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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视域下相对贫困治理研究

2021-12-04

关键词:共同富裕群体现代化

陈 健

(东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162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四个全面”中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预示着国家在2020年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此,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有重要论述:“这个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路径在于在经济发展中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得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实现共同富裕,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成果。对此,相对贫困治理被纳入了新征程中。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只有相对贫困问题得以缓解和破解,才是真正地践行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相对贫困的范畴界定与相对贫困治理的实践逻辑

相对贫困范畴的界定需要对标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离不开对相对贫困的概念进行分析,只有在对其概念进行精准分析的基础上才能合理界定其范畴,即概念的适用。

(一)相对贫困的概念

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可知,贫困包括赤贫、生存贫困和相对贫困,而赤贫和生存贫困就是我们通常指的绝对贫困。可见,绝对贫困侧重于生存问题。学界关于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划分主要依据贫困人口及其确定方法。最早提出相对贫困概念的英国经济学家彼得·汤森认为,相对贫困除了要考虑收入差距之外,还应重视人的其他各种需要,如住房、教育、保健等需求。可见,相对贫困侧重于强调人的“发展”问题,即强调人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问题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问题,而不是仅仅局限于生存问题。而且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区别还体现在程度的大小上,绝对贫困是一种“真正贫困”,其在中国“是基于收入体现的绝对贫困和绝对贫困标准”(3)张传洲:《相对贫困的内涵、测度及其治理对策》,载《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如果这种贫困不解决将影响生存,而相对贫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否处于相对贫困状态取决于是以哪个标准为参照系,如在参照系的选择上是以富裕群体还是以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生活等水平为参照系,参照系不同划定的相对贫困群体就不同,这也可以看出相对贫困的认定还是一种主观标准,如果对标的标准高,相对贫困划定的标准就高,例如相对贫困的标准如果对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脱贫的治理难度相对大。而且相对贫困治理在方法上除了重视收入分配的调节,还注重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如果在这些公共资源上出现分配的不公平性,则将加剧相对贫困。因此,相对贫困标准的划定应采用涵盖教育、医疗、社保、休闲等综合性的社会需求指标。

简言之,我国的相对贫困是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背景下,有一些人口还未能达到满足国家和大众认为的美好生活标准,还未能更好地享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成果,以及由于在公共服务、个人拥有的资源方面还存在不足,导致这部分人口还未能实现很好的“发展”。

(二)相对贫困的范畴

一是迁移性相对贫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人口发生了迁移性变化,这种迁移性变化使得在原来空间内不属于相对贫困的人口,在新的空间内变为相对贫困人口。例如,农民工进城务工,其原来在乡村很难被界定为相对贫困人口,但是其在城市安家之后则有可能变为相对贫困人口,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一部分郊区的农民随着郊区变为市区,也有可能变为迁移性相对贫困人口。

二是滞后性相对贫困。所含群体往往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或者因社会转型、产业转型超前,跟不上转型发展的步伐,往往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

三是脆弱性相对贫困。所含群体主要来源于绝对贫困脱贫后的人口,这部分人口尽管在国家脱贫攻坚政策下实现了绝对贫困的脱贫,解决了基本生存问题,但是,大多还未实现富裕,属于中低收入群体,人数多于其他相对贫困群体,因为影响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多,比较脆弱,易于返贫,也是相对贫困治理的重点。

四是多维度性相对贫困。所含群体主要是由于自身所处的自然环境、教育、医疗、成功的机会、发展的资本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导致其处于相对贫困状态,致贫因素较多,很难进行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属于多维度性相对贫困,不仅存在于欠发达地区,也存在于发达地区,城乡之间,同时也是治理难度最大的群体。加之这部分群体由于缺少发展的环境和资本,导致其脱贫难度较大。

五是兜底保障性相对贫困。主要是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深度贫困人口等群体,属于2020年解决绝对贫困后仍需要进行兜底保障的群体,主要靠国家的财政支持、低保等实现脱贫,但是这部分群体仅仅能够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目前仍然是相对贫困群体中最困难的群体,是相对贫困治理需要创新方式方法破解的治理主体。

可见,相对贫困的范畴更广,在治理时需要更加注重贫困群体的“发展”问题。

(三)相对贫困治理的实践逻辑

1.是促进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逻辑必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确定为“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但是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加快我国城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还需要加快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所以称为全面,就包括全面的“强起来”的现代化国家,基于此,必须补齐影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短板,深入实施好新的“四个全面”。目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大的短板在农村,在乡村振兴的短板中贫困人口是最大短板。

如何补齐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呢?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方案,在参加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期间,对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靶向精准的开出了良方,提出了实施乡村产业振兴等具体战略。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重大战略安排,对于补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短板具有重要作用。

之所以在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后要着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主要在于我国的乡村振兴战略也是全面的乡村振兴,是“一个都不能少”的乡村振兴,如果仍有部分地区部分人口还处于相对贫困线以下,将直接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的实现。

2.是助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作为“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的指导。共享发展理念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被提及,这一理念的提出主要在于我国经过新中国70余年,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经济获得巨大发展,民生获得巨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存在于城乡居民中的二元问题,欠发达地区在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交通等方面存在明显欠缺,一些农村居民无论在收入方面,还是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方面尚存在明显短板;一些绝对贫困人口由于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其在绝对贫困问题解决后,转向了相对贫困;相对贫困的标准划定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背景下,其标准划定肯定要高于绝对贫困标准,这一划定将有相当一部分人仍然处于相对贫困状态。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影响所有群体共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成果。但是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所有群体利益的执政党,在带领人民奔向富裕的道路上是“一个都不能少”的共同富裕。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也有重要论述:“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4)《脱贫攻坚战冲锋号已经吹响 全党全国咬定目标苦干实干》,载《人民日报》2015年11月29日。因此必须通过破解相对贫困问题,才能更好地践行共享发展,促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3.是践行党的宗旨,筑牢党的执政之基的现实选择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新中国的发展史就是中国共产党不断为人民服务,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发展史。正是如此,中国共产党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迎来了由“富起来”向“强起来”飞跃的新时代,科技发展水平在一些领域也走在世界前列,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实现小康。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予以了强调,成为“新四个全面”之一,但是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相对贫困问题依然存在,这一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党的执政之基的稳固,也不符合党的宗旨。基于此,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对相对贫困问题进行了战略安排。足见,相对贫困治理已经上升到党和国家重要战略高度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这一问题的破解也有助于我国所有群体都能更加支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而巩固党的执政之基,使得党能够凝心聚力办大事、办成事。

二、相对贫困治理的理论基石与显著特点

(一)理论基石

1.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是致力于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全面发展的科学理论,对无产阶级的贫困问题的关注一直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遵循。如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造成无产阶级贫困的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劳动制度进行了无穷的批判,他指出:“这些如此热心‘追求肉体享受’的‘圣徒’,是通过他们容忍第三者的过度劳动、贫困和饥饿来表明自己的基督徒精神的。”(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6页可见,马克思对于贫困问题也非常关心,马克思进行一切运动和创作都是围绕人类的前途命运问题而展开的,都是为了人类的解放,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一直致力于贫困问题的破解,不管是初期粗放式的“输血式扶贫”,还是后期精准集约的“造血式扶贫”,都是中国共产党在实践探索中致力于破解贫困问题的实际举措,并且,对于贫困问题的解决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非常重视,提出了系列新思想新论断,进行了系列实践。如邓小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6)《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页。江泽民对于贫困问题有重要论述:“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步伐,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是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7)《江泽民文选》(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50页。胡锦涛高度关注贫困问题,指出“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凝聚全党全社会力量,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8)《胡锦涛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570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进行了系列新实践。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我国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相对贫困治理的新征程,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为理论基石,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2.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继承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既包括对绝对贫困人口的扶贫,也包括对2020年后相对贫困人口的扶贫,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继承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立场,并在这一人民性立场的基础上,对其实现了创新性发展,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从而进一步确立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中“为了谁、为谁干”的问题,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使其和西方经济学说的根本区别更加明显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尽管从产生至今一直都与“以资本为中心”的西方经济学说有着根本区别,但是这一根本区别的外显性还不是很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的形成及实践进一步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而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捍卫人民利益、为民谋福利这一逻辑主线得以进一步提升,升华为“以人民为中心”的逻辑主线,从而和西方经济学说的“以资本为中心”这一逻辑主线形成鲜明的对比。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相对贫困问题的相关论述,进一步升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主线,使其与西方经济学说的根本区别更加外显化。加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在贫困治理实践中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筑牢了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原则,进一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谁来干”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脱贫攻坚战取得巨大成效的关键就在于坚持党的领导,而且新中国70多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实践经验也表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背景下相对贫困治理也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本身就是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体现。因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背景下相对贫困治理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继承与发展。

(二)显著特点

1.相对贫困治理难度更大

相对贫困治理是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实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其治理和破解难度较之绝对贫困问题有过之而无不及。如相对贫困问题的致贫、返贫风险更高,这就对贫困治理提出了新挑战,这也是相对贫困的显著特点,必须通过创新治理方法,以多元化的创新治理举措有效规避致贫、返贫风险问题。仅从经济发展角度看,相对贫困人口致贫、返贫风险高主要在于如下原因:一方面是发展性因素增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机遇增多,但是随着诸如智慧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经济新业态带来经济社会巨大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减少了从事简单劳动群体的就业机会,如果这一群体不能跟上时代变化,加强学习新技能,将不可避免的会走上贫困。另一方面是突发性因素增加,如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极易引发突发性自然灾害等,这些因素也容易造成贫困。再一方面是金融股票证券市场等的变化也带来发展风险。金融股票证券市场的巨大发展与高风险并存,有可能造成一些本不是很富裕的家庭因为投资失当或者对市场的错误预判,导致投资失误,进而陷入贫困。相对贫困范畴的多元性、发展需求的多样性的存在都表明相对贫困治理难度明显高于绝对贫困。

2.相对贫困治理的领域更宽、标准更高

相对贫困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教育、医疗、社保等各个领域,其治理的领域和标准较之绝对贫困治理有过之而无不及。之所以如此,主要在于一方面相对贫困问题将长期存在,另一方面相对贫困治理是对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而不是绝对贫困对标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对标的目标不同决定了治理的范围和标准不同。因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下的相对贫困治理范围更宽,执行标准更高。

一是相对贫困治理不仅要巩固之前绝对贫困治理的成效,还要在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和拓宽标准。不仅要解决相对贫困群体吃穿住用要符合美好生活标准的需求,还要解决其发展问题,发展问题的解决涉及相对贫困群体是否能够享受公平的乃至优质的教育、医疗等资源,获得成功、投资等机会,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是新的代际贫困出现的主要原因。

二是进城务工农民工是否能够享受和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进城务工农民工为城市的现代化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理应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教育、养老等待遇,但是现实是在一些地方还未真正实现进城务工农民工和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这一问题的存在也有待在相对贫困问题的治理中予以破解。

三是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的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的供给问题有待进一步拓宽和提升。目前实际存在着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在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二元化是相对贫困治理面对的显著问题,也需要通过治理创新进行破解。

三、相对贫困治理急需破解的主要难点

(一)相对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相对贫困治理效能的提升是国家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方面,但是目前对于什么样的状况属于相对贫困,目前还未制定一个认定识别标准和解决路径,即相对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有待建立。

一是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化的对接机制有待建立。相对贫困户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绝对贫困户的转化,因此,应做好二者的对接,从而捍卫脱贫攻坚成果,否则极易造成返贫现象,而且对接机制的建立也能为相对贫困治理提供一定时间的缓冲。

二是相对贫困的认定标准和识别体系有待建立。这一标准体系的建立关系到能否真正精准识别相对贫困群体,尽管相对贫困人口主要来源于绝对贫困人口的转化,但是在绝对贫困人口中也有一些人在脱贫攻坚战中迈向了富裕群体,以及还会有一些因病致贫,因现代工业、农业所需技能缺乏致贫等新增贫困人口也需要进行精准识别和认定,这些都需要构建相对贫困的认定标准和识别体系。

三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下的相对贫困治理的长效对标机制有待建立。相对贫困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下进行的贫困问题治理,因此,应对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建立长效对标机制,高标准、高质量破解相对贫困问题。

(二)相对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问题有待进一步培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为脱贫减贫事业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实施了系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举措,如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工程、对口帮扶、定点帮扶等举措的实施,有力促进了绝对贫困问题的破解。正是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我国脱贫减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在脱贫减贫中有一些贫困群体形成了“等靠要”思想,主动脱贫的动力不足,在解决了绝对贫困后进而转向相对贫困。具体来讲,贫困群体主动脱贫的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

一方面是村干部群体执行脱贫的动力不强、能力不足。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派出了扶贫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这一群体在脱贫减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驻村第一书记甚至直接参与村级事务的各项管理创新,但是一些村干部不仅不对标驻村干部的能力,好好学习村级事务管理,而且存在动力不强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相对贫困群体的脱贫发展意愿造成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是贫困群体“等靠要”思想仍一定程度存在。由于这部分群体的这种思想在绝对贫困治理时期就存在,导致这一群体在解决绝对贫困后进而转入相对贫困。因此,这类群体主动脱贫、主动致富的思想有待进一步培育,否则将不利于贫困问题的解决,最终将影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的实现,也将影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我国“十四五”时期的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这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实现。社会文明程度获得提高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人的精神文化状况应该是积极向上的,如果这类群体还存在不能主动脱贫、迈向富裕目标的心理,将不能说这类群体社会文明程度获得新提高。基于此,必须通过切实举措培育相对贫困群体主动脱贫、主动参与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之中的内生动力。

(三)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待破解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破解相对贫困,应通过切实举措建立促进贫困群体脱贫的可持续发展体系,这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实践,贯彻落实好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这一“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的体现,但是目前贫困群体在可持续发展方面还存在一定短板。

一是缺少产业支撑相对贫困群体获得可持续收入。要想真正解决相对贫困群体的贫困问题,实现其向富裕群体转化,必须有产业进行支撑,如乡村振兴中的乡村产业振兴。目前在原来的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和培育方面仍存在短板,发展还具有很大的空间,需要更为合理的产业长效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对接产、销,才能确保产业能够可持续发展,进而为贫困群体可持续增收提供保障,如此才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新成效的取得提供巨大动能。

二是相对贫困群体的就业培训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并落到实处,使得相对贫困群体能够切实学到生存发展的本领。尽管国家非常重视相对贫困群体的就业问题,实施了系列培训计划,但是在落实中仍然存在不够精准的问题,导致中央的就业培训资金和相关政策在一些地方不能真正落得实、用得好。

三是建立相对贫困群体创业支撑体系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相对贫困群体的识别标准与对接机制等有待建立,会相应阻滞相对贫困群体的创业支撑体系的建设,如果不能及时、精准构建,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相对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

四、相对贫困治理的实践路径

(一)创新贫困治理的体制机制,构建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相对贫困对接机制。如何更好地适应相对贫困的新特点、新任务,成为考验党和政府的重要课题。基于此,一方面应做好相对贫困群体中原属于绝对贫困群体的这部分群体的对接,具体来讲,应建立巩固绝对贫困治理中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预防这部分群体发生返贫问题,例如对于原来进行的产业扶贫的成果应继续助力做优做强,对于原来的支持政策应进一步优化,建立防止返贫并通向共同富裕的政策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应做好相对贫困群体中原属于绝对贫困群体的这部分群体的思想对接,让这部分群体对于相对贫困的目标要求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例如应让这部分群体清楚相对贫困治理是侧重于发展的治理,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对标的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

二是加快建立相对贫困的认定标准体系和精准识别机制。应充分对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目标,既要对标制定相对贫困的认定标准,又要符合国情和实际。具体来讲,一方面应坚持差异化原则,例如对于从原属于绝对贫困群体转化而来的相对贫困群体、新增相对贫困群体等应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认定方法,确保认定和识别的精准性;另一方面构建相对贫困认定标准体系,在构建中国家相关部门应进行充分调研,创新各种途径进行标准体系的构建,既要利用政府部门力量调研制定相对贫困标准体系,同时,还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研认定,从而确保相对贫困认定标准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是建立以考核相对贫困群体是否实现发展的立体式多维度的相对贫困考核责任制。应重点考核相对贫困群体是否实现发展、是否迈向了共同富裕及迈向共同富裕目标的程度。具体来讲,就是通过层层签订考核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层层抓推进,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的主要指标,对于在相对贫困治理中出现的工作不力或挪用扶贫资金等情况实行终身追责机制。建立起中央统筹推进,省级党委书记和省长双负责、市县党政一把手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同时,还应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明晰县市、乡镇、村的责任,建立县市、乡镇、村的三级权责体系,并明晰三者的关系。具体来讲,就是明确乡镇在相对贫困治理工作中承担整体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上传下达等责任,而村两委应负责精准到村、精准到户工作的推进,切实把相对贫困治理落到实处。并推广绝对贫困治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的优势,充分利用其人脉资源,结合所驻村的资源优势,引入社会力量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优势产业,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为相对贫困群体向共同富裕目标的发展提供长效支撑动力。

四是建立与相对贫困群众联系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只有关注相对贫困群体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意愿,才能靶向精准的进行相对贫困治理,助力相对贫困群体实现富裕,共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成果。具体来讲,对于相对贫困户反映的和实际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下派干部应充分利用自身渠道和资源做好和相关部门或者企业的沟通协调,协助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乡村两委干部也应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相对贫困群体的所思所想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好导致相对贫困的隐性影响因素的挖掘,包括推动相对贫困群体参政议事,提高他们对关于自己切身事务的政策、项目、公共事务的关注与参与能力,分析地方文化中阻碍社会性别平等的文化性因素,传统文化认知对当下不稳定的、变迁的婚姻家庭形态的公共舆论给当事人带来的压力等,在“应然”和“实然”之间起到联系、沟通、协调的作用。

五是建立多主体参与相对贫困治理的体制机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有效调动各主体参与到相对贫困治理中来,国家应通过建立凸显相对贫困群体发展能力提升和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顶层设计,对于到相对贫困群体所属地区进行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等企业或者个人应给予低息或者免息贷款支持,并通过在规定时限免收各种税费等举措促进各种资本和企业或者人才等资源充分流向相对贫困群体所属地区,形成多主体协调联动共促相对贫困治理的体制机制,进而促进相对贫困群体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

六是建立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对标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快建立有利于医疗、教育、新基建、银行、商业体等公共资源、优质服务资源向乡村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既建立有利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高质量资源普及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同时,还应建立相对贫困群体能够公平享受这些资源的体制机制,确保这些资源在投入后能够真正被相对贫困群体享受。此外,还应实现中央到地方的协同联动,形成一体化的多主体协调联动的相对贫困治理大格局,通过以上举措助力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补齐国家治理效能提升的短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

(二)坚持内扶与外扶协同联动,激发相对贫困群体的主动性

相对贫困治理要想取得实效,不仅要对外在扶贫力量进行凝聚和整合,还要激发扶贫对象的内生力量,推动形成相对贫困群体强大的脱贫动力,使他们树立创新发展思维,筑牢实现共同富裕的决心与信心,充分发挥相对贫困群体这一扶贫主体的主动性。对于发挥贫困群体的主动性,习近平总书记也有重要论述,他指出:“我们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既扶贫又扶志,调动扶贫对象的积极性,提高其发展能力,发挥其主体作用。”(9)习近平:《携手消除贫困,促进共同发展》,载《人民日报》2015年10月17日。可见,内扶与资金扶贫、产业扶贫等外扶相结合,形成协同联动,这种协同联动能增强相对贫困主体的内生动力。

一是要强化思想扶贫的深度,筑牢内扶的思想根基。由于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目前国家扶贫方式已经实现由注重脱贫到注重发展的转变,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下更加注重相对贫困群体的发展问题的解决,在这一过程中相对贫困群众应树立实现发展、迈向共同富裕的志气,坚决从思想上去除“等靠要”的思想惰性,实现相对贫困群众由被动发展向主动发展的转变,从而激发其斗志,使其树立参与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之中的决心与勇气。因为只有从思想深处使得相对贫困群体激发实现创新发展和共同富裕的斗志,才能使政府的外在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内外联动,共促相对贫困群体走出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这才是真正的对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下的脱贫减贫,才能有效解决相对贫困群体的发展问题。

二是建立一体化“扶智”体系,强化内扶的动力之源。大力推进教育扶贫,用教育支撑相对贫困群体的发展问题。通过开展相对贫困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相对贫困人口的生存谋生技能,增强其造血功能,提升自我发展的能力。同时,还应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优质基础教育体系,完善区域内的职业技能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劳动力人才,防止新的代际贫困发生和产生新的贫富差距。

三是在乡村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其获得感,从而激发其主动性。相对贫困群体是否能积极参与到相对贫困的治理中来,关键在于在相对贫困治理中贫困群众是否得到了实惠。因此,政府或者其他主体在进行产业扶贫中应通过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使得相对贫困群众的利益能够和扶贫的产业收益挂钩,如此才能调动相对贫困群体参与到产业扶贫中来。其他类型的扶贫也是如此,如农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公司等的收益都可以把相对贫困群体纳入其中,从而激发其积极性,从根本上杜绝“等靠要”思想,随着产业的发展,相对贫困群体收益也会逐渐提升,最终推动相对贫困群体彻底告别相对贫困,迈向共同富裕。同时考虑到广大村干部在贫困治理中动力不强的问题,也应把广大村干部的利益纳入农村经济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使其也能够分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调动其积极性,从而形成推动相对贫困群体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是通过实际举措彰显扶贫主体和脱贫主体的内外因作用。实际经验已经证明,政府以及相关扶贫力量作为扶贫主体如果在相对贫困治理中“越俎代庖”,将会使得一些扶贫对象不仅不思进取、不知感恩,反而停留在“等靠要”的状态,影响内因发挥有效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应提高对相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能力,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户,通过和其签订脱贫目标责任状,如果在一定时间发展成效显著,才提供相关资金和政策助其实现富裕,从而减少相对贫困群体“等靠要”等懒惰思想。此外,对于有劳动能力不愿意通过努力致富的相对贫困群体,一方面对标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这一目标要求,加强教育,培养其责任意识和奋斗精神,达到凝心聚力的作用,另一方面如果该类群体经过教育和帮扶后仍然不愿意通过劳动或创新实现发展,政府将不再承担对其扶贫帮扶,从而倒逼这类群体在政府扶贫政策下通过勤劳最终走向富裕。

五是针对相对贫困人群中不同的主体采取差异化举措,提升内扶和外扶的实效性。对于相对扶贫群体中主动致富、主动发展意愿强烈的相对贫困群体,应注重外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助力其尽快向共同富裕方向发展;对于相对贫困群体中主动致富、主动发展意愿不强烈的应注重内扶,采取切实举措激发其斗志;对于所处自然环境不利于实现共同发展、迈向共同富裕的群体,应通过切实举措改善这部分群体的发展环境或者搬迁到更好的发展环境之中;对于无劳动能力并无其他收入来源的群体,应由政府兜底保障。通过这些举措,形成在相对贫困治理中内扶和外扶协同联动,激发相对贫困群体脱贫并走上富裕的主动性。

(三)立足长远,为相对贫困群体提供可持续发展保障

一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大的相对贫困群体主要在农村,因此,要想为相对贫困群体提供可持续发展保障,应首先从农村着手,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战略,补齐相对贫困主要群体的可持续收入短板。国家在过去几十年的扶贫中投入的力度非常大,扶贫成效显著,但是返贫现象也在一定程度存在,返贫的重要原因主要是缺少可以为贫困群体获得持续收入的产业企业等的支撑,因此,国家在相对贫困治理中应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快乡村产业振兴,通过各种举措切实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除了国家层面出台针对乡村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政策,地方政府也应有所作为,综合运用规划、财政、产业、审计等政策,发挥政策的组合优化优势,并通过为乡村产业合作社、集体经济合作社等乡村经济体提供无息贷款等支持,为农村产业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助力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三农”工作是我们党的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走好这条道路,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10)《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载《人民日报》2020年11月4日。如此将为相对贫困人口获得源源不断的收入,从而实现其根本上实现发展,走向富裕。

二是建立相对贫困群体的文化供给体系。文化贫困是相对贫困群体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障碍,这是关系到相对贫困群体能否获得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因此,不仅要关注相对贫困群体的物质贫困问题的破解,还应通过切实举措关注相对贫困群体文化贫困问题的破解,具体通过如下举措:一方面应建立有利于相对贫困群体树立发展思路下的财富观的文化供给体系,实现相对贫困群体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我国民族众多,不同的民族对财富的态度不同,如“一个传统文化满足程度较低的民族,其对财富的渴望程度也较低,亦缺乏对财富的追逐动力,对其能力判断可能并不取决于获取物质财富的多寡。”(11)俞茹:《少数民族文化致贫与贫困文化后果研究》,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因此,也应根据相对贫困群体所属的民族不同采取适合不同民族特点的文化供给体系;另一方面根据不同相对贫困群体中不同群体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精准文化供给体系;同时,还应建立各级各类教育供给体系,为相对贫困群体提供机会均等的教育文化供给,提升其社会地位,并为其创造更多的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机会,提升其获得感。

三是建立相对贫困群体的就业培训体系。除了国家应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地方各级政府也应结合各地相对贫困群体的特点和地方产业特色,靶向精准的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就业培训体系,为相对贫困群体的就业提供精准培训,使其能够适用智慧制造、大数据、互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从而确保其能获得稳定持续的收入。

四是加快建立有利于相对贫困群体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的乡村人才振兴体系。相对贫困群体要想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离不开乡村人才振兴,基于此,还应采取切实举措引导好乡贤型人才回归乡村创业,在创新创业中带动相对贫困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乡村人才振兴的关键,即政府部门应加快出台相关鼓励引导政策吸引各类乡贤型人才回归创业。

五是建立针对相对贫困群体的创业支撑体系。对于相对贫困群体中立志于创业的群体应予以鼓励和支持,一方面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这一群体的创业,例如出台工商税务等优惠政策,对于这部分创业群体提供免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其创业,鼓励银行向这部分群体出台倾斜性优惠政策,各级地方政府也应配套相关优惠政策,从而真正把想创业的相对贫困群体引导好、服务好,助其实现富裕,进而参与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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