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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建构的方法论基础
——从《中国哲学史大纲》的角度看

2021-12-01

关键词:考据哲学史大纲

尚 荣

自先秦至今,中国传统哲学的历史已绵延千年,但中国哲学史作为一门学科出现,却是在近代以来西学东渐的学术背景下逐渐酝酿、不断探索而产生的结果。自谢无量著《中国哲学史》以来,胡适、冯友兰、钟泰、范寿康、张岱年、劳思光、萧萐父、李锦全、郭齐勇等学者均著有“中国哲学史”专著,可谓各有所长,各具风采。柴文华先生认为,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是开山之作,蕴含了“以西释中”的诠释倾向,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与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确立了成熟的 “以西释中”的诠释框架,钟泰的《中国哲学史》则坚持较典型的“以中释中”的诠释框架,而范寿康的《中国哲学史通论》初步运用了“以马释中”的诠释框架[1]。仅就《中国哲学史》初创时期的这几部专著而言,谢无量的著作最早,在时间上确有“开山之功”,但他的著作却并未使“中国哲学史”在现代学术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事实上,我们认为,真正起到“开山”作用的是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

柴文华先生认为,胡适之作属于成熟形态的“以西释中”,这意味着自胡适开始《中国哲学史》的书写才真正进入正轨,中国哲学史作为一门学科才真正开始得以建立。其实,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的成功之处,不是其以“以西释中”的研究方式和主导精神,而是在于其对考据方法的运用。也就是说,作为促进“中国哲学史”现代建构的一种根基性方法,考据法是“以西释中”诠释框架得以施展的必要条件。但是,当前学界对“中国哲学史”的建构历程的研究,过于重视“以西释中”的诠释框架,或者从范式角度进行解读[2]。这些研究虽很有意义,但很大程度上也忽视了考据法对“中国哲学史”现代建构的潜在影响。据此,我们尝试以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为例,考察考据法在“中国哲学史”现代建构过程中的效用与价值,以期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转型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一、《中国哲学史大纲》中的考据

作为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史大纲》大篇幅地着力于历史考据。整体上看,胡适的考据主要集中于哲学史的史料方面,具体言之,主要涉及两个向度:

(一)史料的审定

所谓史料的审定,即审定哲学史料的真假。胡适将审定史料视为建构中国哲学史最为关键的一步,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正是建立在严格的史料审定的基础上。以《管子》一书为例,胡适指出:

《管子》这书,定非管仲所作,乃是后人把战国末年一些法家的议论和一些儒家的议论如《内业篇》,如《弟子职篇》和一些道家的议论如《白心》《心术》等篇,还有许多夹七夹八的话,并作一书;又伪造了一些桓公与管仲问答诸篇,又杂凑了一些纪管仲功业的几篇,遂附会为管仲所作[3]12。

进而,胡适给出了判定此书为伪作的三条证据,如:

《小称篇》记管仲将死之言,又记桓公之死。管仲死于西历前六四三年。《小称篇》又称毛嫱、西施,西施当吴亡时还在。吴亡在西历前四七二年,管仲已死百七十年了[3]12。

《立政篇》说:“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立政九则》解说“兼爱”道:“视天下之民如其民,视人国如吾同。如是则无并兼攘夺之心。”这明指墨子的学说,远在管仲以后了[3]12。

《左传》纪子产铸刑书西历前五三六,叔向极力反对。过了二十几年,晋国也作刑鼎、铸刑书,孔子也极不赞成西历前五一三。这都在管仲死后一百多年。若管仲生时已有了那样完备的法治学说,何以百余年后,贤如叔向、孔子,竟无一毫法治观念或言孔子论晋铸刑鼎一段,不很可靠。但叔向谏子产书,决不是后人能假造的?何以子产答叔向书,也只能说“吾以救世而已”?为什么不能利用百余年前已发挥尽致的法治学说?这可见《管子》中的法治学说.乃是战国末年的出产物,决不是管仲时代所能突然发生的[3]13。

胡适这三条证据分别从管子的卒年考证、管子学说的墨家教义与思想发展的演变逻辑角度,对作为哲学史料的《管子》一书作了细致的考证,最终审定《管子》作为哲学史料,并不能代表管仲本人的思想。也就是说,《管子》一书并不应是老子、孔子之前的哲学思想,其应属于老子、孔子之后的战国时期的哲学思想。通过考据的方法,胡适对哲学史料进行了精确的审定。除《管子》一书,其实,胡适对史料的审定几乎贯通全书,比如:他否定《尚书》《易经》等儒家经典的史料价值,仅以《诗经》为可靠的上古哲学史料;考订老子的生平、名字及《老子》一书诸版本;肯定孔子《论语》的史料价值,否定以《孝经》《杂卦传》《序卦传》《说卦传》等为研究孔子思想的信史文献,等等。这部分的工夫均属于史料审定的范围。

(二)史料的整理

在胡适看来,史料的审定虽是建构中国哲学史的关键,但对史料的考据却不能仅仅局限于此。他指出,“哲学史料既经审定,还须整理”[3]18。这表明,在审定史料之后,作为信史的哲学史料的工作,还有整理。对于整理史料,胡适归纳出校勘、训诂与贯通三方面。

古书在流传过程中,往往因传写或兵火鱼虫之劫而有脱误、损坏之处。所谓校勘,即校定古书在流传中的这些谬误。训诂则因古今之别造成的字义不同,而探寻文字的本义。胡适认为:“校勘是书的本子上的整理,训诂是书的字义上的整理。没有校勘,我们定读误书;没有训诂,我们便不能懂得书的真意义。”[3]21对于校勘与训诂,胡适说明了具体的方法。

对于校勘法,胡适归纳了三条方法,即据旧刊精校的古本校勘、据他书或类书所援引校勘与据本书通用的义例校勘。如胡适在引荀子《解蔽》“可知,物之理也”一句时,解释说:“可字下旧有‘以’字。今据久保爱所见元本删之。”[3]274这种解释是校勘方法在胡适哲学史书写中的实际运用。同时,在论及训诂法时,胡适也总结了三条规则,即以古义、古代的字典、古代笺注或古书中相同的字句为据进行训诂,以文字假借、声类通转为据进行训诂与以文法为据进行训诂。如在解释《列子·天瑞篇》中“不生者疑独”时,胡适根据《说文》指出“疑”字有两个,一个训“定”,一个训“惑”,此处的“疑”应训为“定”,而非“惑”义。所谓“疑独”即是定独,永远单独存在之义[3]216。这种对字义的重新厘定即是胡适运用训诂法的明证。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胡适对校勘法与训诂法的运用比比皆是,可见其在建构中国哲学史时对考据学的重视。

在校勘与训诂之后,胡适还特别提到一种整理史料的方法,即贯通。他认为:“贯通便是把每一部书的内容要旨融会贯串,寻出一个脉络条理,演成一家有头绪有条理的学说。”[3]21建构一部现代意义的中国哲学史,校勘与训诂并不是整理史料的归宿,整理史料的目的应是将各家学说在校勘与训诂的基础上贯通串联起来,形成一个有系统、有条理的学说,使人能够了解各家学说发展的历程,如章太炎的《原名》《明见》《订孔》诸篇正是“贯通”之作。同时,胡适指出,在贯通哲学史料时,还需以西方哲学史为参考资料,“因为古代哲学去今太远,久成了绝学。当时发生那些学说的特别时势,特别原因,现代都没有了。当时讨论最激烈的问题现在都不成问题了。当时通行的学术名词,现在也都失了原意了。但是别国的哲学史上,有时也曾发生那些问题,也曾用过那些名词,也曾产出大同小异或小同大异的学说。我们有了这种比较参考的材料,往往能互相印证,互相发明”[3]22。例如,《中国哲学史大纲》以西方知识论来解读墨辩学说,以生物进化论来诠释庄子哲学,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待《大学》等,这均是胡适以西方哲学思想为参照来“贯通”中国哲学史料、建构中国哲学史的努力。

二、《中国哲学史大纲》为何运用考据法?

考据法的大量运用,使得这部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哲学史著作似乎显得并不是太有“哲学”意味,这也正是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所受诟病之处。那么,为什么胡适要如此大篇幅地运用考据法呢?对此,从蔡元培先生为此书写的序文中,我们或许可以获得启发:

我们今日要编中国古代哲学史,有两层难处。第一是材料问题:周秦的书,真的同伪的混在一处。就是真的,其中错简错字又是很多。若没有做过清朝人叫做“汉学”的一步工夫,所搜的材料必多错误。第二是形式问题:中国古代学术从没有编成系统的记载。《庄子》的《天下篇》,《汉书·艺文志》的《六艺略》《诸子略》,均是平行的纪述。我们要编成系统,古人的著作没有可依傍的,不能不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所以非研究过西洋哲学史的人,不能构成适当的形式[3]序1。

从蔡先生的论述中可知,当时并未有一部成熟的中国哲学史,而中国哲学史的编写正是当时学者面临的时代任务。如何在卷帙浩繁的中国哲学发展历程中梳理出一个系统的历史脉络,便成为当时编写中国哲学史面临的根本问题。这一问题的克服,须解决材料与形式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考据方法的运用。就材料问题而言,这是编写中国哲学史面临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因为中国哲学史作为一种“史”的书写,必须明确诸哲学家及其著作出现的年代、时期,准确把握诸哲学家的思想及演变过程,若不如此,便不能反映出中国哲学史的真正面目。这种历史性的把握,是建立在有效且真实的哲学史料的基础上的。但是,正如蔡先生所言,当检视以往的经史子集时,便会发现以这些材料为哲学史料会有很多的问题。其实,胡适在编写中国哲学史时,也发现了这种类似的问题,他曾指出:

古代哲学史的重要材料,如孔、老、墨、庄、孟、荀、韩非的书,都还存在。仔细研究起来,这些书差不多没有一部是完全可靠的。大概《老子》里假的最少。《孟子》或是全真,或是全假,宋人疑《孟子》者甚多。依我看来,大约是真的。称“子曰”或“孔子曰”的书极多,但是真可靠的实在不多。《墨子》《荀子》两部书里,很多后人杂凑伪造的文字。《庄子》一书,大概十分之八九是假造的。《韩非子》也只有十分之一二可靠。此外如《管子》《列子》《晏子春秋》诸书,是后人杂凑成的。《关尹子》《鹗冠子》《商君书》,是后人伪造的。《邓析子》也是假书。《尹文子》似乎是真书,但不无后人加入的材料。《公孙龙子》有真有假,又多错误[3]10。

在编写中国哲学史时,胡适察觉到“中国人作史,最不讲究史料。神话官书,都可作史料,全不问这些材料是否可靠。却不知道史料若不可靠,所作的历史便无信史的价值”[3]12。若对这些哲学史料不加审定考察地直接利用,则编写出的中国哲学史便不能成为真正反映中国哲学发展脉络的中国哲学史。对此,胡适具体指出了“迷信古书”的弊端,他表示:“若把那些不可靠的材料信为真书,必致(一)失了各家学说的真相;(二)乱了学说先后的次序;(三)乱了学派相承的系统。”[3]12这表明,中国哲学史的编写如要避免上述三个弊端,则必须对所采用的中国哲学史料进行辨析。而对材料的辨析,正是胡适强调的审定材料的工夫。

在胡适看来,“审定材料乃是史学家第一步根本工夫”[3]14,而对哲学史料的审定,有赖于证据的运用。进而,胡适提出了史事、文字、文体、思想与旁证五种证据,以此作为审定哲学史料的法门。胡适举出的这五种方法,很大程度上属于清代以来的考据学方法。通过运用这种考据学方法,可以解决很多哲学史上无意义的问题,例如:

把不相干的人的学说并入某人的学说,例如《韩非子》的第一篇是张仪说秦王的书。又如《墨子》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诸篇,决不是墨翟的书;或把假书作为真书如《管子》《关尹子》《晏子春秋》之类;或把后人加入的篇章,作为原有的篇章此弊诸子书皆不能免。试举《庄子》为例,庄子书中伪篇最多。世人竟有认《说剑》《渔父》诸篇为真者。其他诸篇,更无论矣[3]8。

由此可见,若要还原中国哲学史的真正面目,首先须审定辨析哲学史料,审定辨析的工夫正是考据方法的运用。胡适在编写中国哲学史时,遭遇了哲学史料的真伪问题,因而他从编写“信史”的角度出发,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大量运用考据方法,以确保哲学史料的真实有效。

其实,审定材料仅仅是第一步,在辨析哲学史料之后,编写中国哲学史还须对审定的材料进行校勘、训诂,并将各家学说贯穿起来使之成为系统的哲学学说。然而,中国古人并不重视这种哲学思想的系统贯通,这种贯通的工夫是20 世纪的学者所面临的问题。既然中国传统哲学未产生可依傍的哲学史系统,胡适认为:“我们若想贯通整理中国哲学史的史料,不可不借用别系的哲学,作一种解释演述的工具。”[3]22以西方哲学史为参照资料来整理中国哲学史料,贯通中国哲学史,这正是蔡元培先生所提及的“形式问题”。很大程度上,这种“形式问题”也是建立在校勘、训诂、贯通等材料整理工夫之上的。关于材料的审定与整理之于编写中国哲学史的重要性,胡适曾有说明:

我的理想中,以为要做一部可靠的中国哲学史,必须要用这几条方法。第一步须搜集史料。第二步须审定史料的真假。第三步须把一切不可信的史料全行除去不用。第四步须把可靠的史料仔细整理一番:先把本子校勘完好,次把字句解释明白,最后又把各家的书贯串领会,使一家一家的学说,都成有条理有统系的哲学。做到这个地位,方才做到“述学”两个字[3]22。

这样看来,若要编写一部现代意义的中国哲学史,须解决“材料问题”与“形式问题”,而这两个问题的解决均依赖考据方法的运用。因为“我们对于一个哲学家,若是不能考实他生存的时代,便不能知道他思想的来源;若不能辨别他遗著的真伪,便不能揭出他实在的主义;若不能知道他所用辩证的方法,便不能发见他有无矛盾的议论”[3]序1。由此可见考据方法在哲学史上的重要价值。也正因此,胡适才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大量运用考据方法,以期建构一部可靠的中国哲学史。

三、考据法与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

对于《中国哲学史大纲》,当前学界普遍认为,此书建立了中国哲学史书写的现代典范。例如,陈振文与陈永煌认为,相较于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胡适“突破传统,独辟蹊径,兼收并蓄,以新的话语模式、新的学术精神和新的学术方法编纂中国哲学史,其《大纲》的出版标志着中国哲学史研究新范式的确立”[4]。而张永超强调《中国哲学史大纲》在哲学界定、以问题为中心、方法论自觉等方面具有典范意义,但他所谓的“方法论”是指胡适的实验主义方法[5]。此外,王法周认为,胡适此书的典范价值在于:一方面打破传统思想的迷思,另一方面深入挖掘与正面肯定了儒家传统思想[6]。

可见,当前学界虽认识到《中国哲学史大纲》具有典范意义,但却几乎一致性地将此归于胡适对西方哲学方法与西方哲学史书写形式的借用,这一点在与谢无量《中国哲学史》的比较中更为明显。实际上,《中国哲学史大纲》虽具有典范意义,但并不在于此,而在于胡适对考据法的运用。对此,余英时有清晰的认识,他在谈及蔡元培序文时指出:

关于第二点,即“截断众流,从老子、孔子讲起”,推翻以前一切不可信的经典材料,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了。但是这里应该补充一点,即这种“疑古”的态度同时也是考证学的内在理路逼出来的,不是胡适异想天开地从外国搬回来的。事实上那时的西方史学界并没有疑古的风气[7]241-242。

关于蔡《序》中的第三点,所谓“平等的眼光”,也同样是从考证学的内在发展过程中逐步透露出来的[7]242。

余英时认识到,蔡元培序文中对《中国哲学史大纲》的肯定,实际上并不是胡适借用西方哲学史,或是实验主义方法的产物,而是中国传统考据学的沿用与发展。进而,对于考据学和西学与胡适的关系,余先生亦有说明:

胡适的学术基地自始即在中国的考证学。实验主义和科学方法对于他的成学而言都只有缘助的作用,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我们已看到清代考证学自嘉、道以来便面临种种技术崩溃的内在危机,旧典范虽屡经修正而终不能容纳愈来愈多的“变异”。经过这一长期的发展。最后才有新典范的脱颖而出。这新典范之所以在胡适手中完成,正因为他是从考证学传统中出身的人。这绝不仅仅是他从杜威学到了实验主义方法论便能办得到[7]252。

在余英时看来,胡适虽具有实验主义与科学方法的素养,但其学术根基并不在于此,而是在于清代以来的考据学传统。也就是说,实验主义、科学方法等西方思想能够在胡适这里发挥作用,是以其考据学传统为基础的。若没有考据学传统,可能胡适也难以接受这种西方学术。因此,余先生肯定“《中国哲学史大纲》是一部建立典范的开风气之作”[7]253,但这种典范价值来自考据学,而非当前学界普遍认为的西方哲学史传统。这样看来,《中国哲学史大纲》作为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哲学史,其现代性价值主要根源于考据学。

不过,余英时虽发现《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典范意义源于考据学,但他将这种由考据而来的典范意义界定为一种“史学革命”[7]241。就哲学史的书写而言,我们肯定胡适的考据将中国哲学史塑造为一种史学书写,实现了“史学革命”。然而,考据法的价值不止于此。除了史学典范意义,还可以探讨考据法与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建构之间的关系。

第一,考据法是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建构的方法论基础。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不同于哲学史的现代书写,因为中国哲学史侧重哲学思想的演变、原因及其影响等方面,而中国哲学则侧重于诸哲学家思想体系的建构。中国传统哲学并不重视体系的建构,因而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是现代学者的时代任务。这一任务的主要内容是依据传统的哲学文本将哲学家的思想建构为一贯的哲学系统,这虽属于哲学领域,但此项任务的完成则有赖于考据法的运用。正如前所提及的,胡适指出古人著作常存在真伪、脱漏、错误等问题,若不能确定诸哲学家的真正著作,理解其中真意,则不能将这些哲学家的思想建构为现代意义上的哲学系统。若如此,则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便如无源之水。以胡适为例,他的《说儒》《〈坛经〉考》《〈全唐文〉里的禅宗假史料》《戴东原的哲学》等著作,均以考据为主要方法,针对中国传统哲学的文本与人物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考证,为老子、孔子、慧能、戴震等人的哲学体系的现代建构,划定了哲学文本的界限,奠定了准确坚实的史料基础。

第二,只有在哲学思维方式的作用下,才能激活考据法在中国传统哲学建构方面的价值。毋庸置疑,考据法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划定了文本界限,提供了可靠的哲学文献,这是考据法的优势。但是,仅仅依靠考据法,也不能为中国传统哲学建构起相对系统的哲学体系。以对孔子哲学的现代建构为例,胡适对孔子的生平、著作及生活的时代进行考据,将《中国哲学史大纲》与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相对照,便可以发现:胡适对孔子哲学的建构侧重孔子其人、其书及其时代状况的考证,在哲学体系上仅涉及“易”“正名主义”与“一以贯之”三个方面。相较于胡适,冯友兰则对孔子思想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哲学建构,涉及孔子的“正名”“仁义”“忠恕”“知命”“孔子的精神修养发展过程”“孔子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等方面[8]。这样看来,冯友兰对孔子哲学的建构范围更广、体系更为庞大,并且在哲学理论层面也更为专业和严谨。冯友兰虽也涉及了对孔子的考证,但这只是孔子哲学建构的引子,并非主要部分。相较于胡适的著作,冯友兰的哲学史更被中外学术界接受和认可,其中的原因即在于冯友兰的哲学史对诸家哲学进行了更为专业、系统的哲学建构。这也表明,考据法虽是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建构的方法论基础,但仅仅依靠此法并不能完成这一时代任务。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需要以考据法为基础,更加需要西方哲学的学术框架与专业知识,后者才是完成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建构的点睛之笔。

总而言之,对于考据法,我们应该既承认它的优势,即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划定文本的界限,保障文献的真实性;同时也应注意到它的不足,即若过度使用考据法,则会在无形中将历史学的视角带入哲学思考,难免会破坏哲学体系建构的义理性与哲学性。也就是说,我们应辩证地看待考据法对于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建构的意义。

四、结语

以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为例,考据法在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建构中的重要性得以彰显。不过,对于考据法,我们应辩证地看待,既要看到其不可或缺的作用,又要认识到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由此可以归纳出在未来的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建构中的三条原则:其一,以考据法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提供新材料。当前的中国传统哲学领域,仍有很多材料未被发现或未被整理,并且,即使整理过的材料也可能有时代错误、文本错漏、字音字义变化等问题,这些问题关涉中国传统哲学的真面貌,同时亦可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提供新的材料。其二,以考据法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发现新问题。当以考据法来考察中国传统哲学时,某些已成“定论”的观点可能会因考据的新发现而出现动摇。也就是说,考据法介入中国传统哲学,在提供新材料的同时,也会为中国传统哲学带来新的问题,某种程度上会重写中国传统哲学,为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打开新的领域。其三,在考据法之外,结合西方哲学的方法、话语、问题进行新的哲学探索。考据法固然重要,但是仅依靠考据只能完成历史性的发现,却不能实现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也就是说,以考据法为基础,此外还应以西方哲学为参照,转化吸收其方法、话语与问题意识,在与西方哲学对话中,使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建构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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