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党内法规的道德性

2021-12-08杨明宇

法大研究生 2021年1期
关键词:共产主义法规依法治国

杨明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应当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2016 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两大原则。无论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还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都需要法治与德治相配合,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关于国家法律道德性已经有较多研究。党内法规的道德性对于探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独特性、认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结合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本文重点关注内在于党内法规道德属性及其表现方式,并且分析党内法规的道德性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一、党内法规道德性的内在逻辑

当代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关于国家法律道德性问题的探索是通过自然法学派和分析实证法学派的理论交锋展开的:支持“分离命题”的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国家法律与道德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主张“恶法亦法”;反对该观点的自然法学派主张国家法律必然具备一定的道德性,否则就丧失了成为法律的资格。关于党内法规的道德性的理解则不存在类似的争论。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政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追求共产主义价值目标、遵循共产主义的道德理念。因此,党内法规与道德之间的紧密联系是不言而喻的,党内法规的道德性和制度性是共存的。

(一) 党内法规道德性的含义

“道德是一种人类社会所特有的规范,是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依靠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维持的,以一定的善恶原则为评价标准的行为和规范的总和。”〔1〕罗国杰主编:《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2 年版,第4 页。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指的是党内法规与共产主义道德有着内在联系,并且将这些道德特征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式表现出来。

党内法规必然具有道德性,不符合特定道德观念的党内法规无法成立。党内法规是一种带有明确价值取向、体现强烈理想信念的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应当严格遵照和落实这些价值取向和理想信念。《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员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当遵守共产主义道德、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自身道德修养。〔1〕《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出版社2017 年版,第1~10 页。《党章》是党的根本法,其他党内法规的制定应当以《党章》为根本,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将《党章》中对全党和党员的道德要求贯彻到具体的规范当中。党内法规中体现的道德不同于社会道德:党内法规的道德具有稳定的内容和明确的原则;社会道德是特定群体在长时间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思想和行动准则,其内容由不同的社会环境决定,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是共产党宗旨和信仰在具体规范中的体现。共产党人为了无产者摆脱剥削和压迫,提升人类社会到共产主义高度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要求党内法规的制定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人民出版社2019 年版,第3 页。贯彻落实其中价值信仰和道德要求。

党内法规具有道德性,但这并不表示党内法规本身是一种道德。党内法规是有权党组织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党内法规是以成文规范的形式出现的,是对党的道德内容的明确化、实施的制度化、监督的常态化,与道德有着本质的区别。党内法规与道德的不同之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与国家关系的不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党内法规体现党的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党内法规中的道德要求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共产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和发展目标紧密相关。道德是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虽然在国家和社会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不是决定性的。第二,表现形式不同。党内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遵守严格的权限和程序规定,具有形式性特征;道德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长期演化而形成的,往往是无形的,通过人们的认同和习惯维持。第三,保障方式不同。党内法规以党内处分等外在强制和批评教育等内心强制性手段保证实施;道德要求只能以内心认同和社会舆论保障。第四,体系结构不同。党内法规是具有一定的内部逻辑的规范体系;道德规范相对零散,没有完整的体系。由此可见,党内法规体现共产主义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追求,有着与道德相似的特征,并且将这些特征以成文化、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的方式表现出来,但是本身不是道德。

(二) 党内法规道德性的理论基础

“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渊源于党的崇高理想和崇高道德的转化。”〔1〕郭忠:《论党内法规法性质之独特性——从党内法规的道德性角度分析》,载《甘肃社会科学》2020 年第3 期,第139 页。党内法规是规范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来源于中国共产党的道德性。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起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推动力量。因此,中国共产党必然具有道德上的先进性。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起的政党,是道德上先进的政党。马克思认为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是由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从而驳斥了资产阶级思想家建构起的一切永恒、普遍的道德真理。但是马克思并没有抛弃道德理想,而是建构起了共产主义的价值追求:一个消除了剥削和压迫的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422 页。,人类从异化状态回归人性自身。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在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进程中,共产党始终是领导者和推动者。共产党将无产者的运动引领至原则性的高度,“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是各国工人阶级政党中最坚决、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445 页。列宁认为无产阶级的道德是从无产阶级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斗争和运动中引申出来的,“为巩固和完成共产主义事业而斗争,这就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基础”。〔4〕《列宁选集》(第4 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292 页。同时,列宁将共产党视为无产阶级运动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整个运动过程及其根本性质和主要目的的代表。在这个意义上,共产党是共产主义道德的代表,是道德上先进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建立,从建党之时起就肩负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使命;又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不断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自我革命,以保持自身的道德性。对于全党来说,中国共产党自身的道德性来源于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的追求。这种道德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且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全面发展而服务,是人类对于更高层次生活的追求。具体到党员和领导干部,道德上的先进性能够抵御经济上的贪婪和生活上的腐化,坚定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和共产主义信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提高是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必修课,需要付出终身的努力。〔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 年版,第177 页。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中国共产党自身是道德性的政党,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融入自身道德体系,又将这一道德体系表达为党内法规体系,最终落实到每一个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中。

其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也要求中国共产党是道德性的政党。《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党始终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没有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共产党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的目标和原则,“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的运动”。〔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413 页。共产党始终把消灭私有制,消除人对人的剥削作为目标,既领导无产阶级争取眼前的利益,又代表着无产阶级长远的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脉相承。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在《党章》中郑重明确“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3〕《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出版社2017 年版,第10 页。李海青用“生死伦理”刻画共产党人的这种价值观:共产党人将人民的利益视为自身存在的最大意义与应然价值追求。〔4〕参见李海青:《使命型政党的“生死伦理”——基于“老三篇”的文本阐释》,载李海青等:《砥砺前行:引领民族复兴的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 年版,第228 页。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同时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体现了领导者与追随者的结合关系。党的道德性,一方面体现在党完全与人民利益相统一,没有自身特殊利益。“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 年版,第40 页。另一方面,党的道德性也体现在党必须能在不同群体的利益交织中提炼出人民的共同利益、长远利益,引导确立共同价值追求。想要始终做到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且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理想发展,就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具有道德上的先进性。

综上所述,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源于党自身的道德性和党的领导的道德性,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有关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学说。中国共产党是道德上先进的政党,是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推动者,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领导核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建立的中国共产党将共产主义的价值观写进章程,融入党内法规体系,以共产主义道德要求全党。党内法规以党的规章制度形式出现,虽然党内法规本质上不是道德,但其内容必然体现共产主义道德,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与道德相同的特征。

二、党内法规道德性的表现形式

深入认识党内法规的道德性,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党内法规的道德性在具体规范中和实施中的表现形态。党内法规在三个方面体现出道德的特征:党内法规对于党员和党组织提出较高的道德标准,并将一些高道德标准转化成了具体的行为要求;党内法规既对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和活动提出规范性要求,还作用于党员的内心世界和思想活动;党内法规的实施不但依靠外在强制,还依靠内心强制和学习教育等方式。党内法规将这些道德特征融入自身的规范体系之内,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

(一) 行为要求的道德性

为了探讨国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富勒将道德分为“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两类。富勒认为,国家法律并不对人提出过高的道德要求,而仅仅是将“义务的道德”作为规范的对象。“义务的道德”是保持社会秩序所需的较低的道德原则,它划定何种行为应由国家法律令行禁止。“愿望的道德”更多强调一种对于美德的追求,是对于美好和善的追求,体现个人信仰。〔2〕参见[美] 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5 年版,第8 页。如果我们从“义务的道德”与“愿望的道德”的相对性角度来理解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就会发现,党员和党组织的道德准则属于“愿望的道德”,具体来说是以共产主义信仰为基础的一系列共产主义道德。

党内法规将共产主义的道德标准以成文的方式表现出来,对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和活动提出较高的道德要求。党内法规在行为要求方面的道德性体现为两种:第一,以原则的方式申明对党员和党组织的道德要求,提出抽象的行为准则。《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1〕《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出版社2017 年版,第12~13 页。这些规范表述了共产主义的道德观,对于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和活动提出了较高的道德要求,但是偏向原则化,不含有具体的行为模式和行为后果,提倡党员和党组织的内心认同和自觉遵守。柯华庆将党内法规中的这类规范称为“党德”,指的是党的成文道德,不以纪律处分的方式保障实施,具有道德宣誓和倡导的作用。〔2〕参见柯华庆主编:《党规学》,上海三联书店2018 年版,第41 页。第二,将抽象的行为要求具体化,以规则的方式细化对党员和党组织的道德要求,提出具体的行为规范。这种具体的行为要求又分为肯定性和否定性两种形式:例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规定“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3〕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部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人民出版社2016 年版,第64 页。,是从肯定的方面对党员提出行为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对于“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行为的处罚,则是以否定的方式重申了党内法规的道德要求,并且规定了相应的党纪处分作为否定性的行为后果。〔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出版社2018 年版,第55 页。除此之外,党内法规对党员和党组织提出的行为要求有差序性的特点,这个方面也与道德的特点类似。差序性指的是在共产党的内部,道德要求有一定的相对性:随着政治身份的增多和职务的提升,党内法规对于领导干部提出了高于一般党员的要求。例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要求高于一般党员的专门规定,包括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四项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中央政治局委员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如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

从行为要求的高度上来说,党内法规是介于国家法律要求与伦理道德要求之间的一种规范。〔1〕参见刘长秋:《论党内法规的含义及其制度建设的要求》,载《探索》2019 年第3 期,第82页。共产主义道德作为一种“愿望的道德”被融入党内法规的原则性规范和规则性规范之中,体现了党内法规在行为要求方面的道德性。当有立规权的党组织依据党内法规制定的程序将共产主义的道德融入党内法规,提出规范的行为要求并最终以成文的方式表达出来,党内法规和纯粹的道德之间的界限也就被划定了。可见,党内法规本身虽然不是道德,却以行为要求方面的道德性为主要特征。

(二) 调整范围的道德性

在调整范围上,国家法律规范行为而不调整和约束公民的思想,党内法规既调整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又对党员的思想提出要求,与道德有相似的特征。思想建设法规是党内法规特有的部分。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思想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其立身的根本。离开思想的先进性,仅仅局限于行为的机械执行,这样的政党是缺乏灵魂、缺乏凝聚力的。中国共产党特别强调思想建设的重要性,并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思想建设工作的内容和方式。约束党员思想的党内法规可以称为思想规范,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类:

第一,党内法规要求党员在思想上坚守共产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信念,加入共产党即是对共产主义信仰的认可与坚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调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人民出版社2016 年版,第5 页。党内法规中不乏类似的具有道德宣誓和道德引领作用的信条型语句,用以表达党的世界观和价值追求。例如,《党章》总纲中规定的“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3〕《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出版社2017 年版,第1 页。“这些信条语句能够肯定和呼吁人们产生某种共同的情感和信仰。”〔4〕柯华庆主编:《党规学》,上海三联书店2018 年版,第150 页。这些规范对党员和领导干部提出理想信念上的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之本在规范上的体现,具有道德宣誓和道德引领的作用。第二,党内法规要求党员和党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理论认同。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委(党组) 中心组学习的首要任务。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做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改造主观思想以指导外在行为。第三,党内法规要求党员在思想上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观点的基础上进行开拓创新。《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了,“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人民出版社2019 年版,第5 页。的要求。要求党员将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将思想从不合时宜的观念、思维定式中解放出来,从陈旧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第四,党内法规要求党员自觉提高道德素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2〕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部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人民出版社2016 年版,第64 页。

道德作用于人的内心,并以内心的思想观念去指导和影响行为。党内法规的调整范围与道德类似,也作用于党员的内心世界。党内法规往往通过成文的方式,明确提出对党员的思想要求,比道德更具有明确性和体系性。其内容可以概括为坚守共产主义信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进行开拓创新、自觉提高道德素养四个方面。

(三) 实施机制的道德性

在实施机制上,党内法规有着与道德相似的特征。道德依靠的是内心强制力、舆论的压力和自律保证实施。党内法规以党内处分等外在强制的方式保障实施,也要依靠党员的自律、党内舆论等内心强制力保障实施。并且,党内法规将这些实施方式常态化、制度化,直接以规范的方式保证党内法规对于党员内心的强制力,依靠道德自律、“以上率下”和学习教育等与道德教化类似的方式保障实施。

第一,党内法规的实施既包括党内处理、组织处理等外在强制手段,也要依靠党员和领导干部道德自律的内心强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重要性仅次于《党章》的党内法规,直接将“自律”的要求写进了标题。准则只规定了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行为模式,没有规定违反的惩罚措施,而是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自觉培养道德情操。

第二,党内法规中明确规定上级党员领导干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方式保障党内法规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实施。在实施方式上,党内法规体现出了“身份越多则实施越严”的差序性特征。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 年版,第93 页。这种“以上率下”的实施方式在具体的党内法规规范中多有体现。例如,《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接受高标准严格考核”。〔2〕《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人民出版社2019 年版,第5 页。与此类似,党内法规还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也大于普通党员,“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3〕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十八大以来新党规党纪学习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 年版,第304~306 页。以此,党内法规将榜样的作用融入自身的规范体系当中,体现出实施机制上的道德性。

第三,与道德教化的方式类似,党内法规以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保障实施。党内民主生活会、“两学一做”等多种教育活动将道德教化的方式融入相应的制度之中,是党内法规中有关提高党性修养内容的重要实施方式。例如,党员的教育培训制度是党的思想建设有序进行的保障,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教育培训制度的功能是使党员和干部学习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党员不论职务类型和职级高低,都必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活动。党员接受的日常教育培训包括“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话谈心等。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有更详细具体的规定。

三、党内法规道德性的功能定位

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优势和独特理念的一个表现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法规的道德性规范和约束党的领导,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结合点,也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保障。

(一) 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

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能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 年版,第155 页。党内法规的道德属性能够保证治党管党的“全面”和“从严”:将党的性质和宗旨融入规范体系,调整党员的行为和内心,以外在强制力和内在强制力为保障,将党的道德性以规范的方式体现出来。

首先,以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指导党内法规的解释和适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每一种规范的产生都是为了维护一定的价值,党内法规也是如此。党内法规将共产主义的道德要求融入自身的规范体系,就是为了维护党的价值和宗旨。所以,在解释和适用党内法规的时候,如果出现立规空白,或者具体的规则无法适用于当前案件的情况,可以结合党内法规制定的精神,结合具体案件,将具体规则和党内法规中的原则性规定结合起来进行解释适用。例如,对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文禁止的生活奢靡、贪图享乐的行为,应当结合党内法规中树立的艰苦奋斗的道德原则来解读,而不是结合国家法律中的要求或者以约束一般群众的社会道德来解释。党内法规的适用中,应当使用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的方法,在解读党内法规中具体的规则时体现党内法规的道德性。

其次,党内法规在调整范围和实施机制上的道德性能够保证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同向发力,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制度治党,指的是用体系化的规则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党管党,构建以《党章》为党的根本大法,若干党内法规为制度支撑的党内法规体系,确保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在规则的框架内进行。思想建党,指的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对党员的内心世界进行改造,补足精神之“钙”,使党员保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执着追求,自觉做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是对党员日常思想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将党的宗旨和信念融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的结合点。党内法规的调整范围包括党员的内心活动,并且以情感上感召和理论上说服的方式保障党员的理解和认同,保障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依照党内法规制度治党管党,不仅仅包括对党员外在行为的刚性约束和外在强制手段,也包括对党员的道德教化和内心强制。例如,党内监督工作应当健全“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在违纪行为发生之前及时发现苗头和倾向。利用谈心谈话、提醒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等具体方式,促进党员自律、引导党内舆论,防止思想问题发展成行为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最后,党内法规在行为要求和实施机制上的道德性能够保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需要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党内法规的治理与国家法律的治理的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党内法规与道德规范类似,在行为要求和实施机制上具有差序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谓“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年版,第351 页。党内法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起到表率作用体现了党内法规的道德性,能够防止个别领导干部身居高位、脱离群众,甚至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领导干部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践行者、示范者,就能一级带动一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文化和风气,发挥正本清源、祛邪扶正、鞭策激励的作用。

(二) 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指出,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2〕参见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人民日报》2015 年1 月1 日,第1 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两大原则。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是这两大原则的结合点,是党领导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无论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理想过渡,还是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党内法规的道德性都是重要保障。党的道德性决定了党内法规的道德性,反过来,党内法规的道德性也起到保障党的领导的道德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的统一。党内法规的道德性能够保证党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而保证党的领导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紧密结合。《党章》规定,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1〕《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出版社2017 年版,第10 页。党内法规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内法规将党的道德观和群众观落实到具体的行为规则上、调整内容上、实施机制上,保证党在领导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共产主义信仰,保持自身先进性,时刻做到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负责任、引领人民群众前进。党内法规以制度的形式保证党的道德性,更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使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2〕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 年10 月23 日),载《求是》2015 年第1 期。在人民群众中培养道德观念以滋养法治精神,必须发挥好党员和领导干部带头垂范的作用,以党的道德性引领人民群众道德发展,为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道德基础。官德引导民德,党风决定民风,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对于党的作风和社会风气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党的“关键少数”的思想和行为脱离党内法规的道德性要求,往往会影响一整个领导班子,进而带坏党员队伍,最终败坏社会风气。相反,如果党员和领导干部能够遵守党内法规的道德性规定,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就能够更好地影响和团结人民群众,增强党的组织力和号召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风气。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是以德治国的重要保证,只有党员自身的思想品德过硬、党内风清气正,才能营造良好政治风气和社会风气,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做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结语

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源自中国共产党的道德性,源自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结合。本文聚焦于党内法规的实质合法性问题,提出党内法规是共产主义的理想信仰和道德原则在规范中的体现。在行为要求、调整范围和实施机制上,党内法规都体现出与道德类似的特征,并且将这些特征融入自身的制度体系。

对于党内法规的道德性研究属于党规哲学研究的一部分。党内法规哲学主要研究党内法规的本质,探讨党内法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明确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重要区别。党内法规的道德性是其在实质上区别于国家法律的关键特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党内法规的道德性研究,还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伦理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的共同努力。

猜你喜欢

共产主义法规依法治国
2020年《理财》《财经审计法规选编》征订单
礼赞70年: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2020年《理财》《财经审计法规选编》征订单
科学把握共产主义长期性与阶段性的有机统一
高高举起共产主义旗帜
——理直气壮地回击抹黑、诋毁、妖魔化共产主义的言行
法治中国是实现中国梦的推动力量
共产主义就在你我的奋斗中
两会布局 依法治国
镜头·中国
奇怪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