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股权投资基金利益分配机制分析

2021-12-01徐晖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11期
关键词:股权基金利益

徐晖

(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 龙岩 364000)

在股权投资活动中,不仅出资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润分配,股权投资的基金管理人作为重要参与者与风险的管理者,也具备部分投资利益分配的权利。本文通过对顾权投资基金发展的历史沿革进行分析,最终建立相应数学理论模型,进而对股权投资基金的利益分配机制进行合理剖析。

一、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历史沿革

股权投资基金的本质含义为:金融机构对非上市的企业股份或者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进行购入,进而获取经济利益的投资基金。2007年,我国政府出台相关法律确认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合法性,自此,股权投资基金的运行方式与地位都获得了法律上的规定与承认,在这一背景下,当前我国大部分的股权投资基金都在采用有限合伙的方式进行运转,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颇为有效的成就。在随后的2016年,我国证证券投资协会颁布了相关文件,在文件中将私募投资基金分成了四类。主要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在这四类基金当中,本文主要研究的对象就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这两种基金类型具备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两者都是通过购入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或者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进行利益获取的。

二、股权投资基金的利益分配机制

上文提到,我国当前的股权投资基金大多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运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只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实际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角色往往由资金管理人员扮演,并对企业的投资方向负责。而有限合伙人的角色往往由出资人扮演,只承担大部分的出资义务,而并不参与企业投资决策。在实践中,普通合伙人被称为GP,而有限合伙人被称为LP,下文则以英文简称对这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深入阐述[1]。

GP是基金企业的主要管理者与主要责任承担着,负责整个企业的运作。因此GP在工作中往往具备多重属性:一是LP的受托方;二是人力资本投入方;三是责任承担者;四是金融中介。通过这一角色性质我们可以知道,首先,在实践中,LP是主要的资金承担者,将手中的资金交予GP去运作,自身只担负投入资金亏损的风险,而利益收入需要与GP共享,这种形式需要通过合同对双方进行约束。其次,GP对资金的产出与亏损承担连带责任,这就要求其经历必须全力投入,对投资企业进行分析,尽力促进所持有资金价值的提升,这既是合同中的要求,也是道德层面的准则。在现实生活中,GP在完成对目标企业的投资之后,其本身会主动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工作,利用自身丰富的管理技术以及经验,对所在公司的进行人力支持,促进其长期健康发展与经济利益的产出。从这种角度看,股权投资基金也是一个经济实体,由LP的投资与GP的人力共同构成[2]。再次,一旦基金获得了利益,GP就必须按照约定对LP进行利益分配,而超出投资范围的损失只能由GP独立承担。最后,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也能帮助许多小微企业度过发展时期资金短缺的难关,进而实现LP与投资企业的双赢,从这种角度看,GP也具备金融中介的属性。

三、股权投资基金利益分配分析

(一)股权投资基金获利模式同质化

受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影响,股权投资基金分配对象正在向大众模式过度,为保证市场经济发展不受影响,保证企业社会地位,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拥有较大提升空间,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必须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税务等有关部门会制定一系列方案,比如账面浮盈税,为改革工作保驾护航。但是由于交易结果多变,使得股权投资结构很难完成可持续发展。在传统利益分配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同质化问题,以至于出现基金投资项目紧缺问题。目前,从业人员应针对股权投资基金利益分配模式进行深度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对传统工作模式进行创新,实现特定对象到大众对象的转变,降低实际风险,丰富项目类型,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

(二)混业经营竞争严重

自20世纪90年代起,“混业经营”模式在金融领域应用频率不断提高,商业银行、大型企业借助全资、参股证券公司、信投公司等方式完成金融业务,导致金融领域无法形成统一秩序,增加了腐败现象发生可能性,对金融运行造成了一定冲击。为解决上述问题,管理人员会借助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等手段,参考《银行法》《信托法》等政策。但是受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影响,全球金融市场呈现出收紧趋势,导致金融领域内部竞争日益激烈,如果继续使用上述方法,那么将对影响我国金融领域社会地位,这为“混业经营”二次发展提供了机会。在当今社会,“混业经营”发展趋势如下:

1.可以为创新工作提供便利,有利于缩小金融业务差距,但是会增加竞争力度,引导金融业务进行多元化转变。

2.使股权投资基金拥有更多选择,可以更好地完成信息共享、协同效应等工作。

3.引导资本市场与商业银行进行融合,降低企业融资难度,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

为保证自身发展不受影响,应深度挖掘股权投资基金在混合经营市场中的作用,不断进行实践,借助实践进行验证,以保证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提高自身资产配置能力,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

在估计出门槛值的前提下,我们要对门槛效应的显著性进行校验,其目的是检验以门槛值为划分标准的两组样本模型估计参数是否显著。同时,为了确保模型的准确性要对门槛值的个数进行检验。由于门槛值γ是未知的,所以F统计量的分布为非标准的卡方分布,因此本文采用Bootstrap自助抽样法进行先验估计,对(1)式分别在不存在门槛值、存在1个门槛值、存在2个门槛值的假设下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见表2。

(三)市场差价取缔红利

在之前,从业人员可以操作一级投资市场或二级股票市场,借助市场差价完成利益获取。但是随着市场改革工作的完成,监督体系、法律体系的完善,使得市场差价完全消失,基金业绩压力呈现出增加趋势,固有方法无法满足行业发展。

在我国有关部门的帮助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速度不断提高,对管理团队专业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发展战略,借助各类基金帮助企业完成转型升级。并且随着股权投资机构不断增多,各基金形式得以细化,因此专业人员不仅要提高自身专业素质,还应提高实际监控力度,实现风险控制。

四、股权投资基金分配机制理论模型

本文所制定的模型分成了两个阶段,第一是确定风险与非风险投资的占比,第二则是确定风险投资的利益分配比例。

假设U为投资人员效用水平,R为风险资产数额,F为无风险资产数额,则效用函数为。在此时,I代表投资者收入水平。除此之外,此公式对模型求解还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可以为管理人员开展具体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第一阶段模型为投资者在明确具体收入的背景下,以效用最大化原则为基础,帮助投资者完成风险资产购买,确定最终无风险资产数额,第二阶段模型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者参考风险资产实际数额,完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费与利润分配划分。对于股权基金管理者而言,提高投资风险、降低无风险利率等方式可以增加其收入,但需要注意的是固定管理费率与利润分配比例二者无法同时提高。

五、政府干预路径

政府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可以控制投资基金所承担风险,通常情况下,政府在进行干预时有两种路线可以选择,分别是宏观路线与微观路线,具体情况如下:

(一)宏观干预路径

税收手段:此手段时政府可以使用的基础手段之一,其主要干预方式为优化税收政策。以美国为例,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速度大幅度降低的主要原因就是将税收进行了上调,在80年代发展速度有所改变,是因为将养老金纳入到了股权投资基金当中,税收实现了下调。

监督手段:政府部门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监督,可以保证投资市场运行稳定性。首先,应结合我国国情与市场实际情况建立绩效评价标准,实现股权投资基金运行透明化;其次,提高股权投资机构的运行质量,打破我国基金壁垒,营造良好市场运行环境;最后搭建基金引导类绩效评估体系,提高基金市场运行效率。

渠道扩展:在发展基金市场时,政府会尝试使用各类合理方法吸引私人投资人员,以扩大基金市场社会影响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一定要协调政府所颁布政策与私人投资人员之间的关系,以维持投资市场稳定性。

(二)微观干预路径

直接干预:政府部门直接参与到股权投资基金运行项目当中,借助自身职能、参考相关政策对企业、私人投资者进行引导。需要注意的是,此干预方式可能会增加民间投资机构数量,因此要协调政府机构与民间投资机构二者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恶意竞争情况,维系投资基金市场稳定性。

间接干预:此种干预方式被国内外研究人员看为最佳干预方式。其原理为政府借助引导方式,搭建一个适合市场人员活跃的平台,不直接与市场人员进行沟通,借助相关政策来改变投资人的想法,改变投资市场走向。并且还可以成立股权投资风险基金,对投资人进行限制,规范投资人操作,为市场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六、结束语

纵观全文,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比较繁荣,这也使得股权投资基金愈发受到投资者的追捧,本文通过建立股权投资基金分配机制理论模型,对股权投资的分配机制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对我国基金行业的发展做出一些微薄的理论贡献。

猜你喜欢

股权基金利益
论确认之诉的确认利益
新形势下私募股权投资发展趋势及未来展望
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绝不能让“利益绑架科学”
定增相当于股权众筹
七七八八系列之二 小步快跑搞定股权激励
利益链与新垄断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1个月回报前后50名
私募基金近6个月回报前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