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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设计中的美学及形式美规律探究

2021-11-30

城市建筑空间 2021年10期
关键词:秩序园林景观尺度

刘 轲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0037)

1 美学缘起

1.1 美学起源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此句出自《论语八俏》,是孔子对于美的定义:美是善,也可以被认为是“功能”的代名词,指其具有使用价值。西方哲学家苏格拉底也曾提到“任何一件东西或者事物,如果它能够很好地实现它的功利方面的目的,它就同时是善和美的。”

1.2 美学的辩证统一

美学是辩证统一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思想,这是他对美的定义。黑格尔认为美学是“艺术哲学”,主张美是主观与客观、形式与内涵、理想与现实、偶然与必然的辩证统一。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对象的讨论,涅多希文认为“美学对象既包括艺术,也包括人对现实世界的审美关系”。普齐斯认为“美学是一门关于审美能力、美学趣味和美的规律的独立学科”。保加利亚美学家巴普洛夫院士在《美学中一些方法论上的问题》中,着重讨论了美学辩证统一的关系,并认为美学以哲学为基础,即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和实践论出发,对各种形式的艺术都应掌握其一定的规律。

2 黄金分割的运用

2.1 黄金分割法则

黄金分割又称黄金律,是指事物各部分间一定的数学比例关系。推而广之,在园林景观中,如园林景观的平面布局、建筑轮廓与天际线、水景线、林冠线、园路及小品雕塑等,通过黄金分割的应用可以构成完整震撼的画面。

2.2 景观设计中的黄金分割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认为美具有普遍永恒的绝对标准,强调绝对美的存在。以黄金分割为例,构图划分多在1/3处(即三分之一定律),通过数学比例取得庄严的效果。在景观设计中,如地形塑造、树木花草、营造建筑、水景小品和园路布置等可以在整体性基础上运用黄金分割及数学关系,并以几何的比例关系组合达到数的和谐,以满足人们对空间的审美要求(见图1)。

图1 黄金分割景观分析

3 形式美法则在景观设计中的运用

柏拉图提到认为,形式美指的不仅是动物或绘画的美,而是直线和圆以及用标尺来制作的平面和立体图形。柏拉图采用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看法,认为形式美是真正的美。他把形式美的本质导向秩序、比例、和谐。在《法律》篇中,他认为,美感如同秩序感、尺寸感、比例感和和谐感,都是人和神关系的表现。由此可见,形式美规律是艺术形式的一般法则,它是形式构成的规律。园林景观表现与其他艺术设计一样,同样是依赖视觉感受的艺术形式。形式美法则在景观表现中无处不见,从主配景选择、空间布局、色彩搭配、材料肌理等都遵循着艺术创作的美学规律(见图2)。

图2 形式美法则分析

3.1 变化与统一

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在事物本身,皆为事物的“秩序、匀称与明确”的形式方面,体现事物的“整体性”。后世的古典主义,如圣古奥斯丁给美的定义是“整体与和谐”,把物体美定义为“各部分和谐的比例,加上赏心悦目的色彩”。运用“变化与统一”方法能体现园林景观的统一感。丰富的造型和色彩、创造手法的多样化、多元化以及丰富多彩的艺术形象,这些“变化”达到和谐“统一”,才会形成完整的视觉形象。园林植物景观设计时,空间、色彩、线条、材料及比例既要有一定的差异和变化,显示多样性,又要使语言间保持一定相似性,完整而不割裂,既生动活泼又和谐统一。

3.2 对比与和谐

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美就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对比是艺术设计的基本定型技巧,把几种不同的事物、形体、材质、颜色等进行对照。对比可让事物特征更加突出、强烈;和谐则使各个部分或因素之间相互协调统一。和谐可体现在空间造型、材料质感、色彩形态、风格样式的和谐等。对比能够增强矛盾的状态,更凸显视觉效果;和谐则是弱化差异并趋于一致,和谐能使人们在视觉上、心理上获得宁静、平和的满足。在园林景观表现中常用对比与和谐的表现手法来突出主体、丰富整体画面,如疏与密对比、动与静对比。藏与露对比也是比较常见的园林手法,“云破月来花弄影,重重帘幕迷遮灯”,达到“欲扬先抑”的效果。

3.3 比例与尺度

狄德罗美学观点认为,美是关系。他将美分为实在美和相对美。比例与尺度均属相对美的范畴。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即事物各部分之间合乎一定比例关系或尺度恰当。在园林景观表现中,空间的比例与尺度一定要符合尺度,给人以美的感受。比例与尺度之间的关系不融洽,会破坏美的秩序和规律。此外,园林景观设计中,尺度包括景观尺度、心理尺度、景观空间尺度3个方面。其尺度以人为参照,具体到不同园林环境中,尺度的选用要根据功能需要和观赏效果进行,无论是孤植还是群植,都应与所处环境协调一致。

3.4 对称与均衡

对称是同形同量的形态,能表达秩序、安静和稳定、庄重与威严等心理感觉,并能给人以美的感受。均衡则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在平面构图中为了避免完全重复对称的呆板,通常以视觉中心为支点打破“左右平均”,从而取得美感,便是“均衡”法则。在园林景观中,对称与均衡是景观美学各部分间组合关系的最普遍法则。对称保持了整齐秩序,又起到衬托中心的作用,在平面布局中应用广泛。

3.5 韵律与节奏

孔子所言“从心所欲,不逾矩”为极境。可见,在艺术方面,审美意向遵循一种格律。节奏是指事物在运动过程中有秩序、有规律的反复。从韵律入手,以节奏加以变化,并加以反复交替,便形成独特的审美意境。如杭州白堤上桃与柳相间种植,韵律与节奏相得益彰,通过规律变化,赋予一定的富有情感色彩的情调,呈现出特有的韵味和情趣。在园林景观中,以江南园林(苏州园林)为例,依靠疏与密的对比,可以产生韵律感。在景观设计中掌握韵律的同时,又以节奏的轻重缓急加以变化,犹如四言、五言、七言、古、律、绝、词的交替变化。

3.6 空白与虚实

空白的处理也就是画面的空间设计。建筑大师路德维希·密斯·凡德罗提出“少即是多”。在处理手法上主张流动空间的新概念,体现空间的简洁、高贵、雅致。园林景观空间在设计及视线上不可忽视“留白”的作用。这种空间组合上的“少”,却是效果上的“多”。“空白”与“虚实”相对应,“虚空间”也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使人心情愉悦,给人留下喘息的间隙。在园林景观中,“空白”与“虚实”作为一种表现形式对园林意境的影响是深远的。风景园林构成中必须有“空白”“虚实”,虚实呼应。

3.7 层次与渗透

园林景观的渗透能丰富空间的层次效果,使画面具有趣味性,寓意更加深邃。风景园林缺少层次,空间会平淡无味。园林景观的设计追求空间层次与渗透相结合。层次与渗透包括:空间景物的冷到暖;氛围明度从明亮到阴暗;景物材质从丰富到单一;构筑物造型从硕大到小巧、从方正到浑圆;视觉从聚集到分散;创作手法从单一到多样等,都可看成富有层次的变化与渗透。我国传统风景园林犹如璞玉,抽丝剥茧会逐渐看到内部的温润,在层次与渗透中逐渐显现其光芒。

3.8 隐喻与象征

园林景观常强调“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以《诗经》为例,其中的“比”和“兴”大半起于移情,有些是显喻,有些是隐喻。这种“由我及物”的唯心色彩,运用到设计之中可以烘托独特的景观氛围。在园林景观中,不仅“一树一木皆有心,一花一草总关情”,还须弦外有余音。隐喻与象征可以起到“移情作用”,即“拟人”“托物”“寓理于象”。隐喻与象征可以创造情感,主观创造“超以象外”,客观创造“得其环中”。传统文化中的天、地、人三者合一的哲学观渊源是我国古代环境景观艺术中象征艺术的文化背景。

4 结语

景观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要素,形式美是构成秩序风景园林的重要设计手法,形式美法则更是园林造景设计必须遵守的设计要素,形式美法则使得园林景观中各个要素相得益彰,并进一步提升园林设计作品的物质、精神及审美三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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