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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研究

2021-12-01肖冬亚钟月曦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专业评价企业

肖冬亚,钟月曦,钟 菲

(长春工程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努力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不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举措,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高校正顺应时代潮流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双创时代”的来临,正引导高校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人才培养模式。然而,我国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经验不足、体系不够完善,与国外双创教育的发展尚存较大差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何正确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新模式,是“双创时代”背景下稳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

为了适应我国发展战略并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教育部于2010年正式提出“创新创业教育”这一概念。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与理念,不是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简单、机械地相加,而是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相互融合、贯穿始终,是对素质教育的一种升华。创新创业教育有着独特的教育内容和目标,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同时,更加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强调知行并重、知行统一,这也成为创新创业教育区别于传统教育最为核心的特点。

创新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深入与发展,也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创新、创造和实践,其内涵本质是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指上述受教育者为在校大学生,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与能力。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在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途径,引导高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与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人才培养模式,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及创新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便更好地服务国家和社会。

创新创业教育是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途径,不是为了解决学生就业问题,也不是鼓励大学生成为“赚钱”的机器,创新创业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一种综合性、素质教育实践活动,不只是针对少数有创业潜能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掌握;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这些都将为大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经验较少,大多数高校师生对其认识还不到位,经过对几所省属高校的实地考察和调研发现,目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重视程度不够

当前我国高校对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探索还处于起步阶段,多数高校师生对创新创业教育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没有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的真正内涵和意义。比如,有些教师和学生单纯地认为,创新创业教育就是学习如何创办“公司”,这与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不相符,显然误解了创新创业教育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导致师生对创新创业教育不重视;有的教师认为创新创业教育不适合学生,学生应该在企业工作几年后,有了一定的历练,才适合“创业”;有的高校还将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设为选修课,明显是重视程度不够。另外,有的高校虽然针对创新创业组织了一些实践活动,但由于学生自身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解与认知存在偏差,故其主动参与度不高;有些学生即使参与也是因为专业要求、班主任要求、学分要求等而被迫选择;还有一些学生持一种保守、旁观者态度,对学校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不甚关心。这些都将导致学校难以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进程缓慢,成效不显著。

(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不完善

针对创新创业教育,目前多数高校均开设了相应的课程,但没有完善的课程体系,多为松散的、面向全校学生的选修或必修课,如《创业基础》《创新方法与实践》等,还有一些创新创业相关的网络课程供学生选择。课程设置看似比以前丰富,但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大致表现在:尚未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创新创业教育规范度不够严格;课程多以创新理论为主,缺少实践课程或者实践课程的质量偏低;创新创业教材不规范、不统一;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度不够,没有针对学生的专业背景、知识体系与实践能力设置相应的创新创业课程,导致学生在接受创新创业教育时无所适从,这些都将严重影响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与实施效果。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纷繁复杂的体系,内部要素协调发展才能使得系统良性运行,要想持续、全面、深入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建立完善的、规范的、与之相匹配的教育教学体系。

(三)师资力量薄弱,教师缺乏创新创业教育经验

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的起步较晚,教师的引领与指导就显得尤为重要。从调研结果(以吉林省内高校为例)来看,创新创业师资力量薄弱,教师缺乏创新创业经验,没有经过系统化培训。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任课教师数量有限,多是从全校范围内遴选,有的是专业教师,有的是学工教师,有的是刚步入工作岗位的年轻教师等,这些教师的本专业是研究课题、做学生工作或者是科研工作等,不是专门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研究,没有系统的教学规划以及完整的知识结构,加之平时教学任务及科研工作繁重,认为创新创业教育是本职工作以外可干可不干的工作,缺少动力,导致教师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与理解不足,缺少必要的教学理论与教学设计,造成了教学内容和方式单一、没有针对性、理论与实践脱节等现象,难以满足引导学生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需求,无法为学生提供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

(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自身能力素质欠佳

从调研结果来看,很多学生没有真正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与开展的真正目的,没有足够重视,积极性不高。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学生为例,有的学生对职业规划存在思维定式,认为毕业以后要考研、考国家电网、去电厂等,创新创业教育对他们就业没有什么帮助,反而是浪费时间和精力,从心底不认同开展独立创新、独自创业的职业路径;有的学生认为创新创业就是毕业以后自己开公司当老板,自己没有这方面的经济实力和创业能力,不如老实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有的学生认为创新创业教育是针对少数“学霸”级的人物,自己没有天赋,所以和自己没什么关系,并不清楚创新创业教育是面向全校学生的普惠式教育。虽然一些高校对创新创业教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比如增设创新创业毕业学分以及各种竞赛、项目等,有部分学生只是单纯地为了毕业而去刷“创新”学分,并没有从心底认同,参与竞赛、项目的只是为了得学分,得够学分了就不再参与了。

同时,学生大学四年里几乎都是在学校学习,接触的人和经历的事多是和学校有关的,其社会阅历较浅,对社会的认知不足;有的学生对创新创业活动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创新实践能力不足,不能将理论很好地应用于实践,普遍缺少社会实践活动,缺乏创新创业经验;现在多数学生生活条件优越,抵抗挫折的能力较弱,稍微遇到点困难就放弃了,缺乏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精神。要想真正实现创新创业,需要多重能力兼备,学生自身的能力素质需要加强。

三、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构建

认识到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参考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典案例,结合对吉林省属高校调研结果及自身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构建策略,以供商讨和批评指正。

(一)转变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重视能力培养

任何行动都要以正确的理念为引导,要想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教育理念,否则即便采取再多措施,大学生群体都无法从心底接受创新创业教育。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理念创新的主体,应顺应“双创时代”要求,承担社会使命,及时转变教育理念,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但中国的传统文化及传统教育深刻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和价值取向,“毕业后找一份稳定的工作”,这种观念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意识,影响着大学生对新教育模式的接受及未来的择业导向。

所以,首先应该强调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本质,是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不是简单的“开公司”,要注重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消除认知偏见;其次,要强调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面向全体的、综合性、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的教育模式,不是面向少数人、少数专业的“精英教育”,而是面向培养所有专业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广谱式”教育。高校在实施过程中也应遵循“面向全体、分类指导”的原则,不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偏离初衷[1];再次,要给大学生灌输一种“不怕输、坚韧不拔、敢于质疑、勇于挑战、大胆尝试”的精神理念,多给学生平台和机会,多鼓励学生创造性地投入到各种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为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完善教育教学体系

从调研结果来看,很多高校存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度不够的现象,以某高校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为例,虽然全学院学生都参与创新创业课程的理论学习,但每年电子信息工程和自动化专业的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比例较高,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学生参与的比例较低,原因在于创新创业活动与前两个专业的契合度较高,学生较容易参赛获奖,积极性高;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的学生常常认为,“创新创业活动与专业不太相关,自己以后考国网,参加也没什么用”,出现双创活动在电气专业实施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创新创业教育是顺应学生个性化需求而产生的、面向全体学生的素质教育实践活动,要避免学生只会纸上谈兵,不能真枪实战的“雷区”,就要把其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教育教学体系,促使其根植于专业教育并高于专业教育,实现以学生所学专业为支撑,形成不同的创新创业教学内容、实践活动、师资体系等[2]。首先,高校应该按照学生所在专业,围绕个性化需求,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和内容,使得创新创业教育真正融入专业教育;其次,让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了解到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培养学生根据自身专业特色自觉创新创业的精神;另外,依托专业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给学生施展专业所学的机会,通过创新性专业实践活动,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借助实践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进而推动技术的发展与创新,促进专业教育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关键作用。

(三)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综合素质

当前高校普遍存在创新创业师资队伍薄弱,教师缺乏创新创业实战经验,没有经过系统化培训的问题。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教师的引领与指导作用非常关键,因此,科学构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尤为重要的一步。

一是从校内选派一些优秀的跨学科教师,构建一支专业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然后到企业进行实践培训或是送到国外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一流的学府进行培训,学习企业经营、企业规划、企业管理等实战经验,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的新理论、新教学模式、新教学方法等,打造一支专业化、多层次、多元化、系统化、国际化的师资队伍,传授给学生更多、更广、更丰富的创新创业实战经历。

二是学校长期聘请一些具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创业者等来担任创新创业专职或兼职教师进行“现身说法”,分享企业曾面临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经历的失败及解决方法等内容,与校内教师共同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类项目,讨论与研究实际案例,让学生学习到企业家、创业者的思维模式与实战经验,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激情。

(四)加强校企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模式

学生长期在学校学习,缺少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实践能力明显不足。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是解决高校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有效途径,也是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服务社会、推动社会发展的趋势。

第一,学校与企业共同建立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企业向高校提供当前及未来发展所需要的人员需求,高校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调整培养目标与方案,高校和企业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面向社会经济发展,协同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

第二,学校与企业共同建立课程体系。传统的教学中,由于高校教师缺乏创业实践经验,存在教学内容和方式单一、没有针对性、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阻碍了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不能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因此高校和企业应共同参与课程体系的建设。例如根据企业的需求,增减专业课程以及制定个性化的授课内容;在企业协助下开设一些创新性、综合性、设计性的实践课程;企业提供一些可以让学生参与的项目或者项目的一部分,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

第三,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可以采用“订单式”培养,即高校与企业根据企业需求签订用人合同,企业和高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按订单培养,经企业验收合格后被企业录用的培养模式。在此过程中,企业和高校密切沟通,根据企业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的需求,提前制定个性化方案;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学生通过工学交替的方式,分别在学校和企业进行教学实习,实现了将学校教学与企业工作岗位的有机结合,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可以得到显著提升。

另外,还可以参考英国经典的“三明治”教育模式。“三明治”教育模式是一种“理论—实践—理论”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第一、二年在学校进行理论课程学习,第三年去企业实践,第四年再回到学校学习。这种教育模式将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有机结合,通过将理论的学习应用于企业实践,加深学生对理论的认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实践能力,同时增强学生对企业和社会的认知。完成实习回到学校以后,学生对理论的理解更加透彻,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创新[3]。同时学校也能根据企业反馈的信息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养方案等,使得学校能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有竞争力。

第四,学校与企业共同建立长效协同机制;为保证校企健康、平稳、持续运行,首先双方应共同成立工作委员会,由校企的管理者组成,负责对人才培养模式、规划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共同建立管理机制,各司其职、统筹规划、相互协调、共同发展,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建立长效反馈机制,企业根据行业发展方向,提前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改革,并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双方共同商讨,确定解决方案。

四、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

评价的结果是改进的方向,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要想得到持续的改进,必须以科学的评价为前提。虽然全国各地高校都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但相应的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评价取向“经济化”;评价主体“单一化”;评价阶段“结果化”;评价指标体系“应试化”等方面。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应遵循适应性、开放性、全面性、发展性、科学性原则,不断改进与提高。

(一)评价取向由“经济化”转向“价值化”

创新创业教育已成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举措,其兴起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在评价创新创业教育时,往往以其所带来的经济效应作为评价的取向,比如利用参加过创新创业教育学习的学生未来所创办的企业数量、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等宏观经济层面来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4]。回归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我们发现这种经济化的评价标准并不是很科学,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取向应该更多地放在学生受教育前后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的转变上,即对受教育者个人价值的影响上,而不仅仅是创业产生的财富值。

(二)评价主体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

在以往的评价中,评价主体较为单一,造成对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非科学、非公正评价。创新创业教育是面向社会的,最终目的是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不只是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企业、政府,学生家长同样是创新创业活动的参与者或监督者。要想客观、科学、合理、全面地评价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质量,需要建立多元化评价主体,评价主体应该包括国家行政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用人单位、校外评估机构等多方主体,综合考虑多对象的测量,以保证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客观性和公平性,使得创新创业教育能够长期均衡、协调发展[5]。

(三)评价阶段由“结果性”转向“全程性”

由前文评价取向的经济化可知,目前创新创业教育多局限在宏观经济层面,即利用参加过创新创业教育学习的学生未来所创办的企业数量、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来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显然评价的阶段关注了结果,而缺少过程性评价。要想创新创业教育能长期均衡、协调发展,离不开对教育的全程性评价,即不仅要关注教育结束后的诊断性结果,同时也要关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与反馈。将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然后对不同阶段分别进行过程评价,可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修订、完善,最后将实施结果与初始目标进行对比、诊断,从而促使创新创业教育平稳、健康发展。

(四)评价指标体系由“应试化”转向“素质化”

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素质教育的深入与发展,与传统教育有很大的区别。因此,以考试成绩和分数来衡量传统教育的静态考核评价方式已不适合对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往往具有发散性、求异性思维,用传统的应试教育考试制度评价创新创业人才是不科学、不全面的,也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6]。因此,需要构建一套合理的、适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应考虑学校本身的类型、层次、人才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等基础条件,然后按照开放、发展、适应、全面、科学的原则收集大量的相关资料并进行科学分析与筛选,同时还要按照创新创业教育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与创新创业教育目标来建立。此外,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体系还应是动态的,要根据创新创业教育开展的不同程度与阶段,应适当调整,以便更好地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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