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莲池行宫保护管理文告刻石考
2021-12-03于素敏
于素敏
(保定市博物馆,河北 保定 071000)
清延明制,上级对下级发布命令、指示时用牌,称为信牌或宪牌,作为正式的下行文种,载入《清会典》。清代官方规定向下发布命令指示用牌的,大体是地方总督、巡抚向司、道以下衙门行文,府、直隶州向县以下、总兵向参将以下的行文,以凡次行文所属下级也都使用牌文。其余称作牌的文件还有火牌、兵牌、护牌、传牌、功牌等名目,都是作凭证使用的[1]。
现存于莲池书院博物馆的清代莲池行宫保护管理文告刻石,记述了保定知府宋英玉转述引文乾隆三十八年(1773)十一月直隶布政使杨景素宪牌内容。宪牌记述了莲池行宫修缮后制定管理制度的过程,并将行宫管理规条和行宫物资清单附上,为研究清代莲池行宫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该刻石是目前发现的唯一一件关于莲池行宫管理制度的实物。柴汝新和苏禄煊编著的《古莲花池碑刻精选》对该刻石进行简单介绍并录文注释,但没有对记录的内容展开详细阐述。马永祥和吴蔚编著的《直隶总督与古莲花池》一书对莲池行宫管理有所记述。笔者对既有录文与刻石比对,发现其与原刻石文字有不符之处,故重新整理了刻石录文。通过对刻石录文内容分析,可知清代乾隆三十八年,莲池行宫由原来的清苑县变为直隶总督进行管理,并分析了不同管理层级的各自职责。
刻石为青石质,名清代莲池行宫保护管理文告刻石,原刻石无标题,现标题为《古莲花池碑刻精选》(编注者所加),共三方[2]74-75。碑文楷书,正面有碑文,背面无。第一块“保定知府为详明酌定莲池善后事宜的告示”刻石,横98厘米,纵37.5厘米,共27行,满行20字,字数最少的一行有6字。刻石有残损。第二块“莲池行宫管理规条”刻石,横97厘米,纵37.5厘米,共32行,满行28字,字数最少的一行有2字。保存较好。第三块“莲池行宫物资清单”刻石,横75厘米,纵37.5厘米,共19行,满行17字,字数最少的一行有2字,部分字迹弥漫不清。三方刻石连在一起通长270厘米,宽37.5厘米。
此碑立于乾隆三十八年,撰碑人为时任保定知府宋英玉。他奉命将直隶布政使杨景素的宪牌、制定的规条和物资清单一并刻石。按碑文,“(直隶布政司)俟奉到批示后,饬保定府将规条及各处配用陈设、铺垫、木器等项,一并勒石记载,以垂永久”[2]78。
一、刻石记述莲池行宫管理制度制定过程及相关人物
第一块刻石为保定知府宋英玉引述直隶布政使杨景素宪牌,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陈述杨景素接到直隶总督周元理关于详明酌定莲池善后事宜的批文后提出意见并上报,“会城古莲花池……以备莲池应用”。上报内容为莲花池维修、莲池维修后制定规条、莲池内各房间陈设的清点等莲池善后事宜解决的全过程。第二部分是“蒙批”内容,即直隶总督批示遵照执行。笔者整理刻石录文如下:
保定府正堂宋为详明酌定莲池善后事宜以垂永久事,乾隆三十八年十一月初一日。
蒙布政司杨宪牌———
蒙宫保尚书总督部堂周批本司,议详:“会城古莲花池为名胜要地,仰蒙宪台饬司酌筹公项,葺治方新,则一切稽查保护事宜,自宜亟为筹议,而各房间配用陈设、铺垫、木器等项亦几费经营,始得周备,若漫无稽核,难免日久损失之虞,均须酎定规条,勒石记载,庶可垂之久远。随饬保定府详细妥议去后,嗣据该府胪列条款,分晰酌议,并将应修应改制各房间配用铺垫、木器等项,开单禀送前来,本司谨就该府所议各条逐一核□开列于后,详请宪台察夺,批示遵行。仍俟奉到批示后,饬□□□□规条及各处配用陈设、铺垫、木器等项,一并勒石记载,以垂永久。再,莲池陈设瓷铜器皿、画片等项,先经议令清苑县收管造册交代在案;今既专员经理,自应饬令该县逐一点交,委员查收,先行造册,分送存案,仍于更替时造册交代结报,以归画一。又,莲池旧有铜瓷等件,本属无多,大小俱不相称;查官库内所贮铜瓷器皿,不堪陈设、历次大差挑存未用者甚多,现饬该府于此项内择其可以配用者酌加挑选,以备莲池应用”等缘由,蒙批:据议各款均属周妥,仰即转饬遵照妥办,并将议定规条,各处配用陈设、铺垫、木器等项,一并勒石记载,以垂永久;其所需各项工价银两,亦即照数动拨,分别给发领回,并委员撙节办理,工竣详请验销;仍先造具各估册,详送查核,嗣后总责成保定府稽查经管,入于交代案内,另文出结具报,馀已悉缴。
碑文记录了莲池行宫新的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并记述了莲池管理权交接的过程。“莲池陈设……先经议令清苑县收管造册交代在案”,即莲池行宫中陈设物资,议定由清苑县收管,延续原来的管理制度,由清苑县负责。“今既专员经理,自应饬令该县逐一点交,委员查收……”。直隶总督周元理与直隶布政使杨景素、保定府知府宋英玉等人通过议定,调整了莲池行宫的管理者,由直隶总督担任决策者。议定的管理规条得到了直隶总督周元理批示:“据议各款均属周妥,仰即转饬遵照妥办”。
周元理(1706—1782),字秉中,浙江仁和(今杭州)人,乾隆三年(1738)中举人,颇受时任直隶总督方观承的信任和器重,并得到方观承推荐。历任直隶蠡县知县、广东万州知州、霸州知州、易州知州、宣化知府、广平知府、保定知府、直隶按察使、直隶布政使、山东巡抚、直隶总督、工部尚书等职。他在直隶总督任上有十年之久,主要成就是善于治河,保一方百姓平安。乾隆三十八年,周元理命直隶布政使杨景素筹集资金,对莲池行宫进行了大修并酌定莲池善后事宜。乾隆四十七年(1782),周元理去世,享年76岁。
杨景素(1711—1780),字朴园,江南甘泉(今江苏扬州)人。初为幕宾,积资捐得县丞。乾隆三年,补蠡县县丞,累迁保定知府。乾隆十八年(1753),授福建汀漳龙道、台湾道。乾隆三十三年(1768),授河南按察使。乾隆三十五年(1770),擢甘肃布政使,调直隶。乾隆三十七年(1772),命从尚书裘曰修勘察堤埝各工。乾隆三十八年,饬保定知府宋英玉酌定莲池善后规条和清点行宫物资。乾隆三十九年(1774),杨景素等人率绿营兵防守,参与平定白莲教山东支派起义,擢山东巡抚。后历任两广总督、闽浙总督,乾隆四十四年(1779),调任直隶总督,任期七个月,卒于任内,赠太子太保。杨景素在直隶布政使任期四年。
宋英玉,江苏长洲(今属苏州市)人,出身贡生,乾隆三十五年任保定知府,乾隆三十九年任直隶清河道。乾隆三十八年,乾隆驻跸天津府行宫,十八日赐督抚盐政及直隶官员等食,筵席间一些官员受到奖励,如直隶布政使杨景素“著赏孔雀翎”、保定知府宋英玉“加恩赏给三品顶带”。
二、刻石记录的莲池行宫管理制度
第二块刻石记录的是莲池行宫管理规条,共五条:第一条,莲池行宫人员出入规条;第二条,莲池行宫水系管理规条;第三条,莲池行宫内御诗碑版宸翰石刻等拓印和保护规条;第四条,莲池行宫房屋内陈设、家具等保护规条;第五条,莲池行宫岁修资金使用规条。
行宫时期,管理制度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古莲花池》一书中记述,“行宫时期,古莲花池由清苑县令负责管理”[3],表述内容不全面。从清莲池行宫保护管理文告刻石内容来看:莲池行宫早期管理由清苑县负责,自乾隆三十八年设立专职委员后,经直隶总督批准,莲池行宫管理由保定府负责。但是由于莲池与清苑县有着割不断的联系,故保持莲池水的清澈还需要清苑县完成疏浚。通过对刻石录文的研究分析,梳理出莲池行宫管理制度各层级职责如下。
(一)直隶省职责
直隶省是莲池行宫管理资金提供者和制度批准部门。直隶布政司负责调配莲池维护资金。
(1)莲池行宫大修。“仰蒙宪台饬司酌筹公项,葺治方新”,即直隶总督饬直隶布政司筹集公款,完成对莲池行宫的大修。
(2)莲池行宫管理制度的批准。由直隶布政司就保定府“所议各条逐一核□开列于后”,详请直隶总督周元理“察夺,指示遵行”。周元理批示“据议各款均属周妥,仰即转饬遵照妥办”。由此可见,莲池行宫管理制度的制定要通过直隶总督的批准。
(3)莲池行宫维修资金的来源。“今本司查有司库扣存杂项京市平银一款,每岁自八九百两至一二千两不等,以应扣工程之平馀充莲池工程之岁修,实属以公济公,应请每岁即于前项扣存京市平银内提出银三百两另款存贮”,即省库每年“出银三百两另款存贮”,“充莲池工程之岁修”。
(二)保定府职责
保定府是莲池行宫的管理者,委派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是具体规条的执行部门。
(1)执行莲池行宫管理规条。就莲池善后事宜,直隶总督“蒙批:据议各款均属周妥,仰即转饬遵照妥办”。遵照办理的是保定府。
(2)管理莲池行宫物资。直隶布政使杨景素“饬保定府详细妥议去后,嗣据该府胪列条款,分晰酌议,并将应修应改制各房间配用铺垫、木器等项,开单禀送前来”,“查官库内所贮铜瓷器皿,不堪陈设、历次大差挑存未用者甚多,现饬该府于此项内择其可以配用者酌加挑选,以备莲池应用”。
(3)管理莲池行宫维修工程。“零星工程为数无多,仅止数十两至百两者,应令委员随时勘估禀明,该府查勘属实,即请拨给委员修办,工竣禀由该府验明请销”,“倘数至百两以上及应大修者,应令委员禀明,该府转请勘估,另派专员领银经办,工竣验销”。零星工程由保定府负责“查勘属实”和“验明请销”。大修工程保定府负责“转请勘估,另派专员领银经办,工竣验销”。
(4)派委员管理莲池行宫日常工作。
其一,管理莲池行宫陈设物资。“今既专员经理,自应饬令该县逐一点交,委员查收,先行造册,分送存案”。委员具体负责莲池行宫陈设物资与清苑县的交接工作,以及具体物资的点交、造册、查收。
其二,管理莲池行宫的人员出入。“莲池为翠华临幸之地,应禁止闲人游览”,“如各衙门书役人等遇有公事平时出入,均颁给腰牌,门役验明放进”,“若遇公宴势难概给腰牌,应派清苑县典史并广盈仓大使同各委员分段亲加照料,稽查出入,其兵丁、轿夫人等概不许放入,骡马亦禁牵入,以免作践啮损。即委员之舆马,亦不得在内喂养,违则均行查究。该府与保军厅仍不时就近稽查察看,俾委员与吏役不致始勤终怠,有名无实”。
其三,日常监管莲池水况。“委员须不时知会水利县丞妥为蓄泄,务使清澈。如上下沟渠淤塞,委员随时禀明该府,饬县疏浚”。委员负责日常对水质及其上下水疏通情况的巡查,发现情况向保定府报告,保定府饬令清苑县完成莲池水的疏浚工作。
其四,日常巡护莲池行宫内碑刻陈设。“凡御诗碑版宸翰石刻并明职碑、枚廊嵌壁各石刻,应禁止书坊人等入内私拓射利。如各衙门因公拓取,不在禁例,仍令工匠小心摹拓,毋致损坏”。为保护好莲池行宫各房间陈设、家具等,随着天气的变化,“开窗启户”或“阖户闭窗”的规条里指出“总在委员时刻留心经理,勿任夫役仅以每日扫除一次为了事”。
其五,管理莲池行宫维修工程。莲池维修工程“所需各项工价银两,亦即照数动拨,分别给发领回,并委员撙节办理,工竣详请验销”。莲池行宫维修“零星工程为数无多,仅止数十两至百两者,应令委员随时勘估禀明,该府查勘属实,即请拨给委员修办,工竣禀由该府验明请销”,“其岁修船只等银,仍饬该厅率同委员照旧办理,俟造销之日亦在于另款存贮银内给发”。委员们要节约办理,不要铺张浪费公款。百两以内的维修工程,由委员报告保定府,保定府查明属实后,由委员办理,保定府验收。岁修船等银由保军厅率同委员办理。
(5)监察莲池行宫管理委员的日常管理。规条关于莲池行宫人员出入管理一项指出,“该府与保军厅仍不时就近稽查察看”。
(三)保军厅职责
保军厅参与莲池行宫管理,执行部分管理和维护工作。
(1)具有监察功能。保军厅负责协助保定府对莲池行宫出入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岁修船只等项。“莲池现有岁修船只及围裹花树杆木等项每岁约需银二三十两,向由保军厅垫办请领”,现在是“率同委员照旧办理”。资金来源有变化,之前是在“司库安、新二处淀淤地租内拨还”,现在为“俟造销之日亦在于另款存贮银内给发”。
(四)清苑县职责
清苑县应配合保定府完成莲池行宫管理工作。
(1)人员出入的管理。“若遇公宴势难概给腰牌,应派清苑县典史并广盈仓大使同各委员分段亲加照料,稽查出入”,如遇公宴委员人手不够时,需清苑县派人帮忙。
(2)莲池水的管理。“莲池之水停顿日久易致秽浊,委员须不时知会水利县丞妥为蓄泄,务使清澈。如上下沟渠淤塞,委员随时禀明该府,饬县疏浚”,即保持莲池水的清澈,需要清苑县“水利县丞妥为蓄泄”。“委员随时禀明该府,饬县疏浚”,即由清苑县负责疏浚。
三、刻石记录的莲池行宫物资
清代行宫的规制一般都分两部分,即宫殿区和苑景区。规模小一点的行宫,宫殿区由东、西、中三座院落组成,并建有亭、台、楼、阁,中有回廊相连。苑景区或是树林中麋鹿成群,百鸟争鸣,湖水碧波粼粼;或是亭、台、轩、阁掩映在榆柳松柏之间。行宫内部布置得富丽堂皇,陈设古玩珍宝、花木竹石、书籍、字画、瓷器、香炉、挂屏等,皇帝起居、听政、游乐等各种设施一应俱全[4]。
第三块刻石记录的是莲池行宫物资清单。从直隶总督方观承绘制的《保定名胜图咏》可知莲池行宫建筑布局和规制。从刻石清单中可以得知莲池行宫内各房间屋内的陈设。清单逐条列出了莲池行宫内的陈设、木器等物资,共19条。莲池园内陈设着珊瑚树、玛瑙、水晶、芙蓉石等珍玩异宝,名贵的古籍、字画、挂屏、文房四宝亦达数百件,为皇帝驻跸时所用的器具、冬夏铺垫、香几、冠架等。莲池行宫符合清行宫规制。谨将陈设、古玩、书籍、木器各项刊列于后:
计 开
钦定重刻淳化阁帖一部计十册,紫檀匣全
书籍十二部共三十二套
玉器八件珊瑚树一盆玛瑙玩器十七件水晶玩器四件玻璃挂镜一扇铜器六十五件瓷器五十四件端砚四方芙蓉等石玩器十八件字画单条十五轴字画卷三轴字画册页二本各种挂屏九扇竹木彩漆笔筒、多盛盘、□□冠架、痰盂□□□□各色细木洋漆几案、桌椅、书架一百七十件各色细木洋漆绣墩、方杌、脚踏七十□□夏铺垫□□杌凳等项五十四件夏铺垫
莲池行宫作为乾隆时期盛世的产物,从实际使用时间上看,虽只有百年历史,但它曾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的印记。乾隆皇帝一生驻跸莲池七次,写下了“即景诗”和训勉直隶总督的御制诗50余首。古莲花池内建筑、碑刻、陈设等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蕴含丰富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莲池行宫是研究清代历史和皇家行宫的重要资料,是保定古城文化、直隶文化的代表。清莲池行宫保护管理公告刻石为揭示莲池行宫的发展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史料,为研究行宫的管理制度提供了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