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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构建质量监测体系科学评价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2021-12-02□李

中小学校长 2021年12期
关键词:教育厅督导福建省

□李 迅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对构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形成了“科学客观、严谨公正、多方协同、系统全面、以评促建”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与常态化运行机制,科学评价省域内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为提升政府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完善教育政策、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高学生学业和身心健康水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定位

对教育质量的理解,不同的学者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教育质量是达成教育目标或根据教育目标制定的规范标准的程度[1],侧重于教育权威的一致性。有人则认为,教育质量是满足学生、家长、社会等多元主体需求的程度[2],但普遍认为要以学习者为中心,将学习者的发展结果作为教育质量核心指标。[3]更有学者认为,基础教育包含学生、教师、学校、政府等多个主体,涵盖投入、过程和产出各个环节,分为个体、班级、学校和区域等多个层面,需建立起系统的教育质量观。[4]

广义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对基础教育多主体、多层面、各环节的监测,系统地反映了基础教育的发展状况。狭义的教育质量监测,是指利用一定的监测手段和工具对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监测,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统考、统测,包括对学生学科领域的表现,以及教师配备、条件保障和社会资源等影响因素的监测。

福建省坚持系统的基础教育质量观,将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的质量作为核心指标,运用科学的监测手段与工具,对政府履职、政策制度、当地社会文化状况、学校教育实践、学生学业状况、师生教育互动等基础教育的各层面、各环节进行系统地监测与客观评价。简而言之,就是从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四个方面对基础教育进行监测,形成系统的报告,达到政府改进决策、提升教育行政部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的目的,促进学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未来能融入社会,并作为合格的公民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二、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发展历程

教育质量监测是教育督导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构建与教育督导制度的改革发展相生相伴[5],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摸索阶段(1984—2011年)。1984 年,福建省教育厅设立了省普通教育视导室,1987 年改称为省普通教育督导室;1988 年,开始建立基础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省、市(地)、县(市、区)三级教育督导机构逐步健全。1988年,福建省教育厅还颁发了 《普通中学办学水平评估主要指标(试行)》。1992 年,“福建省优质幼儿园”创建与评估工作着手开展;2008 年,福建省教育厅对 《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 进行了修订。2006 年开始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11 年,福建省作为试点省份参加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这一阶段,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经过初步探索开始萌芽。

二是实验阶段(2012—2015年)。2012 年,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了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2013 年,福建省教育厅依托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设立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办公室,在全国较早地组织实施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2014 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明确提出“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在这一阶段,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各项工作进入实验阶段,实践经验得到逐步积累。

三是发展阶段(2016—2019年)。2016 年,福建省教育厅出台了 《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在全国率先启动全省性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机制;同年,《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印发并实施,明确了监测对象、样本、周期和时间,在此期间,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发展。2017 年,福建省的“对县督导”和“督导考核”方案被再次修订,“两项督导”制度进一步发展。2018 年,福建省教育厅对一级达标高中开展复评,启动省级示范高中建设项目,高中学校的质量监测步入快车道。

四是形成阶段(2020 年至今)。2020 年,福建省教育厅出台了 《新时代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同时将中小学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的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制度化,基础教育各学段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及综合素质评价也进一步完善。2021 年,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首次系统有序地构建起省、市、县、乡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体系,对各级政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提升教师待遇,加强教育保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各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示范性幼儿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高中达标校与示范校评估标准不断优化完善,形成了基础教育各学段、各学校的质量评估体系。至此,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基本形成。

三、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构成

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主要由对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四大主体的常态化监测评估构成,并努力探索其中的关联性。社会对教育质量的监测,融入政府、学校与学生三个主体中。

以政府为主体的教育质量监测,主要通过“两项督导”来实施。2009 年,“督导考核”和“对县督导”合而为一,减少了评估环节,减轻了基层负担。为适应新发展形势和教育部的最新要求,福建省于2017 年对评估办法作了修订。近年来使用的“两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均为2017 年修订版,具有导向明确、精简凝练、与时俱进等特点,在促进政府履职、加强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教育改革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样,就建立起了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等各类主体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育质量监测,主要通过各类等级评估进行认定。2008 年,福建省出台了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试行)》 和《评估标准(试行)》,对幼儿园的管理、队伍建设、园舍设备、保育工作、幼儿发展等指标进行评估。2016 年,福建省教育厅出台了 《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包含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6 项一级指标。高中达标晋级和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是高中学校办学质量监测的重要抓手,福建省教育督导部门对高中学校的管理制度、教育科研、软硬件设施、办学特色等方面进行了评估和监测。

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质量监测,主要通过学业水平的监测体现。监测中,既要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也要发现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保障基础教育质量。自2013 年起,福建省教育督导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2020年,福建省教育督导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报告,还向各市、县(区)政府反馈监测问题,逐项指出短板,同时组织专家赴各地开展指导。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注重学生学科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考核,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此外,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也是检测学生全面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福建省于2020 年开始实施体育与健康监测,注重反映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有效促进学生积极参加锻炼,增强维护健康的意识,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2021年,福建省进一步完善监测内容,包括中小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视力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还将脊柱侧弯风险筛查纳入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育质量监测,公开发布福建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组织架构

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构依托于教育督导机构,并实现教育质量监测由“县级自评—市级核查—省级督导”到“县级自评—市级督导—省级抽查”的转变。县级教育质量监测主要由县级督导评估业务部门承担,发挥主体责任作用;市级教育质量监测主要由市政府教育督导与评估部门承担,发挥检查核查的作用;省级教育质量监测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统筹,省监测办负责,相关高校、教研机构与相关业务处室承担,发挥督促指导作用。

在人员选用和监测方式上,福建省严格遵循国家和中央文件精神,选拔出一批思想、业务水平过硬的教育督导和评估人员。县级教育督导小组主要由县政府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市级主要是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省级主要是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人员,同时根据具体监测任务吸纳相关人员介入。质量监测的实施,通常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组织测评等方式。

在教育质量监测的组织实施方面,根据任务的不同,其组织实施的时间和流程也不尽相同。“两项督导”的评估由县级自查自评,将相关材料上传到福建省教育督导信息管理系统后,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再进行审核、评价。对市级的督导由省督导办组织实施,采取网络评估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省级教育督导评估采用“背靠背”开展网络审核,“面对面”开展集中审核的方式。此外,还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以及明察暗访,确保督导的精准度和公信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于每年第四季度开展,省级督导部门抽取部分县和省属中小学校进行监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具体考试的实施与管理。中小学体育与健康监测,分别在每年的5 月和10 月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由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统一于每年的11 月份左右开展,采取县(区)、市、省三级评选。“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由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统筹安排,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组织实施。每年第四季度,学校在福建省学校标准化评估系统进行自评申报后,县、市级督导部门进行审核,省级督导部门再进行评估认定。高中达标校,每年由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组织开展监测评估,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得到稳步推进。整体上,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组织与实施呈现出持续优化的状态。

五、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成效与未来发展方向

近年来,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导向、评价、改进、激励与影响功能,取得了良好成效。“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基础教育全面普及,2020 年,学前教育入园率达98.8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3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7.33%,各类教育普及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础教育公平推进力度持续加大,2021 年,适龄幼儿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比例达92.18%,残疾学生入学率超过95%,提前一年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验收,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未来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将向以下几方面发展。

一是推进监测手段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未来传统教育测评将走向信息化与智能化的测评。[6]福建省将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及时指出各级政府的教育履职情况,增强时效性;运用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技术分析区域教育发展状况,挖掘教育发展变化规律,提高监测结果使用效率。此外,还将对政府与社会各界为学生提供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智能化监测,凝聚各方的育人力量。

二是监测内容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对学生学业水平的监测,应更加注重核心素养的综合测评,关注学生个体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全过程发展,同时还要关注大数据对青少年身心发展有何影响。

三是监测范围进一步延伸扩展。一方面,向学前和高中两端延伸。根据幼儿的身心发展、认知发展特点,探索形成适合幼儿教育质量监测的方案,高中除体育与健康的监测外,可拓展到其他学科。另一方面,对特殊学生群体需投入更多目光和关注。如残疾学生可以通过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完成学业,未来将根据其群体特征、学习情况设计出合适的监测工具,为特殊学生群体提供更加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逐渐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在第二个百年奋斗征程上,福建省将继续以监测促提升、以监测促发展,确保办出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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