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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小管断裂法医学鉴定2例

2021-12-05王森朱晔许青

法医学杂志 2021年2期
关键词:泪管小管泪点

王森,朱晔,许青

1.广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学系,广西 南宁 530021;2.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司法鉴定所,湖北 武汉 430071;3.湖北中真司法鉴定所,湖北 武汉430000

1 案 例

1.1 案例1

1.1.1 简要案情

艾某,男,25 岁,2017 年1 月31 日因纠纷被他人用手抓伤左眼部,并被砖头致伤头部等处。

现办案单位委托鉴定机构对艾某的损伤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1.1.2 病史摘要

2017 年2 月1 日某医院门诊病历记录。主诉:左眼被手抓伤数小时。查体:右眼视力0.25,左眼视力0.25;左下眼睑皮肤近泪点处全层断裂,结膜充血,角膜透明,前房清,瞳孔圆。初步诊断:左眼下泪小管断裂。2 月1 日手术记录:眶下神经及滑车下神经麻醉,见下泪小管断端距下泪点5 mm,下眼睑内侧皮肤裂伤,深至肌层;找到下泪小管远端断端,并行置管,于鼻腔钩出硅胶管,上泪小管同前置管,鼻腔出管,褥式缝合下壁、上壁、前壁及皮肤裂伤。3 月10 日手术记录:眶下神经及滑车下神经阻滞,见上下泪点豁裂,硅胶管滑于鼻侧深部组织,缝合裂开的睑结膜组织,见上下泪点位置可,硅胶管在位。3 月20 日查体:左眼下泪小管部分撕裂,角膜透明。

1.1.3 法医学检验

于2017 年4 月10 日行法医学鉴定,艾某自诉左眼易流泪。查体:左眼下泪点处见长约0.5 cm 软组织裂伤,深约1 mm,局部见少许分泌物,让其静坐30 min后,观察无明显溢泪。

1.1.4 鉴定意见

艾某遭他人外力作用致左眼下泪小管部分撕裂,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5.2.5 e)条之规定,其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1.2 案例2

1.2.1 简要案情

毛某,男,46 岁,2016 年3 月16 日因纠纷被他人用拳头打伤左眼。2016 年5 月5 日进行初次鉴定,鉴定意见为:左眼下泪小管断裂,依据《标准》第5.2.4 k)条之规定,其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现办案单位委托本单位对毛某的损伤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1.2.2 病史摘要

2016 年3 月16 日—24日某县人民医院住院记录。主诉:左眼外伤后4 h。查体:右眼视力0.8,左眼视力0.8,右眼前后段未见明显异常,左眼泪囊区见皮肤破损,结膜下见片状出血,角膜清,前房中深,瞳孔圆,直径3 mm,对光反射灵敏,晶体透明。小瞳孔下眼底未见明显异常。右眼眼压1.9 kPa(14.5 mmHg),左眼眼压2.1 kPa(15.4 mmHg)。左眼上、下泪道冲洗见泪囊皮肤破损处有水液溢出,鼻咽部有水流入。局麻下行“左眼泪小管断裂吻合术+左眼泪囊区皮肤清创缝合术”。手术记录:泪道探针在远端找到泪总管断端直抵鼻骨向后上翻转90°后向下插入鼻泪管至鼻腔内,注水时患者诉大量冲洗液进入咽部,插入置管导针垂直进入下泪点2 mm,平行睑缘进针从断端穿出,同探针步骤插入鼻腔,钩针从下鼻道勾出导针,剪下,调整置管位置。术后给予抗感染、止血等对症支持治疗。出院诊断:左眼下泪小管断裂,左眼泪囊区皮肤裂伤,左眼外伤性球结膜下出血。出院情况:患者诉左额顶部疼痛,左鼻腔少许渗血。查体:左泪囊区皮肤缝线在位,左眼内眦泪道引流管在位,鼻腔无渗血,泪道冲洗左侧通畅。6 月20 日取出泪道引流管。

1.2.3 法医学检验

于2016 年6 月23 日行法医学鉴定,毛某自诉目前左眼痒痛、溢泪,室外遇风吹等刺激时加重,视物模糊。查体:内眦溢泪,可见少许分泌物,内眦下方见一长约0.8 cm 纵行条状疤痕,颜色淡;擦干睑周分泌物,让其静坐30 min,观察无明显溢泪。当日复查泪道冲洗通畅。

1.2.4 鉴定意见

依据《标准》第5.2.5 e)条之规定,其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2 讨论

泪小管断裂是眼科常见的急症之一,常见于中青年男性,多为外伤所致,约占泪道系统损伤的70%[1],占各种眼睑裂伤的16%[2]。值得注意的是,在临床上有大量文献[1-5]报道泪小管断裂,但在法医学领域对泪小管损伤报道的文献[6-7]相对较少。由于眼科专业性较强,为避免错误鉴定的发生,本文对工作中遇到的泪小管断裂案例进行报道,供同行参考。

2.1 泪小管断裂

泪小管是泪液的排泄管道,包括上、下泪小管及泪总管,其和泪点、泪囊、膜性鼻泪管共同组成膜性泪道。由于泪小管区没有睑板和结缔组织的保护,如果受到外力作用是眼睑最易受伤的部位,常常导致泪小管断裂。泪小管断裂按其致伤物种类不同,可以分为锐器伤和钝器伤。锐器伤多导致直接性泪小管断裂,钝器伤多导致间接性泪小管断裂。不同种类的致伤物可能会导致泪小管断裂部位有所不同[8]。泪小管全长约10 mm,根据解剖位置将其分为3 段:近泪点段、中间段、近泪囊段[5]。有文献[9]报道,锐器切割伤易造成靠近泪点的泪小管断裂,钝器伤易造成靠近泪囊或位于泪囊与泪点中间部位的泪小管断裂。

2.2 泪小管断裂后溢泪

正常情况下,泪液的生成和排出保持动态平衡,每次瞬目使泪液涂到眼球表面,同时推动到内眦部形成泪湖,然后通过虹吸现象进入泪点。闭眼时,泪小管周围的眼轮匝肌收缩(又称“泪道泵”),防止泪液回流,同时挤压泪小管和泪囊,使泪液从鼻泪管排入鼻腔[10]。溢泪是指泪道阻塞,泪液不能经泪道流入鼻腔而溢出眼睑外。泪小管管壁内层是未角化的复层鳞状上皮细胞,其下有着丰富的弹性纤维。泪小管断裂的修复是炎症反应和自我修复的过程,遵循炎症反应的一般规律,经历肉芽组织-纤维结缔组织-瘢痕组织的变化,如果损伤后处理不当或不及时,产生瘢痕组织,可能引起泪道狭窄或阻塞,导致溢泪发生。

2.3 泪小管断裂的鉴定

笔者建议,泪小管断裂的鉴定依据主要为:(1)明确的外伤史;(2)系统全面的辅助检查,确定损伤的部位和程度;(3)溢泪,排除疾病、药物(氟尿嘧啶类等)因素引起的泪液分泌过多;(4)合适的鉴定时机。

2.3.1 明确的外伤史

第一,需要办案机关认真收集伤者受伤过程的资料,明确整个外伤过程;第二,对应眼睑近泪点处外伤常伴有眼睑、颅面部损伤及上颌骨骨折等。案例1中,调查材料证实被鉴定人眼睑处有明确的外伤史,且于伤后次日即入院治疗,可对其外伤予以认定。案例2 中,根据调查材料,被鉴定人应存在眼部外伤,但由于未见办案机关采集伤者受伤过程资料,故对其具体受伤过程的了解存在不详尽之处。

2.3.2 全面的检查

全面的检查包括:(1)询问眼科病史,了解泪道中是否有结石、肿瘤或者存在泪囊炎、颜面部及鼻部外伤史、窦腔手术史。(2)裂隙灯下观察泪点的位置和形态是否正常。(3)眼眶CT 或上、下颌骨三维重建可明确显示骨性鼻泪管的结构及其损伤部位。(4)明确泪道阻塞或狭窄部位,常见的检查是泪道冲洗、X 线碘油造影、泪道探通等。泪道冲洗既是诊断技术,又是治疗方法。如果冲洗液完全从原路反流,提示泪小管阻塞;如果冲洗液从上(下)泪点进入后,从下(上)泪点反流,提示泪总管阻塞;如果冲洗时有阻力,但冲洗液部分反流、部分进入鼻腔,提示鼻泪管狭窄;如果冲洗液从上(下)泪点进入后,从下(上)泪点反流,同时伴有黏性或脓性分泌物,提示鼻泪管阻塞伴慢性泪囊炎。X 线碘油造影可显示阻塞部位及泪囊大小[10]。

案例1 中,左眼下睑皮肤近泪点处全层断裂、结膜充血,行泪小管置管、清创缝合等手术治疗,为泪小管断裂的诊断提供了较为全面的证据。

案例2 中,左眼泪囊区有皮肤破损,结膜下有片状出血,上、下泪道冲洗见泪囊皮肤破损处有水液溢出,鼻咽部有水流入,行左眼泪小管断裂吻合术+左眼泪囊区皮肤清创缝合术,术后泪道冲洗左侧通畅,为泪小管断裂的诊断提供了较为全面的证据。

2.3.3 溢泪

泪道损伤后,断端形成瘢痕致泪道狭窄或阻塞,主要后遗症为溢泪。泪道损伤早期仅出现溢泪症状,往往得不到医生重视,很多都是病情稳定后,出现溢脓(由于泪液长期滞留引起细菌感染,主要为黏性或脓性分泌物)才发现泪道损伤。笔者建议,对于溢泪的认定,应先让伤者擦干睑周分泌物,静坐30 min,观察有无明显溢泪或溢脓为佳。此外,还要排除下睑外翻、药物(临床上常见的为氟尿嘧啶类或碘苷滴眼液)、鼻中隔偏曲、鼻息肉、泪道排出系统障碍、肿瘤压迫或阻塞、组织增生等病理或其他因素引起的溢泪。临床上存在功能性溢泪现象[9,11]:近端泪小管断裂的伤者中,术后泪道冲洗通畅,但存有溢泪症状。分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继发于泪道泵功能受损,根本原因是损伤泪小管周围的眼轮匝肌,使其纤维化而出现功能性溢泪。泪道泵在泪小管近端比远端有更明显的作用[11-12],这提示在行法医学鉴定时,如果是近端泪小管断裂,泪道冲洗通畅,但仍有溢泪现象,还要考虑泪道泵功能的损伤情况。如果出现功能性溢泪,建议请眼科专家会诊。在泪小管断裂并遗留溢泪时,依照《标准》第5.2.4 k)条“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之规定,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例1 中,艾某没有行泪道冲洗等检查,虽然伤者自诉左眼易流泪,但让其静坐30 min 后,观察无明显溢泪。结合伤者的泪小管部分撕裂,依据《标准》第

5.2.5 e)条之规定,评定为轻微伤。

案例2 中,笔者认为初次鉴定中有如下问题值得探讨:(1)毛某术后行泪道冲洗,提示泪道左侧通畅;(2)无眼眶CT 或上、下颌骨三维重建以证实骨性鼻泪管断裂;(3)毛某左眼内眦泪道引流管尚未拔除,未达到治疗终结时间(治疗终结时间一般为伤后3~6 个月,案例2 初次鉴定时间为伤后50 d)就对溢泪症状进行认定,不符合“就轻不就重”原则。

2.3.4 合适的鉴定时机

对泪小管损伤进行法医学鉴定,应根据损伤后是否遗留溢泪症状进行综合评定,鉴定时机原则上应在治疗终结以后,一般为伤后3~6 个月[13]。做泪小管吻合手术并行泪小管置管的,建议取出置管后再做鉴定。因为手术成功率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如原发损伤的程度、伤后接受治疗的时间、手术方式及支架材料等,且文献[2,5,8-9]报道的成功率不完全相同。术后治愈标准:以拔管后3 个月泪道冲洗通畅为治愈标准;泪道狭窄(>50%部分反流,冲洗后泪道通而不畅)为好转标准;泪道阻塞(完全反流,冲洗后泪道不通,出现持续溢泪现象)为无效标准[9]。

案例1 的鉴定意见虽然最终被采信,但从法医学操作层面还有如下不足:(1)鉴定时间为伤后70 d;(2)硅胶管未拔除,治疗终结后是否遗留泪道狭窄、溢泪等症状不得而知,可等到拔管后3 个月,根据情况行补充鉴定。

案例2 中,先让其静坐30 min,观察无明显溢泪后进行泪道冲洗,结果左侧泪道通畅。结合伤者左眼下泪小管断裂、左泪囊区皮肤裂伤,依据《标准》第5.2.5 e)条之规定,评定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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