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土宜”的运用与移风易俗
——兼论“土宜”与“立言”的关系
2021-11-30胡大雷
胡大雷
《逸周书·度训》:“土宜天时,百物行治。”[1]2《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2]703土宜,本谓各地不同性质的土壤,对于不同的生物各有所宜;因此,要根据土地情况,来判别生物。农耕社会对“土宜”的特别注重可以想见。先秦时提出“土宜”,强调人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地情况,制订适宜的种植措施,即所谓“因地制宜”。《周书》载周文王召太子发:“我所保与我所守,传之子孙。吾厚德而广惠,不为骄侈,不为泰靡,童牛不服,童马不驰,土不失其宜,万物不失其性,天下不失时,以成万材。”[3]222把“土不失其宜”当作人的主观努力以及主观努力下事物达到的某种良好状态。
“土宜”的普遍性意味即因地制宜,所做事情应该合乎当地的实际情况。本文要讨论的是:先秦时对“土宜”深入性、扩展性思考是什么?此即“土宜”的运用可恃与否的问题,以及“土宜”的运用的实践问题;“土宜”与移风易俗有什么样的关系?“土宜”与士人“立言”有什么样的关系?
一、“土宜”与国家的地利应用
夏、商、周三代的山川之祭,诸国祭祀不超过境内山川之神。当日楚昭王生病,大夫请祭黄河,楚昭王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望,即山川之祭,他声称“江、汉、雎、漳,楚之望也”,而“河”不是。于是孔子称:“楚昭王知大道矣!”[4]2162只有当地的山川之神才会保佑自己,因此当时人们最注重如何利用当地“土宜”。
《左传·僖公十五年》载,秦、晋交战,晋侯乘郑国贡献的马,庆郑曰:“古者大事,必乘其产,生其水土而知其人心,安其教训而服习其道,唯所纳之,无不如志。今乘异产,以从戎事,及惧而变,将与人易。乱气狡愤,阴血周作,张脉偾兴,外强中干。进退不可,周旋不能,君必悔之。”庆郑称乘骑别国产的战马,必定会有后悔之事,果然,韩原之战,战马陷于泥泞,于是晋侯被秦俘虏。这是讲战马的“土宜”与否,对战争的胜利有着密切的关系。
先秦多数执政者都认识到,国家建设要遵照“土宜”的原则。如选择建都之地,古时有“君子九能”“可以为大夫”,其中之一就是“建邦能命龟”,大夫以“命龟”来确定“建邦”之地。《左传·成公六年》记载晋国君臣一次关于迁都的讨论:诸大夫提出“必居郇、瑕氏之地”,韩献子称其地虽然“沃饶而近盐”,但“土薄水浅,其恶易觏”,污秽之物容易聚集;不如新田“有汾、浍以流其恶”,有河流可以清除、排流污染[4]1902;这是从自然环境的“土宜”——怎样环保来考虑迁都的问题,而不是只考虑地区是否富饶的问题。
“土宜”不可改变,于是就有因“土宜”而坚决维护本国利益的例子。《左传·成公二年》载,齐晋鞍之战,晋胜齐,提出“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即把南北向的田垄改为东西向,那么道路也都改为了东西向,晋兵车进入齐国则易于通行。齐人回答:“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4]1895意指晋国为了兵车进入齐国的方便,就不考虑我们的“物土之宜”,这不符合“先王之命”,这样怎么能当盟主呢?以晋“无顾土宜”拒绝了其要求。
以“土宜”来对抗强敌,还有一个例子。《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载,阖闾提出如何对抗相邻的越国、楚国,伍子胥曰:“凡欲安君治民,兴霸成王,从近制远者,必先立城郭,设守备,实仓廪,治兵库。斯则其术也。”并提出非但“筑城郭,立仓库,因地制宜”,而且要“有天气之数,以威邻国”,如:“筑小城,周十里,陵门三。不开东面者,欲以绝越明也”;“立阊门者,以象天门,通阊阖风也”,“欲西破楚,楚在西北,故立阊门以通天气,因复名之破楚门”;“立蛇门者,以象地户也”;“欲东并大越,越在东南,故立蛇门,以制敌国”;又有“吴在辰,其位龙也,故小城南门上反羽为两鲵,以象龙角。越在巳地,其位蛇也,故南大门上有木蛇,北向首内,示越属于吴也”等[5]39-40。现在看起来,伍子胥如此的天象、地象的方式的“筑城郭”、筑城门,号称是“因地制宜”,实际上“有天气之数以威邻国”是要表达出,吴国以合乎“土宜”来充分鼓舞士气并表达出同仇敌忾的信念;对抗强敌,不仅要强化物质建设,还要以精神方面的“土宜”压倒强敌。
先秦时期十分注意利用“土宜”的地利条件。《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晋楚交战,子犯曰:“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4]1825就是称说本国“表里山河”这一特殊的地利条件。
事情还有另一面。时人认为仅有“土宜”是不够的,《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载,魏武侯浮西河而下,谓吴起曰:“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吴起对曰:“在德不在险。”[6]2166-2167“险”是“土宜”,但“德”更为重要。或称“土宜”不可恃,《左传·昭公四年》载,晋平公自称:“国险而多马,齐、楚多难。有是三者,何乡而不济?”楚国伍举说:“四岳、三涂、阳城、大室、荆山、中南,九州之险也,是不一姓。冀之北土,马之所生,无兴国焉。恃险与马,不可以为固也,从古以然。是以先王务修德音以亨神人,不闻其务险与马也。”[4]2033指出“务修德音以亨神人”才是正道,这是比“土宜”更高层次的东西。
二、“土宜”与朝廷政策制定
中国古代是农耕社会,时时有论政如论农功之谈,春秋时子大叔问政于子产,子产曰:“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行无越思,如农之有畔。其过鲜矣。”[4]1986“政如农功”意味着“土宜”也会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
先秦时的有识之士,认为正确的政策制定,其前提应该是掌握本国的情况,因地制宜而成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楚国掩为司马,令尹子木命其“庀赋,数甲兵”征收赋税,清查军备,于是,司马掩“书土田”(登记土地田泽),“度山林”(度量山林之材),“鸠薮泽”(聚集水泽出产),“辨京陵”(测量各处高地),“表淳卤”(标列盐碱地亩),“数疆潦”(计算水涝面积),“规偃猪”(规划蓄水池塘),“町原防”(划分堤间耕地),“牧隰皋”(定出放牧低地),“井衍沃”(划定肥沃井田)等[4]1985-1986。正是令自己国家的资源分布与利用合乎“土宜”,这才“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卒、甲楯之数”,即制定出合乎“土宜”的量入为用的税收制度的改革,使楚康王后期呈现出复兴的景象,在与晋国执政赵武会盟中,楚、晋平分了霸权。
文化政策的制定,也要合乎“土宜”,“与俗同好恶”,史载管仲任政相齐的政策制定:“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故其称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故论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6]2132以“与俗同好恶”来制定政策,此即“毋失其土宜”,故太史公曰:“语曰:‘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岂管仲之谓乎?”[6]2136“土宜”即“顺其美”。
《吕氏春秋·季秋》载春秋战国时期的税收政策,“与诸侯所税于民,轻重之法,贡职之数,以远近土地所宜为度”[7]66。这是说税赋也要根据“土地所宜为度”,州郡农桑赏罚之制,须根据地利来实行。反过来说,如果实施不合乎本国国情的经济政策,就会招来恶果。《左传·昭公二十年》载:齐景公生疥癣、得疟疾,整年不愈,有人归罪于“是祝、史之罪也”;晏子则称是齐景公各项经济政策有过失所致,这是各级官府的经济苛政“失其土宜”所致,于是,“民人苦病,夫妇皆诅”,虽然祝、史“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晏子称“修德而后可”。于是齐景公“使有司宽政,毁关(撤销关卡),去禁(废除海禁),薄敛(减轻赋敛),已责(赦免债务)”[4]2092-2093,定出合乎“土宜”的经济政策。
春秋战国时期的人口政策,尤显出合乎“土宜”的重要性。《国语·越语上》载,越王勾践兵败于吴,为了复兴,制定了各项制度与措。勾践称自己不能令“四方之民归之”,只能是“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于是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这个政策起码包括三个部分:其一,“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这是结婚政策,要求优婚早婚。其二,“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这是生子的优待政策。其三,“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官府对特殊人群的优育政策[8]427。这些为了打败吴国的临时人口政策,是从符合“土宜”出发的。
春秋战国时期的人才引进政策,也要看是否合乎“土宜”。史载:秦宗室大臣提出“逐客”,驱除外来人才,于是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称引进人才不利秦国,即不合“土宜”。而李斯上书,称“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又有“孝公用商鞅之法”、“惠王用张仪之计”“昭王得范雎”,“秦成帝业”,秦之君王者,“皆以客之功”[6]2541-2542;以实效证明,引进人才是合乎“土宜”的。
如何根据本土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各项政策,如经济政策、人口政策、人才政策等,以合乎“土宜”来办好本国的事。先秦时的远见卓识人士,所谓“君子”,更认为“土宜”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左传·文公六年》载“君子曰”:“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着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4]1844称进行文化建设还有总的原则,即“毋失其土宜”,吕祖谦注曰:“使人民万物各得其所,如稼穑之类亦使各得其性。”[9]杜预注“树之风声”,即“因土地风俗为立声教之法”。指立足现实与适合国情来进行文化建设,不要让各项文化建设失去其生长的土壤。
古代朝廷之“制乐”在“土宜”的基础上产生,“夫乐,天子之职也”。“天子省风以作乐,器以钟之,舆以行之。小者不窕,大者不槬,则和于物,物和则嘉成。故和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心亿则乐。”[4]2097核心意思是说,制乐与各地域民风联系在一起的,就是要“和于”当地的“物”。于是就有《诗三百》的十五国风,是在“土宜”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从十五个地区采集的带有地方色彩的民间歌谣,即刘勰《文心雕龙·乐府》所说:“匹夫庶妇,讴吟土风,诗官采言,乐胥被律,志感丝篁,气变金石。”[10]226诗官采“土风”者,由朝廷审定而确定,也是“天子省风以作乐”。
因此就有从各地之乐了解各地的情况,《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公子札来聘,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4]2006-2007
反过来说,有什么样的“土宜”,就有什么样的乐。《韩非子·十过》载:“昔者卫灵公将之晋,至濮水之上,税车而放马,设舍以宿。夜分,而闻鼓新声者而说之。”召师涓“听而写之”。至晋,为晋平公“援琴鼓之”。晋师旷曰:“此亡国之声。”称:“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及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至于濮水而自投。故闻此声者必于濮水之上。”[11]205-206《礼记·乐记》载:“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郑玄注:“濮水之上,地有桑间者,亡国之音于此之水出也。昔殷纣使师延作靡靡之乐,已而自沉于濮水,后师涓过焉,夜闻而写之,为晋平公鼓之。”[12]1528《汉书·地理志下》载:“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声色生焉,故俗称郑、卫之音。”[13]1665或把某种音乐的“淫”与地域联系起来。《论语·卫灵公》子曰:“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14]2517这是以地域定“乐”的性质。
三、“土宜”与先秦文学的士人“立言”
就先秦诸子的作品,多有“地理风物之篇”,此当然是“土宜”之作,“土宜”影响着作品的内容、风格。如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五·书坊刻诗话后》说:“《京都》诸赋,本于《国策》(陈说六国形势),《管子》《吕览》《淮南》俱有地理风物之篇,至班、左诸君而益畅其支,乃有源流派别之文,辞章家之大著作也。”[15]300并指出《管子》《吕览》中的“地理风物之篇”对《京都》诸赋和纵横家言的影响。又如刘勰所称“江山之助”与《楚辞》的生成,《文心雕龙·物色》:“若乃山林皋壤,实文思之奥府,略语则阙,详说则繁。然屈平所以能洞监《风》《骚》之情者,抑亦江山之助乎?”[10]1759
后世文学批评亦运用“土宜”的观点,如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凡诗人之作,刺箴美颂,各有源流,未尝混杂,善恶同篇也。陆机为《齐讴篇》,前叙山川物产风教之盛,后章忽鄙山川之情,殊失厥体。其为《吴趋行》,何不陈子光、夫差乎?《京洛行》,胡不述赧王、灵帝乎?”“文章地理,必须惬当。梁简文《雁门太守行》乃云:‘鹅军攻日逐,燕骑荡康居,大宛归善马,小月送降书。’萧子晖《陇头水》云:‘天寒陇水急,散漫俱分泻,北注徂黄龙,东流会白马。’此亦明珠之颣,美玉之瑕,宜慎之。”[16]265,271称文学作品的叙写不能与地理有太大的出入。
是否“土宜”,决定着先秦士人的“立言”是否成功。如史载战国时孟子游说列国的失败:“当是之时,秦用商君,富国彊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方务于合从连衡,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6]2343这是指其游说不合时宜,也就是不合“土宜”之处,即不符合诸国的具体情况。故诸子游说者的策略,必先陈其“土宜”,称说其地理、地利优势,然后再展开政治游说。如苏秦的游说,说秦惠王曰:“秦四塞之国,被山带渭,东有关河,西有汉中,南有巴蜀,北有代马,此天府也。”说燕文侯曰:“燕东有朝鲜、辽东,北有林胡、楼烦,西有云中、九原,南有呼沱、易水,地方二千余里”,“南有碣石、雁门之饶,北有枣栗之利,民虽不佃作而足于枣栗矣。此所谓天府者也。”说韩宣王曰:“韩北有巩洛、成皋之固,西有宜阳、商阪之塞,东有宛、穰、洧水,南有陉山,地方九百余里,带甲数十万,天下之强弓劲弩皆从韩出。”说魏襄王曰:“大王之地,南有鸿沟、陈、汝南、许、郾、昆阳、召陵、舞阳、新都、新郪,东有淮、颍、煮枣、无胥,西有长城之界,北有河外、卷、衍、酸枣,地方千里。”说齐宣王曰:“齐南有泰山,东有琅邪,西有清河,北有勃海,此所谓四塞之国也。”说楚威王曰:“西有黔中、巫郡,东有夏州、海阳,南有洞庭、苍梧,北有陉塞、郇阳,地方五千余里。”[6]2242-2259对各诸侯王称说“土宜”地利是霸王之资。这些都切合“君子九能”之“山川能说”。又如范雎对秦王所言,先陈说“土宜”:“大王之国,四塞以为固,北有甘泉、谷口,南带泾、渭,右陇、蜀,左关、阪,奋击百万,战车千乘,利则出攻,不利则入守,此王者之地也。民怯于私斗而勇于公战,此王者之民也。王并此二者而有之。夫以秦卒之勇,车骑之众,以治诸侯,譬若施韩卢而搏蹇兔也,霸王之业可致也。”[6]2408接着指出“土宜”那么好而未实现“霸王之业”,是因为“大王之计有所失也”,于是展开政治游说。
士的政治游说如要成功,必须就“土宜”而发,即针对该国现实及君王最关切的问题,引起君王注意,实际上“土宜”应该结合“时宜”,“时宜”要求游说者的“立言”应合乎时代形势。如范雎初见秦王,故为谬曰:“秦安得王?秦独有太后、穰侯耳。”欲以感怒昭王。于是,“秦王跽而请曰:‘先生何以幸教寡人?’”[6]2406《史记·商君列传》载:“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先是“说公以帝道”,又“说公以王道”,皆未入,最后“说公以霸道”,“以强国之术说君”,孝公“其意欲用之矣”[6]2228。而苏秦游说秦惠王,但秦惠王曰:“毛羽未成,不可以高蜚;文理未明,不可以并兼。”且因为“方诛商鞅,疾辩士”,故弗用苏秦;苏秦历秦、赵的游说,主政者不接受,此后燕文侯以“与赵从亲”如能以“安燕”为条件,“寡人请以国从”[6]2242-2244;所谓“安燕”,就是从本国利益出发的愿望。游说者的成功,都是在原有的“土宜”基础上,进而实施某些改革。
四、“土宜”与移风易俗及天下一统
《荀子·荣辱》曰:“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是非知能材性然也,是注错习俗之节异也。”[17]30这是讲“土宜”习俗的稳定性;而《周易·系辞下》称:“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18]86是讲“通其变”而达到“使民不倦”,“使民宜之”,这是讲“土宜”也应该随时代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实现新的“土宜”,这是讲“土宜”的变革性,即移风易俗。
“土宜”在社会生活方面体现在习俗、风俗上,《荀子·强国》就称物质方面的“土宜”影响到精神方面的“风”,荀子访秦归来,称秦“其固塞险,形势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这是其“土宜”,又称:“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17]172-173这是称习俗风俗之“土宜”。山林川谷与习俗风俗之“土宜”是相辅相成的,是秦击败六国的基础。
先秦时的执政者对于“风”“俗”具有两面态度,一是“观民风”“观民之所好恶”以顺从民风,如《礼记·王制》载天子五年一巡守,“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12]1328。“观民风”的另一方面意义就是要移风易俗,杜预注“天子省风以作乐”曰:“省风俗,作乐以移之。”[4]2097就是移风易俗,实施风教、教化。《史记·周本纪》载,古公亶父“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于岐下。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于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于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古公亶父来到戎狄之地,未服从其“土宜”,而是移风易俗“贬戎狄之俗”,以新的风俗取得诸侯的尊敬与支持:“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祇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4]2097移风易俗所向,就是要以自己所认为的正统“风、俗”去一统其他区域,也就是在“风、俗”方面限制其他区域的“土宜”。
史书又以西周初年鲁、齐的经历,讲述了“土宜”顺从民风与移风易俗两个方面:“鲁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鲁,三年而后报政周公。周公曰:‘何迟也?’伯禽曰:‘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太公亦封于齐,五月而报政周公。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6]117一方面“变其俗”,另一方面“从其俗”,都是需要的。故《汉书·地理志》称:“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一之乎中和,然后王教成也。”[13]1640其中“圣王在上,统理人伦”的一统是最主要的。
移风易俗,就是统治阶级提倡的“混同天下一之乎中和,然后王教成也”。晋朝潘岳《笙赋》:“乐所以移风于善,亦所以易俗于恶,故丝竹之器未改,而桑濮之流已作。”[19]261-262移风易俗的根本在于“时宜”,风俗习俗的“土宜”,还应该适合、适宜于时代。我们常说南北文学不同,李延寿《北史·文苑传》称:“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气质则理胜其词,清绮则文过其意;理胜者便于时用,文华者宜于咏歌。”[20]2781-2782但其基本条件就是地理、政治在某种程度上隔绝的产物。后世人们往往把南北文学不同归结为“土宜”因素,刘师培曰:“大抵北方之地,土厚水深,民生其间,多尚实际;南方之地水势浩洋,民生其际,多尚虚无。民崇实际,故所著之文,不外记事、析理二端;民尚虚无,故所作之文,或为言志、抒情之体。”[21]261但是,当一统社会到来,朝廷以及大众就都有一统文学的愿望,所谓“混同天下一之乎中和,然后王教成也”,再加上地域界限的打破,人员的自由流动,尽管还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之说,但有什么样的地理就有“土宜”文学的程度越来越低,故汉、唐、元、明、清就不那么突出所谓南北文学不同。
因此,移风易俗,改变某些方面不合时宜的“土宜”以适宜于时代,成为当时朝廷的大事。就某个局部而言,如西门豹治邺,移风易俗,改变河伯娶妇的恶习。战国时赵武灵王称“今骑射之服,近可以备上党之形,远可以报中山之怨”,于是“将胡服骑射以教百姓”;他以“胡服骑射”的移风易俗,使国家强大。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理论基础即其称“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而制礼”,称“法度制令各顺其宜”[22]658-663。“各顺其宜”,不是说“土”就是“宜”,而是强调“顺”才是“宜”,“顺宜”就是顺合“时宜”。就秦统一天下而言,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其中就有整体疆土、全体臣民的移风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