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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村并居过程中农民意愿调查分析

2021-12-02刘文璐

乡村科技 2021年9期
关键词:意愿村民农民

刘文璐 徐 禾 高 霞

(山东科技大学政法系,山东 泰安 271000)

合村并居,又称“合村并点”,是我国某些地区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将几个临近自然村整合起来,建立农村社区的综合改革和探索。合村并居的目的是改革落后农村结构和管理体制,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好地集约土地发展经济。山东省农村建设一直走在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列。为进一步提高村民生活品质,早在2001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规范“小城镇建设”的第47号文件里对“合村并点”进行了说明[1]。2008年,开始实施合村并点试点的德州市认为,长期以来存在的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带来的“三高两难”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不改变传统农村治理结构,就难以打破城乡二元分割局面,进而难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下面通过对山东省合村并居典型工作地区村民开展实地调研,结合问卷调查等方式,分析影响村民合村并居意愿的因素,并根据相关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1 合村并居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农民发展不充分。合村并居的目的是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创新农村社会秩序,推动新农村建设,进而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助力。

1.1 完善基础设施,集中服务村民

实行合村并居后,社区将建设完备的基础设施,实施统一供暖、排污、煤气供应、垃圾处理,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村庄环境得到整治,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差、村庄容貌提升难度大等问题[2]。社区工作人员也将集中统一办公,共同服务村民,便利村民生活。

1.2 整合土地资源,推动产业发展

实行合村并居后,对撂荒耕地和原宅基地进行集中管理,适宜进行机械化种植、养殖,也适宜建立工厂进行生产,依托土地资源进行实业发展,由分散经营变为集中管理,给农村产业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1.3 拉动投资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社区建设完成后,大量人口集中居住,吸引消费产业入驻当地,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消费选择,带动当地消费水平升级。产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将吸引许多用人单位投资设厂,从而推动当地第二、第三产业发展,革新传统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提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2 合村并居过程中农民意愿状况调查

选取山东省合村并居典型实施地约160位情况各异的村民,发放关于公众对于“新农村建设”认知情况和满意度的调查问卷、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已上楼村民调查问卷、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未上楼村民调查问卷,对合村并居过程中农民的意愿进行深入调查。在160 位村民中,男女人数分别为75 人和85 人,其中89 位来自德州市平原县、71位来自临沂市郯城县;年龄大多在18~50岁,少数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职业多为农民、工人、个体经营户,少数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下岗待业人员和学生。

2.1 村民个体情况

调查分析,村民的合村并居意愿受个体特征因素的影响很大[3]。调查数据显示,在18~40岁村民中,72%对合村并居表示很满意,25%表示较为满意,仅有2%表示不满意、1%表示特别不满意,说明农村地区绝大多数具有核心家庭话语权的青壮年对合村并居政策有着较高的满意度,他们对此持积极态度。大多数青壮年对新鲜的时事政策等接触频繁,拥有比较开阔的眼界,易理解和接受合村并居政策。村民上楼意愿数据显示,村民中10~20 岁占比为10%,20~30 岁占比为30%,40~50 岁则为60%。这反映出村民年龄越大,越易受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影响,越倾向于持有悲观消极的上楼态度。其原因一方面在于随着年龄的增长,村民行动迟缓甚至劳动能力逐渐下降,会对部分高龄村民上下楼带来较大的不便;另一方面在于年龄越大的村民固守农村的时间越久,思想更加固化封闭,对新事物的接纳程度较低。

2.2 村民家庭情况

大多数农村地区的主要产业仍是农业,合村并居影响的不仅仅是生活方式,更是生计问题。收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农民征地上楼意愿,家庭人口数量及人口非农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征地上楼意愿。调研数据显示,就1~4人家庭而言,仅有27%的村民对合村并居持支持和比较支持的态度,农村的房屋和土地会为他们提供足够宽松的住房条件,他们难以适应合村并居后居住空间和日常生活方式的改变;就5人及以上的家庭而言,83%的村民对合村并居持正向支持态度,该政策不仅为人口居多的农村家庭带来了更加宽敞、明亮的居住空间,而且拆迁费用的补贴力度会因其人口数量而加大。

2.3 农民对集中居住政策的了解程度和了解途径

调研数据显示,14%的村民对合村并居政策完全未知,48%的村民对此类政策了解甚微,37%的村民了解但不是非常精准,1%的村民对政策非常了解、有所追踪。这表明合村并居政策在农村区域有一定影响,但绝大多数村民对此类政策的认知较浅薄,多数村民认为合村并居不会在短期内实施,因而将自己边缘化。

在对合村并居政策有所了解的村民中,45%的村民对政策信息的得知旁听于周边已实行地区的拆迁政策,31%的村民从新闻、报纸等媒体报道中获取过类似信息,24%的村民从当地政府、村委会等发布的公告中获得相关信息。村民明确表示,如果推行的拆迁政策可以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会持支持态度;相反,则会表示反对。另外,在外务工人员和异地求学的大学生对于已知的不同地区的政策施行情况,返乡时会在当地亲朋好友中传播,也影响着村民的意愿。

总之,村民对于合村并居政策的了解程度越高,越能明确合村并居的意义,参与合村并居的意愿越强烈。

3 提高农民合村并居意愿的对策

3.1 多样利用媒体,积极宣传沟通

农户对于合村并居政策的了解程度越高,参与合村并居的意愿越强烈。因此,政府要充分利用乡镇公示、村组织传达、媒体宣传、入户沟通等形式,使农户了解合村并居的预设规划、时间安排、补助政策等,以便及时吸纳民意。村委会应及时有效地对村民尤其是大龄村民做好宣传与沟通工作,做到耐心与信心并存,让村民充分理解政策内涵。

3.2 解决村民就业问题

乡镇政府需要为农民提供“定心丸”,合理规划土地分配,做好后续土地补偿工作的同时,因地制宜地让更多民间企业参与乡村建设。针对政策实施后无收入来源的农民,可以开展与当地劳动力缺口契合的就业指导和技术培训,切实解决村民就业问题,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提高村民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实现农村和谐发展[4]。

3.3 互帮互助、和谐共处,建设文明美好社区

在政策的落实过程中,中青年与文化程度较高的村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与村中对政策仍有顾虑的村民进行沟通,帮助他们向政府、村委会发声,保护村民的权益。村民自身应积极配合基层干部,解决社区综合治理问题的过程中增强村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使其产生归属感,提高村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建设文明美好社区。

3.4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保障生活环境良好

政府应在了解民意的基础上,结合相关专业学者建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首先,对合村并居后新楼房的户型、楼层、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和邻里安排等进行专业分析,并听取民意,保障社区居民的基本居住功能[5]。着眼于综合效益,秉持人地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科学划定居住区与工业区布局,保障居民生活环境良好。

3.5 切实为村民着想

政府工作人员应认真倾听村民意见与建议,把村民的意愿放在第一位,协调好村民各方面生活问题,满足村民现实需求,从而使村民对政策前景的认同感得到增强,进而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合村并居工作。

4 结语

农民对合村并居的意愿受到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政策的起草、决策与执行的各个阶段都应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意愿与科学规划相结合,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探索一条高效、合理、体现民意的合村并居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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