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
2021-12-08陆德辉
陆德辉
(沙县区金沙小学,福建 三明 365050)
法律素养主要是指个人认知及利用法律的能力。个人具备法律素养,表现为能够自觉遵纪守法,在法治条件下开展社会活动,履行社会义务,保障个人、集体、社会、国家的权益。法律素养无法自发生成,需要通过每个个体自身的学习实践、不断提升,并且受到法律文化、法治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并从观念模式、思维方式、世界观、情感思想角度出发予以分析。
小学生的法律素养是指学习基础的法律知识、规定,形成法律意识、法律观念,使其在心灵深处产生对法律的崇敬、敬畏的观念。目前,有些学校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不够重视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存在法治教育氛围欠佳、理念滞后、模式单一等问题。针对上述现状,分析培育学生法律素养的必要性,立足主观接纳、剖析教材、链接生活等关键点,提出营造教育氛围、优化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等策略,为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提升学生法律素养提供借鉴。
一、培育法律素养的必要性
(一)现实堪忧,形势严峻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指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比率有所回升,涉及校园欺凌、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强奸犯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数量上涨,涉及暴力伤害、性侵害及成年人诱迫、拉拢参与黑恶犯罪等。与2018 年相比,2019 年未成年人犯罪比率上涨7.51%。未成年人犯罪及权益遭到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开展道德与法治育人活动,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学生明晰“何为不可为”,并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二)学校偏离,教育淡化
目前,许多学校只注重智育,认为质量第一、分数第一,导致德育边缘化,严重偏离教育方针。特别是小学生综合能力差,一旦道德意识淡薄、法律意识模糊,严重影响学生正常的心理健康,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当务之急。
二、培育法律素养的现状分析
(一)法治教育氛围欠佳
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使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状态下牢记知识、提升能力。然而,当前部分教师仅重视知识输出,与学生站在对立面上,以“权威”的姿态要求学生记忆有关内容,动辄通过考试检验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成果,徒增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压力。[1]
(二)法治教育理念滞后
法律是国家制定反映当今社会生活条件下的规范体系、阶级意志且具有强制力的公民行为规范,与人们的终身发展息息相关。因此,道德与法治教育不能脱离学生主体,同时要回归生活。有些教师因过于依赖教材,只根据课标设计教学方案,出现法治教育脱离实际、范围较窄、缺乏共情等消极现象,使学生无法深入理解法律内涵。
(三)法治教育模式单一
为保障学生能够有效接收教育信息,教师应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当前,法治教育仍存在以下常见问题:第一,教育模式虽然新颖,但知识传导效率较低;第二,教育方法单一,多是灌输式教学;第三,教学活动互动性不够,学生的参与度较低。因此,教师需在积累教育模式创新实践经验的前提下,探寻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出路,培育学生的法律素养。
三、培育法律素养的关键
(一)主观接纳——培育法律素养的基础
在目前的小学教育阶段,社会的关注度往往在学生的学习分数上,家长最关注的是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认为素质教育就是语数英的考试成绩,而忽略其他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这导致小学生也同样认为,语数英是“主科”,其他科目是“副科”,形成没有必要认真读“副科”的错误思想。只要学好语数英的传统教育观念,严重影响学生道德与法治的学习成效。同时,对于法律这个模糊的概念,学生总认为离自己很远,学习法律知识没有用,甚至认为遵守法律是成年人的事情,主动学习法律常识的动力不足。因此,要改变学生这种被动接纳的思想,把被动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探索学习。教师要在充分了解学生群体需求的前提下,找到学生愿意接纳法律教育的立足点、需求点来培养兴趣,根据不同学生的学情开展育人活动,使学生主动参与,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例如,在教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时,引导学生明晰平等权、言论自由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为了让学生从主观接纳法律,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认知能力、个性喜好等,播放一些有关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青少年儿童法制宣传片。这些宣传片色彩丰富、语言简单、重点突出,与小学生的认知规律相符,可帮助学生轻松接纳法律,为培育学生的法律素养奠定基础。
(二)精细剖析教材——培育法律素养的前提
教材是国家精心组织编制和审定的育人素材,具有综合性、正确性、引导性。教师如果没有深入到教材里研究教材编制的意图,而是一味地以本为本、照本宣科,必然造成课堂的枯燥无味,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精心备课,认真研究教材实例,是上好每一节课的必要前提条件。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必须深入钻研教材,理解教材的编写意图,再加以扩延,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例子,把生活融入课堂,引导学生多方面、多渠道学习运用法律,让法律知识从书本中找,在课堂上来,在生活中用,使学生愿意学、主动学。
例如,在教学“我们受特殊保护”时,需立足教材,引领学生了解未成年人需承担的责任及享有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创设若干生活情境,如“未成年人开车”“未成年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等,组织学生讨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及保护自己的方法。为了情境具有现实感,教师可用讲故事的形式赋予情境感染力,引起学生的关注,产生与法律的共鸣。再如,以教材为基础了解“刑法”时,可播放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讲刑法的相关视频。这些视频深入浅出且具有趣味性,能够激发学生了解、学习刑法的积极性,使学生的学习更为主动。还可充实教材内容,继而落实培育学生法律素养的目标。[2]
(三)链接生活案例——培育法律素养的手段
社会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切合学生实际的法律素材,特别是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事情,往往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如果能将生活案例运用到课堂上,开发、整理为教育资源,容易与学生的心灵产生碰撞、共鸣,对学生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留下的印象是深刻的。教师在深度剖析教材外,还应该精心收集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适时地链接道德与法治教学,让学生根据学过的知识有效判断、灵活运用,合理解决问题;让学生在运用中分析,在分析中理解,形成教学与运用的良性循环。
例如,在教学“公民的基本义务”时,小雨一家去饭店吃饭,围绕要不要开发票这一问题,展开讨论:“要不要?应不应该?哪些是义务?哪些是违法行为?”引导明晰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学生自然会在今后的生活中自觉遵守、维护法律。
四、培育法律素养的策略
(一)营造以人为本的教育氛围
新时代教育改革实践的核心是学生。为培育学生的法律素养,教师需根据学情,搭建民主、自由、开放的师生互动平台,让学生在学习中知法、行动中守法、生活中用法,提升法律素养。传统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是“填鸭式”教学或以本为本式的“宣读式”教学,枯燥无味,学生的学习兴趣较低。教师应把课堂还给学生,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当法官、当律师,有理有据地评判是非对错,营造以人为本的教育氛围,学生的法律观念自然水涨船高。
例如,在教学“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时,可运用案例分析教学法,为学生畅所欲言、激活思维、主动参与提供条件。可根据学生学习情况,设计以下案例:“小红到小明家玩,看到梳妆台上摆放着一枚镶嵌红宝石的戒指,她被戒指的外观吸引,就将它戴到手上。小明见小红喜欢,就将戒指赠送给她。小红回家后,家长询问宝石戒指的由来,认为该戒指是小明赠予的,便没有要求小红归还。小明父母发现红宝石戒指不见了,小明告知实情后,小明妈妈要求小红归还戒指。请问小红需要归还戒指吗?”教师陈述完案例后,给予学生充足的时间思考及讨论。有的学生认为,戒指是小明妈妈的,小明无权将它赠送给他人,因此小红应该归还戒指。教师在肯定学生分析思考的前提下,指出:未成年人因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故不能做出重大财产决定,若赠予他人之物属于贵重物品,则可要求对方返还。教育学生不乱拿他人物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育学生的法律素养及道德修养。
(二)优化教育理念
首先,可采用陶行知“生活即教育”的教育理念开展教学活动。来自生活的东西是最真实的,也是最能让学生产生共鸣的,离开生活,课堂就失去依托而变得枯燥无味。教师要着力从现实生活学生熟悉的案例中提取法治教育素材,让道法教学融入生活。其次,教师的教学方案要从“以学生为主体”的角度出发设计,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人,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潜能,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从心里主动感受法律、接受法律、践行法律。最后,采用生态教育理念,遵循客观规律,顺应认知自然,循序渐进、科学地引导阐述法治观点,把法律这个抽象的理论事物变得具体而有趣。
例如,在教学“宪法是根本法”时,可将宪法拟人化,在课前激趣,创设“认识朋友”的情境,让学生产生期待。教师导入:“这位朋友年龄挺大,在世界各国都有亲戚,你们想认识他吗?”继而引出宪法概念,从其发展历史、分类、作用、内容、性质等角度出发予以讲解,鼓励学生以“生活中的宪法”为主题进行讨论。一学生讲述“狗被自行车碾压要求赔偿”的事情:一位女士遛狗,狗被年事已高、推着自行车的老者压到尾巴。组织学生对于是否应该赔偿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在课堂中模拟法庭辩论,根据讨论的情况,将学生分为正反双方,各自阐述法律观点。最后,教师总结:女士应保障狗的证件齐全且在规定时间内遛狗;若狗在未拴好狗绳的前提下受到伤害,狗的主人还要承担一定责任,并根据地方养犬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总之,要在学生分析思考、学习探讨、总结归纳的前提下,培育其法律素养。
(三)运用创新型教学模式
教师要根据育人需求及教学实际,灵活运用创新型教学手段。在教学中,注重知识融合,把课本知识、生活知识、社会知识、网络知识等与法治教育融合,实现课堂与生活一体化。创新教学模式的关键是在教学过程中把课堂还给学生,充分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活动。可以运用“探索法”,即教师事先抛出问题,引导学生探索、思考、解决;“收集法”,即到现实社会生活中收集相关的案例,寻找总结相关的法律依据;“模拟法”即让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参与审判、辩论等环节,感受法律的威严;“辩论法”,即对生活中一个判决案例展开讨论、评论等。把道德与法治课上成丰富多彩的自主学习课,让学生在社会中关注法治,在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履行身为公民的义务。创新型的教学模式,使学生的综合素养得以提升,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继而达到立德树人的目的。
例如,在教学“我们受到特殊保护”时,可采用信息技术手段,为学生展示一张统计图,引导学生读取统计图的有用信息。学生发现,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的案件数量有所上涨,产生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引发学生讨论。最后,教师在电子交互白板上展示一张调查问卷,要求学生如实回答问题,针对本班学生的法律保护意识及能力等进行调查,助力教师了解学情。学生通过调查自测,明晰自身法律素养的发展实况,意识到法律知识学习的紧迫性、必要性,促使学生端正道德与法治学习态度。[3]
综上所述,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应渗透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营造以人为本的教育氛围和平台,优化教育理念,使法律教育观念入心入脑。课堂妥善运用创新型教学模式,引领学生在学校、生活、社会中遵纪守法,使法律素养的培育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