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
2021-12-05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继承与发展,道出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
厚植立法工作民意基础。基层人大虽没有立法权,但通过省、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一平台,在省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立法评估以及法律实施情况调研时,尽可能多地邀请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参加,广泛了解吸收其合理化建议,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和宣传普法不断拓展深化。
促进决策民主化法治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只有倾听民意、了解民意,才能推动重大事项决定的民主化法治化。在重大事项决定前,要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扩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做好论证、听证和评估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按照上级部署,在县级层面加快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每年的人代会上以投票的方式决定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实现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
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打造监督工作闭环,着力构建审议、交办、反馈、评价相衔接的监督运作机制。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报告预审机制,提前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报告进行初步审查;优化监督议题审议工作,对于委员审议情况,采取条目式、清单式汇总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做到可落实、可检查、可评估,并将重要审议意见连同具体问题清单当面交办,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全过程跟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特点和优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点)的作用,同时加快网上“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并注重建立健全选民和代表意见收集、梳理汇总、交办、承办、督办、反馈、评价机制,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以地方基层的生动实践丰富“全过程民主”的时代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