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如何正确认识和落实“双减”
2021-11-30储朝晖
储朝晖
中小学生负担太重是个长期积累而又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今年,从全国两会关注,到北京市对校外培训进行大整顿,继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严禁教培机构随意资本化运作,从中央到地方,全国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新的情境下减轻学生负担的一轮攻坚战。
尽管这次主要矛头指向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瞄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突出现象,但并不意味着“双减”就与学校无关。一方面,正是由于学校发展不均衡,部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效率不够高,才给了校外培训机构不断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治理校外培训,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强化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与作用。
学校无法直接干预、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并不意味着学校在治理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中无所作为。
首先,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体系的“影子”,“影子”状态如何必然与造成“影子”产生对象的状态和位置直接相关。
依據物理常识,当一个人站立在光源的底部时,影子最小。在某种程度上,教育价值的偏离才是学校教育体系的“影子”越来越大的原因。当教育偏离了育人,不再以“人”为本,不再以育人为本,不再考虑学生具体、鲜活、真实的成长发展需求;而是偏向短期、功利的文凭、学历、名校、考分、名次的时候,学校教育体系的“影子”——校外培训机构就会越来越庞大。
端正学校教育的价值取向是落实“双减”的根本。在宏观和整体上,学校教育价值取向的偏离会产生一系列的效应,校外培训的大规模泛滥仅是其中之一。从校外教育培训的过度发展反推,学校教育体系的价值偏离已成为不争之事实。因此,从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入手,端正教育价值取向就成为学校落实“双减”的首要目标和大方向。
评价是左右教育价值取向的关键。用单一的标准评价多样化的学生,用不变的考试分数评价成长状态不断变化的学生,必然导致评价违背人的成长发展规律和教育价值。单一标准的简单复制恰恰给了校外培训机构快速增长的机会,并成为一种外在牵引,不断加大扭曲教育价值取向。评价偏离又是学校教育系统性偏离教育价值取向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各学校要在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过程中,在内容和方式方法上改进教育教学,逐渐矫正自己的教育价值取向,为“双减”落地提供必要条件。
其次,学校教育与校外培训机构是装在同一个连通器内的“液体”,学校对学生的压力会传递到校外培训机构,助推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的出现。
即便学校教师不直接参与校外培训,如果某些学校的本职工作没做好,学校的责任链不密合、教学质量不佳、教学效率低下,学生对升学和提高学业成绩的希望只能寄托在培训机构上。因此,学校只有从校内减压,丰富校园生活,为学生提供多元选择,更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天性和成长发展需求,创造满足学生多样性成长的条件,才可能减少学生对校外培训的依赖。
校外培训之所以野蛮生长,归根到底还是校内教学的不足导致的。校内教学不足越多,则学生对校外培训的需求越大。寻找、查明相应的根源,有意识、有效能地堵住各种漏洞,用更高质量的教育供给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应该成为学校“双减”工作的重点。尽可能避免由于学校工作的不当、不足,让学生和家长对学校丧失信心和信赖,将学生挤进校外培训机构。
再者,确实有一些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或明或暗的勾连,一些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授课或其他形式的校外补课,助推了学生负担的加重。对此,学校和教师当事人需要从学生的成长出发,理清各方面的内在关联,提高认识,端正行为,尽可能不做让教师和学生都疲于奔命才能应付的选择。对此,各校应有相应的规范要求,政府也要进一步加强治理。
当然,学校教育有其边界和职责范围,不能无限夸大。
任何一所学校的资源都是有限的,将学校的边界和责任无限夸大、扩大,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还可能由于超越现实而使期望落空,最终导致没有解决旧问题,又堆积了新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首先这件事要由学校来办,学校不能把学生的课后时间全部推到社会上去。学生基本的学习,学校里的老师应该承担起来。不能在学校里不去做,反而出去搞校外培训了,这样就本末倒置了。现在教育部门正在纠正这种现象。”“当然,如果孩子们还有时间精力,来到社区里,引导他们做一些符合兴趣的事情,这种形式也很好。”学校要从自身职责、工作效能、学生需求多个方面选择、界定好自身的工作范围,尽可能提高效能,争取主动,避免被动。
综上所述,学校教育需要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尽力实现因材施教,优化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效率,调动学生学习课程的兴趣,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应教尽教,探索多样化的教育教学活动,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多元化学习需求,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在遇到困难时自觉、自愿选择学校而非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