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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促进陌生人社区协商共治研究

2021-12-08邹宗根

关键词:共治协商居民

邹宗根

(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江西 吉安343009)

一、问题的提出

社区治理是关系国家治理效能和广大居民实际利益的重要层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当前,社区治理的现状与居民对于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和预期之间,还存在较为现实的差距和矛盾。对于如何改善基层社区治理,苗志昊等[1]认为要借鉴枫桥经验,改善群众工作的方法,创新治理理念;徐晓军等[2]提出要增强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能力,改善群众工作的成效。杨贵华等[3]提出社会工作的专业有助于整合社区资源,推进居民参与,拓展自组织能力的发展;李文静等[4]认为社会工作是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提高居民自助、互助、团结和协调的能力。钟利等[5]认为群众工作与社会工作应当在对象、理念、方法和机制等方面结合,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既有的研究分别从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视角,强调了各自对于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提出了二者融合的可能性和路径;对于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如何共同促进处于陌生态的社区协商共治的研究还比较少。

本研究基于对深圳、吉安等相关城市社区近5年的追踪调查,发现并总结陌生人社区治理的困境,提出党的群众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融合促进居民协商共治的路径。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融合协同,着意于解决社区自治失灵的问题,真正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构建协商治理的平台,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地加入到协商治理的路径之中,进而逐步实现“众人之事众人商、众人之事众人办”,在协商共治中成就众人之美。研究的结论对于地方党委政府推进城市陌生人社区共商、共治、共享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也有助于推动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等主体运用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改善治理机制,激发居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在协商共治中建设社区的美好生活。

二、陌生人社区的治理困境

不同于亲缘、业缘等为基础的熟人社会,陌生态已经成为当下商品房所组成的社区的主要特征。城镇化影响下的传统社会解构和流动性增加,不仅带来了陌生的成员,也形成了主体多样和利益多元的客观事实。面对新属性,当前大部分社区的治理体系不够完善、方式方法比较陈旧,总体水平滞后于社会发展要求。

(一)治理体系碎片化

社区中的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和物业公司等主体的协同度不够,职能条状化、碎片化的问题比较严重。这样过度分割的职能现状,在面对基层公共事务时,往往出现错配的情况,特别是关系到居民获得感的“小事”治理效能较为低下。比如,当前比较突出的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其实质并非仅仅是二者在收费或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冲突,而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或在地性不足而产生的主体责任模糊或转移;诸如停车等方面的纠纷、车位产权等权利关系,涉及开发商、人民防空等主体,各方对此并未完全明晰,矛头就比较容易指向处于一线的实际管理者;小区中权利义务关系不清和秩序刚性不足的现状,造成了物业管理困境。过于强调职能(权力)的归属,导致主体间的协同缺乏;面对基层盘根错节的关系,缺乏高效有力的治理权威。

各个主体之间的分工看似非常清晰,但在职责承担和功能发挥方面,却普遍存在着协同不足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职能交叉的领域[6],实际治理效能比较低下。例如,社区公共空间管理失灵已经成为普遍的现象,违建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居民间和谐甚至引发矛盾冲突的重要因素。从职责设计的角度看,分工没有太多疑问,但在实际的功能实现过程中,城管等行政部门、社区等社会组织和物业等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协同仍然比较缺乏,实际的监管能力和治理权威无法阻止类似的违规甚至违法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在违建等形成既成事实后,治理成本高昂,更使社区陷入不治的境地,严重影响居民的幸福感。

(二)治理方式单向化

社区是面向居民的最基层窗口,承担着大量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因此而形成一定程度的行政色彩,甚至还具有行政化的倾向。不论是职能过载,还是行政化问题,容易导致社区建设的主动性不足和行动力缺乏的情况。当下的社区治理更加关注于完成好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对于居民内在需求的调查、研究与回应等工作的思考较为有限。“发通知”成为社区常见的治理方式,其单向性较为明显,居民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局面[7]。虽然引入了网格管理等新机制,但是其嵌入程度仍然有待加强,对于社区“急事、难事”的回应能力也有待提升。治理方式单向化不仅影响了自上而下治理效能的改善,也延滞了自下而上的协商式、回应型治理的发展步伐。

社区居民委员会等主体在推进社会建设过程中的资源投放呈现出较多的被动任务导向,主要是为了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而对于居民需要的调查与有计划的满足等主动建设方面的投入程度较低,国家意志的高实现度和居民诉求的低回应性之间,形成比较鲜明的对比。基于这样的治理逻辑和实际行动,资源配置往往很难达到较优的状态,还可能造成宝贵的财政资金和人力成本浪费的问题。单向化的治理方式比较容易忽略基层社会运行中的细节问题,导致施政意图与居民需求之间出现错配等困境,良好的政策动机却难以达到预期效果,部分政策输出的行动甚至被居民视为“扰民”行为,影响了公共治理的权威性。

(三)治理行动悬浮化

基层党组织统领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理念与方式还需创新,群众工作由于职能行政化和专职人员较少等主客观原因,扎根度不足,甚至还有退缩的迹象,党和群众之间的联系有弱化的风险[8]。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在社区末端“最后一米”的效果呈现欠佳。新条件下的多元利益还缺乏较为便捷高效的协商调节机制,民生关注等小微公共事务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有待完善。居民之间的沟通表达容易陷入“情绪化互怼”,过度依赖网络技术治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陌生态”的问题;居民的实际获得感与其预期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各方主体的实际行动和夯实基层治理的政策目标的匹配度不足,基层社会建设悬浮的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党的群众工作,在社区中的扎根度仍然有待加强;特别是面对新的环境和条件,在规模人口组成的基层社区中通过提升能力、改善服务以树立党的领导权威的实践探索还不够充分。以项目制或购买服务为主要支撑的社会工作,在服务居民的在地化和长期性方面,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大多尚未形成稳定的深耕机制。社区中的养老抚幼、扶危助困等公共服务和空间维护、邻里和睦等社会建设工作的计划性、连续性不足,进展比较缓慢,部分地区还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等问题。因此,当前的群众路线落实、专业力量介入的治理实践,都还存在比较明显的短板,还未能满足社区居民“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的朴素期待。

(四)治理动力虚弱化

各方主体各自为政的单向输出,行动悬浮,回应能力不强,治理效能不高,影响主体的积极性,治理动力虚弱化的情况并不鲜见。同时,单向性的惯习也造成了本应作为主人翁的居民的责任转移或推卸[9],居民的依赖性明显,参与改进社区治理的内在动力较弱。加之陌生人之间相互认知和信任程度较低,彼此间达成合作共治的成本较高。管理和服务的主体在面对治理低效或失效时,也常常归咎于“居民不理解、不配合”,对于治理理念、方式方法等行动选择的反思与改进不足。相对地,居民也倾向于将相关问题的责任归结于社区治理主体的不作为,却极少反省自我的责任义务和言行的合理性、规范性。各方在社区治理方面的协商、协同较少,难免出现偏颇,影响了主体间的合作共治。

缺乏互动沟通和协商共识的单边行动,容易造成需求等方面的误判,不仅难以取得较为理想的成效,还可能偏离原有的出发点,造成新的问题。社区中缺乏制度化的联结机制,以问题为导向的协同工作方式和方法都还有待完善,居民的需求与公共资源的衔接度也还需改善。群众工作深化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群群关系的目标实现程度较低;社区中的相关主体合作共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多尚未激发出来。社会工作的总体嵌入程度较低,工作粘性不足,在夯实社会服务和丰富社会资本等方面的优势发挥不够。社区中的主体、资源和力量还缺乏有效的整合,在利益诉求愈发凸显和矛盾问题堆积的现实中,各方都倾向于“躲避烫手山芋”,推进共同治理的动力严重不足。

三、陌生人社区协商共治与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的关联逻辑

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各方主体的协同性太低,社会资本的激发和关联不足,无法形成共同治理的合力。因此,面对陌生人社区自治失灵和低效的状况,关键在于催生启发各主体间的协作协同,而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有利于从党的领导和社会组织化等方面促进参与、协商与合作。

(一)以融合整合治理主体

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基本原则的指引下,社会建设的宏观主体已经较为明确,路径也比较清晰。在社区层面,应当通过更多的权威引导和具体的专业服务来启动社区发展的进程[10]。换言之,就是陌生人社区的社会资本积累较低,对于公共事务的治理大多处于观望的状态,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群众工作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传统,从应然的角度看,其应当具备较强的动员与整合能力;但其实然的状况是,受制于人员数量和末梢效应,在社区治理中的专业权威不足,群众的认同度和满意度差强人意的现象依然存在。而社会工作的服务属性和专业素质,往往较为容易获得居民的认可,但却在社区治理中常常处于边缘位置,很容易被当作临时性的力量而被忽视。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的目的则在于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来解决社区主体分散、职能分割而导致的协商协同不足的顽疾。

融合的过程本身也是主体整合的过程。党推进的群众工作,无论是吸纳社会工作机构的力量,还是采用社会工作的方法,都势必推进主体力量的汇聚。社会工作通过更加有为的行动,逐步从边缘转入中心,成为推进社区善治的力量,也势必拓展其服务领域,可以较好地将联结居民和链接资源的优势转化成为主体间整合的具体通路。群众工作的权威设计和引导,社会工作的专业联结和服务,有助于弥补各自主客观方面存在的短板。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以社区中的问题和需要为中心点,将居民等利益相关者动员组织起来,根据公共事务的具体关联,将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等具体的职能承担者引入到协商的平台和过程之中,推进协商共治;以任务为导引,通过群众工作的体系协调和社会工作的横向联结,将原本分散的力量通过平台聚合,形成主体间的常态化协作和协同,推进大小事务的高效处理,彻底解决社区治理悬浮的问题。

(二)以融合强化多元互动

群众的满意度不高,并非完全由于政策本身的目标选择存在失误,更为重要的原因往往是信息沟通不足导致的立场或视角差异。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的重要作用,是发挥各自的路径、方法等方面的优势,加速信息的充分流转,并在过程中不断地吸收民意反馈,结合实际做好政策目标取向的解释和宣传,或者基于更加全面的信息,适当地修正原有的决策。群众工作维系并强化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血脉联系,社会工作扎根社区获得居民等主体的广泛信任和依赖,其共同的作用就是在融合协同中强化社区各方主体的多元互动,在较为充分的互动中,自然而然地化解治理单向化的症结,构建具有良好沟通和回应能力的现代社区[11]。协商共治的基础,是不同主体对于美好生活的共同目标能够在不同的层面、维度达成一致认识,并各司其职、各出其力,共同行动,推进问题解决或群体增益。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通过领导能力或专业能力的发挥,推进社会总体收益的增长,塑造更加美好舒适的社区。

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着力点,都是通过与服务对象建构紧密的工作关系,强化互动,才可能达成共治的合力。多元互动,不仅可以改善信息的对称程度,也有助于主体间看法的交换;推进社区内外的广博学习和知识更新,在互动交往中增长居民等主体参与公共生活的规则意识和行动能力。价值引领、陌生群体再社会化和公共参与培育,都是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重要领域,在融合中实现不同侧重点的互补,提高社区治理的效能。群众工作是基层政权建设在社区充分实现的主要途径,可以发挥主导作用,推进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功能主体共同面对并回应居民群众的集体诉求或需要;社会工作善于协调居民等服务对象的关系,可以发挥社区工作等专业手法,通过基于充分信息占有和价值观点互动的协商,提出各方都较能接纳的治理方案,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推进问题解决和社区建设。

(三)以融合推进服务扎根

无论哪种现代治理理论,最终都需要归结于服务的扎根,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推进深化和改进,取得丰硕成果才能赢得群众的满意和认可,才可谓之善治。社区内在需求与群众工作社会工作使命的高匹配度,决定了协商共治的高可行性。群众工作推进主体间的整合与多元互动,其实质是落实管理决策“从群众中来”的优良传统,在新的条件下更好地进行有效动员和高效组织,目的在于推进“众人之事众人商”的具体实践[12]。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的重点仍然是推进服务的扎根,还是要“到群众中去”,将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因此,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是共同目标下不同维度或视角的沟通和互鉴,必然促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交替互动,将有利于群众工作做到位和社会工作扎下根。融合促进的制度、资源和人员扎根,共产党员的身份和志愿者的价值,将由名入实,形成强烈的引领和示范效应,使社区公共事务“有人管”,并逐渐向“管得好”进阶,潜移默化地提高社区治理的效能。

群众工作的血脉联系和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都并非能够天然生成,均需要经过长期的扎根服务,才能够将认知论和方法论转化成为治理的成效。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在“来与去、上与下”的往复之间,相应的治理措施自然而然地沉底扎根,社情民意的获取和非正式的协商等,也将在具体的细微工作中完成。经由服务扎根改进的治理方式,主体间的合作更加紧密高效,有助于加速社区问题的解决和美好生活的实现,更加容易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同时,主体权威和专业能力的融合深化,有助于形成社区内部的总体领导力,提高管理和服务居民的综合能力和精细程度,并可以在动员和组织中不断吸纳更多的主体加入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中;权威的触角延伸,整合的能力提升,各方对于建设美好社区认知理解的一致性将得到增强,所导引的行动也将更加有效,从而形成协商共治的强劲合力。

(四)以融合启发内生动力

协商共治是实现善治的过程选择,出发点在于通过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的外部推动力,启动协商程序并形成制度常态;落脚点在于激发社区内部各方主体特别是居民的内生动力。通过融合推进服务扎根,可以较好地实现群众工作社会工作与居民需要的无缝对接,促进党组织、社会机构和群众的紧密联系,推进陌生人群体的沟通交流,激活隐藏在陌生态下的社会资本。群众工作的目标,在于衔接好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通过各种方式和方法,加速推进居民的主体性发挥,将“众人之事众人办”的治理路径建立并稳定下来,使协商能够有序推进,议定的成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13]。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可以通过“助人自助、助人自强”的价值引领和行动示范,以集体责任意识强化和优势资源互补等专业手法,促进社区主体自我行动力的增强,使基层自治高效地运转起来。融合形成的助推能力和典型示范,有助于激发居民等主体的善意,在做好自己的同时,更加关心公共事务,以更加积极的言行,加入到协商共治的队伍。

此外,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在“解困”和“发展”等方面的功能具有高度的相通性和互补性,与协商共治的基本逻辑与过程也高度契合,也是其中主要的导引和助推力量。群众工作自下而上的权威,有利于社区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公共危机时,形成强大的旗帜效应和动员能力。社会工作自下而上的建议和促进,有利于社区复杂事物的社会化治理,可以挖掘个人、组织等内在的智慧、力量和资源,逐渐培育社会自我治理的动力和能力。群众工作的旗帜导引和社会工作的理念教育,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星火燎原的作用,加快社区主体力量的凝聚,改变居民间的陌生状态,在互动中推进协商形成共识,在探索实践中破解集体无效或低效的困境,在平和共议、同心勠力中持续完善协商共治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

四、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促进陌生人社区协商共治的路径

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将助推陌生人社区协商共治的进程,其关键在于通过具体的措施在实践层面将各项宏观和中观制度设计创新性地落实到位[14]。群众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权威引领的作用,把基层议事协商的平台建设好、利用好、发展好,与社会工作一道,共同培育协商意识和能力,从问题矛盾的协商解困逐步升级到美好生活的协商共治。

(一)共建便捷高效的协商平台

群众工作的重要职责是落实基层民主协商和议事制度,加快建设行之有效的协商平台[15],以协商带动治理,将社区居民广泛地动员组织起来。要做好这项基础性的工作,群众工作应当借鉴吸收社会工作的需求调查等方法,继承发扬“夜访农户”的优良传统,充分掌握真实的民情民意,并将其汇聚到社区治理的程序之中,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组织资源和力量推进问题解决和需求满足。在此基础上,建设线上、线下居民议事厅等协商平台[16],并充分地发挥其议事协商功能,增强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回应性。群众工作的触角应当深入到社区组成单元的各个角落,既要进入物化空间,也需登录网络群组,充分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将资源聚焦于广大居民关切的公共事务之上,不搞花拳绣腿,真正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社会工作则应扩大延展社区工作的领域,加强在地化的本土实践,共同创新协商平台建设和协商方式的改进。

群众工作应当发挥权威引领的作用,因地制宜地将平台建设和运行机制进行统筹,重点在于推进平台的长期高效运转。在具体的操作上,应当结合传统惯习和现实可能,确保协商主要参与人的代表性,明确并简化协商的议事规程,提高协商决策的总体运行效率。根据社区的人口特征等实际状况,组建正式平台和非正式平台,以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线下正式协商为基础,带动小微议题的线上常态化高效协商和决策。社会工作应当将社区耕耘的成果,转化成为促进社区协商共治的建设性力量,为社区的协商和决策等提供更加充分、可靠的专业信息供给,形成指向明确的决策选项;坚持开放协商的基本原则,提前进行广泛的意见征询,尽最大可能提高备选项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协商平台建设和运行的初期,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应当承担主导或引导等职能,加快凝聚共识、智慧和力量,启动社区协商共治的进程;在居民等主体的意识能力等成熟后,逐渐转为主持人、协调者的角色。

(二)培育权责对等的协商能力

针对内在动力不足和参与水平有限等普遍存在的问题,应当在组织示范的基础上,通过群众工作的权威导引和社会工作的专业训练,逐步培育平衡权利义务关系的协商能力,改善协商共治的效果。群众工作应当将较强的组织动员能力和社会工作的资源链接与整合优势衔接起来,不断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社会工作应当挖掘传统议事的长处,结合现代议事的程序刚性等,在协商中完善协商本身的规则体系。以“试点——推广”“典型示范”等方式,由小事协商逐步提升到大事咨访,从一般讨论发展到正式协商,引导社区群众掌握协商的基本规则、言说的技能技巧和形成共识的艺术,使社区协商成为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基础。群众工作应当通过党组织的建设和服务等,不断强化群众的协商意识,减少社区中的单边行动。社会工作应当进一步培育居民的参与能力,建立权责对等的言行秩序,既能指出问题,也要提出可行的建议,还需要考虑居民自身的行动力[17]。

“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是一个从量到质的渐进过程;应当对居民的能力成长保持耐心。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要从不同的切入点,长期坚持对居民进行议事意识和能力的培育。群众工作应当基于社区建设发展和居民关切的重点和热点等,提出协商的议题推进民主协商和共同决策,通过由小到大、从易到难的具体实践,增强各方主体参与意识和协商能力,不断提升协商的效率和效果。社会工作则应深入调查研究社区各方主体在协商意识和能力方面的实际状况,将议事规则、程序和实施步骤等,通过更为生动的方式向参与者进行宣传;还应持续追踪并总结协商实践,与参与者共同研究修正相关的指引,使社区协商能够高效运行,取得更多成果。培育协商能力的过程也是群众工作社会工作融合启动并深化社区协商共治的重要环节。从意识养成到参与能力的培育,强化参与者的综合素质,是有理有据、张弛有序地推进问题解决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

(三)推进问题导向的协商共治

群众工作是协商共治的主要驱动器,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引擎,二者融合主要功能就是形成互补优势,加速推进陌生人社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问题导向应当成为推进社区协商共治的基本出发点,把社区发展中的重点难点转变成为主体合作推进协商共治的导引或抓手。群众工作应始终关注民生关切的态势,主动将其导入到民主协商的程序之中,全面地介绍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社区中可以用于解决问题的资源,寻求其他主体和居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共同面对问题难题,共同协商,以达到“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共治目标,让基层自治真正运转起来[18]。以问题的解决获取群众的信任与认可,从而夯实协商共治的基础,彻底改变社区不治或低效的状态。在此基础上,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还应合力推进协商共治从被动地应付问题转向主动建设,以协商凝聚共识预防矛盾纠纷,以协商凝聚善意促进睦邻行动,以协商凝聚智慧创新社区发展。

治理效能取决于主体合作的达成程度,协商共治的核心要素则在于共识与合力。群众工作应当主动将问题摆入协商平台,在协商过程中提高事务信息和各方观点的曝光度,加深各方对于症结的认知,从而做出更加公正客观的判断,提出更加契合实际并能够照顾多元诉求的建议方案,加速推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在互信协商与合力共治中,降低社区运行和居民生活的总体成本,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社会工作则应当在与居民和其他主体的联结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链接政策、资源和成功经验等,提出问题解决的总体思路,向协商主体解析备选项具体的利与弊,在协商进程中不断加以完善,以专业组织的专业方法,不断提高协商共治的水准[19]。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也应当在不断总结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紧密的协商协作,完善协商共治的基本框架,规范问题导向的协商、决策、执行和监督过程,构建分层分类的协商共治体系,建设更加专业的专家型共治队伍,扩大陌生人社区协商共治的成果。

(四)运用多样智慧的治理工具

社会发展为协商共治带来了更加现代高效、时尚的治理工具,民主协商的运行和社区治理的实践,可以依托大量的新方式和新工具来取得更好的效果[20]。协商显然不只是“开会”,而是更加全面的信息流动和共识形成,可以通过更加智慧的方式来推进。群众工作社会工作在旗帜引领和专业服务方面的融合,也有赖于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具支撑的不断改进。群众工作应当重视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等新工具的应用,更加准确地把握社区发展的内在本质。社会工作更加应当基于新的技术条件,通过研发多样智能治理工具,提高推进社区以“智治”加速共治的专业能力。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都应善于吸纳运用新技术、新时尚和新媒介,发挥其动员组织的效率性、社群的影响力和传播的迅捷度,以更加生动的方式,增强陌生人社区的内在黏性,以线上网络协商和线下网格治理等创新方式和工具组合,多维度推进协商共治以更加便捷、生动的方式实现。

群众工作社会工作应当重视治理理论和治理工具的契合与改进,以工具利器的创新改进,进一步巩固协商共治的群众基础、改进协商共治的运行机制。具体来说,群众工作应当学习引入数据挖掘和文本分析等管理技术,增强信息占有的全面性和精准性;还应深入研究新环境下的组织动员变革,主动关注现代传播媒介,通过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强化叙事表达和价值引领等方面的柔性影响,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基础,改善协商的成效。社会工作应当利用新的技术,将专业理论和方法嵌入到社区建设过程之中,深化对于居民群众和其他主体行为心理的研究,解析影响协商共治的积极和消极因素,采取措施推进持续的改进和改善。总而言之,就是要通过不断的吸纳创新,增强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的综合能力;始终发挥“火车头”的导引作用,将复杂的社区微政治规范化、程序化和简易化,让各方主体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进行协商达成共识;透过各种新的治理工具,强化常态的导引和培育,使居民愿意且有能力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

五、结论和讨论

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都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应当基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服务于陌生人社区的建设,在融合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加速推进协商式治理。协商共治的成效,将从侧面反映出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扎根度。群众工作应当将保持血肉联系的职责履行到位,将党和国家的意志和居民的美好生活需要通过协商互动找寻到最佳契合点;社会工作应当充分地利用理念、方法和工具的优势,与群众工作紧密协同,推进社区协商平台、程序的完善,提升居民的协商能力;链接整合资源力量推进主体合作,不断创新陌生人社区的协商共治探索实践,加速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形成。当然,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融合,应当基于二者发展的具体实际,特别是各个社区社会工作理念、方法和机构萌发和成熟等现实条件渐进推进;同时,也并非所有的治理领域都必须强求二者的融合,而是应当抓住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在融合探索中践行共治,从而扎实推进有序高效的协商,以党群之力、专业能力共同加速陌生人社区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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