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新青年》对女性解放的推动
2021-11-30曹晓辉
曹晓辉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共党史教研部,北京 100091)
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阵,《新青年》对女子问题予以持久的关注,它在猛烈抨击婚姻家庭观、贞操观、节烈观对女性摧残的同时,积极传播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号召女性冲破封建罗网,恢复独立人格,追求成为“娜拉”式的“新女性”。在《新青年》个性解放思想的倡导下,女性这一群体以新的姿态登上历史的舞台,自发投入到组织理想社会的实践中。
一、现象描述:《新青年》对妇女问题的持久关注
《新青年》自创刊之日起就将妇女问题列为重要议题。陈独秀在发刊词《敬告青年》中,将“女子参政运动”定义为“求男权之解放”[1],女子解放是为女子摆脱奴隶地位,成为自主、自由之人。由其译介的《妇人观》,介绍了西方女性主义。此后,《新青年》每卷都刊发与妇女问题相关的文章,标志着“女子问题”再度进入知识分子的视野,其对妇女问题的讨论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之一。
特设“女子问题”专栏,讨论妇女解放问题。从第2卷第6号至第3卷第5号,《新青年》特设“女子问题”专栏,以“集中刊发女性作者撰写的妇女解放论文”[2],这些文章既包括宏观上的妇女解放议题,又包括婚姻、家庭、教育等具体问题,文章对男尊女卑、三纲五常等封建礼教大加鞭挞,显示出《新青年》明确的女子启蒙意识。
推出“易卜生专号”,介绍国外“新女性”。1918年6月,《新青年》推出“易卜生专号”,译介了挪威现实主义作家易卜生及其代表作《娜拉》,并配发了胡适的《易卜生主义》,旨在突出易卜生革命思想家和现实主义戏剧家的身份,宣传由其倡导的妇女解放思想。易卜生的《娜拉》成为女性走出家门的代表,“娜拉”的“我是一个人”的语言冲击了中国女性的传统思想观念。
采用“通信”“讨论”“读者论坛”等编辑策略,使“读者诸君自由发表意见”[3],征询妇女问题意见,发起广泛讨论,其中对贞操问题的讨论尤其值得关注。《新青年》在“通信”栏曾专门讨论贞操对女子的迫害,“贞洁之操行,若专为女子设也”,对女子“为害尤烈”[4]。由周作人翻译的日本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鲁迅的《我之节烈观》、胡适的《贞操问题》、华林的《社会与妇女解放问题》等文章,引发了社会对贞操问题的持久关注。“讨论”栏目曾刊出了胡适、周作人与蓝志先关于贞操问题的辩论。这场对封建贞操观的讨论,提升了妇女问题在社会上的关注度,并成为声讨传统礼教的突破口。
此外,《新青年》辅以小说、戏剧、游记、演讲稿等形式关注女子问题。在《新青年》对女子问题的关注下,社会各界关于女子问题的讨论渐趋活跃。
二、破字当头:《新青年》对封建礼教的批判
《新青年》猛烈批判中国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压迫和摧残,从而掀起了妇女解放的新浪潮。《新青年》批判封建礼教,呼吁女子个性解放,主要从批判婚姻家庭观和贞节观展开。
(一)批判婚姻家庭观
《新青年》对婚姻家庭观的批判始于颂扬爱情。《新青年》第3卷第5号刊登了震瀛翻译的《结婚与恋爱》一文。作者认为爱情是“极自由之模范,希望娱乐之所由创作,人类命运之所由铸造”[5]。文章中用“自由”“娱乐”等辞藻来形容爱情,突出了爱情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此后,胡适翻译了《关不住了》,创作了《应该》等文章,这些关于爱情的篇章在《新青年》上出现,使“爱情的话题登上了新文化运动的大雅之堂,并成为当时思想界的一种时髦话语”[6]。
在讨论爱情的基础上,《新青年》对婚姻制度开始了激烈批判。一是批判早婚制度。《新青年》第2卷第3号刊出了由莫夫卿写给陈独秀的《通信》,莫夫卿认为青年不成功的原因之一为“早婚之害”,认为“不能自立之人强之结婚,则种种之害相因而生”[7]。此后,《新青年》在第3卷、第4卷相继刊载抨击早婚制度的文章,批判早婚是“急以自杀其身,并杀其国家,灭其种族”[8]。青年学生才智的丧失,“未有若结婚之酷者也”[9]。二是批判包办婚姻。《新青年》第6卷第1号上登载了由鲁迅摘抄的一首少年控诉包办婚姻的诗,诗中内容极力反对包办婚姻,控诉早婚。鲁迅将少年的呐喊称赞为“血的蒸气,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发出“完全解放了我们的孩子”[10]的呐喊。
《新青年》还对传统家庭伦理观展开批判。陈独秀指出,“三纲五常”是“一切道德、政治之大原”[11],他极力推崇“现代立宪国家……子不必同于父,妻不必同于夫”[12]的家庭伦理。这种新型的家庭伦理关系,能够使得父子、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鲁迅也控诉“家”是“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13],其《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呼吁父亲“义务思想需加多,而权利思想却大可切实核减,以准备改作幼者本位的道德”[14]。《新青年》对父权与夫权的批判,对颠覆传统家庭伦理观念中的父子、夫妻中的等级尊卑关系,重建平等、新型的家庭伦理观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批判贞节观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中国的思想界与文化界对贞节观展开了中国思想文化史上最深刻、最尖锐的批判,《新青年》在这场批判运动中的作用尤为突出。
中国历史上的贞节观念是“烈女不更二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烈可风”[15],这些话牢牢禁锢着女子。“女子操行端正,未嫁而能自守,已嫁从一而终,谓之贞;夫死守寡而不再嫁,谓之节;无论已嫁未嫁,夫死以身相殉,或遇强暴凌辱而以死相抗,谓之烈。”[16]《新青年》对贞节观的批判源自周作人翻译的日本诗人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一文。周作人认为道德应该随着人类生活的进步而不断改善,一旦道德对人类生活产生阻碍,则应该废除。贞操对男子没有约束力,却要求女子必须遵守,这种特性与道德服务社会的目的相违背,因而贞操不具备道德的功能,把贞操当作道德不合理,贞操道德说更不合理。此外,贞操的界定标准直接关系到贞操道德观的合理性。“假定作贞操只是结婚的男女间应守的道德,这样说,那结婚以前的失行,不是应该一切宽假了么?”[17]
此文刊出后,胡适撰文《贞操问题》,他认为贞操问题体现了男女之间道德评判上的不公平。他明确提出:“贞操不是个人的事,乃是人对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双方面的事。”[18]《贞操问题》刊出后,《新青年》在第6卷第4号“讨论”栏目中,刊发了胡适、周作人和蓝志先关于“贞操是不是道德”的讨论。[19]
此外,鲁迅撰文批判节烈观,他认为节烈观导致女子“难”“苦”“死”的境地。他在《我之节烈观》中对传统道德家的节烈观提出了五个问题,一是不节烈的女子是怎样害了国家的?二是救世的责任,为何会是女子的责任?三是表彰女子节烈,有何效果?四是节烈是否道德?五是多妻主义的男子,有无表彰节烈的资格?鲁迅认为,贞操作为道德,须得夫妻之间共同遵守,节烈单对于女子而言,绝不能当作道德。男子自己不守节烈,也绝不能向女子特别要求。鲁迅在分析“节烈”形成的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的基础上,接着又提出新的疑问,“节烈难吗”?“苦吗”?他认为,烈妇自古必死,节妇活着,不仅遭受精神的痛苦,且遭受生活的痛苦,节烈对女子来说,很难、很苦。[20]
《新青年》从女性的自由与幸福出发,以贞操观是否是道德为主线,以批判贞节观为重点,它不仅明确表明了中国妇女生活的荒谬,而且成为近代中国女性主义思潮的起点,揭开了中国女性解放史上的重要一篇。
三、立字其中:“新女性”独立人格的彰显
提倡个性解放,树立国民独立人格是《新青年》秉持的宗旨。《新青年》以“易卜生主义为核心的资产阶级个性主义”[21]为指导思想和理论武器批判封建礼教,倡导女性树立新的人格。
(一)《新青年》对“新女性”的塑造
《新青年》对“新女性”的塑造始于揭露封建礼教束缚下女子的悲惨遭遇,主张破除旧礼教对女性的束缚。封建礼教下,“男子视女子如物质,不认其人格;视女子为附属品,不认其完全资格”[22],女子居家以“三步不出闺门为女德”[23],女子被“道德、经济所压制,而不能保障天赋之人权”[24],毫无人格自由可言。在揭露女子悲惨遭遇的基础上,吴虞、刘延陵、郑佩昂等人开始了对封建礼教的批判。在《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一文中,吴虞极力批判传统家族制度,他指出,家族制度“与专制政治胶固而不可分析”,家族制度之流毒“不减于洪水猛兽”[25]。郑佩昂的《说青年早婚之害》[8]、刘延陵的《婚制之过去、现在、未来》[26]等文则彻底否定了封建婚制的合理性。
在揭露旧礼教束缚下女子的悲惨境遇,主张破除旧礼教对女子束缚的同时,《新青年》不失时机地主张男女教育平等、社交公开、婚姻自主,以恢复女子独立人格。梁华兰的《女子教育》一文指出,“女子教育应与男子教育平等也”,女子教育平等,并非是教育种类的平等,而是“教育人格之平等”[27]。陈华珍同样持此观点,在《论中国女子婚姻与育儿问题》一文中,她认为女子应尽早入学校读书,“力求道德学问”[28],以开阔其思想。高素素主张男女社交公开,她认为,“男女之交际既无,恋爱两字可自字典铲除”[22]。对此,陈华珍主张应革除早婚之陋习,崇尚自由婚姻[28],以达“尊重各个之人格,发展各个之自由”[24]的目的。
《新青年》在“易卜生专号”上登载了胡适的《易卜生主义》一文,呼吁“新女性”追求独立自由的人格。胡适指出易卜生戏剧的最大特点是表现社会与个人之间的互相损害,社会最大的罪恶就在于“摧折个性的个性,不使他自由发展”。要打破家庭和社会对个人的束缚必须发展人的个性,这需要“个人有自由意志”并且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胡适借易卜生的话指出:“自治的社会,共和的国家,只是要个人有自由选择之权,还要个人对于自己所行所为都负责任。”[29]
(二)批判的武器:娜拉
为使“新女性”人格的重塑更加具体化、形象化,胡适与罗家伦合译了易卜生在1879年创作的剧本《娜拉》(又译作《玩偶之家》),并在“易卜生专号”上全剧刊出。在戏剧中,海茂尔对她人格的侮辱,使娜拉幡然醒悟,明白了自己在家中的处境:“家庭实在不过是一座戏台,我是你的‘玩意儿的妻子’,正如我在家时,是我爸爸的‘玩意儿的孩子’。”[30]娜拉的台词表明了其出走的真实原因:父权制家庭中,子女对于父亲处于绝对服从的地位,而女子与男子缔结夫妻关系后,仍旧处于两性家庭中的不平等地位,由其标榜的女性身份因父权制及社会习俗所不容,娜拉要个性的自由意志,只有离家出走。她向海茂尔宣布:“我相信第一要紧的我是一个人,一个同你一样的人。无论如何我总得努力做一个人”[30],成为其出走的宣言书。
娜拉为争取个性自由而离家出走的故事,揭露了旧式家庭的罪恶。娜拉的离家,暴露了摧残女性的社会环境,控诉了女性在男权社会中所处的附庸地位。封建社会中,妇女在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束缚下,毫无自由意志、独立人格可言,未嫁从父,已嫁从夫,夫死从子,终身屈服于男性的压迫之中。女性要想获得解放,首要必须学会做人的自尊与权利。为此,《新青年》极力呼吁女性应该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以脱离附属品之地位,以恢复独立自主之人格”[11]。
“娜拉”毕竟是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为了将现实中的“娜拉”介绍给中国女性,1918年9月,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胡适作了题为《美国的妇人》的演讲,系统阐述了其新型妇女观。他指出中国的女子应该摒弃“良妻贤母”的人生观,学习美国妇人“超于妻良母贤的人生观”[31],拥有自立的心,追求自立的生活。胡适认为一旦男女具备自立精神,就会觉得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一个人,有应该做的义务和可做的事业,这样就可以产生良善的社会。至此,新文化运动中的“新女性”形象被塑造起来。
《新青年》所倡导的“娜拉”这一形象,唤醒了沉睡于封建婚姻包办制度下的中国青年男女,无论是对于努力挣脱传统家庭束缚的男性,还是对于试图摆脱家庭附庸地位的女子来说,“娜拉”都是一个解放的象征。娜拉对“新女性”人格塑造的最大意义在于号召女子走出家庭,走向社会。正如女作家庐隐所言:“今后妇女的出路,就是打破家庭的藩篱到社会上去,逃出傀儡家庭,去过人类应有的生活,不仅仅做个女人,还要做人。”[32]“妇女到社会去,脱离‘傀儡家庭’和男子的奴隶”[33]。整个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娜拉”成为“新女性”的典范,其“出走”的意向引导了众多女性冲破旧家庭,走向臆想中的自由生活。
(三)“新女性”的觉醒
《新青年》以“娜拉”为女性人格的典范,强调女性人格的重塑,这标志着中国女性个人主体意识觉醒的真正开始。正如女作家张爱玲所说:“中国人从《娜拉》一剧中学会了出走。无疑的,这潇洒苍凉的手势给予一般中国青年极深的印象。”[34]据新文化运动亲历者陈素回忆,《娜拉》一剧传入中国后,在妇女界激起了巨大的波澜。中国到处都上演着《娜拉》,女界高喊着“不做玩物、要人格、要自由的呼声”,女性主动从事宣传与鼓动活动,勇于冲破旧有的藩篱,个性解放的风气所及,“使那些士大夫、道德家也只能向隅叹息”[35]1020。
在《新青年》女性解放思潮的倡导下,女性因反抗包办婚姻、追求恋爱自由而抗婚、出走乃至自杀的事例层出不穷。1919年11月14日,长沙发生了赵五贞自杀案。新娘赵五贞因不满包办婚姻,又无法抵抗,绝望之中只能自刎于花轿中。赵五贞自杀事件的发生,引发了社会各界关于婚姻制度、封建伦理道德、社会黑暗现实的大讨论。赵五贞事件发生后不久,长沙又发生了李欣淑出走事件。李欣淑本就不满于其父亲为其所定的包办婚姻,在她未婚夫死后,父母又把她改嫁到一位有钱的彭性人家,李对其父母的做法更加不满。1920年2月,李欣淑遂发出了“我于今决计尊重我个人的人格,积极地和环境奋斗,向光明的人生大路前进”[36]的启事,愤然离家出走,反抗包办婚姻。李欣淑的出走,被青年人大加赞扬,因为她不像赵五贞自杀以反抗包办婚姻那样消极,而是积极地与封建婚姻制度作斗争。
青年女学生的主体意识也在不断觉醒。王一知曾描述其所在学校女学生在女性解放思潮的影响下,主体意识不断觉醒。她指出,女学生主动联合起来向教师、校长请愿,撰文抨击“烈女传”等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压迫,要求废除不合理的课程设置。此外,学生还以“抗婚”“逃婚”的实际行动反抗旧礼教,争取婚姻自由[35]517-518。
与之相比,早期妇女运动活动家反抗封建婚制,追求女性解放的声音则更加理智与坚决。可以说,“我国早期的妇女运动,就是由这班‘娜拉型’的觉悟妇女在主持推进的”[37],或者认为“妇女运动的主义,就是所谓‘妇人亦人’的‘娜拉主义’”[38]。天津觉悟社的郭隆真不满于父母的包办婚姻,在男方多次威胁成亲下,于迎亲之日,穿上学生装,一路坐“亮轿”(卷起轿帘)到男方家门口,她进屋后向参加婚礼的来宾发表演讲,批判包办婚姻的罪恶,随后理直气壮地离开男方家,重新回到天津女师上学。早期妇女运动活动家向警予也用“以身许国,终身不婚”的态度拒绝了湘西军阀周则范的求婚[39]。妇女运动的著名领袖蔡畅反对包办婚姻,在母亲的支持下,逃婚到长沙并考入周南女校,结识了陶毅、向警予等进步女性青年。
在《新青年》女性解放思潮的倡导下,女性因反抗婚姻制度等原因而离家出走等个体反抗的形式,逐渐成为一种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行为模式,对于广大女性产生了强烈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女性解放思潮的影响下,新民学会、觉悟社、工读互助团等社团中都可以看到女性的身影,也有许多女性参加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寻求救国的真理。越来越多的女性出走家庭,追求进步,对广大女性重塑人格造成了强烈的思想震撼。中国女性生活史的研究者陈东原曾指出,中国女性“有独立人格的生活,实在是《新青年》倡导之后”[40]。足以见得,在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进程中,《新青年》对女性人格重塑的重要推动作用。
四、《新青年》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传播
十月革命的成功,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给中国的思想界带来极大的震动。早期知识分子对马克思主义的热情关注,为《新青年》研究妇女问题注入了新的生机,《新青年》的面貌也因此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自第6卷第2号,《新青年》开始刊登介绍苏维埃俄国妇女状况及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文章,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探求中国妇女解放道路,有力地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中国的传播。
第一,刊登有关苏俄妇女情况的报道,译介有关妇女解放的著作。由李达所译的《劳农俄国的妇女解放》一文,将俄国妇女的生活描述为:“现实俄国妇人,经济的精神的完全得以独立,……凡在政治教育社会一切方面,妇人与男子受同等的权利,有平等的发达的机会。”[41]此外,《俄国与女子》《劳农俄国的结婚制度》等文章,详细地介绍了苏维埃俄国妇女的生活状况。此后,李汉俊、李达分别翻译了倍倍尔、列宁的《妇女与社会主义》《列宁的妇女解放论》等有关妇女解放的著作。通过译介上述著作,李汉俊、李达等早期马克思主义者逐渐掌握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特别是阶级斗争学说,并将其运用到中国妇女问题中,探求中国妇女解放道路。
第二,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妇女问题。李大钊的《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一文指出,经济变动必然会引起思想的变动,随着自给自足农业经济的解体,女子贞操问题、教育问题、参政问题都要发生变化。“不但妇女向男子要求解放,便是男子也要解放妇女了。”[42]用唯物史观解释中国妇女地位的变化,指出中国妇女受压迫的地位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现象。
第三,用阶级观点分析妇女问题,指明妇女运动的阶级性。李大钊在《战后之妇人问题》中对资产阶级女权运动进行了分析。他指出资产阶级女权运动关注的只是“中产阶级妇女的利益,不可能解决无产阶级妇女的问题”。妇女问题的彻底解决,“一方面要合妇人全体的力量,去打破那男子专断的社会制度;一方面还要合世界无产阶级妇人的力量,去打破那有产阶级(包括男女)专断的社会制度”[43]。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已经开始运用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来批判资产阶级人权学说,并将其作为解决中国妇女问题的理论武器。
第四,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是实行无产阶级革命。社会制度问题关系到妇女问题的解决,而社会制度的基础是经济问题,经济问题一旦解决,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女子解放问题、工人解放问题,都可以解决。要解决经济问题,阶级斗争必不可少。陈独秀明确指出:“照现在的经济制度,妇人的地位,一面脱离了家庭的奴隶,一面便做了东家的奴隶;即于自由恋爱一层,在财产制度压迫和诱惑之下哪里会有纯粹的自由!”[44]因此,要解决妇女问题“非用阶级战争的手段”来摧毁私有制制度。
从介绍苏俄妇女生活状况,译介列宁、倍倍尔等人关于妇女解放的著作,到撰写文章传播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早期知识分子逐渐掌握了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唯物史观。早期《新青年》用资产阶级人权平等学说倡导妇女解放的观点逐渐被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所代替。《新青年》成为进步知识分子传播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主要阵地。受其影响,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渐次被国人所接受,成为五四时期妇女解放思潮的主流,并在此后的实践中被确立为中国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影响着中国妇女运动的发展方向。
五、结语
以“娜拉”为契机号召女子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倡导女子个性解放,是《新青年》妇女解放思想的一大进步。“新文化人在艰难的政治环境中提出了‘人的发现’‘女性的发现’两大主题”[45],考察《新青年》中倡导的女子解放思想,不难发现,从提出国民人格独立到呼吁女性摆脱封建婚姻的束缚,到鼓励女性走出家庭,做“新女性”的“娜拉”,再到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分析妇女问题,《新青年》始终将妇女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不断拓展和加深对其研究和探索的广度与深度。
《新青年》的启蒙者们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念,极力倡导女子解放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女性的“失音”。当时产生较大影响的启蒙文本绝大部分出自男性之手,“新女性”的塑造从一开始也是由男性倡导和推动的,不纯粹是出于女性的自觉。正如鲁迅所言:“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灰,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吗?”[46]鲁迅对女性启蒙的忧虑来源于“梦醒之后无路可走”的悲哀。《伤逝》中的子君曾勇敢地表明:“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47]而这位中国的“娜拉”在失去了涓生的爱情之后,只得重返家庭,最终抑郁而死。子君在男性启蒙者们的引领下,走出封建家庭,最终却又走进了两性家庭的泥淖中。女性在自上而下式的启蒙方式中,特别是一直以来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女性,能否在这种启蒙方式中真正觉醒,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这也从侧面揭示了中国妇女解放的艰难与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