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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物化与自然存在
——环境哲学之概念内涵的再思考

2021-12-06周国文

关键词:物化自然界哲学

周国文

(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3)

引 言

环境哲学在新时代既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也承受着沉重的挑战。一方面,我们需要正确梳理环境哲学的内涵与外延,以其定义的明确,承担其从建立新中国七十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使命,特别是从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科学发展的新世纪与伟大复兴的新时代一路走来美丽中国的根本任务;另一方面,我们既要看到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环境哲学的使命与责任,也要注意到环境哲学与以往一切哲学的异同点,这里既葆有环境哲学对以往一切哲学的本源性与继承性,又体现出环境哲学在新时代哲学语境中的创新性与超越性。

一、环境概念的哲学审视:人之物化的超越

攸关于环境的世界正在发生剧烈的变革,它是这个世界流动的现代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你们让我用一句话概括现代世界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我将会说,世界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地想得到某些关键问题的答案,世界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疯狂地相信任何答案都是靠不住的。”1960年2月17日,美国当代最有影响力的作家、思想家安·兰德在耶鲁大学的公开演讲上如此说道。我们注目着气候变化的环境而提出哲学问题,我们关切着生命流动的世界而寻求哲学答案。毕竟哲学问题,不只是联系着环境所发生的理念之问题。而理念之答案往往在不同程度上与环境哲学密切相关。在人与自然相融合及环境与哲学相联系的层面,我们尝试着提出一系列环境概念之哲学审视的问题:环境如何哲学?哲学何以向环境吸取灵感?环境为什么是最真实的人为存在?环境若首当其冲是属人的在场,这种在场与无人的空场之间的区别是什么?环境如被理解为一种场域,这种场域的内涵及外延是什么?环境与世界的关系,融入世界环境其正确的逻辑是什么?环境之于当代世界政治及社会的关系和意义是什么?对这一系列哲学问题的回答,需要经历对环境概念的审慎理解及其内涵的集中审视。“既然是环境造就人,那就必须以合乎人性的方式去造就环境。”[1]环境这一概念的讨论范围不只限于人际世界,其实它也深陷物质世界的泥沼。而关于人之物化是其中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因此超越人之物化,在悖离自然物化的背后,便成了梳理环境概念的哲学审视之关键抉择。霍耐特曾指出:“不论是托玛塞罗、霍布森或是卡维尔,对他们而言,情感认同或承认优位都仅关乎人,而无关人以外的生物、植物甚至是无生命物。然而,我所试图承接卢卡奇而重新提出的‘物化’概念,则认为物化他者的知觉方式不只会出现于社会世界中,也会出现在自然环境里;当我们只以中立的态度、照着外在的衡量标准看待日常生活中的物时,我们同样也是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对待它们。”[2]83

可见,霍耐特对情感认同与承认优位所及对象的反思是对一种环境认识论上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纠正。他意图借助“物化自然”的新概念,摆脱承认观念在其人化自然的偏狭,不仅仅是要平等诚恳对待其他人,更要以尊重的态度承认非人动植物的地位与价值,才能真正以超越“物化自然”的方式保持并获得人自身的整全性。霍耐特寻求其对物化的反醒,并努力解构“物化自然”的错误观念。霍耐特认为:“我在这一问题上也无意直接使用卢卡奇的解释,而是要寻找一条全然不同的解决之道。若我们停留在卢卡奇的观点,则我们不只必须指出,人面对自然时也必须时时怀有共感的态度。如我们所见,在海德格尔跟在杜威哲学里,我们不难为此种观点找到论据,因为这两个哲学家分别以各自的方式强调,在我们能够以纯理论的方式将自我联系到自然世界前,我们必然已经先行地把握到了其质的重要性。”[2]73

诚然,环境是物质化的,但走向物化的自然及人之物化却不是好事。阿克塞尔·霍耐特在《物化》一书中认为:“物化是一种失去的过程,在其中,原初的、正确的态度被次生的、错误的态度所取代;同时,它也是过程所导致之结果,亦即一种物化了的知觉或行为方式。”[2]83物质化与物化概念是有区别的,物质化是环境的实然,但物化却不是环境的应然。物化是过度的物质化,甚至是走向极端的物质化。它表现为偏重于崇拜物质、追求物质、炫耀物质。种种物质主义理据确实足以使我们迷惑,不论我们是否相信物质结合科技颠覆世界的事实已发生。至少环境在当前诸多关系的世界中,存在着一种物质先行的承认。各种物质要素所组成的环境,体现出人与物的共感参与的态势。

这里的物还需要区分两种类型:一种人工物,另一种是自然物。固然,人工物基本来自自然物,但自然物有时也在其属性、功能及特质上与人工物形成抵触。当然“物化”之物,大多还是指的人工物。显而易见,存在着一种认知上的短缺,其固守于环境物化的偏见,将完整地遮蔽人类精神的形态。诚如霍耐特所言:“若我们对其他人的承认意味着,我们同时也必须承认他们对各种人以外之对象的主观想象与感受,那么我们就可以谈一种潜在的对自然的‘物化’:物化自然指的是,我们在认识对象物的过程中不再注意到该物所另外具有的、源自具体他人观点之种种意义面向。与物化他人一样,物化自然也是一种认识上‘特殊的盲目’我们仅以客观指认之方式看待动物、植物或无生命之物事,未能忆起,它们对周遭之人以及对他们自己而言,有着多元的存在性意义。”[2]98-99但问题是倘若此种原初形式的人之物化真如此深植于人类的生活方式中,那么关于环境的哲学审视将会是无比的困难。因为当人类走不出物化的困境,我们又要如何解释环境哲学存在的理由与现实价值。异化的人类竟有可能一步一步地失去非物化的能力。因此这里浮现的环境问题,乃是今日我们试图重启超越人之物化概念所面对的新局面。

环境在其客观的意义上是自然人化的结晶,当然作为人类中心主义者,其鲜明地体现出人化自然的行动及特质。当然,在此“物化自然”是一个足够引起我们注意的概念。但“物化”并非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所言的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下商品关系侵蚀人际关系的物化,而是带有一种物质化的含义。自然,毫无疑义是物质的,也是物质化的。而环境不简单是物化的,也是人化,也在追求着自然化。环境作为人化自然的产物,其不可避免会存在人化与自然化的矛盾,关键是厘清自然的知识谱系内涵何在?环境的知识谱系所欲何为?自然的状态是否就是环境的状态?

从物化的迷途中走出,环境不简单的是一种物化的产物。环境因人而生,因人之活动而形成,但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它从其产生之初就在自然界的母体之中。自然界孕育了人,自然界也生成了环境。如何借助人的力量保护环境,如何使环境更契合于自然?这需要人之理念的恰当性认知。在其本源上,环境其实就是人类生存的世界事物与行为是其所是的样子。超越物化,回归人性与自然性的融通,环境如何生成于时间之中?如果按照中世纪哲学家奥古斯丁把时间主观化为人的思维的三种功能,即记忆、感觉和期望,那么人之思维融入环境之中,寻求人之物化的超越是否也可体现为去除物化的环境记忆、表达绿化的环境感觉与追求美化的环境期望?在此,去除物化的环境记忆是一种缘自对过往物质主义、拜金主义与消费主义竞赛氛围中大量生产、大量排放、大量浪费之纷乱无序之格局的抵抗与反对。与此紧密相关的表达绿化的环境感觉,是一种在反工业化浪潮中体现绿色发展、保护自然与节俭有度的生产理念主张及生活思虑。追求美化的环境期望,则是在美丽世界的进程中提升自然生态的保护质量与优美人居环境相统一的愿望。

若能把超越物化作为人类环境思维的结晶,其本身与人之思维的融合是否也正体现出一种新的动态趋势?思考环境若是复杂观念的组合式体现,那么按照洛克的理解,其内在思想是否也体现为环境样式、环境关系与环境实体呢?样式,若是把环境组合在一起的一种方式,其把握的不仅是观念的具体显现,而且是观念外在的样态。关系,是不同类型的环境之要素的有机联系,它是把不同样态的环境连接在一起的纽带。实体,是环境之本然所在,作为物质主体,它呈现环境之实然,反映环境之概况。

而站在更宽泛的角度,认识环境的存在,从样式、关系与实体的联系中多维度地理解环境的真义,需要去除片面的自然无为论与环境法西斯主义。这两种片面的观点,体现出的不是对环境的无知,就是对人、环境与自然之平衡关系的漠视。片面的自然无为论是过分拘泥于自然原生态属性,而绝对地回避人类生产活动与创造作为的偏颇观点。它否定人类在自然界中生活劳动的意义与价值,而单向度地弃绝人类行动之于自然界的良性改善而陷入一种极端的自然至上主义。人类绝对的无为,是否就是人与自然界和谐相处之道?摒弃自然无为论,并不是倡导人类无节制地改造自然、利用自然,而是强调在张驰有度的节奏中把握好人类行为与自然界存在的关系。

环境法西斯主义是片面地以环境为唯一标准、单向度地以环境挂帅的极端价值观。它表现为偏颇地以环境为名盲目凌驾一切、指挥一切的错误观念及表现。在这其中,就有一种失衡的环境物化与偏激的人之异化的错误思想。为了走出这两种极端思潮,而与此紧密相关的问题是,环境能否在物化的杠杆中做到人化与自然化的协调?环境的理想状态又是如何做到自然人化与人化自然的平衡?在此,我们无须否认环境必然面对人化的事实,毕竟在立足自然的物化的基础上,人化是人之生存之必需,也是人类命运之所在。但在对环境持之以恒的哲学审视中,把握住自然化是我们需要恪守的客观准则。我们不可能以逃离地球及宇宙的非自然化方式来求得人化。或者说,去除人之物化而寻求一种稳健的自然化,为环境的人化创造了基本前提;锻造合理的物质化,形塑一种适度的人化,则为环境的自然化提供了新可能。

二、自然的存在:一种认识论的因果循环

超越了人之物化,环境是攸关于人类生存及发展之命运的所在。毕竟环境介于人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形成,表达了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一种因果关系。而与此相关连的哲学是人类对宇宙存在的元问题及其概念命题的辩证反思。或者说这样一种物化世界的哲学以一种环境大格局表现出对人类命运及自然界万事万物之走向的深层思考。因此对环境概念的哲学审视,不仅是非常必要的环境认识论来源,而且是重要的环境本体论思想支撑。而任何对环境问题的哲学回避或漠视,都是一种浅薄之见。环境哲学是拥有一种自然、生态与环境的认识论及其逻辑论的思想观念体系。它的生成脉络有其观念演变的根本遵循。而自然的存在是其根本的物质前提。

从认识论的因果循环,我们注意到自然在先,人类在后,源于人类施之于自然的活动,环境才应运而生,在地球运行中随着人类的生产生活而接踵而至。环境是否是人类的“第二自然”?从一种认识论的内在视角来看,如果存在对这个问题的明确回答,那么环境因源于人的介质而显示出其特定的自然存在。若“第一自然”即自然界本身,那么自然界不仅不能失却其原初价值,而且还要葆有其本真意味并且内涵丰富的初始存在。这里的“第二自然”并不是如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所说的“物化已演变成了第二自然”这个命题[3]。环境并非是一种纯粹的物化自然,而是人与物有机联系的自然。或者从范畴大小的角度,我们可以说“第一自然”是大自然,“第二自然”是小自然。大自然包括环境,环境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时空哲学的层面审视,自然环境是人类的场域,但又不仅仅是人类的所在。人类在生存的层面,必然要捍卫其自身的核心利益。但人类毕竟只是自然界的一个类别而已,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其所衍化的环境不能代替自然。当然环境被包含于自然界之中,对从原生自然环境衍生为人类宜居环境的行动,人类的认识走出征服自然的误区,也不能陷入改造自然的境地。本根式的自然界从来未曾消逝过。但随着人类进入自然的实践,人化自然的转变创生了自然人化的环境。可见,如何平衡而又有效地处理人类、环境与自然界的关系,这个问题始终是环境哲学的关键问题。

从认识论的因果循环来看,环境哲学是一种人、环境与自然之间环环相扣、循序渐进的哲学,是一种有所关切、相辅相成的哲学。围绕着环境展开哲学思考,这里的环境也表现为一系列认识论上的因果循环。在其内涵逻辑上,它表现为以环境为中介所搭起的、以自然界存在为起点演化到人类社会的一系列哲学理念:自然环境的哲学、宜居环境的哲学、人文环境的哲学与社会环境的哲学。

自然环境的哲学是环境哲学的原哲学。自然是环境的母本,环境从自然脱胎而出。因此自然环境是人类的第一环境,在关于其本源性的哲学思考中,我们的认知概念抵达的不仅是自然与环境的有效融合,而且是这种融合度在观念张力中的辩证反思。毕竟自然环境是天然地存在于我们的视野之中,而非人类后天地加工与制造。与此紧密相关的哲学是环境哲学的哲学,它把握的是初始环境的哲学,是真正深入到自然环境的内部去寻思哲学本体论的构架。

宜居环境的哲学是面对人类生存繁衍及生活环境创造及调适的哲学。它是与人类居住及生活紧密相关的思想观念系统。宜居环境是相对于人而言的,我们对环境之宜居要求是一种生存论的现实选择。它是关于气候的,攸关于人类身体能接受的温度,进而寻求不冷不热的适宜状态;它是关于食物的,攸关于人类饱食无虞的免于匮乏,进而达到味蕾之满足的美食要求;它是关于建筑的,攸关于人类遮阳挡风蔽雨的房子,进而构造智能优雅的居住空间;它是关于园艺的,攸关于人类与自然界花草树木相互调适的生态安排,进而构想人融入自然界的美好艺术。

人文环境的哲学是一种人类化的环境哲学,它努力从人文学科的范畴思考环境生成的可能,并把它放在人与人相互交往的范畴中,来根本性地思考人融入自然的可能性。环境本然地带着人的痕迹与烙印。易经有云:“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人文之内涵及外延是如此深刻,哲学也正是人文之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同从人诞生于地球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就不能离开人来谈环境。人文环境是人对自身实践的符号化思考所凝炼而出的环境。人文环境的哲学也正是创生于人之生存文化、生产文化与生活文化的行动之凝聚,更是体现于这些行动背后的文化内涵之结晶。

社会环境的哲学塑造了一种更加具有社会属性的环境哲学,它在人与人聚合为社会的层面表现集体化的环境存在。人结群而居,催生并形塑社会。社会离不开人与人的关系连接,更不可缺失对这种关系的平衡化处理。从自然性到人性,再到社会性,其所连接反映的社会环境哲学,是从组织环境、制度环境、政策环境与观念环境层面更全面更立体地体现社会环境的本质及内涵。环境融入社会,社会反映环境,从哲学层面反思,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环境。社会环境的哲学是人群差别化、结构化、有序化与脉络化的哲学。

总之,自然的存在,不仅是环境之生成的立足点,也是环境哲学之形塑的根本条件。而这一系列的环境哲学其所体现的认识论之蕴涵,既是源于在因果循环的意义上对自然界启示的形而上思虑,也是体现出对人与自然界之关系的内在逻辑的深入审视。毕竟环境认识论其实质上来自人与自然界交往之实践,这种因果循环式实践透露出其内在之关系的自然人化的趋向与人化自然的现实足迹。

三、环境哲学之维:生态选择、承认自然与万物互联

自然的存在,依托了环境的存在。自然的存在,促成了环境的生成。自然的存在是环境哲学首当其冲的根本条件。从自然衍生的人到人衍生的环境,从环境的母体自然界再回到环境的主体——人,这一认识论的因果循环,为环境与人的近距离接触或无缝接轨创造了逻辑条件。环境始终是人类必须面对的对象。

环境哲学,其所内涵的两个重要概念“环境”与“哲学”,需要在其特有的语境中被重新理解。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语境中再审视这两个耳熟能详的概念,不仅是深度连接环境与哲学这两个概念的理论再造过程,而且是以环境哲学为整体背景来加以审慎批判和全面思辩的过程。它不是环境与哲学的迢遥相隔,也不是环境与哲学的简单相加。它是以一种恰当的哲学方式诠释环境的阐述论证过程,也是以一种对环境的关注来聚焦哲学的思考批判现存之过程。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霍克海默明确地把哲学的社会功能界定为对现存的批判,他说:“哲学的真正社会功能在于它对流行的东西进行批判。这种批判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人类在现存社会组织慢慢灌输给它的成员的观点和行为中迷失方向。必须让人类看到他的行为与其结果间的联系,看到他的特殊的存在和一般社会生活间的联系,看到他的日常谋划和他所承认的伟大思想间的联系。”[4]当然,在此批判的反思过程中,到底是环境赋能于哲学?还是哲学赋能于环境?这个问题需要以其特征的明辨加以权衡。

那么立足于新的时代视域,立体全面地审视环境哲学的内涵,环境哲学之维呈现出如下的特征:

(一)环境哲学是体现着生态选择的哲学

巴迪欧在《当下的哲学》一书中认为:“哲学的唯一任务就是去展现我们必须选择什么。……当一种选择得到阐明,一种哲学情境就形成了。这是一个关于存在的选择,或一个关于思想的选择。”[5]7环境哲学更应是一种在现实生活境遇中呈现生态选择的哲学,它不应该逃避于选择的生态,更不应该对存在的生态无所事事。环境并不是无限之域,相反它是一个与人类的活动及其阐释紧密相关的界域。如同巴迪欧所认为,爱、艺术、科学与政治,是四种独立的“真理程序”,也是哲学的四种“状况”。与此紧密相关,巴迪欧指出哲学三项大任务:做出选择、测度距离和面对例外。他进而认为:“在面对各种环境时,哲学探索的是三种情境之间的联系:选择、距离、例外之间的联系。”[5]12

环境哲学作为体现生态选择的哲学,它既致力于生态和谐社会的创建,表达着对生态选择的尊重与认可,还体现着对既往人类中心主义哲学的强烈批判。1937年,霍克海默在《传统理论与批判理论》一文中,第一次使用了“社会批判理论”一词,认为“批判理论”与“传统理论”在思维方法、逻辑结构和社会结构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同点。在批判中建构,环境永远不是一个人类的思想可以逃脱的范畴。哲学可以在文化的符号上运作,而其所形成的问题链则离不开其固守的社会经济基础。这种基础实则沉淀着环境的基因。尽管它也呈现为异域性的因素,但其内在的地方性与普遍性的因素,却缓慢地塑造着哲学的行动。这一点与巴迪欧所言的“哲学的行动的标志是其内在的异域性”有区别。

当然在此,我们并不是对环境之维赋加更多的生态选择,只是呈现出基于环境完善的生态选择的态度。遵循自然的因果律,我们不能游离于生态选择之外;因应存在之思想的跟进,我们拥有基于生命情境及环境事件的生态选择。环境毕竟是由物质组成的,物质之原素的探询,让我们对世界环境采取了一种追根究底的方式。

(二)环境哲学是表现着承认自然的哲学

在自然的意义上,如同哲学应当一直试图回答康德提出的问题:我能知道什么?我应当知道什么?我期待的是什么?生而为人意味着什么?从认识论到价值论,从希望哲学到人道哲学,环境哲学作为超越人类感官之于环境而生成自然之深刻有感的哲学,更应该在小我之自我与大我之人类、小我之社会与大我之自然之间探询出哲学的本然之道。它启示我们环境就是一种最大的现实,它始终与改变人类存在及其生活生产的活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承认自然是环境哲学在普遍意义上的基石。当然承认自然,并不等同于承认环境。如何有效地融环境于自然,也正是身处环境承认人之自然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同事物之间的关联性,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联系,以及不同人之间的生产、生活及情感联系,都在自然的大范畴中构成其环境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境,因应着人之活动的承认式投射,其固有的内涵及范畴,也并非一成不变。如同我们所面对的世界始终是一个变化的环境。这里因应着世界的不确定性,所发生的变化既可能是历史的,也可能是现实的。环境的承认自然,也应该适时地针对人类的行为而展开有的放矢的思考,种种行为的改变也并非无迹可循地承认自然,而是根源深处实质性地承认自然。它表现出的尊重早已超越了在态度层面对自然界的尊重,而是上升到行为与信仰层面的尊重。

承认自然,毕竟自然化生万物,环境接纳万物。环境不是对象的崩溃,而是对象的凝聚。它不是瓦解自然界先天存在的现实,而是在与人类紧密相关的维度,表现人与自然相互连接、相互建构的体系。那么是否可以把环境当成纯粹的自然事件来思考?这并不是意图构造解释自然体系,相反是以一种纯粹的内在性来理解环境哲学之维的意义。

(三)环境哲学是内含着万物互联的哲学

环境的存在,不能失却万物之联系。它在不同关系生态中的生成,体现着人类行为施加于自然界所形成的关系式生态环境,其所必然蕴含的一种万物式联系,是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行动。这种行动秉持敬畏自然的理念、尊重自然的态度与关爱自然的实践。它应该避免在万物互联中单纯物化自然的倾向。如同霍耐特的观点,“物化自然指的是,我们在认识对象物的过程中不再注意到该物所另外具有的、源自具体他人观点之种种意义面向。与物化他人一样,物化自然也是一种认识上的‘特殊的盲目’——我们仅以客观指认之方式看待动物、植物或无生命之物事,未能忆起,它们对周遭之人以及对我们自己而言,有着多元的存在性意义”[2]99。

环境哲学所指的万物互联是一种交互感应的多元性存在。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与它直接关联,并受控于一个有着强烈地理意识的头脑。一方是物质场域的空间,另一方是事件场景的结构。如果说万物互联的地理是环境的原生态基础,那么从其本源的自然方式还原作为整体状况的环境,其中人类的生存繁衍之痕迹也是不可忽略的。

环境哲学之维在联系的哲学中体现着环境的存在。而它若陷于一种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断裂,这绝非环境之幸;相反,它将摧毁人与物之间的有效连接。环境所建构的哲学内涵,塑造的是一种自然存在与精神思维之间友善的张力,它不是非同质性地去除自然界生命的停顿,更非割裂当前时代与人类世代之间联系的阻隔,而是富有张力地体现出对人与非人动植物所置身的物质世界所内含的多样性、关联性与系统性的尊重。

结 论

环境是人类与诸种物质的集合,是多元流动的自然和并非固定不变的世界的体现。它呈现出其内在质素的循环变化,及其不同质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彼此作用。超越人之物化的环境哲学之维,不仅是以一种人化与自然化相融合的哲学之眼光审视环境的存在,而且在因果循环的环境认识论的角度表达了人类生存繁衍之依托从单纯的物化自然条件向生态和谐社会变化的诸种可能。毕竟,超越物化是新时代环境哲学自然存在的增长点,而自然存在则为新时代环境哲学提供了超越物化的内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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