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时代,“谁伤谁有理”行不通了
2021-12-01杨子
※文/杨子
“谁受伤谁有理”,一直是善良人同情、照顾伤者、处理矛盾纠纷的思维模式。而多年实践表明,“谁受伤谁有理”会使法治和规则变得模糊,也容易形成导向错误。对此,结合民法典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强调司法明确导向、明辨是非的引领作用,强化公民的法治规则与公序良俗意识。这表明民法典时代,“谁伤谁有理”不灵了,也必将更加有力地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朋友聚餐酒后身死,共饮者未必担责
[案例]2019年11月30日傍晚,马世秋应邀参加朋友聚餐,一起喝酒至夜间11时许方散去。半个小时后,饭店老板陈某发现马世秋倒在其汽车旁边的地上,便与他人一起将马世秋扶上车。直到饭店老板陈某关店准备回家时,见马世秋依然在车内,因害怕承担责任报警。公安民警到达后发现马世秋已在车内死亡。经鉴定,马世秋(有肥胖症)死亡原因系酒精诱发心肺功能衰竭。事后,马世秋的父母将与马世秋同桌吃饭的朋友及饭店老板9人告上法庭。法院查明监控视频显示,马世秋等共同饮酒者离开陈某的饭店时,马世秋饮酒后意识清醒,在饭店内外与多人交谈,直至1个多小时后才到自己的车内。此种情形下,要求共同饮酒者对两小时后才显露醉酒状态的马世秋承担照顾、护送和救助义务,明显有悖社会常情。饭店老板陈某也对马世秋已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并无过错。法院以情谊行为不直接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驳回原告诉请。
[评析]《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起喝酒的同桌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同桌人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一般来说,劝酒者只要有以下四种情况就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本案并没有证据证明同饮者对马世秋存在强行劝酒、逼迫喝酒等行为;且聚餐散后马世秋的行为一直正常,并不需要他人照顾、护送和救助。如果只要一起举杯共饮,就产生了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显然有悖社会常情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自愿参与篮球对抗赛受伤,风险自担
[案例]2019年10月,曹勇和杨亦博在公园篮球场临时自发组织四对四篮球对抗赛。在争抢篮板球过程中,杨亦博肘部与曹勇面部发生接触,致曹勇左前牙折断,后曹勇进行植牙手术,产生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5000余元。杨亦博不认为自己存在过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曹勇起诉后,未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评析]《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篮球活动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当事人自发参与活动本身即意味着自愿承受篮球活动可能导致的损害后果。且在篮球对抗中,规则允许合理的身体接触甚至碰撞,故活动参与者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即处于身体碰撞和损害的危险之中,且此种危险具有不确定性,而此种不确定的危险可能会导致参与者身体遭受损害。曹勇参与案涉篮球活动属于自甘风险行为,在无充分证据证明杨亦博对于损害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曹勇的损害只能风险自担。
通宵打麻将后身亡,牌友无错不担责
[案例]2020年2月8日晚,佟成章与张国福等3人在一起打麻将,至次日7时左右离开。2月9日10时许,佟成章因突发头晕伴意识障碍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佟成章右侧小脑出血、原发性高血压病3级、呼吸衰竭,经救治无效于当日下午身亡。佟成章亲属要求3名牌友适当予以赔偿未果后,将张国福等3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共同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共计28万余元(此前张国福等3人已向佟成章亲属支付了2万元的慰问款),未能得到两级法院的支持。
[评析]《民法典》对自愿参加的休闲娱乐行为产生的损害,规定为过错责任原则。佟成章与张国福等3人共同打麻将,属于基于自愿的休闲娱乐活动,不属侵权行为,活动本身亦不具有明显的危险性。佟成章的死亡是由其自身健康状况造成,不是他人的侵权行为所致。佟成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应该了解,其系自愿参与打麻将活动。而且并没有证据显示佟成章是在被强迫或者受到威胁情况下参与打麻将,也没有证据显示佟成章在打麻将过程中身体不适。3名牌友作为普通群众,以其日常生活经验不能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佟成章打麻将结束后于次日死亡的结果,不具有过错,不应当对其死亡承担责任。
中学生早恋引发自伤,学校无需担责
[案例]周文江、顾磊、胡丽萍均为某县第二中学的学生。此期间,胡丽萍与顾磊、周文江都曾相互有好感并恋爱过,后来均已分手。2019年3月19日晚,周文江约胡丽萍在晚自习放学后说话。当晚周文江与胡丽萍一起下教学楼时,恰巧遇到来向胡丽萍借雨伞的顾磊,顾磊当即叫胡丽萍与其一起回宿舍,引起周文江不快,因质问顾磊二人口角后,周文江动手打顾磊,顾磊边掏出手机边扬言要找人过来帮忙打周文江。周文江情绪激动之时从五楼跳下摔成九级伤残。周文江要求学校、顾磊、胡丽萍(及监护人)共同连带赔偿39万余元,法院仅判决顾磊承担10%过错责任。
[评析]《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周文江自伤行为,虽与其本人曾与胡丽萍、胡丽萍与顾磊在校恋爱不无关系,但学校对学生上述谈恋爱行为并不了解、不知情,当然不应以此认定学校有过错。且根据《民法典》自甘风险原则,周文江在校学习期间违纪谈恋爱,又不能正确妥善处理恋爱之矛盾纠纷,自伤行为之相应的责任后果只能自行承担。又因周文江在与顾磊之间引发矛盾互殴起因上看,主要过错在周文江,双方口角之后,又是周文江先动手打顾磊,周文江的受伤是由于其莽撞冲动,不计后果导致的。顾磊仅应对打电话叫人帮忙的行为刺激了周文江之过错承担10%责任。
因出轨被刺,伤者自担相应过错责任
[案例]35岁的常洪斌一直以有一双儿女、一个漂亮妻子、一份好工作而骄傲,然而幸福的日子却被第三者插足而破灭。早在2018年春,因怀疑妻子出轨双方别扭了一段时间。到2019年秋季,常洪斌又发现妻子不对劲儿,经用带录音功能的GPS定位器等设备查实,获取证据发现插足者系单位同事李东来。常洪斌与妻子经开诚布公的交谈,最终为一双儿女考虑不离婚,妻子答应好好过日子。事后,常洪斌给李东来发微信,暗示已经知情,并让李东来以后别与自己的妻子联系。李东来则回应说,让常洪斌管好自己的媳妇,别让她再找他就行。没想到的是,夫妻和睦如初没几时,妻子与李东来再次出轨,常洪斌抓住后现场“录视频”。可不以为耻的李东来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录吧,随便录吧”。火冒三丈的常洪斌最终将李东来、妻子刺伤(均构成重伤二级)。常洪斌于后悔中打了120将伤者送医院抢救,后投案自首。法院考量受害人之重大过错、常洪斌自动终止犯罪、事发后积极抢救、并投案自首等情节,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被告人常洪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按60%过错责任赔偿李东来经济损失95000余元。
[评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法律既谴责惩罚犯罪,也要倡导公序良俗。《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常洪斌出于义愤失去理智,持刀具肆意捅刺他人身体要害部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本应从重处罚,但李东来的不道德行为,以及面对常洪斌用手机拍录视频时,不以为然、毫无愧意、公然挑衅常洪斌感情和人格尊严底线的恶行,法律不能苛责作为一个正常人保持崇高的理性。且常洪斌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案发后常洪斌拨打120并积极参与实施救助,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常洪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综上因素,法院予以从轻判处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