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视域下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互动关系探究
2021-12-01张克一苏汉韬通讯作者
张克一 苏汉韬通讯作者)
(1.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2.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劳动是意识产生的前提。意识形态是在国家形成后,将意识作为治理方式并加以改造而形成的。意识形态是国家按照政治的逻辑对社会伦理、道德、宗教、制度进行重新定义,而形成的一套包罗万象的意识体系。意识形态无处不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国家治理是物质与意识治理的结合,政治、经济制度安排是国家物质治理的外化,文化、习俗、道德等则是意识治理的外化,意识形态治理则是意识治理中的重中之重。经过不断探索,我国在宣传领域,探索出了一套完备的治理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政权的稳固。
文章遵循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基本观点和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路易·皮埃尔·阿尔都塞、安东尼奥·葛兰西关于意识形态的基本观点,试图从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的互动关系和意识形态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为切入口,分析意识形态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探究意识形态治理的路径。
社会意识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分析
社会意识是意识形态产生的基础。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治理工具,其土壤源自所处的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意识形态不能被凭空制造出来,也不能超越现实而被随意创造,“个体的观点是受制于他的特殊的文化背景的,在这一文化背景中,这一个体的观点才得说明和意义”。国家对意识形态规定内容的改变,必须在社会意识基础上渐进的改造,任何脱离了社会意识现状而进行的意识形态嫁接和改变必然会受到历史的惩罚。在官方的宣传中,“占统治地位的将是越来越抽象的思想,即越来越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因为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社会意识的产生归根到底是群众社会实践的产物。譬如公平、民主、自由、平等等启蒙运动形成的资产阶级思想在成为社会思潮后,逐步成为全球共识,最终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遵循的社会和国家价值就证明了这点。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当一种意识成为全社会长久的共识之后,违背其原则的代价是多么沉重。
意识形态只能有限度的影响社会意识。国家是统治的主要工具,可是归根到底,国家组织只是社会的一个子集,不能够,也不可能对社会进行全面的干预,因此社会意识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意识形态是对全社会的约束,不仅约束着民众,也对国家行为进行约束。意识形态的工具属性决定其不能超越社会存在,更不能代替社会意识。当意识形态规定民众生活的每一个细节的时候,也反映出当时统治的独裁特点。意识形态能够影响到全社会,是因为其利用国家的强大影响力,意识形态从产生的那一刻就带有鲜明的立场和利益。国家权力的边界就是意识形态治理的边界。
意识、社会意识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虚拟的意识世界。在三者当中,意识是把人作为载体而存在。人是一种极其不稳定的个体,人的意识容易受到自身和外界的干扰。社会意识从某种意义上是个人意识的集合和放大,只不过它的稳定性较强,但它的变化程度依然很大,我们可以从社会观念的变迁窥探到社会意识的变化是多么的迅速,甚至一个社会事件,就会改变人们的观念。社会意识很难做到步调一致,这也解释了社会意识在与意识形态较量中,屡屡处于下风的一个重要原因。意识形态属于工具,遵循政治的逻辑,可控稳定是意识形态治理的首要要求。意识、社会意识和意识形态三者相比意识形态是最为稳定。
意识形态的特点分析
人的意识特性为意识形态治理创造了条件。国家之所能够进行意识形态治理,从本质上看,由于人的个体特性决定的。“对自身和世界的某种想象性的错觉实际上就潜伏在人的主体性结构之中。如果没有这种错觉的话,人就根本不能发挥社会要求于他的功能;因此没有这种缺陷或错觉对于我们本质来说是绝对必要的,是人类动物结构上不可或缺的部分。”人无法对自己所处世界的所有事物都进行客观认识,因此抽象概念就成为我们解决这一困境的主要方法,但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存在种族假象、洞穴假象、市场假象和剧场假象四种缺陷,这就为意识形态治理创造了条件。意识形态研究“掩盖或掩饰现实物质条件,如何用其他形式移置它们,虚假地解决它们的冲突和矛盾,把它们明显地转变成一种自然的、不变的、普遍的状态。”通过人们不易察觉的方式,掩盖事实成为惯用手段。
意识形态的内容是不断变化的。意识形态控制中宣传的思想并不是对社会客观真实的描述,是国家强行将本阶级思想向全社会灌输,实现治理的目标。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先后经历了不同的社会阶段,作为工具的意识形态,在形式和实质上都有了巨大的变化,但意识形态的工具性特征依然被国家所沿用。意识形态的内容虽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发生变化,但是依然能够看到其如“汉承秦制,有所损益”的特点。经济基础决定意识形态内容,经济基础发生变化,社会意识也会相应的调整,意识形态的内容自然随之改变。历史的发展是复杂多变的,任何组织仅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进程,大部分时间都是被历史洪流裹挟向前的。
治理成本低廉,效果显著是意识形态能够被广泛应用的重要因素。在以往的研究中,多数学者都没有把成本作为参考因素。意识形态之所以在近代以来不断被重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市民阶级的崛起和现代通讯技术的革新。受教育人群的基数增大,传统的思想控制方式难以适应工业时代的需求,需要新的更有效的方式来实现统治,从“炉边谈话”、广播新闻、微博、抖音等,无不说明其成本之低廉和成效之显著。制造意识形态思想经济成本低廉,易于复制、传播和控制,这是任何一个统治者都不得不考虑的。
意识形态在国家治理中的应用
意识形态治理究其根本是关于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问题,在政治实践中,意识形态治理以一种隐晦的,不易察觉的,潜移默化的,全面渗透的方式进行。
使民不察,使民不厌,使民不倦。意识形态是通过影响人的思想,进而影响人的行为。在进行宣传过程中,都会从民众易接受的观点和方式入手,把意识形态规定的内容合理化、合法化、道德化。通过国家机器这个看的见的手,循序渐进的让意识形态规定的内容成为社会生活中的常识,成为民众喜闻乐见的内容。为适应民众的“主观愿望”,意识形态治理总是在表现形式上不断创新。经常性的“新瓶装旧酒”。
垄断社会思想的生产、传播和解释权力。意识形态权是国家独享的一种权力,在意识形态产生之前,社会意识就已经存在,因此意识形态治理需要按照治理逻辑对社会自发产生的各种思想进行筛选和传播。社会意识中存在不同的思想,国家会对各种思想学说进行甄别,在保持主流声音强势存在的前提下,会依照各类思想与治理的契合度进行宣传或打压。
差序控制是意识形态治理的基本方式。对不同阶层的人来说,宣传引导的方式也不尽相同。这规定了意识形态内容既要保证成为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又要保证它规定的内容能够对社会各个阶层的人进行影响。宣传工作要针对不同的社会阶层,使用他们熟悉的方式影响和治理,具体的度和方式由当时的政治社会环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