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背景下的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研究
2021-12-01宋红鑫
宋红鑫
(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 100037)
一、引言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为实现绿色金融发展理念,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加入绿色发展事业,国内主要债券交易市场的绿色金融概念创新债券产品也加快推出,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相继推出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产品,交易所市场也推出了绿色公司债券、碳中和债等产品,以下对绿色债券产品的特点进行研究,并提出促进绿色债券市场长效发展的建议。
二、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概述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最早源于2015年12月绿金委发布的《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作为绿色金融债的指引;2016年正式启动了绿色债券市场。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升级、绿色服务等领域。目前主要发行市场为交易所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我国绿色债券余额超过1.2万亿元,其中:2020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2000亿元。
(一)政策支持
在国家层面,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对企业申请发行绿色债券可适当调整企业债券现行审核政策,如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等。2017年3月,证监会公布《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实行“绿色通道”等支持政策。2020年1月,上清所印发《关于调降债券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将绿色债券的发行登记费率、付息兑付服务费率降低50%。在地方政府方面,采用债券贴息、财政补贴、上市奖励、担保等方式支持鼓励绿色债券产品发行。
为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国内主要债券市场也加快了碳中和债的创新推出。2021年2月,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批碳中和债相继成功发行。
(二)产品主要特点
1.募集资金投向主要体现绿色概念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碳中和债(作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募投项目要求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且聚焦于碳减排领域。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要求用于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其中确定用于绿色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等的募集资金金额应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
2.引入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简称《指引》),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评估认证机构的资质条件及其出具的评估认证报告内容要符合《指引》要求,应依据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认可的国际或国内通行的鉴证、认证、评估等业务标准,按照“可计算、可核查、可检验”等原则对绿色项目碳排放、碳足迹等环境效益进行定量测算和披露。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分为发行前评估认证和存续期评估认证。
目前我国发行的绿色债券大部分非强制性使用第三方评估认证,约半数以上的债项提供了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其中: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碳中和债产品强制要求使用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显著标识募投项目碳减排、碳中和效果,以进一步提升碳中和债的公信度。
3.存续期信息披露要求更高
绿色债券产品的发行企业,除履行常规的定期信息披露义务外,信息披露内容还需涵盖绿色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定量的碳减排环境效益等跟踪内容,信息披露内容更为复杂,需要借助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持续提供定期服务,信息披露工作要求更高。
4.产品不断创新,挂钩未来目标
为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目标,绿色概念债券产品不断创新,推出了挂钩未来绿色发展目标的产品。例如: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产品的设计对募集资金用途无特定要求,但设置挂钩未来目标,如企业单位产值能耗值、供电标准煤耗值以及清洁能源年度装机容量等多项指标,以约束企业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目标。
5.国内绿色债券产品标准与国外存在一定差异
在募集资金用途、第三方认证服务等方面,国内绿色债券产品与国外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在募集资金用途方面,我国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一般要求70%以上投向绿色项目,而国外则要求全部投向绿色项目;在第三方绿色认证服务方面,我国是鼓励企业使用第三方认证而非强制性,而国外则是强制要求使用第三方认证服务,要求相对严格。
三、促进我国绿色债券市场长效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目前地方政府对于绿色项目给予债券贴息、财政补贴、上市奖励、担保等支持政策,大型银行对于绿色债券产品投资给予一定程度的定向支持,都有力地支持了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为进一步健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议调整优化地方政府以及银行、券商等机构投资者的监督考核指标,将绿色指标纳入常态化的考核体系,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统一评估标准,提高认证结果可比性
绿色债券产品评估认证方法涉及的绿色效益评估可能较难准确度量,需要跨多学科的专业知识,要考虑不同行业领域项目的特点,还涉及分析师的主观判断,不同机构的评估认定方法可能存在差异,都将影响最终的评估结果,因此,评估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统一,以提高认证结果的可比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升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的专业服务质量
我国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服务开展时间较短,从事评估认证服务的机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主要依靠自律和绿色债务标准委员会的不定期抽查,监管力度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对于绿色债券产品的认可度,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对于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的资质审核体系,提高准入门槛,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服务队伍整体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
(四)支持降低绿色债券产品发行成本
绿色债券产品发行涉及第三方评估认证服务,部分产品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要求,虽然注册发行环节设计了绿色通道便利审批,但是与一般信用债产品相比,发行筹备成本相对较高,因此,为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鼓励发行人积极选择绿色概念债券产品融资,需要在减税、贴息等方面进一步补贴,使其相比同期同类型同等级一般信用债产品具有价格成本优势,才能助力实现市场的长远发展。
(五)加大产品宣贯,丰富市场参与者结构
要提升绿色债券产品市场认可度,提高发行规模,吸引发行人和投资者踊跃参与和支持,必须加大对于产品的宣贯力度,将产品优势、最新支持政策等信息不断传导,激发市场参与者积极性,以不断丰富市场参与者结构。
(六)优化国内绿色债券产品认证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
气候变化是全球性课题,必然产生跨境绿色交易需求。目前,我国的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尚未接轨,且由于国内正处于前期鼓励阶段,国际标准相对更为严格。为解决跨境绿色交易可能涉及的双重认证问题,我国要加快与其他国家就绿色金融标准磋商达成一致意见,优化国内绿色债券产品认证标准,畅通跨境绿色金融交易渠道,为绿色债券产品打开更大的发展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