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路径
——“六方意见制度”探索——以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中文系学生党支部为例
2021-12-07江苏海洋大学杨舒萌
文/江苏海洋大学 杨舒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新形势对高校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许许多多的关键时刻,党员都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学生党员作为党员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培养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而不断强化对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视,对于高校党建工作和学生群体培养工作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
一、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现状
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党员是大学生群体的先进性代表,是高校更是未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前进发展的源源动力,因而高校学生党员队伍的建设对于高校立德树人任务的顺利完成有重要意义。但是与此同时,在学生自身、家庭影响、学校氛围和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作用下,高校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学生党员群体的整体质量还有待提高。
从目前高校学生党员的思想状态来看,许多学生党员虽然政治意识强烈,但是入党动机不够端正,入党之后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亟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学生党员个人主义色彩较强,缺乏团队协作的意识,对于群体活动不甚热衷,虽然自身能力较强,但是对于组织交代的工作仍存在懈怠情绪。从承担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高校学生党支部来看,对于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许多学生党员在入党前接受的教育培训不够系统,缺乏实践性,入党以后的教育管理也没有及时跟上,导致学生党员的整体能力素质不强。
二、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于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一般现状,我们可以看出,现阶段高校学生党员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学生入党动机不端正、入党意志不坚定。在学生党员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学生简单地认为发展党员就是从学习成绩、获奖情况或者担任职务等方面优秀的学生中挑选出佼佼者,然后就能够发展成为预备党员,并且在一年之后顺利转为正式党员,并没有深刻意识到入党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只是单纯把党员当作优秀学生的标签。同时,部分学生表示,入党是因为父母的期望和要求,部分同学则表示,在他们看来,入党有利于以后的升学或求职,还有部分同学则入党意愿存在反复现象,更多地关注个人利益,而缺乏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高校党组织发展机制不完备、考察因素不全面。现阶段,不仅部分学生错误地认为学习好就可以入党,许多高校党组织在进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片面地将学习成绩和党员发展挂钩的现象,忽略了学生的群众基础、实践能力以及奉献服务精神等因素,容易出现党员发展标准过于单一,考察不够全面等问题。与此同时,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一旦缺乏完备的发展机制和严格的考察机制,极易导致滋生腐败,比如利用人情关系或者金钱交换的方式获得入党名额,通过此类方式入党的学生,其入党动机必然是不端正的,在加入党组织之后,他们的奉献服务精神也必然是缺乏的,这就要求高校党组织在党员发展的过程中要建立起完备的考察发展机制和严格的监督机制,培养发展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合格的学生党员。
(三)学生党支部教育培训不系统、管理监督不到位。目前,许多高校在学生党员教育培养的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教育和管理缺位的情况,这直接导致了许多学生党员党性修养不高、奉献意识缺乏、思想懈怠等现象。一般来说,学生党员在发展的过程中,确实会受到集中的教育培训,但是在发展或者转正之后,对于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比较松散甚至出现中断。长此以往,学生党员对自身的身份认同感逐渐降低,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和认知也不断模糊。虽然学生党支部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各类组织生活,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教育管理,学生党员的参与积极性往往不高,组织活动流于形式,内容缺乏创新性,对于学生党员的教育无法起到良好的效果。由此可见,建立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和日常管理制度极为重要。
三、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路径探索
面对个别高校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出现的程序不清、把控不严、发展对象党性修养不高、后续培养跟不上等问题,我们在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基础上,立足支部实际,秉持发展质量导向,采取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考察途径,努力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机制和教育管理体系,创新探索出了一套以“六方意见制度”为核心的考察标准和发展办法,择优从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拔发展对象。
首先,在指导思想方面,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在院党委领导下,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使确定发展对象的相关流程公开透明,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其次,在人员确定方面,只有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后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才能被列为考察对象。最后,对于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为充分保障推荐意见的全面性,支部采取“六方意见制度”,即根据班主任意见、学生干部意见、教师党员意见、联系人意见、民主测评和支部委员会意见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最终发展对象人选,具体流程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首先,在院党委的指导下,确定党员发展的人数和具体工作的推进时间;接下来,支部在接到院党委指示后,通知各班级团支书收集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积极分子名单,由支部汇总后交由院党委审核人员资格,并将审核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支部书记为符合发展条件的人员制作班主任意见、学生干部意见、教师党员意见、联系人意见、民主测评、支部委员会意见,并备好相关材料。
(二)具体开展流程。在考察过程中,六方意见的采集时间与顺序由院党委统一决定,具体实施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六个方面:第一,班主任意见采集,由积极分子的入党联系人到支部书记处领取班主任意见表,班主任撰写推荐意见并给出建议发展顺序的排名,完成后及时上交至支部书记处统一保管。考察过程中,被考察的积极分子不得在场,不得接触相关表格,违者取消发展资格。第二,学生干部意见采集,由支部书记按照院党委时间安排,通知每位积极分子所在班级全部班委按班级顺序依次召开座谈会,就积极分子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发言。座谈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正式党员进行记录并填写学生干部意见表。最终每位班委采取无记名方式给出建议发展顺序的排名,相关记录统一交由支部书记保管。积极分子应全程回避,违者取消发展资格。第三,教师党员意见采集,由院党委安排时间,通知教师党员与积极分子进行谈话,充分考察其在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了解其入党动机,对党组织的认识,并在谈话结束后给出建议发展顺序的排名。第四,联系人意见采集,支部书记召开支部大会并主持会议,组织委员进行会议记录,由培养联系人在会上公开就积极分子各方面的表现向党组织汇报,并给出建议发展顺序的排名。第五,民主测评结果采集,由支部书记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联系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集中填写民主测评表。测评结果由学生正式党员计票,支部书记监票。积极分子本人有投票权,但选票上交后不得接触测评表,在填写民主测评表期间亦不得干涉他人投票,违者取消发展资格。第六,支部委员会意见采集,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会上讨论积极分子在培养期间的具体表现,并给出建议发展顺序的排名。支委委员在会上的发言由组织委员负责全程记录。
(三)发展对象确定。支委会根据六方意见给出的建议发展顺序,使用名次相加的计算方式,按照从小到大的计算结果,统计得出每位积极分子的最终排名并确定拟发展对象。如一班级中有三位积极分子符合发展条件,那么三位积极分子排名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表:
20××年××月文法学院中文系学生党支部发展计划征求意见汇总表
由表格可知,三位积极分子的最终发展优先顺序为学生一、学生三、学生二。支部确定发展名单后由支部书记上报至院党委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全院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确定发展对象。
(四)后期继续教育。发展对象在正式成为预备党员之后,还应当接受系统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在党支部开展的各项常规组织生活之外,预备党员还需分别加入到不同的党小组当中,由各党小组根据党支部工作计划和要求,结合小组实际情况,每周开展一次理论学习、阅读分享、时政讨论等活动。支部每季度开展“面对面”思想汇报,以便更为直观、准确地了解每位学生党员近期情况,并将其作为党员转正、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同时挑选内容务实、文笔优美、认识水平较高的优秀篇目推送至学院新媒体官方平台。
四、结语
针对当前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本支部以特色党支部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创新同步发展,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创新推动建设、保持先进。支部在严格遵循学校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的基础上,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结合学院党务工作实际,创新发展机制,推动队伍建设,探索出一条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新型路径——采取“六方意见制度”全方位考察发展对象,力求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党员发展机制,不断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党员整体素质,为学院基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学校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积极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