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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廉政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

2021-12-04刘泽琳

人文天下 2021年3期
关键词:执政者荀子孟子

■ 刘泽琳

一、先秦儒家廉政思想的文化内涵

廉政思想作为一种政治道德,是儒家学说的重要内容,得到后世历代执政者普遍认同,成为先秦时期以来两千多年的思想传统。廉政思想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特殊的历史条件:政治上,诸侯争霸破坏了原来的奴隶制旧秩序,横征暴敛现象严重,给广大底层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经济上,土地公有制被打破,财产私有化迅速发展,财富流向更加集中;思想上,社会原有的伦理道德观念不断被冲击,人们陷入义与利的纠结困境中。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为政倡廉变得十分重要,于是,先秦思想家们开始将自己的思想成果总结成系统的廉政思想,特别是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对社会政治生活和道德生活进行反思,提出了一些非常有见地的廉政主张。

(一)孔子:为政以德,道德教化的实现

先秦廉政思想主要是由儒家提倡的,这是中国古代民本思想影响的结果。西周是人文精神崛起的新时代,统治者从商末的政治混乱中体会到了道德教化的重要性,“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等政治思想也表露出较为强烈的廉政意识。孔子从中深刻认识到道德在政治中的决定作用,强调执政者率先垂范。“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执政者良好的道德修养是实行德政的前提,也是用以感化人民的手段。“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执政者具有良好的德行,言行端正,就可以使大家纷纷效法,如果执政者言行不正,那人民就不会遵从他的命令。所以,孔子心目中理想的执政者应当是能够严于律己、立身持正的君子,依靠个人的言行举止取得人民的信服。

孔子强调“君子义为上”(《论语·阳货》),他的廉政思想是立足于“义”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君子要将“义”作为修身法则,用“义”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义利关系上,孔子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通过不义的手段获得的财富和地位就如同浮云一般。在生活态度上,孔子还要求“遵道求俭”,即使在他十分重视的“礼”的问题上,也要求“与其奢也,宁俭”(《论语·述而》)。因此,只要为政者能够实行德政,遵守“义”与“俭”,那么政治风气自然会得到净化。但孔子的廉政思想亦有其局限之处,他过分推崇道德教化的实现,想不依靠刑法来达到“必也使无讼乎”(《论语·颜渊》)的理想状态,这是不太现实的。

(二)孟子:民贵君轻,民本理论的发展

孟子继承发展了孔子的廉政思想,他着力凸显孔子廉政思想中的民本因素,将孔子的“仁爱”观念发展为“仁政”观念。孟子认为,“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孟子·公孙丑上》),主张以仁爱之心治理国家,争取民心。孟子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离娄上》),肯定广大人民的价值。人民是国家之本,得天下的关键就在得民心,“方命虐民,饮食若流”(《孟子·梁惠王下》)的行为必然会导致国家灭亡。孟子从“治民”和“尊贤”两个方面对执政者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在对待人民方面,要求执政者要给民“恒产”,调动其生产积极性,“薄其税敛”,减轻人民负担,救济“鳏寡孤独”,维护社会稳定;在对待人才方面,要“尊贤使能”,重视贤才的力量,并警惕执政者“不用贤而亡”的教训。

孟子提出了“大丈夫”的理想人格,所谓“大丈夫”也就是能够处理好利与义关系的廉政自律之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大丈夫气节是个体保持廉政自律的必要条件。孟子还遵循“以心善言性善”的思路提出了“浩然之气”的理论,他解释道:“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孟子·公孙丑上》)这种“气”实质上是一种“道义”,需要用“刚强”和“正义”去养护它。培养“浩然之气”,就是要树立一种勇敢无私的凛然正气,只有这样才能坚守道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总的来说,孟子认为的“道义”,就是仁、义、礼、智四方面,它发源于人心固有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在这四心之中,“羞恶之心”尤为重要,它是约束人们行为的重要内在动力。如果一个人不知羞恶,就无法进行内省,更无法对自己的言行举止和利欲贪念进行有效控制。心怀敬畏之心,方能够严于律己,秉公用权。

但根据孟子的“性善论”,孟子认为的“君子”应当具有高度的自觉性,能够坚守道德和节操,抵制贪腐的诱惑,这很明显是不具备现实性的。孟子注重人的自然性,而忽视人的社会性,这是相当片面的。

(三)荀子:隆礼重法,制度约束的手段

荀子在孔孟之外,对先秦诸子百家思想进行了吸取和归纳,改造孔子的礼治思想,强调“法”的作用。他认为“法者,治之端也”(《荀子·君道》),执政者需要借助“法”来达到反腐惩贿的目的,并进一步提出“隆礼重法”的廉政路线。荀子的举措与其“性本恶”的主张是分不开的,“人之生固小人,无师无法则唯利之见耳”(《荀子·荣辱》),人本性带来的私欲和权欲膨胀,使官员忘记了做官的初衷。为此,荀子对廉政提出了符合礼法的准则和要求,并首次使用了“廉耻”这一概念,将廉耻作为区分君子和小人的标准。荀子同孔子一样,也主张用榜样作用来约束人的腐败,认为“德厚者进而佞说者止,贪利者退而廉节者起”(《荀子·君道》),要想倡树廉洁风气,必须要有贤人起模范作用。

此外,荀子还对执政者提出了要求。首先,执政者应当坚持“宣明”的原则,也就是公开。荀子认为“宣而成,隐而败”(《荀子·解蔽》),只有公开透明才能稳固统治,这是孔子与孟子都没有涉及的领域,可以说荀子的“宣明”思想对当今政务公开、阳光行政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其次,荀子要求执政者要“上明而下化”(《荀子·解蔽》)。在百姓面前以身作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上行下效,达到“源清则流清”(《荀子·君道》)的作用。

相较于先秦其他学派,儒家从人性处立言,“仁义礼”相辅相成。首先,以“仁”为出发点,通过“仁”来进行廉政指引,有利于执政者廉洁从政。“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执政者必须要遵守儒家的仁爱伦理,这样才能具备个人政治魅力,以身作则。“亲亲而仁民”(《孟子·尽心上》),只有爱护百姓,才能够从内心中达到清正廉洁的境界。其次,通过“义”进行理论教育,将其上升到人性的高度,只有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实行道义,才能够实现政治理想。同时,儒家又不是完全否定“利”的,“欲贵者,人之同心也”(《孟子·告子上》),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人的利欲追求予以肯定。最后,通过“礼”进行法治约束,要“克己复礼”,实现修己身、正己心。孔子一贯要求统治者要“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有耻且格”,并且这种行为也要比单纯的依靠刑罚来治理人民高明得多。

此外,儒家还重视廉政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把“廉”作为一个伦理范畴,将君子修德与官员为政相统一,要求执政者大公无私,这既是一种个人要求,也是一种制度要求,将个人道德与国家治理合二为一。儒家的廉政观念是基于“内圣外王”的需要。就“内圣”来说,廉政作为一种普遍的价值目标,是个人修身的必然要求,孔子将“圣人”作为自己追求的理想目标,孟子进一步强调“大丈夫”的理想人格,都蕴含着“廉”这一基本要求。而从“外王”来看,廉政是实现政权稳固的客观需要,无论是选纳贤才,还是为政以德,都必须贯彻廉政,统治者更要有“外王”的责任心,以达到治国安邦的政治需要。

二、儒家廉政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多维呈现

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我国的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利用儒家廉政思想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所蕴含的当代价值是多层面和多维度的,体现在个体层面、社会层面与国家层面中。

就个体层面而言,是指儒家思想对每个人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个体的人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也是社会层面价值的起点。廉政文化建设要靠每一个人的坚守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政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如果一个人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贪欲,设置再严格的外在要求也于事无补。个人主义是廉政最主要的敌人,所以我们要加强个体的道德修养。在古人所讲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目标中,“修身”是列于首位的,其重要基础就是要保持个体的纯洁性,也就是廉洁。儒家廉政思想中显现出的“仁”与“义”,使得每一个社会个体在进行价值判断时,都能够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结合。从个体层面注重廉洁的塑造,强调儒家廉政文化建设具有的当代价值,也说明了廉政文化在自我约束、自我塑造中的作用。

就社会层面而言,廉政思想体现了儒家文化的价值取向,这种取向在社会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有助于塑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党的十九大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社会层面所提倡的平等、公正和法治观念,都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可以在当今社会转化为重要的精神资源,并存在其内在秩序。倡导诚信廉洁教育,可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辅相成。放置社会大背景下,儒家所说的“廉”,既具有一种普遍的约束力,又具有一种道德认同感。所以廉政文化是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引领着社会进步与发展,是社会形成平等、公正、法治等观念的客观基础和历史必然。

就国家层面而言,儒家廉政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成果显著,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抓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对党员和领导干部作出了明确的廉政自律规范,其中明确提出要“廉政从政、廉政用权、廉政修身、廉政齐家”。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发表重要讲话:“我们将继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全党的强大正能量在全社会凝聚起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磅礴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克服党内存在的各种矛盾因素,从根本上抑制腐败现象,以强大的政治能量来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动中国发展进步。

从国家、社会、个人方面来阐述儒家廉政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多维呈现,为我们认识和理解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供了新的视角。先秦儒家廉政思想在先秦时期经过不断的完善、丰富,已经具备了比较系统的思想体系。儒家廉政思想中富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元素,蕴含了促进民族复兴的重要因素和当代治国理政的思想镜鉴,为我党在新时代通过自我革命进行从严治党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必须坚定廉政文化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既源于儒家廉政文化传承,又立足于新时代廉政文化自信。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定廉政文化自信,推动中国特色清廉政治局面的形成。

在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首先要从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廉政文化中汲取营养。廉政文化源远流长,无论是孔孟荀等先秦思想家,还是周敦颐、于谦、顾炎武等清官良吏,他们身上都有着忠、廉、清等品质,在经济上独立,在工作中有为,在生活上简朴,他们的廉政精神值得我们大力发扬。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武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从中华民族文明史出发,吸收传统儒家廉政思想,只有这样才能坚定廉政文化自信,抵制历史虚无主义。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而廉政思想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际价值。因此,要用辩证的态度正确对待儒家廉政思想与当代反腐倡廉的关系。

结语

在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更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坚定文化自信。儒家廉政思想包含了廉政为民、为政以德、为国以礼、尊贤使能等多重要求,已经不再简单作为一种道德品质,更是一种为政方略。孔子认为执政者要具备的“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五种品德,与当今廉政建设的思想是基本一致的。虽然儒家的廉政举措在古代中央集权制社会中无法有效解决贪腐问题,但依然能够为今所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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