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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主流意识形态培育与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融合研究
——基于云南省陆良县的调研

2021-12-05王自红

关键词:法治村民

王自红

(云南陆良县委党校,云南 陆良 655600)

在中国,主流意识形态是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其主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1]。乡村主流意识形态是指需要村民认可并接受的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包括艺术思想、道德观念、政治法律思想、宗教观点和哲学观点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广大乡村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的深刻变化,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越来越需要强化思想教育,乡村主流意识形态工作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直接关系到乡村社会治理的质量,关系到共建共治共享在乡村的有效落实,关系到乡村的和谐稳定。以乡村主流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政治引领乡村社会治理创新,是大变革时代乡村治理方式与时俱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乡村主流意识形态与乡村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

(一)乡村社会治理的成效影响着村民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理解和认知

乡村社会治理是在党的领导下,以村民委员会、乡村社会组织、农民个人等为主体,围绕乡村社会面临的矛盾和公共问题,通过民主协商等多种形式,依法对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秩序良性运转的过程。党的十九大召开后,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给广大乡村绘制了全新蓝图、指明了全新的发展方向。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目标,同时也是保障。乡村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可促进党组织的领导力、村民的自治力,促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乡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村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马克思在《德意志主流意识形态》中指出: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2]。在全球化冲击的今天,资本主义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主导力量,在话语体系中占有优势地位,影响了村民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

对陆良县板桥镇旧州村、大桥村及芳华镇龙潭村的310 份有效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61.3%的村民向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制度,43.2%的村民对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和优越缺乏基本的了解和认识,72.9%的村民对西方人的生活方式充满的羡慕和憧憬。所以,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对村民的乡村主流意识形态自信和自觉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制约着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制约着村民对“中国之治”的情感认知。

(二)乡村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促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出,如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成为新时代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基础和智治支撑是实施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广大乡镇作为中国最多、最小的行政单位,是党的执政根基,更是建构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坚实基础。我国是一个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民族众多、经济差异显著的大国,不同乡村之间因区位、规模、社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差异决定了广大乡村只有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强调地方特色,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才能构筑既符合当地特点而又合法合理合情的治理方式,最大程度达到凝聚人心、改善民生福祉、维护民众的共同利益。

从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新格局,可以看出强调民众的参与性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这一认识的不断升华。乡村主流意识形态是推进乡村治理最重要、最活跃的力量,是唤醒民众参与自觉的基础,在社会治理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第一,它有利于乡村法治环境的塑造。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建设法治乡村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落脚点,是中央强调乡村治理中的“法治”的根源所在。然而,在广大乡村,尤其是经济社会不发达的区域,社会法治作用不明显,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普法效果差、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村干部重人情轻法治,以权压法等情况时有发生,部分执法人员行为与法治要求背道而驰。乡村社会法治教育、法治制度、法治意识、法律服务、法律惩戒与城市有着很大差距。这些现象的存在,为乡村的法制环境的建设带来困难、为基层社会稳定带来瞒下隐患。通过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培育,增强村民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情感意识、底线意识,可为乡村走向法治化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有学者曾经概括了多元治理体系下乡村普遍存在的“四大利益主体”:两委的成员和普通村民在内的法定主体、家族宗教势力的传统主体,干预乡村社会正常活动的势力非法主体,个体经营户、承包大户、有知识的社会阶层和经济上相对富有的人等新兴主体。这些主体以友善的心态对待他人,以敬业的心态对待工作,以诚信的心态做人做事,社会矛盾的产生根源就会减少,解决起来也会容易得多。第三,有利于党群关系的融洽。调研中发现,个别乡村干部过去存在生活腐败、管理方式粗暴、素质低下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致使党群关系恶化,乡村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艺术思想、道德观念、政治法律思想、宗教观点和哲学观点,筑牢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干部清廉敬业、农民积极参与乡村事务,乡村干部在村民心中的地位和形象就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有利于乡村顺利跳出“塔西佗陷阱”。

二、乡村社会治理中村民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现状

通过对陆良县50 个村1 000 位村民的问卷调查,村委会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尤其是对重要的主流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基本做到广播上有声、墙上有图文,村民的乡村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总体上呈现积极向上的态势,67%以上的村民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1.3%的村民认为自己应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治理与筑牢乡村主流意识形态基本呈现双双提升的效果。但是由于受到社会、家庭、个体需求等因素的影响,村民的乡村主流意识形态也存在认知不深入、认同情感不深入等问题。

(一)村民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认知不深,致使乡村社会治理效率不高,协调不够

童星认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对外开放,对内放开),从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的过程[3]。在这一过程中,村民主流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需从思想深处从封闭状态走向开放状态。通过对1 000位村民对乡村主流意识的了解程度的调查结果显示,46.7%的村民不了解乡村主流意识形态,主要以“赚钱的多少与当多大的官”作为判断一个人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39.6%的村民只知道大概,很熟悉且基本能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村民仅有3.3%。说明村民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不深、不全面,思想上还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离现代文明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村民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缺乏情感认同,致使德治在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中难于发挥作用

德治是乡村治理体系构建中的重要环节。自古以来,德治思想一直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培育良好风民、塑造乡风文明等方面。它需要村民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认同作为基础,情感认同是指认知主体在情感上对客体所产生的肯定或赞同的态度,是某一事物得以认同的最高境界[4]。课题组分别到陆良县板桥镇大桥村、旧州村,三岔河镇大沟村、太家头村及芳华镇龙潭村、戚家山村开展座谈,根据座谈情况及统计收回的1 000 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4.9%的村民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内涵,67.9%的村民对建立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缺乏理解和认识。当被问及是否坚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乡村一定会是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时,79.5%的村民表示怀疑,没有信心或根本没有考虑过。由此可见,村民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缺乏情感认同,一些糟粕的思想依然深深地影响着广大群众,婚丧陋俗、天价彩礼等情况屡禁不止,增强情感认同,有效改变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根除陈旧观点,是培育德治土壤,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三)村民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知行不统一,致使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难于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治理是指国家和非政府组织、公民依据规律、法律、制度、规则、共识、认同,采取经济、政治、法律、民主、合作等方式,引导、协调、处理国内甚至国际关系,实现公共利益最优化的过程[5]。按这一理论,治理必须唤醒民众的参与自觉。而调查数据显示,村民的社会责任感不高,存在知行不一的现象。比如,当被问及“对于乡村的黄赌毒现象,如果你看见了会怎么做”,79.7%的村民选择“没办法,听之任之”,仅有11.2%的村民选择“会参与制止”;当被问及“如果有人诋毁马克思主义时,你会怎么做”,68.4%的村民选择“事不关己,袖手旁观”,仅有2.9%的村民选择“会及时理论”。对此,需高度重视村民的“自我保护、态度冷漠”,践行乡村主流意识形态需做到知行合一。

三、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乡村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影响因素

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发生深刻变化,乡村走入了过疏社会,人们由“熟人”变成了“变熟人”,乡村共同体正慢慢淡化,对村民乡村主流意识形态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具体体现为社会因素、组织因素、家庭因素和个体因素。

(一)社会因素:“影响深远”但“消除困难”

社会因素对村民乡村主流意识形态认可的影响,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社会认知的困惑。乡村难以被普通大众理解和认同的社会现象较多,人们习惯于从手机中接受“碎片化”的信息,面对“失落、浮躁”的社会,这些“碎片化”的信息难于引导人们对社会现象作出正确的理解和判断,极易使人们产生消极情绪。二是社会信任的淡漠。信任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依赖,是个体内心的一种意识和心理[6]。但农民之间的信任度降低,缺乏村庄共同体意识,信仰被现象捆绑,道德功利化、幸福物质化、大众文化娱乐化,社会中出现公共诚信危机。三是法治意识的薄弱。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培育离不开村民法治意识的有效培育,但40%左右的乡村干部做事习惯于革命思维和工程思维,有的做事不讲过程,只求结果。近一半的村民办事习惯于找熟人,习惯于采取上访的方式解决问题。

(二)组织因素:“话语权弱化”致“舆论引导难”

随着多元舆论场格局的形成,当代中国舆论生态发生巨大变化,呈现出“碎片化”“多样化”以及多元文化之间博弈等特征,给中国共产党的舆论引导带来挑战[6]。在这一挑战下,强化基层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是应对的关键,但村级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人权、事权、物权、财权的话语权弱化,村干部缺乏威信和号召力,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村民不信任村干部,近三分之二的村民认为党员发挥不了模范带头作用,起不到“意见领袖”的作用。究其原因,一是乡村党组织自身管理不严。由于在考核中意识形态工作比重远不如发展地方经济的任务那么突出,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成绩又很难量化、细化考核,所以村级组织的班子成员“不愿或不能”抓意识形态工作。68.4%的村两委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一问三不知”。二是学习不深入。在乡村党建经费缺乏支持的情况下,乡村党组织集中学习不够,尤其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基本就是以广播、开会、读报等形式开展,缺乏参与度高,能激起党员的学习兴趣的学习形式,致使党员难于掌握新理论、新知识,难于在意识形态方面起好引领作用。三是党员干部素质方面的问题。近些年来随着年轻人的外出,村两委发展年轻党员、培养年轻储备干部都面临困难。比如,陆良县板桥镇党员人数20 人以上仅占村民小组总数的13.1%,党员人数仅占人口总数的4.3%,且初中文化以下的党员占全部党员人数的68.7%。由于部分党员文化程度低,理解能力差,表达能力弱,很难把握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深刻内涵。

(三)家庭因素:“家庭离析”致“家教不严”

中国是一个以“家”为单位的国家,人们的家庭观念深厚,家风正、家教好,人们就能形成良好的意识形态。但近些年来,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乡村大量人口流失,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较少,调查显示,陆良县三岔河镇86.3%的家庭缺乏交流,家庭成员之间各干各的事、各找各的乐。46.7%的家庭都有外出打工人员,致使父母对子女没有示范作用,缺乏情感陪伴,严重影响了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培育,增加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难度。

(四)个体因素:“素质不高”致“情感不深”

村民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实质上是个体价值观的自主选择,是一种自发的、自主的、复杂的心理和精神活动,最终要通过个体因素这个内因发挥作用[4]。在这个复杂的精神活动过程中,要筑牢正确的主流意识形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需要提高村民素质,认知时入情入理,但村民普遍素质不高,在所调研的56 个村中,60 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到43.7%,近一半的老年人为留守老人,他们普遍不愿意思考何为爱国、何为敬业、何为诚信、何为友善,抱着“过一天算一天”的想法混日子。在所调研的300 个20~50 岁的中青年中,高中以上学历的人仅占32.9%,91.7%的人没有看书的习惯,缺乏战略思维,看事物都是看现象,对本质的东西缺乏思考也不会思考。总体表现为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个体差异性较大、素质普遍不高、主体意识“极端化”倾向严重。主体意识,是指主体的自我意识,即人对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7]。乡村由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人们交往渐少,主体意识出现了“主体意识的无我状态”和“完全为己状态”,公共服务意识较差,影响了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树立。

四、促进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培育与乡村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

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其基础力量在于提高文化软实力,重点解决乡村幸福物质化、大众文化娱乐化、道德功利化的问题,形成有效的话语权体系、和谐的德育体系和充满正能量的舆论引导体系。

(一)建立乡村话语权体系,以乡村主流意识引领乡村社会治理科学体制的构建

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需要以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实践中增进主流意识形态自信,发挥好主流意识形态在民众思想中的导向作用,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与兼容并蓄其他社会思潮的关系,巩固好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8]。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首先是思想理念的现代化,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以社会活力有序为目标,以网上网下为共同战场,以人民为中心,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格局,以自治法治德治为基本方式,以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以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防范化解风险为着力点,以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心,这一现代化理念在农村的形成有赖于村民有较强的话语权体系,有赖于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尤其是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

1.发挥村党总支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价值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第一,强化考核机制,把思想宣传工作作为考核村级领导的重要指标,使乡村干部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第二,强化理论学习,发挥基层党校理论下乡的功能,努力提高乡村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素养,加强他们对政策的领悟与解读能力,使他们更好地向群众宣传最新的思想。第三,实行村“两委”成员分片联系网格制度,探索村民小组和网格一体化,推动乡村意识形态网格与社会治理网格“双网合一”,把支部建到网格、任务落地网格、民心聚到网格。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注重把年轻党员、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选配为引领意识形态工作的网格长。

2.突出乡村话语权体系责任制的构建,促进乡村治理布局、方式和体制的现代化

第一,贯彻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制。2014 年2 月2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基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要求,乡、镇(街道)政府负有主体责任,需做好所辖区域构建话语权体系的总体布局,加强对村(社区)的领导和协调,调动所有能调动的资源,重点解决条块分割、步调不一、资源分散导致的宣传碎片化问题,达到在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培育中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的目的。第二,探索村(社区)落实、社会协同制。村(社区)负有直接责任,在话语权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宣传,强化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尤其是强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验和理解。村民是重要的主体之一,是乡村社会治理中“现代乡贤”的来源,将他们培育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是培育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关键,所以,应加强村民的自觉意识培养,做到自愿、自觉、自警、自醒。

(二)完善舆论引导策略,构建有利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舆论环境

舆论引导策略主要包括认知策略、信念策略和行为策略。在乡村治理中,充分运用这三大策略筑牢村民对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情感认同,培育有理想、有信仰、行为文明的现代乡民。

1.认知策略

在村民的认知方面,遵循正确、通俗和有效的原则,充分利用自媒体工具,从农村舆论传播的内容、方式及效果上对农村舆论正确引导。第一,坚持正确的原则,英国危机公关专家里杰斯特提出“3T”原则,即“以我为主提供情况,尽快提供情况和提供全部情况”。这一原则跟“正确”的原则的是一致的,按这一理论,在乡村信息的供给内容方面,应细心观察村民接受信息的方式,引导媒体及时、全面提供正能量的信息,并对信息加以正确评论。第二,坚持通俗的原则。在对乡村主流意识,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解读时,应贯彻通俗化的方针。比如,陆良县板桥镇在宣传时,用“陆良方言”编写了群众愿意听、听得懂的宣传方言,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第三,坚持有效的原则。有效的基础在于总结和分析,因此,必须及时跟踪、仔细分析村民中的舆论动态,并采取恰当的措施,引导舆论的正确走向。

2.信念策略

作为公众精神力量支撑的信念,能够为舆论引导提供巨大的支持力量,村民的信念集中体现为国家意识,中国人自古以来国家意识相对薄弱,如严复曾说:“中国自秦以来,无所谓天下,无所谓国也,皆家而已”。当前,村民的国家意识正待强化,通过对陆良县马街镇及板桥镇200 位村民国家意识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当问及国家对你重不重要时,认为“很重要”的仅占58%,认为没那么重要的占10.5%,认为“不清楚”的占31.5%。所以,要引导村民从修身齐家、仁者爱人、理性爱国、实干把担当等方面强化家国意识,强化理想信念。在修身齐家方面,引导村民做读书明理之君子、做勤俭持家之村民、做以身作则的好家长。在仁者爱人方面,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结合本土文化的弘扬,培养村民做到“父子有亲、长幼有序、夫妇有别、君臣有义、朋友有信”。在理性爱国方面,引导村民在各行各业,做出精品,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与他国在产品、在素质方面展开竞争,让农村的路干净、桥结实、年轻人更有未来,更有希望。在实干担当方面,引导村民对个人有担当:对自己负责,修身立德、完善自我;对家庭有担当:对家人负责,孝敬父母、夫义妇德、教育子女;对事业有担当:对工作负责,立足岗位、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对社会有担当:对他人负责,履行职责、服务大众。

3.行为策略

第一,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村规民约是规范村民行为的有效载体,对舆论引导有较好的作用,所以,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实现与村训、族训的有机结合是实施行为策略的有效载体,增强村规民约的参与性、合法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引导村民自我教育、管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倡导文明新风。比如,陆良县龙海乡树达棚村依靠群众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村规民约,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推行红黑榜制,每年对践行村规民约的典型在红榜公布,并召开村民大会给予表彰。对做得不好的村民在黑榜进行公布,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成立村民红白理事会,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制度,摒弃农村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较好的规范了村民的行为。第二,充分发挥乡村党员在舆论引导中的引领作用,将党员培养成“意见领袖”。高素质乡村党员队伍建设是强化舆论引导的关键一环,党员是党的整体意识的最好体现者和决议执行者,是大众中走的“理论宣传器”和“政策播种机”[9],党员的先进性决定了乡村主流意识形态的走向和形成。所以,可以“万名党员进党校”工作为推动力,采取集中培训与座谈解惑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党员的理论素养,对工作有成效的党员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第三,构建乡村“法治”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法律进乡村”“送法下乡”等活动,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广泛宣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赡养继承、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民间纠纷调解、扫黑除恶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农贸会、各类集市、农民夜校等,常态化开展法治文艺表演、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着力培养“法治”理念维护者。推进法治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建设,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培育以“现代乡贤”和党员为重点的“法治监督员”。

(三)构筑乡村精神德育体系,发挥乡村治理中的德治教化作用

乡村精神是乡村的精神和灵魂,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它能制约社会消极价值观,促进村民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所以,要把乡村精神包含的诸多要素融入乡村德育体系,增强德治的教化作用。

1.丰富乡村实施德育的内容

村民教育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融入传统文化教育,促使村民在感知传统文化与正确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树立主流价值观。同时,要创新载体,各村应根据实际建立“复退军人之家”“异地务工人员之家”“妇女之家”等各种“特色之家”,在各类群体中搭建民意平台,创建村民交流的阵地。

2.创新乡村实施德育的方法

一是创新教育方式,推进党课形式多样化,结合党员培训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整合辖区内基层党的阵地资源,通过乡镇党校、村组活动阵地、农民夜校等渠道,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堂”“万名党员进党校”“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大力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乡村主流意识进村入户,让广大党员群众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增强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的自觉。二是创新教育形式,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庆、农民丰收节等时机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加快乡村文化资源化,让农民共享城乡优质文化资源。三是创新德育培育内容,全面推动移风易俗的有效实施。成立由党员带头,由离退休老干部、乡村教师、医生及其他村间德高望重长者组成的乡风督导团,劝导村民弘扬传统美德、文化,抵制不良风气和行为,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四是创新德育保障形式,依托村组活动场所等活动阵地,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创业能手、好婆婆、好媳妇等文明先进评选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推动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乡村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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