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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公民教育的使命与启示
——评《公民与高等教育:社区和社会中的大学角色》

2021-11-30王青

终身教育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品格公民大学

□王青

随着普及化高等教育成为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支柱,中国大学对于自身角色与使命正面临着新的思考。[1]而作为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终身教育理念顺利贯彻的主体支撑,大学公民教育无疑又成为高等教育在这一背景下发展的主要方面。[2]什么样的大学能顺应全民终身学习的发展态势?大学如何认识所承担公民教育的责权?它们又能怎样发展学生成为新时代社会中的公民?《公民与高等教育:社区和社会中的大学角色》(Citizenship and higher education:the role of universities in commu-nitiesand society)为解答上述问题给出了思考。下面从三个方面对本书予以介绍和评价。

一、著者及写作背景

该书由坎特伯雷基督大学教授詹姆斯·亚瑟(James Arthur)和波士顿大学教授凯伦·博林(Karen E.Bohlin)主编,伦敦大学终身教授约翰·安内特(John Annette)、波士顿大学终身教授查尔斯·格伦(Charles L.Glenn)等7位英美学者参与完成。这些学者长期致力于公民教育、服务性学习和终身教育等方面的研究,颇有建树。主编亚瑟教授同时担任了英国国家教师教育公民计划的主任,以及政府公民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另一位主编博林教授不仅是波士顿大学伦理与品格促进中心(Boston University’s Center for the Advancement of Ethics and Character)的主任,也是美国蒙特罗斯学校的校长。这所学校是美国仅有的几所获得国家级品格教育荣誉的中学。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为本书撰稿两章的安内特教授与多所中国高校合作建立了认证性志愿者组织,有效地发展了我国高校的服务性学习。

该著作成书于2005年,属于一套探索高等教育问题丛书的第一本。彼时,受新自由主义和管理主义影响,英美大学普遍以功利主义为价值导向,更多强调高等教育中的质量保证、资源分配和竞争机制,对于大学使命和价值观的讨论微乎其微。受此影响,大学管理者宣扬绩效考核至上,教师只注重传授知识和技能,学生也普遍缺乏社会意识和道德感。为回应和扭转这种局面,一批高等教育学者自觉组织起来,希望将关注点回归到大学教育的社会职责和公民发展。

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该书围绕“公民教育与大学品格”的核心议题,辑录了十篇论文,分章节讨论了在管理主义和教育功利化盛行的当代,英国与美国大学如何重建公民教育,并帮助学生形成公民品格和伦理道德。

二、大学品格教育、公民教育和学术伦理困境

本书首先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个方面进行了内容总体介绍。是什么,即这本书讨论高等教育关于公民责权方面的问题,包括大学如何去塑造学生及他们所在的社会;为什么,指这本书之所以聚焦于大学公民教育问题,是深感于当代大学生缺乏社会意识,易受物质利益驱动。大学的基本职责不仅是教授学生知识和技能,更需要帮助学生形成公民伦理道德,但现代大学受制于量化考核和财政限制,缺乏后者的落实;怎么办,大学如何去提升自身的公民教育水平,这也就是本书希望后续的章节去探索相关问题。

根据主题的相关性,笔者将随后的九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二至四章讨论了大学在公民教育中的角色与定位;第五至九章重点关注大学对于学生公民道德的培养;第十章则定位于讨论发展大学公民教育的学术伦理问题。

“品格character”是第一部分的关键词,它强调了大学维护社会道德和核心价值观的角色定位,也承载了三位学者对于大学澄清自身使命的教育理想。这一部分首先通过回溯英国大学承载品格教育使命的传统,提出在整个社会都缺乏关注品格的情形下,英国大学应该重建自身的品格并推行相关教育。为达成这一理想,大学应树立自身的教育使命为培养“全人”,在学生学科和专业学习中引入哲学和反思,将学生的道德成长和社会责任提升纳入教育内容,学习基础教育中德育的课程体系。在提出大学的品格教育概念后,本书随之澄清了西方大学进行品格教育的合理性。作者认为大学品格教育并没有违背学术自由,因为大学不存在绝对的学术自由,它所倡导的一些反思、批判、独立等思想都是建立在常态理性(normal rationality)之上。常态理性可以被理解为一个社会所遵循的基本秩序和一般标准[3]。因此,大学不是什么都可以教,而是重在传授那些符合社会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内容。大学应该形成符合公民性的品格。在此基础上,从约翰·杜威和大卫·库伯的经验学习理论中产生的服务性学习或基于社区的学习,是大学进行品格教育的有效形式。这一学习过程主张学校组织学生与当地社会通过共同从事一些结构化项目来合作学习,强调了学习反思和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价值观形成。

理解该书第一部分的要点需要读者对一些概念有所认识。首先,品格教育(character education)作为发源于欧美基础教育领域的一项教育思潮,强调了学校通过隐性课程对于青少年道德、社会责任感、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培养,以及学校教育应加强学生的社区参与。[4-5]表面上,大学所宣扬的学术自由似乎与基础教育的思想导向性相违背。然而,纵观历史可以发现,英美大学自建立至今,一直秉持着传承真理和美德、塑造合理社会公民的使命。学术自由,是对这一使命的保障,为大学免受过多行政干预和社会负面影响。这些又与品格教育的核心思想相一致。因此,大学形成并推广品格教育,是履行这一使命的首要前提。再者,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作为美国高校服务型学习的理论基础,用以指导大学通过培养学生的社会参与来形成品格。社群主义认为个人是社群(社区)的组成部分,自我价值是由其所在社群决定的。[6]在西方,“community”不仅指我国语境下所理解的地理上的社区,更关乎这一聚集地上具有经济状况、民族差异或宗教信仰等相似点的人群及其共同利益。因此,大学与社群的密切联系,不仅体现了其自身的品格,更能发展大学生成为具有品格的公民。

该书的第二部分聚焦于“教什么”和“如何教”的问题,即大学如何培养学生的公民道德和社区参与。从学生的真实需求出发,宽容、自由、友谊对于现代大学生来说是更能符合他们实际需求的道德要素。宽容指学生应正视校园和社会中不同人群的差异;自由实为道德自由,指大学生应自由决定自己如何过有道德的生活;友谊则强调了大学生同伴之间的相互影响,大学可以通过学生的友谊帮助他们形成有道德的行为。从大学的使命出发,大学公民教育应注重将学生培养为具有文化批判和解释素养的文化公民,以及具有符合社会科学技术和市场需求的技术公民。同时,大学也应从高等教育准入、资助来源、与社会的联系和服务方面体现社会正义。值得注意的是,大学品格教育应具有正确的愿景。这一愿景来源于亚里士多德关于美德(virtue)和明智(prudence)的论述,可通过课程教授和一系列体验活动来达成。愿景的实质是对当前大学教育功利化取向的抨击,以此对将学生道德和品格作为教育内容的倡导。这一部分还拓展了品格教育内容的范围。通过重申英国教育家约翰·亨利·纽曼(John Henry Newman)对于大学应教授普遍知识(universal knowledge)的观点,提出大学品格教育的内容不应局限于让学生获得某几种特定价值观,而是通过广泛的教学赋予他们自我判断的能力。这样,才能将学生培养为完整的、具有普遍知识的公民。

如果要深入理解第二部分的内容,读者就需要对“普遍知识”这个概念有所觉察。在纽曼所著的《大学的理想》中,他指出大学应教授包含人类社会所有领域里需要教授的内容,即普遍知识。同时,普遍知识也强调了知识的相互联系性和整体性。纽曼提出普遍知识,是对当时英国新大学运动时期实用主义坚称现代大学不应教授神学知识的回应。他认为突出或抑制某一门学科知识都会限制学生的心智发展。这一背景其实与当代大学教育的状况有异曲同工之处。在高等教育普及化和全球化影响下,当代大学教育只注重传授专业知识和学科知识,缺少对学生品格的培养,这使学生难以成为具有完整人格的公民。这一点,与纽曼所坚信的大学不应按市场经济的逻辑和政治的逻辑来运行是一致的[7]。因此,本部分的几位作者都从不同角度提出品格教育的教育原理与教学内容,强调了品格教育的全面性和社会参与性。

该书的最后一篇回归到大学公民教育的学术伦理困境。作者首先提出以注重学校市场竞争和绩效管理为主要表现的后福利主义学校改革,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大学发展以及高等教育学术研究的焦点。大学教育脱离社会、大学教育窄化、学生商品化等实践问题层出不穷。而在学术领域,高等教育研究则分化为四类:一是以解决问题为本的研究,指对一些教育实践问题的研究。这类研究不关心学校教育所在的教育改革或者结构性失衡的大环境。二是公然的辩护主义研究,重在讨论后福利主义学校改革的研究。这类研究基本不关心社会公正,目的是重组学校以适应新自由主义和管理化改革。三是不易察觉的辩护主义研究,讨论了一些教育市场化、管理主义、绩效化的问题。这类研究总体还是支持以上问题,或者没有提出什么批判。四是批判性研究,直接或间接地批判了辩护主义研究中的相关问题。作为本书的压轴篇,本章落脚于大学中的学术共同体如何突破管理主义的局限,关注更广阔的公民社会教育和发展。这其实也是整本书对于大学倡导公民教育使命和品格价值观的核心体现。

该书与其他讨论大学公民教育的著作相比,在于其从历史、系统、伦理及思辨多个视角对大学公民教育进行了剖析,具有全面性。历史视角,追溯了从英国传统大学建立之初对学生道德培养的重视,到欧美现代大学如何忽视发展学生品格的历史过程;系统视角,讨论了大学公民教育在国际交流、国家政策、社区发展、大学建设、个人成长层面的问题;伦理视角,思考了古希腊先哲们的公民伦理道德观对现代育人观的伦理启示;思辨视角,剖析了大学公民教育实践中教与学、个人与环境等相互影响的关系。可以说,该书是一本提纲挈领式的指南书。任何一章节的论点,都值得相关方向的研究者去挖掘和扩展。

该书区别于其他相关著作的特点还在于,它所承载的大学公民教育既是“崇古”的,又是“革新”的。所谓“崇古”,是指本书从大学建立和发展的历史沿袭中追循公民教育的行径,从对专著经典的考据中论证公民教育的意义。书中多个章节都探究了公民教育内涵和实践从中世纪大学到现代大学的转变,甚至古希腊时期对于公民教育要义的论述。诚然,大学在不同时代中所承载的使命会受到具体社会环境的影响。例如英国在19世纪为宗教束缚而推行新大学运动,建立重视科学技术教育的综合性大学;又如我国在1952年为适应国家工业化发展进行的全国院系大调整。但大学对于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品格公民的教育任务一直贯穿于大学发展的始末。因此,当历代大学陷入迷惘时,从历史脉络中反思大学教育的实质,仍然不失为一条可行的路径。正如在中国历史中“礼崩乐坏”的春秋乱世,孔子对复兴周礼的崇尚正是社会道德危机时的疾呼。但是,本书并不止于对传统道德的一味崇敬,而是在辩证基础上进一步倡导“革新”。这一思想首先体现在对大学教育环境中管理主义和功利性的批判,包括反对学科和专业教育缺失哲学反思、抨击教师只引导学生关注个人利益等问题。在批判的基础上,本书提出了可行的公民教育内容和路径,例如借鉴中小学品格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型学习、探索国际公民教育交流项目等。不可否认的是,一些诸如服务型学习或社区共建活动的举措因为年代关系,在今天看来已经难以体现创新性。但这些大学公民教育议题越来越成为实践与理论的热点。

三、对我国大学教育的启示

正是由于这些特点,使得本书尽管成书于十多年前,但对当前处于发展变革中的现代大学教育依然具有现实意义。一方面,根据著名学术网站ResearchGate显示,近5年内仍有许多讨论大学公民教育和社区参与的研究都将这本书作为引用的重要来源。书中各章节的贡献者也都在世界各地不懈地传播有关大学品格和公民教育的学术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当地高等教育发展和大学教育变革。另一方面,学术的发展也引领了实践路径的转变。在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教育2030行动框架》(2030 Education Agenda)中,全球公民教育成为一个被频繁提及的概念,其目标是让所有年龄段的学习者了解关于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形成负责任的社会价值观。

首先,本书关于品格教育和专业学习的关系为“树人”提供了方向。大学教育“树人”的目标是培养何种人才,具体指对人才培养标准、方式与目的三个层面的明确。[8]这一目标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教育之间的关系。本书从教与学两个层面对这一关系的落实进行了回应。对于大学教师,让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和掌握职业技能仅是他们教育教学实践的一个方面。更应该思考的是,大学生们在走出校园后,能否成为一个具有终身学习素养并对社会发展有所贡献的合格公民。因此,教师应在教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独立思考能力。同时,大学教师作为导师这一角色,除关注自己学生的就业问题外,对于自己的学生认识社会并形成正确价值观亦有引导责任。正如书中所倡导的那样,相对于成为普罗泰戈拉那样的“智者派”导师,大学教师更应该学习苏格拉底启发学生进行自省。

其次,本书对于当下大学教育评估的热点问题同样具有重要启示。在进一步强调落实“破五唯”大学教育评估思想的背景下,以科研产出为主要对象的旧机制正在发生变革。对于新评估机制的讨论除聚焦于教学与科研两种职能外,大学的第三种职能——社会服务被越来越多提及。本书中讨论的许多主题,例如大学的社区参与、项目共建、大学生品格教育等,都围绕大学如何通过课程和项目活动来履行职能。这其中,由政府或第三方组织为大学颁发服务认证证书并作为评估要素更值得深入研究。此外,书中讨论的一些诸如服务性学习和国家交流服务学习等具体方式,也为我国大学如何开展公民教育提供了案例。

最后,本书对于教育研究者更是具有指导性意义,体现在对公民教育研究认识论和研究主题方面。在认识论上,本书强调公民教育研究应摆脱管理主义和组织理论视角的束缚,关注权力和社会结构的影响。具体表现为研究者在对于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教育管理问题上,应加入对社会公正和个人主体性发展的关注。在研究主题上,本书提供了一些高等教育研究中具有发展潜力的主题。以“服务学习”或“服务性学习”为例,搜索发现这一主题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相关研究成果有限,但在近三年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本书涉及的这些主题不仅聚焦于大学公民教育,更是终身教育中的重要议题。在我国构建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环境下,相关的主题研究无疑具有时效性和创新性。

本书的两位编者亚瑟教授和博林教授在大学公民教育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更为深远的问题:大学对社会及其社区有什么义务?大学教育具有什么美德?大学对其学生有什么伦理责任?。这些问题尽管没有得到直接回答,但读者们已经能够从本书的篇章中对答案撷取一二:大学对于社会来说不仅是教育科研机构,更是培养公民和传播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支柱;大学教育的美德在于其自身品格的形成和对学生品格的培养;大学对学生的伦理责任除了知识教授,更在于思想和价值观的引导。同样,书中的这些问题对于处在改革浪潮之中的中国大学来说,是大学治理者、教育研究者、一线教师和大学生等群体需要共同且持续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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