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文化视域下贝娄中期作品中主人公身份重塑
2021-12-03王喆
王 喆
(四川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四川 达州市 635000)
社会学家认为,身份就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体与社会的关系”[1]。“在所有社会中,个人身份的维系以及个人身份与更广泛的社会身份的联系是本体安全的基本要素”[2]。20世纪60年代、70年代,消费占据了美国社会一个特殊的位置,物质世界成为决定个人身份特征的重要因素。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中期作品中的主人公总是聚焦于犹太人身份,他们大都生活在美国六七十年代消费文化盛行的大都市,这些现代化的大都市是美国现代工业文明和现代消费文明的重要标志。原本的消费领域已经变为富有结构的社会领域,原本的单纯消费已经变成身份的有序编码。受困于现代都市生活和基督教纯粹精神文化的这些犹太主人公,原本具有上帝选民的优越感,但在现实和理想的巨大反差下,被现代消费浪潮无情地吞噬着。主人公们归属感的缺失、社会地位的恐慌和自我实现的渴望,使得他们重新建构自己的身份显得尤为突出。然而身份问题一直是美国二战后传统社会结构和消费文化发生急剧变革时期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由于传统的身份认同方式随着消费文化的兴起而逐渐衰落,这使得消费和身份认同的关系日益密切,甚至成为建构身份的主要手段。因此主人公们若想坚持原本的个体身份不被各种激进思潮歪曲和污名化,身份重塑已成为贝娄中期作品中主人公必须直面的紧迫问题。同时,“作为犹太人,少数族裔身份能够让贝娄在与美国主流思想保持一定距离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审视”[3]。
一、空间消费——寻找群体归属感
“在影响身份认同的诸多因素中,最重要的或者不可或缺的,就是一个人的集体归属感或社会认同感,以及由此所建立的这个个体与他人之间的交际关系”[4]。贝娄笔下的主人公犹太移民身份一般都是相当稳定的,但美国60年代、70年代再次兴起的消费文化使得犹太民族原有的道德标准受到巨大冲击,现存的社会意义缺失、日常的生存价值失范和普遍的人生理想堕落,这必将导致贝娄中期作品中主人公心理上的混乱状态,他们的身份将不断受到挑战和质疑,他们也将再也没有绝对稳定的、可靠的和一劳永逸的归属感,此时的主人公在社会中的位置已不再是如何拥有这个犹太身份,而是如何在这样的身份下生存的问题,因此重塑他们的犹太身份不再是贴上标签那么简单。当主人公们无法明确自己的身份归属,无法找到心中的平衡,他们的心灵和精神总是处于游动和不定状态中,这时寻找群体归属感也就变成了他们的必然选择。
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归属感”与“爱”一起构成了需求层次的第三层。群体归属感是其圈内成员对其共同形象的一致认同,这些共同形象主要包括对待相互的友谊、和谐的婚姻、健康的教育以及从属于家庭、某些社会团体、某种社区邻居和某个国家的渴望,它是人们建构身份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消费文化的不断推进,归属感缺失已经成为了贝娄中期作品中主人公无法回避的问题。贝娄中期作品中的主人公存在着太多的不同性,他们普及各行各业,在文化素质上存在着很多的差异,收入水平也不尽相同,而且他们自身的情况还在发生着不同的变化。无论是《赫索格》(Herzog,1964)中大学教授赫索格、现代青年马德林、情敌瓦伦丁﹒格斯贝奇、高级知识女性雷蒙娜等,还是《塞姆勒先生的行星》(Mr.Sammler’s Planet,1970)中传统知识分子塞姆勒、浪荡女安吉拉、医生格鲁纳、拉尔博士、黑人扒手等,还是《洪堡的礼物》(Humbolt’s Gift,1975)中知识分子西特林、老作家洪堡、无赖坎特贝尔、敛财娘莱娜达等,他们的身份都在不停地变化着,在他们的内心中时刻有一种身份的焦虑。加之他们都在远离自己的家乡工作,身边亲人不多,他们一方面对家乡的归属感已逐渐淡化,而一方面对现居住地的归属感没有完全形成,所以他们缺乏稳定的地域归属感。而通过空间消费,作家贝娄努力让这些主人公归属于某个群体。这里“空间消费指对空间的私人挪用,无论对于空间本身还是针对其象征性,公共或者集体的用途以及本地的作用不再具有”[5]。空间消费主要环境包括名牌购物广场、国际知名酒店、私人临时机场、公共电影院、豪华俱乐部、一流运动场等。通过这些环境空间消费,主人公将互不相识的人连成一个消费共同体,找到情感的寄托,形成心理的安全感。然而具有犹太身份的贝娄中期作品中的主人公们,在现实中要占有任何一个空间,都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因为“空间是等级化的,从最卑贱者到最高贵者、从马前卒到统治者”[6]。在《洪堡的礼物》中,年少的西特林为了能到文艺界人士聚居区格林尼治村去谈论文学,一睹自己仰慕的老师洪堡的风采,他就租住在贝德福街丘里饭店附近,因为这里就是当时文人聚会的场所。显然成名后的西特林对于这个消费环境已冷眼相待了,现在的他需要提升自己的空间消费,他经常同参议院在一起,要不时乘坐海岸警备队的直升飞机,要常常出入中央公园草坪饭店参加各类政治午餐。为了保持自己体形的优美,西特林已是一个运动俱乐部的成员。如今的西特林经常穿梭于各名牌大学讲学,同时他也是肯尼迪总统的座上客。他的戏在百老汇演出大获成功,而自己则在空余时间带着情人到国外度圣诞节。从纽约高档的橡树餐厅到意大利马德里艾斯库阿伦的头等餐厅,再到西班牙豪华的里茨饭店,西特林充分通过这些空间消费,把自己原有的犹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彻底融入到这些实体空间中,这些空间原本的功效正在被消费社会的金钱、商品和地位所吞噬。西特林不仅有置身于这些空间消费的经济能力,更有驾驭这些空间的社会能力,在这里他找到了同一类型的朋友,体验了共同的乐趣,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快感,得到了圈内人士的高度认可和极大赞赏;在这里他排解了陌生社会给他带来的寂寞,通过这些空间消费将萍水相逢的路人连接成了一个有机的消费者共同体,从而寻觅到了共同的话语,获得了心灵的慰藉,叩开了情感的归宿,共同的消费行为、共同的消费平台和共同的消费动机,让西特林终于寻找到了渴望已久的群体归属感。有了这样安全的群体归属感,西特林更是要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借助这样的实体空间,更加炫耀性的消费,从而确保这样的群体归属感的历久弥新。同样,出现在贝娄笔下的又一主人公——路德村的乡绅赫索格,伯克夏的波托茨基伯爵,他曾经是芝加哥著名社会学教授,他的名字在《名人录》里可以找到,也在空间消费中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作为文化名人,赫索格曾经不断在哥本哈根、华沙、克拉科夫、柏林、贝尔格莱德、伊斯坦布尔和耶路撒冷作公开演讲,“几乎跑遍了半个世界”[7],同时他也在不断地和国际知名人士通着信件。“世界全赖他的新著问世,因为他的新著将改变历史”[7]。原本作为犹太知识分子的他,感到自己已经找到了自我,然而毕竟这样得到的身份好景还是不长,这如同作者贝娄笔下的洪堡一样,后来赫索格来到了路德村,离开了上流群体,自然他就会很快陨落的。他的情敌瓦伦丁·格斯贝奇正在利用他留下的空间取代着他,这也同样如同当年的洪堡被西特林取代一样。格斯贝奇现在到处结交芝加哥的名流——神父牧师、报业巨子、教授先生、电视经理人、法官、犹太教会的女士们。原本是马戏团的领班,却成功地利用朋友赫索格的名人空间,抓住那些名流,把自己跻身到了上流阶层,获得了一种新的归属感。消费社会中,人们的身份总是随着其所赖以生存的空间转换而变化,而在建构空间的过程中,消费变得日益重要,因为在空间消费中,其消费行为和消费意义正在创建新的空间关系,人们便可以寻找到新的社会归属感。正如克朗所言:“文化生活和经济过程不仅来自于发生并形成地方的这些空间,而且源于这些点之间的移动”[8]。贝娄笔下年轻时的塞姆勒先生,作为成功的波兰犹太知识分子,身边不乏英国上流人物,能跟H.G.威尔斯称兄道弟,足以说明他和妻子得到了同道人的接纳,他的上流身份得到了他们的慷慨承认。那时的他常常不是参加包括像杰拉尔德·希尔德和奥拉夫·斯塔波顿在里的《世界都市》组织的世界性的规划工作,就是给《进步新闻》和《世界公民》撰写文章。但第二次世界大战打碎了他的一切,“犹太身份也为他带来灾祸,将他抛向野蛮、残暴与死亡的境地”[9]。他从克拉科夫前往英国伦敦,又从伦敦到扎莫希特森林,最后到了纽约市。一路走来的塞姆勒先生到了美国已经一文不值了,“他是纽约怪癖人的知心朋友,是野蛮人和一个野蛮女人祖先的助理牧师,又是精神失常的登记人员”[10]。在这里,他没有地位、没有特权、没有保障。“现在他干着一度是厨师和女仆干的活儿。他怀着某种教士般的拘谨干着这些活儿。这是对社会地位下降的承认”[10]。失去了赖以生存的上流消费空间,原本计划写出一部有关威尔斯卓越的回忆录,塞姆勒先生现在只能成为一名潜伏在纽约的默默无闻的寄宿者。在一个消费膨胀的世界里,一个接近失语状态的塞姆勒,在重塑身份认同的征途中,新的消费新空间再次为他提供了他可以选择的归属感。
贝娄通过对主人公在特定的消费场域的浓墨重彩,来保持和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让他们追求品位,从而以有别于其他阶层,让他们把有着共同消费价值观的人们视为他们自己的一类人,让他们相信把他们连接起来的纽带,是能够把他们和群体外的人相区别,进而重塑他们自己的身份。通过空间消费,作者贝娄让主人公共同的心理体验得以表达,这不仅掩盖了群体中的其他差异,也帮助主人公获得了归属感的最有意义的属性。在空间消费过程中,贝娄让主人公进行了一次无差别、无阻碍、无设防的积极沟通,为他们点燃了一盏获取归属感的希望之灯,最终让他们寻觅到了他们自己的群体归属感。很显然,作者贝娄在恰当的空间,为主人公安排了合理的消费,让他们个个勇于登台亮相,勇于施展才华,勇于努力攀登,正因如此,才让读者看到了一个在经济、权力、社会声望等资源分配不均的地位群体。正如鲍德里亚所言:“消费的一个基本机制,就是集团、阶级、种姓(及个体)的形式自主化”[11]。因此我们说贝娄的中期作品赋予了空间消费丰富的象征意义,主人公共同的身份、相似的特征、相同的体验,让他们在归属感的裹挟下生活在一个可知的、透明的、真实的共同体里,这也让读者成功地界定出了主人公的身份地位,从而在读者的脑海中构建了一个有序的社会。
二、品牌消费——获得社会认可感
如果说通过短期空间消费,贝娄中期作品里的主人公寻找到了群体归属感,身份得以重塑,但他们大都处于社会中间阶层,和民众相比,他们算得上精英,而他们在权贵眼里仍然属于下等人,因此他们时刻都面临着“下流化”的危机。所以为了避免落入社会下层,提高社会地位,品牌消费就是他们长期保持社会认可感的最好选择。因为“人类的竞赛倾向利用了对物品的消费作为进行歧视性对比的一个手段,从而使消费品有了作为相对支付能力的证明的派生效用。消费品的这种间接的或派生的用途,使消费行为有了荣誉性,从而使最能适应这个消费的竞赛目的的物品有了荣誉性”[12],这样使得商品就有了其符号价值,而品牌的出现为普通的商品增加了更加复杂的符号价值——风格、威信、豪华和权力地位,实现了符号价值的专有化。“商品一旦被确立为品牌,便超越了其物理的特性,而带有某种象征性,于是商品被予以‘图腾化’”[13]。人们这样就可以通过拥有品牌来定义自己,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判定他人。
随着商业经济和纯粹的美国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张,消费文化在美国获得了空前的刺激,尤其在60年代、70年代更让众多原本赞扬安分守己,从上帝那里获得快乐的犹太移民溢出了民族的界限,卷入了消费的大军中。道德原罪意识的削弱、品德和格调的缺失,使得贝娄中期作品中的主人公也开始拥抱物质富裕。他们明白,通过空间消费他们获得的特定的经济阶级和社会地位群体的成员资格,无法源源不断地给他们提供归属感和确定感,那么他们就只能通过品牌消费来建立自我与客体、集体和世界之间的关系,从而获得身份的建构和社会的认可。他们开始购买各种各样的品牌物品,不是为了表达一种预先确定的他们是什么人的感觉,而是他们所买的东西确定了他们是怎样的人。他们开始认为劳动和积累仅仅只是人们进行消费和炫耀的手段,而社会生活中你是否体面荣耀则主要取决于你的富有。他们开始从相互消费的商品品牌、类别等对彼此进行分门别类,并由此作为突破口把自己的亲朋好友、同事伙伴等从经济地位、身份地位、教育地位等进行全面的评头论足而看菜吃饭、随机应变,通过表象来确认他们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以及在不同群体中的威望地位。成名后的西特林佩戴的是卡丹或者埃尔美牌领带,他认为“在俱乐部成员中,只有我们两人穿着定做的领子下有领带圈的衬衫。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俩就是靠这种领带圈结合在一起的”[7]。他平时身着高级格子料外套,用的是高级鹅毛管牙签,咖啡桌是中国的雕漆风格,剃须刀是雷明顿品牌,吃的是特文宁牌早茶点,喝着库柏牌高级果酱。他的朋友萨克斯特无不感慨地对他说道:“天鹅绒西装,在配上用罗纳德﹒科尔曼的式样打结的蓝色丝领带,就会成为最受欢迎的夜礼服,连系黑领带的百万富翁也会自叹弗如”[7]。西特林胯下的那辆梅赛德斯--奔驰牌汽车才真正使他引以为豪的身份象征。他认为作为一个名人不开豪车就是一种错误,按他的话说:“我让这辆车成了我自身(在愚蠢和虚荣方面)的引申”[7]。的确同样是汽车,但奔驰牌轿车在现代社会消费中却是一种贵重物品,象征着无限的财富和至高的地位。可见品牌的作用就是建立品牌与特殊意义的联系,从而使得具有这个品牌属性的物品无形中含有了特殊的符号价值。对于自己的女儿,西特林认为有钱人的孩子应该有更好的教育,所以他让自己的两个女儿丽希和玛丽参加钢琴课,他认为“如果她们长大后不会弹奏《献给爱丽丝》和《快乐的农夫》,那将无异于一场灾难”[7]。西特林和夫人丹妮丝受邀参加肯尼迪总统白宫晚会,“对穿什么礼服,穿什么样的鞋,戴什么样的手套一类问题,丹妮丝就请教了二三十个女人”[7]。西特林把女人作为消费品,而女人则把消费品作为品牌。西特林的婚外女友朵丽丝时刻不忘穿着旧式服装,大有莉莲﹒吉什或玛丽﹒壁克馥的风度。他的另一婚外女友黛米则总是身着貂皮领布大衣。对于黛米的打扮,西特林称她是“纯粹的干线区女士,上过教友派学校,布林﹒莫尔女子大学的学生,真正的上等人物”[7]。他的最后一位情妇莱娜达是个大块头,在超短裙上面套着西特林在塞波利亚波兰物品店替她买的那件羔羊衬里的波兰式小山羊皮大衣,头戴的是那项受十八世纪荷兰肖像画家的启发制成的美丽的软鹅绒帽子。在物欲横流的消费社会,主人公只有从他者的视角才能获得身份的认同,而品牌所展示的消费符号和意义正是其身份的首要来源,主人公不仅仅被日常生活之需所控制,更要被交换符号差异的需要所控制。赫索格的第二任妻子马德琳正在进入一个全面编码价值生产交换的系统中,她的衣服衣料多数“是中美洲来的淡紫色印度织锦缎”[14],她穿着“黄色的中国绸衫”[14],她用的瓦蒸锅,“红得像龙虾的壳,比利时出品”[14],她喝的是“皮尔斯牌甲鱼汤”[14],她的浴室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高档用品:“贝壳状的银制肥皂盒,高级的埃卡森牌香皂,厚厚的土耳其浴巾”[14],她购买的“货物全是精选的高档品”[14],她的兴趣就是“在社会上往上爬和出风头”[14]。如今的马德琳不仅顺利地和赫索格离了婚,更是皈依天主教,正在攻读俄国宗教史的博士,即将在学术领域取代赫索格。由品牌消费构建的符号,超越了一切现实成功,征服了一切个人地位,获得了一切社会认可。贝娄笔下最可耻的黑人扒手也谙熟此道。寄生在纽约的塞姆勒先生总是在回家搭乘的公共汽车上碰到一个健壮的黑人扒手。这个黑人扒手戴着一副悦目的黄金镶边、龙胆紫色的圆滚的眼镜,这是一副由克里斯丁·迪奥首创设计的太阳镜,他“穿着一件骆驼毛上衣,衣着异乎寻常的雅致,仿佛是出自伦敦西头的菲什先生的手艺,或者是杰明街的特恩布尔和阿塞尔公司的出品”[10]。这位傲慢的扒手——这位非洲王子或者大黑兽,衣冠楚楚地在公交车车上寻觅着自己的猎物。在品牌的庇护下,黑人扒手每次都能得手,这让塞姆勒怀疑品牌可以把恶魔升华成圣徒。塞姆勒朋友的一个司机埃米尔,虽然也每天面临竞争,也常常感到沮丧,但只要跨进他驾驶的劳斯莱斯轿车,他就能令旁人羡慕不已,在车里他能找回自己梦幻中的地位,“这辆银灰色的轿车是他的龙头开关。他的一切力量都借此开启”[10]。“在西方物质社会……物质财富也说明了他/她属于哪个群体,而且还是在社会物质环境中寻找其他人的手段。此外,物质财产向人们提供了关于其他人社会地位的信息”[15]。
作者贝娄笔下的主人公通过消费品牌来划定各自的社会地位,确定不同人物之间可能存在的某种关系而加以利用。由于对品牌效应的过于依赖,加之自身无穷尽的物质欲望,使得他们自己内心真正的需求——理性消费被遮掩,甚至被涂掉。品牌消费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生活在文化符号中,各种品牌就是一种文化宣言或者社会符号性暗示,它隐喻着一种身份的认可感。身份的认可与身份的恐慌在品牌消费中通过某种社会效应得以确立、推迟和融化。作为整个人类食物链上的任何一个个体,对自我身份的不断叩问,对所处文化的最大接纳,对渴望周围社会的认可本是原始的天性,当一个个体的自我身份成了没有指南针而飘荡在大海上的小舟时,当上面的船员无法确定能否安全回到家乡时,必然就会产生紧张、焦心,而对商品的功能价值最大利用的品牌消费就必然成为了消弭这些紧张和焦心的不二法门。长此以往,“消费不再是一种消极的、第二位的、被决定的能力,而日渐被看做有着自己的实践、节奏、意义和决定的能力。逛街成为‘反抗性文化实践’,购物成为‘增强和提高自尊’,消费则是一种‘次级授权’的手段”[16]。可见品牌消费不仅为贝娄笔下主人公的身份政治创造了条件,也逐渐成为他们当代信仰的根源。
三、理性消费——实现自我成就感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在安全需求之上,人类还有寻找情感和归属感的意愿、被尊重的渴望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历经空间消费和品牌消费,生活在60年代、70年代的贝娄笔下的主人公们随着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和对权利诉求的不断上升,他们自我的标新立异、别树一帜也就显得越来越突出。正如皮埃尔·布尔迪厄所言:“现代社会不是由相互层叠、边界清晰的群体组成,而是由同时具有多角色、多参照标的个体组成。根据社会条件和历史情境,他们根据自身个体或集体的以往经历来选择参照和身份认同的不同形式……现代社会建立在人们的流动上,建立在他们忠诚或背叛的多元性之上,建立在他们的身份多元性之上”[17]。主人公开始意识到自己原本该是一个不受制于其他团体的,不归属于某个群体的个体。为了张扬个性,突出自信,获得自由,主人公们在茫茫的人海中,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上不断寻找可以停靠的港湾,以期在空洞化、无意义、无主题的都市困境中实现自我,放飞自我。正如杰希尔德所言:“儿童从小就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了一些关于他们自己和别人的观念和态度。这些观念和态度随着人的成长而积累起来,并不断地修正,形成‘一种思想和感情的混合体,使人们意识到自己作为个体的存在,意识到自己是谁,是干什么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还能认出种种差别,每个人都在成长发展中的某一时刻认识到自己的存在,认识到自己在全人类社会中的与众不同之处”[18]。
美国消费文化随着二战的胜利呈现出空前的繁荣,其现代意识形态的轮廓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消费原则,但作者贝娄笔下的主人公们的现实处境却在一定程度上束缚着他们的自我实现。于是他们的身份焦虑就出现了——我是谁?我正在走向何方?我所做的一切意义何在?主人公们在劳动和工作中逐渐开始迷失自我,原本的群体归属感和品牌的优越感正在令他们不安,他们只能到劳动场所和工作空间以外的地方通过理性消费,去实现身份的重塑,去完成自我的成就感。而消费身份认同的天然联系,使得理性消费的功能愈加凸显出来,因此主人公们无论是在空间消费还是在品牌消费中总是带有很强烈的个体化意识,而在有节制、有计划的理性消费中,主人公们还是找到了最终属于自己的个性并肯定它,这便使得他们在已久理性消费中真正拾回了渴望已久的乐趣。成名前的西特林为了能在曼哈顿见到仰慕已久的大诗人洪堡,他便租住在一个小房间里,每星期才三元钱,同时他自己也一边做串门推销福勒牌刷子的工作,以便做到收入和开销平衡。大众般的理性消费让他对一切充满着善意和爱,他“对一切都感到无比兴奋”[7]。然而成名后的他为了急于重塑自己的新身份,却让各种不健康的消费(空间消费和品牌消费)搞得空虚、苦闷,甚至开始感到抑郁。当然并非平庸之辈的西特林会及时采取能改变这种现状的切实措施。他便一边借助那些不健康的消费去应对各类上流,一边沉下心来积极地参加各类理性消费——参加高级心理辅导班,参加各类体育活动(打壁球,练倒立),通过这些大众理性消费来努力增强自己的意识能力。在他的心目中,和洪堡在饶有田园风光的新泽西州那段日子是最难忘的、是最宝贵的、是最理性的。在那里他们一起喝咖啡,喝杜松子酒,他们一起大谈土地、树木、花卉、橘子、太阳,大谈天堂、大西洋神岛、阴曹判官……在那里,他才能得到平静的心境,他才能回到一种重新写诗的状态,他才能有一种实现自我成就感。那些披着上层人的外衣,带着高级文化的风度,念叨着华兹华斯式的或柏拉图式的陈词滥调达官显贵们,开始让西特林逐渐厌烦,他甚至想逃离他们,他开始寻找路在何方,开始思考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哲学问题。“西特林对美国物质主义的反感,试图摆脱那些高级的属灵真理,是可以理解了”[19]。在经历了婚姻的破产、朋友的欺骗、情妇的抛弃,西特林也沦落到了老师洪堡当年的地步。最后西特林只好住在西班牙马德里下等膳食公寓里,在这里思考人生,在这里重塑自己的身份。在这里,虽然经济困顿,但后来洪堡的礼物帮他消除了许多紧迫的问题。在这里,“空气沁人心脾,景色清新宜人”[7],这样的理性消费开始吸引着他。在温暖的四月里西特林返回到了芝加哥,把已故的洪堡和他的母亲并排重新安葬在瓦哈拉公墓的两个新坟里,这让从悲哀中走出来的西特林欣慰了许多。理性消费的回归,生命感知的唤醒,让暮年的西特林对自己过去误入歧途,误解老师洪堡,甚至有意歪曲老师洪堡的行为忏悔莫及、感慨万千:“洪堡,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外甥和兄弟,他热爱善与美,他的一件小小的发明正在三马路和香榭丽大街娱乐公众,同时也正在为大家囊括巨金”[7]。同样作为犹太知识分子的赫索格,并没有彻底摆脱新教伦理的伦理道德——工作、勤奋、节俭、严肃的人生态度,他现在所需求的不是财富,不是作品,同时也不是上流社会的地位,他所需要的是个性,是自我的成就感。他开始意识到自己高地位所不能匹配那些虚假的短暂消费模式,回归原始理性才是唯一选择。他太善良、太懦弱,受人欺诈,受人掩瞒,受人把持,但他无法与社会的不公作斗争,他放下了曾经的憎恨和报复,他停止了唐吉坷德式的戏剧表演,努力地在恢复自己的现实主义感。赫索格终于辞去了体面的教授职务,用父亲留下来的两万元在马萨诸塞州的路德村买了一幢很大的旧房子。赋闲在自己的田庄里,赫索格感到很有趣,他现在满怀信心地过起了孤寂和隐居生活,虽然他穿着“那件皱巴巴的衬衣”[14],但他毕竟喜欢的是“这种路德村特有的颜色”[14],在这里他开始真正地理解了时间的有限和生命的无常,在这里让他真正进入到了当下的生活,获得了内心的宁静并开始新的身份构建。“赫索格最终在路德村的归宿表明他对现状的认同”[20]。作者贝娄这部中期作品“是关于一个人最终和现实达成暂时和解的故事”[21]。这里作者贝娄“叙事和解意味着赫索格正视真实自我与理想自我的裂隙,正视他者之存在并回应他者的伦理召唤,指向身份认同的实现”[22]。理性的消费使得主人公都在开始考虑,假如我是我自己,我还要真正地成为我自己,甚至我还要比以往更像我自己。的确,作者贝娄笔下的犹太知识分子塞姆勒也遭遇相同的处境,在一群疯子包围下的塞姆勒也在开始寻找生活的突破口。原本以为H.G.威尔斯预言的现代生活会有很大的进步,但塞姆勒却发现处处充斥着被现代化思想合法化了的疯狂和不守约束的自我主义。此时的他如同“灵魂,这只可怜的鸟儿,抑郁不乐地栖息在解释的上层建筑之上,不知道往哪儿飞才好”[10]。社会地位的不确定和身份的碎片化,使得塞姆勒开始摆脱身份焦虑,拒绝沉沦,保持本真,回归质朴消费。他在侄儿安纳德·伊利亚·格鲁纳大夫的启发和教育下,认清了大屠杀前后的历史真相,慢慢地“他不同意他那些难友所谓末日已不可避免的说法”[10]。他曾经与死亡擦肩而过,所以好好的活着,淡然去应对一切对他而言就已经很幸福了。格鲁纳大夫的离世让他的灵魂得到了一次彻底的洗礼,使得他更加确信了自己的犹太身份,他要把犹太信仰传承下去,他要重新塑造自己的生命尊严,他要为行为古怪的女儿苏拉、残暴的女婿埃森以及格鲁纳那放荡的女儿安吉拉和酒徒的儿子华莱斯等下一代做出好的榜样来。“显然,在《塞姆勒先生的行星》中,贝娄做出了明确的选择,那就是要拯救文明”[23]。作为个体,塞姆勒是犹太家族的一员,作为社会中的一份子,塞姆勒坚守着犹太民族的信仰,因此维护族群文化和重塑族群身份将是这位老犹太知识分子未来的奋斗目标。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贝娄的人生观实际上是具有一定的人文主义和乐观主义,是和他的犹太根基连在一起的,他的艺术在一定程度上取材于他的犹太遗产”[24]。主人公们理性消费的回归,使得淡去的犹太身份被追忆,使得沉睡的民族身份被唤醒,这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到家庭、相邻和劳动中,这也让他们的身份重塑更具宽度、更具深度、更具前瞻性。就像查尔斯·泰勒所言:“我们只是在进入某种问题空间的范围内,如我们寻找和发现向善的方向感的范围内,我们才是自我”[25]。
“亚里士多德的学说确定了一个能在哲学、艺术或体育的自觉实践中自由发展的人的原型。其基本点在于希腊人力图摆脱无知,他们在关于真、善、美的认识的基础上追求美德与优秀品质”[26]。而理性消费正是追求真、善、美的完美体现。无论是在物资贫乏、自然环境恶劣、消费单一的人类社会早期,还是在经济繁荣、商品充裕、消费方式多样的今天,在理性消费中追求自我感不仅仅是为了攫取社会地位,得到社会认可,而是为了获得一种不忘初心的自我实现感和心理平衡的自我成就感。在工作繁重、竞争激烈、人格冲突、心理失衡的六七十年代,作者贝娄笔下的主人公们开始建构理性消费方式,并把其视为满足和幸福的象征。如同海德格尔追寻诗意栖居的“大地”、加缪追寻“大地上的王国”,贝娄的主人公们通过理性消费,懂得了寻求自我,学会了评价自我。他们开始自觉亲近原始文化,开始辩证认同当地文化,在理性消费中通过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品位去弥补早年心理的恐慌、通过理性消费去重新确立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进而去实现自我的成就感。
四、结语
消费源于人们的朴素需求,然而美国60年代、70年代兴起的消费浪潮,把消费异化成为社会心理实现和标示人们社会地位高下、掌握权力大小、拥有财富多少的文化符号。而身份则源于人与人最初发生联系的方式,但美国消费文化的符号化和商品化,让人们拥有了多重身份,多重身份之间的冲突和断裂,造成重塑身份认同的告急。贝娄中期作品中的主人公在消费文化的狂轰乱炸下,消费欲望不断膨胀,他们纷纷抛弃了独立自主原则,把占有更多的空间消费、更多的品牌享乐作为了自己在消费社会中的金科玉条,把每个人作为消费者的身份得到了空前的强化,从而丢失了原本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丧失了人与他人之间原有的仁爱之心,彻底沦为了物质消费大军中的忠实信徒。他们虽然依靠空间消费的群体感和品牌消费的认可感来获取社会的反馈和公认,进而在社会方方面面煞费苦心地找着自己的位置来确认个体身份,但这种自我身份的重塑是在一种被动的、模糊的、不清醒的状态下被物化成的,是很难得到真实确认,是需要重新审视和建构,而只有基于理性消费,重塑身份,他们才能得到渴望的幸福和向往的自由,才能正确地梳理好人和物质消费、人和社会、人和精神存在的种种关系,才能清楚自身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这里读者可以真切地体验到在美国新旧交错的60年代、70年代,传统犹太身份的认同所遭遇的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读者也可以感受到在消费文化巨大冲击下贝娄笔下中期作品中主人公的坚韧与坚持。作者贝娄告诫后人,在后现代消费社会中,无暇和永久的身份不再是固定的资产,它日趋蜕变成一种负担。这正如鲍曼所言:“后现代生活策略的轴心不是使认同维系不变,而是避免固定的认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