收为国有;由政府每年对林权人给予合理的补偿;允许林权人采伐,但必须科学规划,并有计划有步骤合理采伐,伐后及时更新常绿阔叶混交林,把对生态的影响降低最低。
3.3 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林木采伐量大,采伐地块多,布局散而广,是“十二五”以来罗平县林木采伐客观存在的事实,为做到有效监督管理,确保依法依规采伐林木、按要求完成迹地更新,需要创新监管方式。
首先要加大林木采伐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农户申请采伐的,实行告知制和承诺制,林业部门要告知采伐农户应遵守的事项及违反相关规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农户承诺遵守告知事项,实行自主采伐、自主管理,按要求完成更新任务。
其次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调动护林员在林木采伐过程中进行监管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最后要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如利用无人机对林木采伐和迹地更新进行监管,对获取的照片与采伐前的影像作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 加强林区路网建设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推进,给林区路网建设带来新机遇,罗平县人民政府和县林草局要抓住良机,对全县辖区内的林区公路、林区道路、防火通道、集材道、运材道以及巡户步道等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用10~15 年时间基本完成林区路网建设,有效促进林业生产现代化建设和解决林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为建设现代林业奠定基础。
3.5 强化伐区调查规划工作的质量
伐区调查规划往往是建立在森林资源监测的基础上的,为了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监测的质量和有效性,必须要提升相关调查人员以及设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落实好责任体系建设,确保实地勘察作业能够为后期的森林采伐方案设计以及科学管理提供前提条件,也可以实现森林资源发展状态的全面把控。
3.6 落实好森林资源抚育工作建设
森林资源抚育工作的落实需要建立在采劣留优、采弱留壮、采密留稀、强度合理、保护幼苗幼树、兼顾林木分布均匀的原则基础上展开[3]。与此同时,抚育采伐作业也要结合具体的抚育采伐措施以及林木分类分级进行优化创新,避免加大对林业资源的过度干扰。要以人工促天然更新的方法落实好林业资源的抚育,通过修枝、割灌除草、浇水施肥等方式进行林业生长状态的调控,利用补植、野生动物保护等方式维持生物多样性。这样不仅可以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创新提供良好的资源环境,也可以维持生态平衡,打造可持续化的林业资源发展前提。
4 结语
建立在人工更新以及天然更新的基础上,打造林业更新原则,建立在林业发展需求的角度,打造完善的森林采伐监管体系构建,维持平衡的管理以及权益保护关系,制定新型的采伐管理方案,落实好伐区调查规划工作的创新,同时配合森林抚育来营造良好的林区生态系统,不仅能够增强采伐管理工作开展的质量,也可以为我国的林业发展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