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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2021-12-04石雪芹党迎迎朱婷钰赵杼沛秦培洁刘剑锋

亚太传统医药 2021年11期
关键词:中医药民间特色

石雪芹,党迎迎,朱婷钰,赵杼沛,秦培洁,刘剑锋

(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北京100700)

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包含针灸、推拿、刮痧、火罐、药酒、气功等,技术形式多样,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文化的瑰宝,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摸索出的治病经验,具有简、便、廉、验的特点,有很强的地区适应性,尤其在防治慢性疾病方面具有良好的优势[1]。近年来,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受到政府和学者的重视,已开展了技术整理、收集、筛选、评价工作,当前关键是建立国家层面从收集筛选、传承推广应用,到依法依规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和机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不断出台相关文件,给予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以政策保护、财力支持等,积极推动全国各地做好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相关推广工作。

1 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优势

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来源于人们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其产生与操作,也充分考虑了当地的生活环境和大众体质基础,具有很强的地域适应性和针对性,是《黄帝内经》中“因地制宜”思想的体现,对于地域性疾病疗效确切[1]。该技术项目类型众多,风险低且易操作,不依赖于特殊的仪器和设备,特别是一些易操作类技术,效如桴鼓,这体现了中医简、便、廉、验的优势。

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习惯中,并形成了相应的民风民俗,例如端午节人们饮雄黄酒、插艾条等。这些民间习俗体现了预防保健思想和抗病治病的理念,也是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文化性的彰显[2]。

2 前期推广情况

近年来,国家一直致力于中医药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以来,国家先后设立多个项目以支持开展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挖掘、整理、评价研究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多次进行项目立项,推进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保护工作,各个省市也在开展相关推广工作,如上海2010年及2015年先后成立了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特色诊疗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民间特色技术评价中心[3]。201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十三条中明确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对他人获取、利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给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及其持有人一个法律保障。

3 推广的意义

3.1 有利于解决患者就医问题

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医疗资源分布不足,地区差异大,当下西医诊疗依赖大型设备和仪器,增加了患者看病的经济负担,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有很强的地区适应性,能很好地解决民众就医问题。该技术源于民间,形式多样,不依赖于设备和仪器,特别是非药物性治疗技术,有立竿见影的治疗效果,操作简便、安全性高、费用低廉,若推广得当,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可整合医疗资源、提高人民生活质量[4]。同时推广技术可减轻政府、社会财政负担,利于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提升。

3.2 有利于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传承创新发展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指由中华民族原创并世代继承、发展的,应用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理论和经验,所创造的用于诊断、防治、改善身心疾病的知识与实践技术之和[5-6]。包含中医知识、中药知识、医药文化,中医药传统知识来源于三个主要方面:汉医传统知识,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以及自然资源知识[6]。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传统知识传承创新的源泉,具有明显的诊断及治疗优势,对于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优势而言,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是一个很好的传承创新发展载体。

3.3 有利于增加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中的参与情况,提升中医药服务临床能力

结合我国当下国情,无论中医医院还是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执业人员占比相对较小,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有诊断及治疗手段多样、针对性强、疗效好的特点,目前各大中医院,中药治疗占比高,推广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有利于提高中医药服务于临床的能力。做好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推广工作,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增加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占比,提高中医药服务临床的能力[7]。

4 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4.1 缺乏理论支撑、临床验证、数据支撑

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源于民间,是生产生活实践经验的总结,尚未上升至理论水平,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甚至有些是祖传口授,无法解释其中缘由。由于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几乎运用在民间,很少进入科研院所立项研究,无法开展相应的临床验证工作,科研基础薄弱,因此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缺乏数据支撑。这些均不利于技术本身的传承与发展,也影响了技术在综合医院的进一步推广。

4.2 缺乏技术标准、认证与评价

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大多缺乏理论指导,特别在民族特色诊疗上情况愈加凸显[8]。该技术的诊断标准、适用范围、禁忌证以及疗效相关标准均不完善,同时也缺乏认证机构,很难对其进行规范评价[9],这也给收集和筛选临床病例带来困难,难以判定其疗效优劣。且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形式多样,难以形成统一的考核标准,以上问题均限制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推广步伐。

4.3 师资培养、人才队伍不足

近年来,国家已经持续关注中医药传统知识及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保护,但由于民间中医特色诊疗体系的传承体系问题,比如只传承给子女或者徒弟,有的采取世代口传身授的形式,这导致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传承缺陷,可复制性弱,无法广泛性推广[8]。在各大科研院校,关于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学科建设不充分,师资队伍匮乏,人才培养不足,推广工作开展非常困难。

4.4 缺乏市场运营机制

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在彰显其市场价值的同时,也是在进行推广工作,但目前缺乏良性市场运营机制,无法充分挖掘其蕴含的经济和文化价值,无法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与地方产业结构体系结合起来。由于该技术操作性强,发展线上诊疗形式困难,且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复制性弱,无法在短期培训班进行教学,因此,难以在线上教学模式中进行市场化运营推广。

4.5 缺乏多元化宣传,群众认知不足

我国人口众多,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及偏远地区,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均;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地区适应性强,特别在基层社区,市场需求大,符合我国国情,值得推广。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可并推广的中医适宜技术,民众对其缺乏认识,选择倾向低。金爱军等[10]调查研究发现,杭州市社区居民对中医持正面看法的人数较少,但偏好中医适宜技术。同时社区居民认为中医适宜技术的水平一般,调查满意度偏低。医生对其应用率都比较低。因缺乏多元化的宣传推广应用平台,传播渠道单一,传播内容不全面,没有稳定的传播效果,特别以电视、书本等传统信息渠道为主的中老年人,对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缺乏科学和全面的认知,对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甚至都不知晓,诊疗更无从谈起,从而易造成中医适宜技术应用推广的不畅。

4.6 国家法律法规尚未完善

近年来,国家持续关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多次立项起草相关政策文件,但没有针对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收集、整理、筛选、推广的法律法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关于具体保护什么技术、什么权益以及该如何保护的问题均未明确。此外,对技术持有人或传承人的利益也保护不足,他们不愿意贡献出自己的技术,从而造成技术使用范围的相对局限性。对于已贡献的优良技术,没有很好地保护其利益,相关知识产权问题也没有明确解决。

4.7 缺乏推广应用平台

现阶段,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应用范围局限,除了其自身的原因,也与其缺乏推广应用平台有关。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无法进入大型综合医院,即使进去也未纳入医保系统,限制了患者的选择,医生也无法自由使用。中医药虽然已经服务到社区医疗机构,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仍然淡化,服务领域狭窄,仅集中于慢性病、妇女儿童常见病的诊治,尚不足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需求。

4.8 医患双方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

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相对于现代医学,收费较低,在当下医院考核制度的大环境下,医生所获报酬甚微,也影响了技术的使用。基层医务人员对于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够熟悉,运用治疗的疾病范围较窄。护士对于中医知识相对匮乏,护士的工作性质也束缚了技术的推广和使用[11]。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从业者数量少,学历、医疗知识掌握水平相对较低,综合素质水平不高。我国当前社区居民对中医疗法治疗满意度评价较高,且总体治疗有效率差异不大,但是部分居民仍然对中医适宜技术了解不够,需加大基层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力度[12]。

5 讨论

5.1 政府持续重视

应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政府在资金和技术上持续加大投入,发挥主导作用,以持续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可以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及单方验方(传统及创新)为突破口,整合资源,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可以借鉴非遗保护工作,进行收集、整理、筛选、列名录等工作。遵循习总书记“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指示,在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保护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5.2 扩大科研立项

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与现代科研方法结合起来,以现代科学方法不断完善相关理论体系,丰富临床与基础研究数据。并在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的基础上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科研力量,将科研与教学相结合,扩大人才队伍。相关科研工作项目可以先示范再推广普及,同时也可借鉴多学科知识进行研究,比如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与AI等技术相结合进行研究推广,扎实稳定并有所创新地进行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推广工作。

5.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适时适地改革医保体系,给予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更多的运用空间。完善相关立法,给以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持有人更多的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其既有利益,并拓展其权益,给以权益发挥空间,如完善贡献者技术使用的知情同意权和获益共享权及技术的传承使用权,同时完善相关技术诊疗标准、评价标准,推动形成国家统一标准。

5.4 多维度宣传,加强公众认知

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构建多样化的宣传方式,适时适度的多维度、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让民众更多更好地了解中医药。国家应开发相应的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扩大社会认知,让民众先有所知,后有所选。比如,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技术写入中小学课本,加强青少年对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认识了解。在基层社区定期开办技术专题讲座以及在宣传栏科普宣传,开展健康素养相关干预,提高基层民众健康素质,改善其健康相关生活质量[13]。可以选取一些优秀的技术,在中医各大院校开展相关学术讲座,加强公众认知。

5.5 人才分层培养

提升基层乡村医生学历,可以把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融入到学历提升培训中,既提升乡村医生的文化知识水平,又在基层推广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14]。也可以推行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继续教育学习,开展技术学习讲座,提高相关人员的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水平。高等教育中医专业人才采取“院校+师承”的教育培养模式[15],结合学校、医院、师承来培养中医高等人才,在师承学习中做相关技术的传承推广,既注重院校的学习,又加强技术的学习,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融入中医人才的培养中,在院校体系中推广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在全科医学教育中推广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提高全科医护人员对于技术的掌握,特别是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相关诊疗技术,更好地服务社区群众。对于社区群众,尤其是对技术需求较强的老年人,可以选择一些简单易行、安全有效的技术,开展小班化学习,针对不同健康状态的老人,有针对性的选择相应的技术学习,也是在社区提升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水平的服务能力。

5.6 创造推广应用平台,充分调动医患双方积极性

针对常见病、多发病选择安全有效的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进入综合医院系统,提高医生的诊疗费用,调整绩效考核制度,体现医生技术的价值,纳入医保体系,制定报销优惠政策,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选择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的优势病种做示范推广,可以每个地区设立推广基地。可以开发相应的诊疗技术软件平台,结合传统的线下实地学习,提高医护人员技术掌握能力。

5.7 完善诊疗技术的认证和评价标准

在全国范围内收集、整理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并统一以一定的评价标准筛选优秀的技术,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应强调目的性,突出临床实践;强调操作性,注重关键技术;强调可重复性,注重疗效;强调可推广性,注重基层普及[9]。推动在全国形成统一的标准,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团,综合临床专家、基础研究专家、统计学专家等,对技术进行认证和评价。

5.8 完善市场运营体制

发掘技术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也蕴含了丰富的地域文化价值,可以将其文化价值的彰显融入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可以选择优秀的技术,作为地方的文化名片向外推介,比如在旅游宣传片、宣传册上加入相关技术内容,在旅游区的文化产品上融入相关技术内容,发掘技术中的市场经济价值,有利于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于民间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可以让市场价值定位其价格,给以一定的市场自由,优秀技术允许适当提高诊疗费用。允许其合理合法地办培训班,技术传承人可以获得既有利益,又可以传承和推广技术,激活相关技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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