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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贷款现状与相应对策的研究

2021-12-01朱丹妮杨欣宇许威威周伯屿张郁恒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14期
关键词:沙盒网贷借贷

朱丹妮 杨欣宇 许威威 周伯屿 张郁恒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P2P网贷,又称网络贷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也就是“点对点”地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借贷。具体而言,就是投资人和贷款人通过P2P网贷平台这个中间媒介,在网络上达成包括借款金额、利息、期限等条款的借贷合约,并通过网络完成认证、交割和清算等流程,实现信用借贷的一种模式。网络借贷平台作为民间融资的一种新的形式,并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属于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借贷关系。

一、大学生网络贷款的背景及现状

近几年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促使金融经济进入了信息时代,电子支付、P2P网贷等新兴金融业态步入了社会大众的视线。网络贷款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可以足不出户的完成贷款申请的各项步骤,包括了解各类贷款的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递交贷款申请,都可以在互联网上高效地完成,其因贷款门槛低、操作程序便捷简单、审核快速而深得广大群众的青睐。据有关数据①选自《2018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完整版)》统计显示,2018年P2P网贷行业累计成交量突破8万亿大关,并且资金进一步向头部平台聚集,行业集中度越发上升。2018年12月,行业成交量前100的平台成交量占同期全行业成交量的比例达91.69%;同比2017年12月的数值,上升了15.37个百分点。在P2P网贷行业成绩显著的同时,一些弊端也逐渐爆发出来。由于计算机网络的飞速发展,从 2014 年开始,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网贷平台渗透进大学校园,各种分期贷款、助学贷款迅速蔓延到校园的每个角落并形成规模的同时它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异化,很多不良商家为了获得更高的收益,将大学生作为主要的客户,他们没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没有合法手续,抓住大学生错误的消费心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门槛,不审核其是否有偿还能力,通过提前向大学生索要学号、身份证号、手机通讯录等方式用来后期威胁其还款,其中更有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诱导性营销,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网贷的陷阱而产生悲剧,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大学生网络贷款存在问题和原因

大学生正处于一个从家庭走向社会、从依赖转为独立的过渡阶段,是完善自身三观的最佳时间,同样也是最容易受到环境影响的阶段。不同于中小学时期有家长的悉心陪伴和老师的谆谆教诲,大学生往往更容易被环境同化。无论是抵抗不了外界的诱惑,还是攀比心理作祟,或是有着远超于自身条件的物质欲望,都容易导致大学生过度消费,进而选择网络贷款,这就给了非法校园贷可乘之机,往往因此产生很多悲剧。但在这背后,其实可以看出作为非法网贷的主要受害者,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还较为薄弱、信用意识匮乏、不考虑后果、社会经验不足,很难独立自主地分析其中的利与弊就会导致他们深陷其中。

为了深度剖析大学生网络贷款的原因及心理活动,笔者做了关于“大学生对网络贷款的了解和使用”的问卷调查,由于此次调查问卷作于2020年特殊情况期间,无法进入大学校园内,所以选择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前提下在人流量相对较大、大学生较多的如商场、步行街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此次调查共计有效问卷201人次、问卷问题23个、所有填写内容保证真实有效。从大量大学生网贷的典型案例和问卷调查结果,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一)大学生缺乏金融素养和法律意识

当前社会阶段的高效发展过程中,学生群体的文化素质普遍有了质的提高,但金融素质和法律意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增长,有32.34%的学生基本不了解有关贷款的法律知识,面临网络贷款的诱惑时没有明确的辨识能力,甚至有绝大部分的大学生在借贷平台提出要求时不假思索地就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交代出去,其中有80%以上的贷款学生并不了解所贷款平台的合法性,有约10%的学生在使用网络贷款前没有考虑过自己是否有还款能力,更有甚者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仍要借贷,信用意识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非常薄弱。

(二)大学生缺乏正确的引导

现阶段国内对于网络贷款监管的法律缺失导致很多网络平台在校园内利用误导信息、虚假宣传等手段进行恶性扩张,学校、社会就网络贷款这一内容也没有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系统的宣传和正确的引导,导致越来越多的网络贷款平台将罪恶的魔爪伸入了大学校园内。有超过50%的学生其本人或同学、朋友有使用网络贷款的情况且他们的还贷方式主要还是依赖于父母提供的生活费或课外兼职收入,有7%的学生选择在别的网贷平台继续借贷,也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其中有将近20%的学生存在借贷较多且还不上、不愿意被他人知晓自己有网络借贷的行为,对社会认知能力和自我认知能力有非常大的欠缺。

(三)大学生的消费观不够成熟

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尊重的愿望强烈,而部分学生认为高水平的消费就可以赢得同学之间的尊重、得到同学的重视从而彰显自身的存在感,尤其是与城市的学生相比,大部分农村学生负担不起贵重物品的消费,但又不想被同学看不起,所以这类经济拮据又开销巨大、被银行贷款拒之门外的学生面临网络贷款“零门槛、零规则、零标准”的诱惑,基本缺乏个人抵抗力,受到当前畸形消费文化的影响往往更容易受到网贷的诱惑以满足自身的消费欲望,在消费欲望和侥幸心理的推动驱使下学生很容易踏入超前消费主义、过度消费主义的陷阱中去,据调查,有80%大学生网络贷款的主要消费用于娱乐、物质消费,只有极少数的学生会将贷款用于学习培训或创业投资。

(四)国家对网络贷款的监管不到位

在校园网贷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政府的监管却没能及时跟上,存在明显的滞后性。首先是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定和强有力的约束条款,对不良网贷平台向大学生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没有出台相应的处罚依据、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导致这些违法平台钻了法律的空子。其次,对网络贷款平台的约束不够强,缺乏明确而严格的准入条件,一些非法贷款公司为了获取较高的经济利益将贷款门槛放低却将利率调高,只要大学生提交贷款申请就予以放款,变相地将大学生视为“韭菜”收割,扰乱正规网贷市场。最重要的一点是“监管主体不明确,信息制度不公开”[3],网络贷款这一部分究竟由国家的哪个部门来管理监督尚未明确,没有专门的部门来负责。

三、大学生网络贷款的应对策略

(一)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和法律意识

每个家庭的经济情况都不一样,能够给学生提供的生活条件自然不同,在大环境影响之下,家庭条件较差的学生更容易产生自卑、嫉妒等畸形的消费观念,在面对与他人之间的经济差距时,要让学生认识到贫富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但不是永久的,我们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来缩小差距。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大多数孩子的三观都是建立在父母教育的基础之上,尤其是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父母更要带给孩子正确的教育思想,并且及时关注孩子的动态和心理,那些因欠下高利贷偿还不起而自杀的受害者,大多是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关注和救助,若是在父母平常能与孩子对心理和生活多加沟通,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也许就会防止悲剧的发生。此外,父母应该在能力范围之内,尽量满足孩子的基本需求,并教育其如何管理钱财,培养其正确的消费观念,早发现早干预,同时,父母可与孩子一起关注我国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制类节目,了解法律,从而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而去避免,从根本上解决学生选择非法网贷问题。

(二)引导大学生在必要情况下选择正规的网络贷款

学校作为学生教育的主力军,教师和学校大环境对学生的影响几乎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学校学生人口众多,不可能对每个学生都密切关注并教育,很多大学生就是由于自我安全意识不足导致财产损失甚至丧失生命,所以在大学生出现网络贷款的想法之前对网络贷款的相关知识与其危害性利用班级团日活动或者演讲的方式加以宣传教育势在必行。其次,本着早发现、早干预的原则,应加强对学生的关注,当发现有学生出现反常表现时,及时干预,防患未然,对正在进行网络贷款的,了解其具体情况,对借贷网站进行甄别是否合法,并通知其家长,尽早退出,防止出现利滚利的情况。对已经陷入网贷陷阱并欠下高额贷款的学生,学校可联合社会机构提供救助及心理治疗,以学生生命和心理安全为重,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三)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国内最早的P2P网贷平台成立于2006年,初始成立时大众对其报以怀疑、观望的态度。经历了几年的发展,直到2010年,网贷平台才被许多创业人士看重,开始陆续出现了一些试水者。发展到目前,广大的投资者和金融业内人士对其已经转变为肯定、鼓励的态度,尤其是2010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三十六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第6条第16款再次提出:“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大力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推行电子营业执照。”都体现出了国家对发展网络借贷政策上的支持但仍未出台相关的法律制度。国家法律部门应从实际出发,以现实为依据,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尽量避免非法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国家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对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甄别,对不合法的应立刻关闭平台、暂停其正在进行的业务并督促其完善应有的手续。互联网金融行业领域也要加强内部审查工作,提升对网络贷款企业的约束能力,从基础阶段就预防不合法贷款的出现。社会各部门加强协作、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增强关于网络贷款案件的办案水平、提高办案效率。

四、理论创新——网贷沙盒

以调查问卷的结果和现实情况为依据,大学生进行网络借贷而陷入非法网络借贷平台陷阱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群体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合法性及安全性不够了解,也没有可行可靠的监管体制对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督管理,使借贷者的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基于此,我们提出了“网贷沙盒”的概念。

(一)“网贷沙盒”概念

“网贷沙盒”是由国家管控操作,并强制要求作为每台手机、电脑的基础软件存在的一个平台。“网贷沙盒”类似于“美团”“淘宝”此类将商家和顾客联系起来的中间平台,将网络借贷商家与借贷者联系起来,为借贷、放贷专门打造一个中间平台,致力于保护借贷者权益和健全网络贷款监管。

(二)“网贷沙盒”运作方式

1.平台运行及工作人员选择

国家、政府按照合法、正规程序选取、录用平台管理人员、运行人员、维护人员,而平台管理者、运维人员均需通过政府专门的人才选拔考试,与国家公务员性质相同,录取基本条件为相关专业素质过硬、政治审查合格。在确定平台主要业务和方向之后,工作人员按需求对平台进行研发,经测试合格后可上线运行,运维人员做好维护、更新工作,后期平台的正常运行需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互通,明确责任主体,从而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商家的选择与监管

如果借贷商家有意向在“网贷沙盒”上线,则需按照程序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在管理者核实商家的合法性与安全性、检查注册手续是否齐全后,将符合标准的借贷商家在APP上线向大众开放,将放贷信息发布在网站上,等待客户选择,但商家与个人之间没有直接联系,只接收到借贷信息、获取不到客户任何个人信息,只能通过平台对借贷者放贷。对于及时还款的平台可抽取贷款金额利息的一定量百分比作为平台收入。

3.用户贷款流程及监管

借贷方在进入平台时首先要进行登记、注册账号,按照要求实名认证,平台会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对其经济条件、征信以及偿还能力进行判定,限定最高借贷额度。在提交借贷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借贷方可选择借贷商家并借贷,之后,由“网贷沙盒”平台的工作人员通知借贷方还款期限、金额及利率,并对借贷者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借贷商家或其他人员、机构泄露。

(三)“网贷沙盒”的优越性

“网贷沙盒”因其存在的特殊性保证了他是借贷环节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首先,“沙盒”是由国家进行掌控管理,与银行、公安、司法、税务、征信系统均有密切联系,实现了信息互通,所有加入“沙盒”内的网络借贷商家均为经过审核的合法合规商家,相关证件手续齐备。其次,切断了借贷平台与借贷者的直接联系,保护了借贷方的安全隐私,若借贷方未按时还款,也会有相应的合法程序解决,防止出现借贷平台以不合法的手段催借贷者还钱的现象,避免了悲剧发生。最后,“网贷沙盒”的一切运作均在国家的监督下进行,有专门的法律进行保护,既维护了借贷方的生命财产安全又保障了借贷商家的利益,还规范了网络贷款的市场秩序,充分实现了国家、企业与民众都共赢的目标。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发展模式是一把双刃剑,给大学生及社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与大学生个人意识、家校教育、网贷平台的内部操作以及国家政府的管控都有着密切的联系,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从而有效改进高校校园网贷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向好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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