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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水稻种植土地休耕的影响因素1)

2021-12-03李欣苏蕾

东北林业大学学报 2021年10期
关键词:人口数意愿耕地

李欣 苏蕾

(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150040)

土地休耕,有利于生态系统恢复、提高土壤肥力、提升农作物产量、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土地休耕与诸多复杂因素相关,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多方面研究[1-10]。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土地休耕调查数据(国内开始实施休耕时间不长,且实行休耕的地区有限,很难统计到覆盖全国范围内的休耕数据,国内没有相关土地休耕调查的数据集)、实证分析指标选取在业内没有形成共识等原因,已有关于土地休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耕地休耕制度、土地休耕政策、耕地休耕发展等方面的理论分析,对土地休耕进行实证研究的较少。

农户作为土地休耕的行为主体,农户休耕的目的是最大化自身利益并降低风险,所以,农户积极参与休耕的意愿对休耕制度的执行具有直接且重要的影响;研究黑龙江省的耕地休耕制度,对解决我国粮食阶段性供给过剩与区域间供需不平衡问题,调整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具有积极意义。为此,本研究以黑龙江省水稻休耕行为调查问卷数据为样本(120个样本数据,其中休耕20个、未休耕100个),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2-4,11-13]基础上,从家庭基本因素、耕地因素两方面选取16个评价指标,应用分类评定模型分析土地休耕的影响因素,旨在为土地休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参考。

1 研究方法

样本选取:使用的休耕数据来源于黑龙江省水稻休耕行为的调查问卷数据集,包含120个样本数据,其中休耕20个、未休耕100个。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在耕地休耕行为基础信息中,从家庭基本因素、耕地因素两方面选取16个指标(见表1)进行实证分析。指标的选取几乎覆盖了调查问卷中所有问题,但考虑到逻辑回归的相关性等问题,在本研究的指标选取中没有采用务农时间(以月计算)、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家庭支出的主要用途。

评价模型构建:依照表1中列出的家庭基本因素内容、耕地因素内容,构建了家庭基本因素与休耕意愿关系的评价模型(式(1))、耕地因素与休耕意愿关系的评价模型(式(2))。

表1 土地休耕的评价指标体系

ln(Fa)=ln[pi/(1-pi)]=Ag+Ed+He+Le+Se+Hs+

Ls+Ws+ln(Hi)。

(1)

式中:Fa为休耕意愿;pi为Fa=1的概率;Ag为年龄;Ed为受教育程度;He为健康状况;Le为是否村干部家庭;Se为是否参与社保家庭;Hs家庭人口数;Ls劳动力人数;Ws为务工人数;Hi为家庭年收入。

ln(Fa)=ln[pi/(1-pi)]=ln(Ai)+ln(La)+

ln(Li)+Pc+Pl+Fe+Ir。

(2)

式中:Fa为休耕意愿;pi为Fa=1的概率;Ai为农业年纯收入;La为水稻的耕种面积;Li为去年水稻种植收入;Pc为水稻收购价格满意度;Pl为水稻种植方式;Fe为承包田土壤肥力状况;Ir承包田自然灌溉情况。

2 结果与分析

2.1 家庭基本因素对土地休耕的影响

利用黑龙江省水稻休耕行为调查问卷中的120个样本数据进行自助抽样,产生1 000个样本,采用式(1)构建的模型中包含的9个影响因素,依据分类评定模型分析家庭基本因素对土地休耕的影响(见表2)。

表2 家庭基本因素对土地休耕影响的逻辑回归结果

由表2可见:在所有影响因素中,有6个影响因素(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参与社保家庭、家庭人口数、劳动力人数、家庭年收入)的P值在10%以下的显著水平上显著。其中,有2个影响因素的P值在0.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分别为受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P值均为0,说明这2个影响因素对土地休耕影响显著。2个影响因素中,受教育程度的回归系数为正,说明受教育程度对土地休耕有正面影响;家庭年收入的回归系数为负,说明家庭年收入对土地休耕有负面影响。可以认为,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更具有土地休耕的意愿;家庭年收入较低的家庭,更具有休耕意愿。

在6个10%以下显著水平上显著的影响因素中,年龄的P值为0.01、劳动力人数的P值为0.03,均在5%的显著水平上显著;家庭是否参与社保的P值为0、家庭人口数的P值为0.01,均在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可见,这4个影响因素对土地休耕的影响也较高,年龄、家庭人口数、劳动力人数对土地休耕有负面影响,家庭是否参与社保对土地休耕有正面影响。全部参与社保家庭的休耕意愿,大于部分参与社保家庭的休耕意愿,无社保家庭的休耕意愿最低。

在选取的9个影响因素中,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参与社保家庭、家庭人口数、劳动力人数、家庭收入等6个影响因素对土地休耕有着必然且重要的影响。综合以上分析可以认为,受教育程度、家庭参与社保对土地休耕有正面影响,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家庭收入稳定有利于促进农户的休耕意愿。由此可见,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更有利于农户的休耕意愿。年龄、家庭人口数、劳动力人数、家庭年收入,对土地休耕有负面影响。年龄较大、家庭人口数较多、劳动力较多的家庭,土地休耕意愿较低。可以通过转移家庭剩余劳动力、合理化人口数与垦田的有效比率、增加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减少家庭中的耕种成员,从而起到促进休耕意愿的目的。

总体看,土地休耕的政策实施与目前农户家庭的人力资本水平息息相关,年龄越小、受过教育程度高、未参加社保、人口少、年收入低的家庭,更倾向于执行土地休耕。

2.2 耕地因素对土地休耕的影响

利用黑龙江省水稻休耕行为调查问卷中的120个样本数据进行自助抽样,产生1 000个样本,采用式(2)构建的模型中包含的7个影响因素,依据分类评定模型分析耕地因素对土地休耕的影响(见表3)。

表3 耕地因素对土地休耕影响的逻辑回归结果

由表3可见:7个影响因素,农业年纯收入、水稻的耕种面积、去年水稻种植收入、水稻收购价格满意度、水稻种植方式、承包田土壤肥力状况、承包田自然灌溉情况的P值,均在10%以下的显著水平上显著。其中,有5个影响因素的P值在0.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分别为农业年纯收入、水稻的耕种面积、去年水稻种植收入、水稻收购价格满意度、承包田自然灌溉情况,P值均为0。说明这5个影响因素对土地休耕影响显著。5个影响因素中,农业年纯收入、水稻的耕种面积、水稻收购价格满意度、承包田自然灌溉情况的回归系数为正,说明这4个影响因素对土地休耕有正面影响。去年水稻种植收入的回归系数为负,说明它对土地休耕有负面影响。可以认为,农业年纯收入较高的家庭,休耕意愿更高;水稻的耕种面积较大、水稻收购价格满意度高的家庭、承包田自然灌溉情况下,更有休耕意愿。

在7个影响因素中,水稻种植方式的P值为0.04,在5%的显著水平上显著;承包田土壤肥力状况的P值为0.07,在10%的显著水平上显著。可见;水稻种植方式、承包田土壤肥力状况对土地休耕的影响较低,且对土地休耕有负面影响。

农业年纯收入、水稻的耕种面积、去年水稻种植收入、水稻收购价格满意度、水稻种植方式、承包田土壤肥力状况、承包田自然灌溉情况等7个影响因素,均对土地休耕有着必然且重要的影响。综合以上分析可以认为,农业年纯收入、水稻的耕种面积、水稻收购价格满意度、承包田自然灌溉情况对土地休耕有正面影响;去年水稻种植收入、水稻种植方式、承包田土壤肥力状况,对土地休耕有负面影响。为解决该问题,提高粮食产量与品质,需要实现对耕地资源的保护、修复与治理。

经逻辑回归分析,从家庭基本因素、耕地因素两个方面遴选出影响土地休耕的因素。在家庭基本因素方面,家庭中成员的受教育程度较高、收入稳定且有社保的家庭,更具有土地休耕的意愿;家庭成员的年龄较大、人口数较多、劳动力较多的家庭,对土地休耕有负面影响。在耕地因素方面,依靠水稻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更愿意休耕;农业年纯收入高、水稻的耕种面积较大、水稻收购价格满意度较高、承包田自然灌溉情况很差的家庭,更具有土地休耕的意愿;去年水稻种植收入较高、承包田土壤肥力状况很差、承包水稻种植方式的家庭,具有土地休耕的意愿较低。为促进农户的休耕意愿,饶静[6]认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用农业补贴的方式,促进休耕和耕地管理以及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农户的休耕意愿。钟媛等[7]认为,以休耕政策为契机,实现农业转型,将现代化的生产要素和农业创新发展理念引入农业生产。这说明不是单方面的因素影响土地休耕,为更好地促进农户的土地休耕意愿,可以从家庭基本情况和耕地两方面因素进行改进,以促进农户提高休耕意愿。

总体看,土地休耕政策的实施,与目前农户家庭的耕地状况密切相关,农业年纯收入越高、耕种面积越大、去年种植收入越少、水稻收购价格越不满意、自种者、土地肥力越好、自然灌溉情况越差的家庭,更倾向于执行土地休耕。从耕地状况看,土地休耕行为虽然体现了部分农户趋向短期效益,如受收购价格因素、种植方式的影响;但也体现了农户对土地维护的意愿,如对土地肥力状况的考量、农业条件的限制、自然灌溉情况等。可见,土地休耕政策,需要充分考虑到农户家庭自身和耕地的具体情况。

3 结论与讨论

从家庭基本因素看:家庭成员的知识水平(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是否稳定(家庭是否参与社保)对土地休耕有显著影响;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家庭收入稳定,有利于促进农户对土地休耕的意愿;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更有利于农户对土地休耕的意愿。年龄较大、家庭人口数较多、劳动力较多的家庭,对土地休耕意愿较低;通过转移家庭剩余劳动力、保障家庭人口数与垦田的有效比率、增加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等方式,能有效促进农户对土地休耕的意愿。

从耕地因素看:耕地因素更直观地反映出农户对耕地的依赖程度以及农户的休耕意愿。主要收入来源为种植业的家庭对耕地的依赖程度更高,通过休耕方式可以改善土地质量,提高粮食安全,还可以增加家庭收入和保护生态环境。农业年纯收入提高、水稻的耕种面积较大、水稻收购价格满意度较高、承包田自然灌溉情况较差的家庭,更有意愿进行土地休耕。而对于去年水稻种植收入较高、选择承包的水稻种植方式的家庭,土地休耕意愿较低。与收入高的承包种粮大户相比,选择自种方式的家庭,更有意愿进行土地休耕。促进农民自种耕地,更有利于促进农民的休耕意愿;相应的农业补贴政策的出台,也可以缓解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的农户的经济困难问题,使农户更愿意参与耕地休耕。因此,在分析影响土地休耕因素时,需要从家庭基本因素、耕地因素两方面进行分析,从而选择出促进土地休耕的最佳方式。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转移家庭剩余劳动力、增加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健全农业补贴政策等措施,有利于提高农民的休耕意愿,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提高生态补偿主体的积极性。休耕制度的实施,需要充分尊重农户的权益和意愿,保障农户权益。在执行休耕制度的同时,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健全监督与养护管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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