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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质疑辛亥革命论点的几点辨析

2021-12-02新疆若羌县中学

中学政史地 2021年1期
关键词:史观清政府辛亥革命

新疆若羌县中学 李 虎

辛亥革命是我国近代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无论是胡绳先生的“三次革命高潮说”,还是章开沅先生的“民族运动说”,都把辛亥革命列为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线索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历史学术界和历史教学界出现了一些质疑、批评甚至否定辛亥革命的论点,这些论点对我们的历史认知和教学活动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如何认识辛亥革命,既涉及历史认识和历史评价两个核心问题,也涉及如何把握中国近代史的主线,故而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笔者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着眼于晚清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辨析某些质疑辛亥革命论点的误区,浅谈对辛亥革命的认识。

一、辛亥革命前的十年间中国社会的演变

从清政府角度来讲,辛亥革命前的十年间是一个富有“改革成就”的十年,即“新政”时期。这段时间以1905年为界分为前后两阶段,第一阶段以改革官制为主,第二阶段以“预备立宪”为主。

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元气大伤。为了消弭革命风潮、挽救统治危机,清政府遂摆出一副锐意革新的姿态。清政府于1901年成立了“督办政务处”,以奕劻、张之洞、刘坤一、李鸿章等为主要成员,在官制、兵制、学制、商制上开展了多项改革,推行了不少积极措施,如练新军、废科举、奖工商、废陋习。但这些措施的成效需要一个较长时间段才能显露出来,短时间内并不能有效缓解社会矛盾。在新措施发挥实效之前,如果没有有效的过渡措施则会使得社会秩序更加混乱。例如,科举制是一项落后的制度,废除科举制无疑是必要的、正确的。但是,科举制是国内各阶层流动的通道,如果在缺乏有效替代机制的情况下直接掐断这一通道,官僚体系必将出现混乱。亦或者说,清政府没有认识到以考试选拔人才的形式并没有错,错的是考试的形式和内容。清政府没有找到一个能有效取代科举制的新人才选拔机制,这在客观上促成了清末民初“武人干政”、士绅变“劣绅”的现象。从整体上而言,新政的改革措施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因而成效并不明显。这尤其体现在官制改革上:清政府只是撤销、合并或增设了某些衙门,“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封建专制体制的束缚。

随着革命组织与革命活动的兴起,“革命”在国内某些区域发展为一种日益高涨的情绪。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革命派积极开展革命活动,频繁在国内发动武装起义,引起了清政府的恐慌。在海外,革命派以《民报》为阵地与保皇派展开论战,最终以革命派胜利而告终。面对内外交困的环境,清政府不得不选择更深层次的制度改革,与其被革命派“革了命”,不如走君主立宪的道路。1904年爆发的日俄战争也深深地刺激了清政府。在很多开明官僚心中,亚洲小国击败了欧洲大国实质上就是君主立宪政体击败了封建专制政体。1905年,清政府派载泽、端方等五位大臣出洋考察诸国政体。五位大臣回国后向慈禧太后密奏了宪政对巩固皇权和消弭内忧外患的作用。清政府于1906年9月1日正式宣称“预备仿行宪政”,以12年为期,从变革官制着手,在法律、教育、财政、军备上做先期准备。慈禧本人对君主立宪是不情愿的,也不会真正把立宪向实处推进。至1908年慈禧驾崩,清政府的“预备工作”一直卡在军机处、内务府、翰林院、八旗、太监五个实质问题上,既得利益者们都不肯轻易言弃,地方督抚与满族权贵的矛盾逐渐激化。1908年,三岁的溥仪登基,其父载沣为摄政王,中央的实权掌握在载沣和隆裕太后手中。载沣作为光绪帝的亲弟弟,对戊戌年袁世凯出卖光绪帝怀恨在心,加之集权心切,上台后迅速罢黜袁世凯,加快了皇族集权的步伐。袁世凯虽然表面顺从,暗地里却联络高官,操纵旧部,以他亲自编练的北洋六镇新军为资本,结成实力强大的政治利益集团,借机暗中与载沣周旋,为以后逼迫清帝逊位埋下了伏笔。

以摄政王载沣为核心的宣统朝廷在“立宪”上延续了慈禧的思路。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这给立宪派造成了极大的幻想空间。但立宪的真正目的仍是维护满清贵族的封建统治特权,这自然引起立宪派的不满。国会是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标志性机构。在国内矛盾日趋激化的情况下,清政府仍以“民智未开”等诸多理由坚持所谓的“预备期”。立宪派奔走呼号,联络各方势力,甚至一部分督抚也参加了三次声势浩大的国会请愿运动。面对波涛汹涌的民意,清政府不得不稍作让步,宣布缩短至宣统五年(1913年)召开国会,提前组织内阁,立宪派才停息了大规模的请愿活动。1911年,清政府成立了违背宪政理念的“皇族内阁”,使得大部分立宪派对清政府失去了最后的信心。“皇族内阁”随即又出台了为向外国借款而将路权出卖给西方列强的“铁路国有”政策,强行收回路权,却又不能足额补偿。这种“明抢”式的集资方式严重损害了民间铁路股东的正当利益,随即引发了各地商民的“保路运动”。清政府采取了野蛮的镇压行为。四川总督赵尔丰下令对请愿群众开枪,制造了“成都血案”。成都血案进一步激化了清政府与普通商民的矛盾,暴露了清政府对内专制、对外妥协的反动腐朽本质。

从社会经济角度上看,辛亥革命前的中国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首先,清政府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马关条约》签订后,给日本的2亿两白银赔款已让清政府负累不堪,再加上《辛丑条约》规定的本息共计9.8亿两白银的赔款,更让清政府左支右绌,难以应付。此外,“新政”的诸多措施需要增大资金投入。例如,编练新军就需要筹措各项资金。以上种种资金缺口最终还是要用民脂民膏填补,以致各种形式的摊派加征使大量农民和小生产者变得赤贫,沦为流民。农村经济更加破败,城市经济更加凋敝,社会动荡不安的因素急剧积累着。清政府的压榨直接激起了全国范围内的贫苦民众自发地进行了抗税、抗捐斗争。1902年,河北爆发的景廷宾起义迅速席卷华北;王和顺在两广地区领导的会党起义直到1905年才被弹压下去;1906年,江浙地区爆发了“抢米风潮”。另外,带有反帝爱国性质的民族抗争深入到经济领域,并有愈发激烈之势。1903年,北京和武汉爆发了因抗议俄国无理毁约而兴起的拒俄运动;1905年,上海爆发了因抗议美国歧视、虐待华工而引起的抵制美货运动;1907年,江浙地区爆发了因收回沪杭甬路权而兴起的抵制英货运动;1908年,山东爆发了抵制德货运动,两广地区爆发了抵制日货运动。最后,频繁的自然灾害成了压垮社会稳定的最后一根稻草。1910年至1911年,长江流域发生大面积洪涝灾害,抢米暴动更加激烈,再加上风起云涌的保路运动,清政府与民众的激烈冲突时有发生。以上情势显示了清末种种尖锐的社会矛盾,也显示出辛亥革命前的清政府有着不可逆转的崩盘之势。

二、对辛亥革命的质疑源自史观的多样化

我们对某一历史事件总的看法和根本见解是由自身的史观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史学界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可喜态势,革命史观和阶级斗争史观也不再独占鳌头。近代化史观、全球史观、文明史观、社会史观等史观流行开来,为历史研究者和爱好者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视角和维度。这必然引起人们对历史的反思,甚至会对某些历史人物或事件形成前后迥异的看法。这对拓展历史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很有帮助。然而,对任何历史事件的反思都不能走向片面。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分析方法,我们可以找出在多样化史观指导下某些历史观点的片面性。具体而言,质疑辛亥革命的学者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辛亥革命的缺点或破坏性,没能从历史主义的角度全面地分析辛亥革命。质疑或否定辛亥革命的论点有以下三种。

1.一些受社会史观影响的学者认为,辛亥革命的目标和现实存在巨大反差,虽然革命在中国迟早要发生,但革命志士的觉悟太早了些,革命的人为因素大了些,如果按照革命党人所反对的“天演”的规律持续发展,结局要好得多。

2.一些受近代化史观影响的学者认为,辛亥革命打断了清末新政的进程,使中国自洋务运动以来的近代化进程中断,并且也没有实现革命党人追求的目标。因此,辛亥革命对中国的近代化来讲是一场灾难。

3.一些受文明史观和近代化史观影响的学者赞同立宪派的主张,认为当时的中国民众没有近代西方的民主意识。当时的清政府的确是腐朽的,但它的存在仍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推翻清政府后必然引发军阀混战,革命在中国不一定是好事。加之革命对中国社会经济的破坏性过强,君主立宪比民主共和更适合中国国情。

三、对以上观点的辨析

首先,辛亥革命的爆发是当时历史发展的必然,而不同的具体爆发节点对历史进程带来的影响不会有本质差异。革命事件本身不存在“时间早些会怎样”或“时间晚些会怎样”的假设。如果我们熟知辛亥革命前十年的社会政治发展脉络,就会发现在辛亥革命爆发前十年的中国,阶级矛盾、统治者内部矛盾、中外民族矛盾都是在不断激化的,各种形式激烈的斗争(如各种形式的农民暴动、清政府武力镇压保路运动等)预示着辛亥年的中国已处在社会革命爆发的临界点,而清政府却无力扭转矛盾激化的趋势。因此,革命在辛亥年前后爆发是必然的。革命具体的爆发节点不会与辛亥年偏差太大,更不会对历史进程造成不同性质的影响。这犹如暴风雨的前夜,在甲点先落下第一滴雨和在乙点先落下第一滴雨在时间上会比较接近,至少不会相差太久,无论第一滴雨落在哪个具体的位置都不会对雨后的面貌产生实质影响。每个时代都有思想先进或落后的人,而革命志士的觉悟也并不存在着“早”或“晚”的问题。我们在进行历史评价时,必须要认识到:历史活动中的主体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主体,他们只能从当时当地的条件出发进行历史活动。在经历了西方列强半个多世纪入侵之后的中国,革命志士产生了以革命救中国的思想觉醒是一件相当正常的事。

其次,我们可以把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看作是清政府主导的一条连贯的近代化之路,而辛亥革命终结了清政府的统治,也就终结了这条连贯的近代化之路。但是,笔者并不认为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化的灾难。第一,近代清政府的统治基础是逐渐崩解的,是它自身的腐朽落后决定了它的必然灭亡。西方列强的入侵一次次冲击着封建制度的基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必然取代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成为引领社会发展的主导阶级。金蝉始终是要脱壳的,脱掉的壳也必然被抛弃,而这个“壳”就是腐朽的清政府。第二,清政府主导的近代化运动本身就是失败的,与辛亥革命无关。甲午中日战争中,清军在海、陆两个战场的彻底失败就已经证明了洋务运动是一场失败的近代化运动。清末“新政”中的各项措施也没有真正取得成效。从政治上看,君主立宪政体成为皇族确保“君上大权”的噱头,因此清政府最终搞出来的是一个与近代民主精神背道而驰的“皇族内阁”。从经济上看,清政府一边在口头上和法令条文上鼓励兴办近代工商企业,一边却在征收苛捐杂税。它既没有减少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又没有拿出真正能促进近代经济发展的措施。因此,辛亥革命终结的是一条本就不可能实现的近代化之路。第三,虽然辛亥革命的目标没有完全实现,但它为中国的近代化扫除了一个最大的阻碍因素——腐朽的清政府。辛亥革命后的国家机器中,不论是南京临时政府还是北洋政府,在鼓励近代工商业上都要比清政府更有实效(一战期间民族工业迎来“短暂的春天”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因此,从短期效果而言,辛亥革命造成的不稳定性和破坏性的确阻碍了近代化;但从长期效果而言,辛亥革命对近代化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也是富有建设性的。

最后,辛亥革命存在很大的不彻底性,这种不彻底性给中国带来了很多“后遗症”。例如,革命果实被袁世凯窃取,随后又上演了“洪宪帝制”“张勋复辟”等闹剧,中国也陷入了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军阀混战状态。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君主立宪”优于“民主共和”,也不代表着革命不应该发生。第一,实践证明了君主立宪制在中国行不通。清政府自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筹划君主立宪制,至1911年只成立了没有任何实权的省级谘议局和国家资政院,以及一个维护“君上大权”的“皇族内阁”。这一结果对立宪派而言也是万难接受的。1915年末,袁世凯公然宣布复辟帝制。为表明自己的君主立宪主张,袁世凯虽将“中华帝国”的年号定为“洪宪”,但最终还是在全国人民的唾骂声中草草收场。第二,究竟是什么原因决定了君主立宪不能适用于中国呢?究竟是什么决定了历史的选择?恩格斯曾经这样解释道:有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了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换句话来讲,决定历史走向的是“合力意志”。辛亥革命时期,西方近代的民主思潮在国内广泛传播。辛亥革命后,拥护民主共和的民意已成主流,拥护君主立宪的只是一个包含前清遗老、保皇党和封建军阀的小团体,而历史进程是由国家的整体的“合力意志”决定的。第三,如果只从革命会打断国家近代化进程的角度出发,反对辛亥革命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近代中国的历史任务不仅仅是要实现近代化,中国要解决的是两对基本矛盾: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彻底沦为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不可能带领中华民族摆脱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从清末“新政”的改革中我们也可看到,清政府始终把巩固封建专制统治放在首要地位。因此,清政府也不可能彻底地改弦更张,放弃对民众的封建统治。

当我们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审视辛亥革命时,就不难理解:尽管辛亥革命的目标没有彻底实现,尽管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被袁世凯窃取,尽管辛亥革命为中国留下了诸多不良的“后遗症”,但它却为中国的发展打碎了陈旧的藩篱——君主专制制度。它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对中国未来发展道路进行的一次伟大探索实践;它开启了一扇通向国家独立富强、民族觉醒振兴、人民翻身解放的希望之门;它的积极一面是主要的,消极一面是次要的;它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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