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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多途径打通“两山”转化双向通道的对策

2021-12-01翁汉林

乡村科技 2021年13期
关键词:林权绿水青山江西省

翁汉林

(吉安青原区林业局,江西 吉安 343000)

江西省属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全省林地面积0.107 3亿hm2,占当地总面积的64.2%,森林覆盖率63.1%[1];湿地面积91.01万hm2,占当地总面积的5.45%,湿地保护率53.75%;活立木总蓄积4.45亿m3,毛竹总株数19.1亿根,被誉为“中国最绿”的省份之一。江西省建立林业自然保护区185处(其中其中国家级6处、省级32处)、森林公园182处(其中国家级49处、省级121处)、湿地公园93处(其中国家级39处、省级54处),有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重要湿地1处、省重要湿地44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3个、省级森林城市69个。江西省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林地达405.00万hm2,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7.7%;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达3.28万hm2,占全省湿地面积的47.5%[2]。据专业评估,2016年江西省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效益为14 951.34亿元,相当于同年江西省生产总值的80.8%,其中森林生态效益比5年前增加1 863.22亿元,增幅达23%[3]。“十三五”时期,江西省既大力厚植生态、提升“绿水青山”品牌,又通过多种途径,优化“两山”转化环境。着力打通“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相互转化的通道,使“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利用“金山银山”更好地建设“绿水青山”[4]。

1 加强立法,为“两山”转化提供保障

江西省已颁布省级林业法规17部、政府规章8部,成为我国林业立法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一是围绕简政放权。2015年,江西省修改《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木材检查站管理监督办法》有关野生植物放行证、木材运输凭证的内容;2016年,江西省废止《江西省森林限额采伐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江西省修改《江西省木材运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木材运输证条款。二是围绕生态建设。2012年,江西省出台《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4年,江西省出台《关于加强城市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6年,江西省出台《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三是围绕产业发展。2014年,江西省出台《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江西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取消市、县森林公园设立的审批;2017年,江西省出台《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江西省植物检疫办法》。

2 深化改革,为“两山”特化提供动力

2.1 促进林权规范流转

2015年起,江西省开展五级林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有56个县(市、区)的400个乡(镇)1 267个村建立了流转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建立林权流转信息管理系统、林权流转服务网和“惠林绿桥”APP,提供挂牌受理、信息披露、交易组织、合同鉴证等服务。2016年开始,江西省在31个县(市、区)探索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授予流转证在林木采伐、抵押贷款、再次流转等方面的作用。截至2018年底,江西省累计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1 902本,流转面积1.27万hm2。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办法,对年新增林地流转面积按750元/hm2予以奖补,每个合作社最高奖补5万元,家庭林场和专业大户最高奖补3万元。截至2018年底,江西省培育形成专业大户4 855户、家庭林场93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 932个、林业企业100家,其中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林业合作社示范社148个。全省通过林权流转综合服务平台累计规范流转林权50余宗,成交超16.00万hm2、金额59亿元。

2.2 创新林业金融服务

全省与农商行、邮储银行、建行等9家银行签订20亿元林权抵押贷款授信协议,截至2018年底,累计实现林权抵押贷款198.65亿元,贷款余额5 788.00亿元;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3 390万元。江西银保监局等6个部门联合出台《江西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农行在全国金融系统率先推出“金穗油茶贷”产品,截至2018年5月,累计发放贷款31.84亿元,贷款余额19.02亿元,重点支持赣州、吉安等地1.8万户贫困农户发展油茶林。2013—2017年,江西省落实林业贴息贷款62.00亿元,中央财政贴息1.66亿元,使280余家林业企业和民营林场、2.3万户农户及林业职工受益;落实林业小额贷款近22.00亿元,中央财政贴息0.62亿元,农户人均年贴息2 685元。2018年,江西省在保森林达0.08亿hm2,占全省有林地的87.8%,提供风险保障650.00亿元,获财政补贴1.35亿元。江西省通过“基本+补充”“政策+商业”等方式,先后创新推出商业性林木火灾保险、林木综合保险、林木综合价值保险、油茶林保险、多年期森林保险和中药材种植保险等产品,2018年全省在保面积达2.27万hm2,提供风险保障4.67亿元。

2.3 深化“放管服”改革

2013年以来,江西省本级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由43项精简为23项,精简率46.5%;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权力由448项精简为71项,精简率84.2%;“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服务事项分别有9项和10项;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可在“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办理。2014年开始,江西省将公益林抚育采伐权及因灾受损更新采伐许可权、林区木材加工项目(不含中高密度纤维板)审批权及部分林地临时占用审批权下放给设区市;毛竹加工项目下放至县(市、区)审批。此外,当地人造板、木竹家具、木竹工艺品、毛竹及其成品和半成品等运输免办运输证,为林产品流通提供方便。

3 加大投入,为“两山”转化提供引擎

“十三五”以来,江西省安排省级以上林业建设资金16.00亿元,大大提升“绿水青山”含金量。

3.1 实行森林生态补偿

2007年开始,江西省将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75.0元/hm2逐步提高到2019年的322.5元/hm2,居中部省份首位。2001—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安排公益林补偿资金101.13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10.96亿元。2016年,江西省启动天然林保护项目,天然林补偿标准与公益林一致。

3.2 开展湿地补偿试点

中央财政连续5年对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及其周边湿地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10亿元,对受害耕地平均按400元/hm2补偿,同时实施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项目266个。

3.3 实行营造林补助政策

“十三五”以来,江西省累计安排防护林工程、造林补贴、低产林改造、森林抚育等林业生态建设资金22.10亿元,安排油茶、毛竹、林下种植、贷款贴息等林业产业补助8.50亿元。此外,2016年以来,江西省在4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县和国定贫困县安排生态护林员1.4万人,年人均收入1.00万元,带动近6万贫困人口直接脱贫。

4 提升服务,为“两山”转化提供便利

4.1 建设林区公路

“十二五”期间,江西省完成4 100 km林区道路路面硬化和维护;“十三五”国家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安排江西省林区公路建设290 km,补助资金1.16亿元。截至2017年底,江西省林区公路达2.5万km,路网密度23 m/hm2,为“两山”双向转化提供了“硬通道”。

4.2 强化创新引领

2014年,江西省开始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围绕林木良种中长期选育目标、森林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瓶颈”,以及兴林富民与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技术需求,累计投入资金2 475.00万元,开展科技攻关项目64项,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4.3 加强科技示范

“十二五”以来,江西省共实施技术推广项目143个,投入资金1.80亿元,推广良种和新品种200多个、先进技术120多项,建设示范生产加工线4条,营建苗圃超73.33 hm2、示范林超0.73万hm2,建设森林质量提升良种良法骨干示范基地85个,建设333.33 hm2以上规模的油茶产业科技(示范)园12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超10.00亿元。

4.4 争取国家级平台落户

鄱阳湖、九连山、庐山3个国家级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正在运行,“国家林业局樟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江西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挂牌,“江西赣州国家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国家南康家具产业示范园区”“金溪国家林木香料生物产业基地”获原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国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昌)”通过原江西省质监局资质认证,“鄱阳湖流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成为江西省首个原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预警监测中心”在江西湿地宣传教育中心挂牌。

5 结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省林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更高层次落实习近平对江西省工作的重要要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5],持续培育、保护、盘活和利用绿水青山,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促进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奋力推动江西林业发展、林区振兴和林农致富,助力江西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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