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哲学格式新论:平行比、影响比、偶合比
2021-11-29张耀南刘璐瑶
□张耀南 刘璐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北京100091)
在比较文学领域,有“平行研究”与“影响研究”之说,实际是两种比较研究格式。在哲学史、文学史上,有“偶合研究”之说,也是一种比较研究格式。本文欲将比较文学的两种比较研究格式,引入比较哲学领域,合并讨论三种比较研究格式。“平行研究”引入比较哲学领域,可得“平行比”;“影响研究”引入比较哲学领域,可得“影响比”;“偶合研究”引入比较哲学领域,可得“偶合比”。
“平行比”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没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哲学家、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没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哲学流派、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没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哲学典籍等等,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平行比”如孔子与苏格拉底的比较研究等。
“影响比”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哲学家、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哲学流派、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哲学典籍等等,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影响比”如孔子与伏尔泰的比较研究等。
“偶合比”则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疑似但不能肯定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哲学家、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疑似但不能肯定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哲学流派、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疑似但不能肯定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哲学典籍等等,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偶合比”如钱钟书先生所做老子与黑格尔的比较研究等。
综合学界有关比较哲学格式的研究现状,“平行比”“影响比”这两种研究方法已被一些学者所关注,但对“偶合比”的重视不足。如许苏民在《中西哲学比较研究史》一书中,曾论及“平行研究”与“影响研究”,主张将“平行研究”与“影响研究”结合起来,并认为“平行研究”是“影响研究”的前提与基础,“影响研究”是“平行研究”的归宿与目的。在自序中,许苏民先生就明确提到“本书采取平行研究与影响研究并重的方法,以哲学家们所注重的中西哲学的平行研究来弥补史学家所注重的中西文化之间的影响研究之不足,将二者有机结合,以翔实的史料来展示中学西渐与西学东渐交汇激荡的广阔历史画卷。平行研究可以为影响研究提供必要的学理上的前提和史料上的支撑,影响研究亦可以印证平行研究的观点,似可收相得益彰之效”[1]。然而,许苏民先生未曾提到引入“偶合研究”,因此,也没有构建比较哲学“偶合比”格式的问题。
在推进比较哲学格式的研究中,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有值得注意的地方:一是重视哲学史、文学史上的“偶合研究”,引入并构建比较哲学“偶合比”格式,在比较哲学格式上,若谓“平行比”为直款,“影响比”为不款,则“偶合比”就是绕款,其特点是“亦平行亦影响”“非平行非影响”,可以将其归为“疑似影响研究”,亦可将其归为“半平行半影响研究”,这种比较哲学格式非常重要,但学界几乎没有从方法论意义上对其认真讨论过;二是构建比较哲学格式“平行比—影响比—偶合比”三分的方法框架,并做专题深入讨论,以代表性思想家的具体研究事例明晰三种方法的特点、价值与互为补充的关系,从方法入手,促进比较哲学研究的发展。
本研究从上述两个方面着手,以张东荪、汤一介等学者的比较哲学研究为例,分别明晰三种方法的特点、价值。具体来说,本文之新,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将比较文学研究领域美国学派注重的“平行研究”、法国学派注重的“影响研究”,引入比较哲学领域,从“平行研究”引出“平行比”,从“影响研究”引出“影响比”,作为比较哲学的两种格式;二是将哲学史、文学史上实际已经存在的“偶合研究”,引入比较哲学领域,引出“偶合比”,作为比较哲学的一种格式;三是专题讨论“比较哲学格式”,在两位先生原来提出的“三款六式”“三款八式”等格式系统基础上,另行开辟“平行比—影响比—偶合比”三分法的新思路。
一、“平行比”之运用:以张东荪、汤一介为例
“平行比”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没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对象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兹以张东荪、汤一介两先生的比较哲学为例,明“平行比”之特点、价值。
张东荪先生的比较哲学,“平行比”色彩非常鲜明。其《中国哲学史讲义》等著述,就是一项专门凸显中华哲学特殊性的“中华哲学史书写”[2]。张东荪先生对大量中西哲学家、哲学流派、哲学典籍进行过比较研究,如孔子与苏格拉底之比较研究、佛教缘起说与欧西结构主义之比较研究、老庄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比较研究、宋明理学与怀特海哲学之比较研究、中华语言哲学与欧西语言哲学之比较研究、公孙龙哲学与新实在论之比较研究等等,这些比较研究所采用的格式,均是“平行比”①学者马秋丽曾提到过类似观点:张东荪反对西方文化中心论,以人类文化多元论的立场,从中西哲学之异的角度阐明中国哲学的特性,论证其存在的必要性。张东荪认为,西方文化、西方哲学、西方逻辑并不是普遍的、唯一的,而只是人类文化、人类哲学、人类逻辑中之一种。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中国哲学就是不同于西方哲学的一种哲学形态。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最大的不同是有宇宙观但无本体论。参见马秋丽:《张东荪对中国哲学的论证思路研究》,《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张东荪先生的比较哲学,着重分析中西方哲学之根本异点,于差异中找出中华哲学之特质,力图从历史、社会、文化背景出发,分析中华哲学特质形成之原因。其《知识与文化》作为重要的比较哲学专著,实际是一部“平行比”巨著。《知识与文化》第三编“中国思想之特征”通过比较研究,从总体上得出三大结论:第一,中华哲学不是西洋哲学中的所谓本质或本体的哲学(substance philoso⁃phy),也不是因果原则的哲学(causality philoso⁃phy)[3]116。第二,中华哲学不是形式哲学(form phi⁃losophy)[3]117。第三,中华哲学不是追求“最后的实在”的哲学[3]117。
讨论到“整体”与“本体”之关系问题,张东荪先生认为中华哲学早已离开“本体”之轨道。中国人强调“整体”(integral whole),主张万物一体;但中华哲学所谓“整体”,并不是欧西哲学所谓“本体”。他说:“须知西方人所谓本体(即本质)即是指宇宙的原本材料(ulimate stuff or substratum),而我们中国却不注重于这个材料本身与材料所造者之分别。因此我们中国人所追求者不是万物的根底,而是部分如何对于整体的适应。这就是所谓天与人的关系。所谓适应即是天人通。中国思想自始至终可以‘天人关系’四字概括其问题。”[3]119
谈到“中国思想的社会背境”[3]123,张东荪先生认为,中华哲学文化之所以偏重道德与人事,乃是由于在先秦时代各方面都专对于士阶级下功夫,而士阶级在那个时候,却以道德与修养为其所急切的需要。所谓修养,又不限于文的一方面,即武的方面亦依然有必要。论及自秦以后中国哲学思想何以会只剩一个儒家,张东荪的答案是:由于“士阶级”的出现。由于儒家所讲最合乎“士”在统一后的身份,故道、墨两家渐渐无传。“独有儒家虽讲仁政,却是主张感化。作臣的可以忠感君,作子的可以孝感父。所以儒家思想根本上不与当时的帝王地位相冲突。而帝王所需要的辅佐者亦必只是这种柔顺的人。同时社会上却自然而另有一个需要。就是专制帝王必须时时有人加以纠正。不然政治的腐败便加速度的增长上去以致于崩溃。”[3]126
以上张东荪先生的比较哲学,显然属于“平行比”。汤一介先生的比较哲学,同样属于“平行比”。汤一介先生曾提出“如何研究比较哲学、比较宗教学”之三大方法:一曰“求同法”,二曰“求异法”,三曰“求新法”。[4]265-273“求同法”属于“平行比”,“求异法”属于“平行比”,“求新法”也属于“平行比”。
汤一介先生的《再论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真善美问题》第一节,以“求同法”比较“孔子哲学”与“康德哲学”;该书第二节以“求同法”比较“老子哲学”与“黑格尔哲学”;该书第三节比较“庄子哲学”与“亚里士多德哲学”,“庄子哲学”与“谢林哲学”,主要以“求同法”讲它们之“同”[4]289-309。
汤一介先生《〈道德经〉导读》一文说:“宇宙生成论和本体论都是从西方哲学借用过来的,但利用和借鉴西方哲学的研究成果来研究中国哲学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不仅使中国哲学有一个可以对照的‘他者’作为参照系,而且我们可以取西方哲学分析之长处来对中国哲学作较为清晰的分疏,把问题弄清楚。”[5]汤一介先生认为,西方主要哲学家注重的是哲学知识体系之建构,而中华哲学对“哲学问题”的考虑却重在人生境界之追求[6]。此种以建构现代型“中国哲学”为目标的思路,必然导向比较哲学格式上的“平行比”。
汤一介先生的“范畴论”,也是一种比较研究,是对华欧哲学概念、范畴的比较研究。如“体”与“用”这对范畴,汤一介先生认为不仅包含有欧西哲学的“本体”与“现象”之意、“抽象”与“具体”之意,而且包含中华哲学中的“根据”与“功用”之意、“全体”与“部分”之意,等等。这些成对出现的概念、成对出现的范畴、由此构成的体系,充分表现出中华传统哲学之特点,反映出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理论思维水平[7]。可以看出,此种比较研究,在一个坐标下属于“并置比”,在另一个坐标下属于“平行比”。
二、“影响比”之运用:以汤用彤、朱谦之为例
“影响比”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对象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兹以汤用彤、朱谦之两先生的比较哲学为例,明“影响比”之特点、价值。
汤用彤先生的比较哲学,重点在用“影响比”格式研究中华哲学与印度哲学之关系;朱谦之先生的比较哲学,重点在用“影响比”格式研究中华哲学与欧洲哲学之关系。侧重点不同,但比较研究格式相同。
汤用彤先生认为,印度佛教哲学入华之初,是依存在中国道家之中传播的,后又与玄学相辅流行,并运用了“格义”等方法,最终完成了佛教中国化的进程。佛教哲学文化自传入之时就受到我国哲学文化之影响。
“道”为中华哲学核心范畴,佛教哲学文化最初依存在中华道家中传播。汤用彤先生在梳理“道”之历程后说:“盖汉代佛教道家本可相通,而时人则亦往往并为一谈也。”[8]59又说:“汉代佛教,历史材料甚少,极为难言。但余极信佛教在汉代不过为道术之一。华人视之,其威仪义理或有殊异,但论其性质,则视之与黄老固属一类也。溯自楚王英尚黄老之微言、浮屠之仁祠,以至桓帝之并祭二氏,时人信仰,于道佛并不分别。”[8]72
从“影响比”角度说,佛教哲学对中华哲学影响很强大,中华哲学对佛教哲学影响更强大,结果只能是印度哲学文化之“全盘华化”。汤用彤先生分析认为,当时佛经之翻译,采用的就是“化西比”译式。如朔佛、支谶译出《道行经》,采用的是“化西比”译式;支谶传支亮,支亮传支谦,重译《摩诃般若波罗蜜多经》,由原来的《道行经》之名,改为《大明度无极》,同样是采用“化西比”译式[8]105。
汤用彤先生从“影响比”角度,分析“世界各民族之思想”,认为它们途径不同,名辞不同,传入异地,“往往为他族人民所不易了解”。第一步,此族文化输入彼邦,最初均“抵牾不相入”,属于“影响比”的第一阶段——冲突。然后才有“影响比”的第二阶段——求同以及“影响比”的第三阶段——求异[8]160。
汤用彤先生从“影响比”阶段,列举中华哲学影响佛教哲学,佛教哲学影响中华哲学还包括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的一些典型案例。试举一、二如下:一是道家成仙说对汉魏禅家之影响。“道家养气,可以不死而仙”[8]98,“佛家行安般,亦可以成神”[8]98,禅法之旨“疑此亦受道家成仙说之影响也”[8]98。二是中华玄学对佛家哲学之影响。如真如被界定为真与本,万物被界定为俗与末,“则在根本理想上,佛家哲学已被引而与中国玄学相关合”[8]183。三是元魏佛道之争,也是中华哲学与佛教哲学相互影响的一个实例。自元魏太武帝以后,佛道之争“极剧烈”,“此时二教暗斗之详情,今已不可知”[8]367。
汤用彤先生的《文化思想之冲突与调和》一文,是中华比较哲学史上“影响比”之重要作品。它将“影响比”问题分为价值与事实两方面,又将“文化的移植”分解为是否有影响和影响有多大两个问题,认为“根据这个特性发展,这个文化有它一定的方向”。[9]277-288对于是否有影响这个问题,他给出完全肯定的回答,认为外来思想是否可以在另一地方发生影响,其实不大成问题,因为一个民族的思想多了一个新成分,已经是一种“影响”。对于影响有多大这个问题,汤用彤先生没有给出肯定意见,他说:“就是说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思想有它的特性,并且有它的方向,假使与外来思想接触,是否可完全改变原有特质和方向,这实在是一个问题。”[9]278
汤用彤先生的“影响比”,特别强调“相互影响”,而不是“单向影响”。他说:“一国的文化思想固然受外来影响而发生变化。但是外来文化思想的本身也经过改变,乃能发生作用。”[9]279又云:“所以外来思想之输入,常可以经过三个阶段:一是看见表面的相同而调和。二是看见不同而冲突。三是因再看见真实的相合而调和。”[9]281
朱谦之先生,亦是“影响比”研究之大家。其《中国哲学对欧洲的影响》是在原作《中国思想对于欧洲文化之影响》基础上用新的观点、方法补充修改而成。《宋代理学对于欧洲文化之影响》《中国古代乐律对于希腊之影响》《印度佛教对于原始基督教之影响》《中国古典哲学对日本的影响》等力作,可以合称为“影响比诸书”。这些书在比较哲学“影响比”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
朱谦之先生以探索启蒙时代理性思想源头为基础,指出中国和希腊是欧洲哲学的思想源头,认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受希腊影响较多,但在启蒙时代则是受中华影响更大。13世纪至16世纪中国的重要发明,由蒙古人和阿拉伯人传到了欧洲,给欧洲文艺复兴创造了物质条件;而16世纪以来耶稣会士来华传教,又将中国的思想传入欧洲,实则对17、18世纪欧洲的启蒙运动创造了思想革命的有利条件。“礼仪之争”时,欧洲哲学家先将中华哲学、宋儒理学界定为唯物论、无神论,然后展开大辩论,有些人欢迎这样的唯物论、无神论,有些人则攻击这样的唯物论、无神论。如法国麦尔伯兰基(马勒伯朗士)攻击中华哲学、莱布尼茨拥护中华哲学。朱谦之先生认为,不论是攻击还是迎合,都对欧洲哲学、思想产生了深刻影响。前者的攻击,影响了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唯物论哲学;后者的拥护,造成了德国辩证法观念的古典哲学[10]。
此外朱谦之先生还提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唯物论实与18世纪欧洲哲学相关,而18世纪的欧洲哲学实与中华哲学相关。这就是说,中华哲学输入欧洲,从直接方面说,一方面反响为法国唯物论哲学,一方面反响为德国观念论的辩证法。这辩证法和唯物论的影响,恰好就成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辩证法唯物论的重要源泉,如果历史事实是不会错的话,那么我们今后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哲学的关系格外容易明白[10]。由此,朱谦之先生得出中华哲学对欧洲思想产生了巨大影响之结论,属于中华哲学影响欧洲论之“影响比”的“绝对影响派”或“死影响派”“强影响派”。
朱谦之先生《中国哲学对欧洲的影响》一书,专门论述18世纪中华哲学对欧洲之影响:第一章讨论18世纪中国与欧洲文化的接触以耶稣会士为媒介,宋儒理学通过耶稣会士的传播影响欧洲文化;第二章讨论中国哲学思想是欧洲启明(启蒙)运动的重要思想来源、思想武器、理想目标;第三章、第四章分别介绍中国哲学思想对法国革命、德国革命的间接影响,即使他们是“有意将中国文化抬高了”。
比如第一章“耶稣会士对宋儒理学的反响”,讨论到关于礼仪问题之争论。朱谦之先生认为,从顺治二年(1645)意诺增爵十世教令以来,至乾隆七年(1742)本笃第十四教令为止,百年长久之争论,使欧洲注意到中华信仰与基督教神学之异同问题,“对此问题的解答不同,在欧洲又引起不少的争论,使欧洲知识界人士,无论是宗教家、思想家、政治家、经济家都集中注意力来研究中国问题”[11]137-138。朱谦之先生明确承认,“欧洲近代哲学”之构建,受到中华哲学之直接影响。一为正面的影响,一为反面的影响;而以反面的影响更值得我们注意。正面的影响,是指中国士大夫的信教者,或同情于西土之主张者,他们也和耶稣会士一样,尊重孔子,对于宋儒不惜加以严厉的批评。[11]168耶稣会士之攻击宋儒理学,在中国思想界的正面影响很有限;更可注意的,是正面影响以外的反面影响。朱谦之先生认为,从《圣朝破邪集》八卷所载,可见出反面影响之严重性。《圣朝破邪集》以外,尚有如杨光先《不得已》、王启元《清署经谈》等,均立足理学立场反天主教义,较之《圣朝破邪集》儒释不分,更有为宋儒辩护的意义[11]173。
对于“理性的观念从中国来的还是从希腊来的”这一重大、关键问题,朱谦之先生认为有些是从中国来的。彼时“中国”变成18世纪欧洲之理想国,中国孔子变成18世纪欧洲思想界之目标。
朱谦之先生以莱布尼兹(G.W.Leibniz,1646—1716)为例,讨论“影响比”。莱氏对于中华自然神学大体上取辩护态度,而认理即神说与其哲学相同。他根据宋儒之“理”构建其哲学中心,即所谓“理由律”。他曾使用种种名称,如“我的大原理”,或“最高秩序之法则”,或“一般秩序的法则”,或“神之主要企图或归宿”等等,总之其哲学与宋儒理学之渊源关系,是很明白的。莱氏在读了《中国之哲人孔子》(1687)后,才发明“理由律”(Principe de Raison)——这分明是受了宋儒程朱所说“理”的影响,故以“理由律”为其哲学全部体系之核心,“由此影响更可见莱氏和宋儒理学关系之密切”[11]244-245。
朱谦之先生《中国哲学对欧洲的影响》一书之第三章“中国哲学与法国革命”和第四章“中国哲学与德国革命”,讨论到了德国革命、法国革命所受到中华思想的不同影响,说:“前者以中国思想来建设,后者以中国思想来破坏;前者所认识的中国文化较为现实,后者所认识的中国文化较为理想,有这些不同罢了。”[11]254德国偏重用中华哲学文化来“建设”新文化,法国偏重用中华哲学文化来“破坏”旧文化。一个是谈中国哲学对欧洲的“正面影响”,一个是谈中国哲学对欧洲的“反面影响”,两者均属于“影响比”之分析。
三、“偶合比”之运用:以钱钟书、王生平为例
“偶合比”则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疑似但不能肯定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对象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兹以钱钟书、王生平两先生的比较哲学为例,明“偶合比”之特点、价值。
钱钟书先生《管锥编》一书,是比较哲学、比较宗教学、比较文学、比较文化学之“偶合比”的典范之作。现看几个例子。
第一,柏拉图与老子之比较研究。钱钟书先生《管锥编》云:“柏拉图早谓言语文字薄劣,故不堪载道,名皆非常;几可以译注《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12]17-18柏拉图与老子几乎有完全相同的思想,是柏拉图影响老子,还是老子影响柏拉图呢?老子大约生于周灵王元年(鲁襄公二年、宋平公五年,公元前571年),柏拉图约生于公元前427年、卒于公元前347年。时间上老子占优势,不太可能受柏拉图影响。故答案只有两种,一是柏拉图受到老子的影响;二是没有相互影响,观点相同纯属“偶合”。钱钟书先生的比较哲学的特色,是只摆事实,不做评价。如语言哲学上,是柏拉图影响老子,还是老子影响柏拉图,还是相互间没有影响,钱钟书先生从来不发表意见。这应该是“偶合比”的原本特色。
第二,斯多噶哲学与老子哲学之比较研究。钱钟书先生《管锥编》云:“斯多噶哲学家之‘无感受’,基督教神秘宗之‘圣漠然’,与老子之‘圣人不仁’,境地连类。”[12]33斯多噶派与老子几乎有完全相同的思想,是斯多噶派影响老子,还是老子影响斯多噶派呢?老子大约生于公元前571年,斯多噶派是公元前300年左右在雅典出现的学派。时间上仍然是老子占优势,但钱钟书先生也并未对老子哲学与斯多噶哲学的影响关系发表意见。
第三,不固定某家某派之比较研究。钱钟书先生《管锥编》云:“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12]44……“西方古说亦有以身心截为两橛,谓犯戒由心不在身,贞洁乃以论心,身遭淫辱固无妨。”[12]51——此两种思想间存在相互影响吗?钱钟书先生没有发表意见。
第四,黑格尔哲学与老子哲学之比较研究。钱钟书先生《管锥编》认为,黑格尔《哲学史》论“精神”之运展,思路与老子“逝曰远,远曰反”相近,黑格尔所谓“否定之否定”,理无二致也[12]74-75。钱钟书先生说:“黑格尔曰矛盾乃一切事物之究竟动力与生机,曰辩证法可象以圆形,端末衔接,其往亦即其还,曰道真见诸反覆而返复,曰思惟运行如圆之旋,数十百言均《老子》一句之衍义。”[12]76在“正—反—合问题”上,他说黑格尔“正—反—合”哲学是“《老子》一句之衍义”,也不直说是老子影响了黑格尔,尽管朱谦之等很多学者拿出了老子影响黑格尔的证据,但“偶合比”哲学家并不轻取。
王生平先生的“偶合比”研究,是自觉地接续钱钟书先生而来的。王生平、何双及写作的《智慧的碰撞:偶合之谜》是比较哲学中“偶合比”研究的集大成之作。举几个例子。
第一,叔本华哲学与朱熹哲学之比较研究。王生平、何双及分析说,当叔本华发现他的意志论与朱熹重合时,他声明自己的思想不是抄袭。朱熹说过:“天心所在,可从所成就之人意中验之。”叔本华说:“这最后一句话与我的学说如此惊人的一致,以至如果这句话不是在我的著作整整出版八年之后才见诸于世,那么我无疑会遭到谴责,说我的基本思想是从这里抄来的。……而事实是:我的基本思想,完全是不依赖于中国权威而形成的,而是根据我已经说过的那些理由稳固地建立起来的。因为我在作出这些理论的时候,我还不熟悉中国的语言。”[13]18叔本华这种辩解,在比较哲学上没有意义,就算叔本华完全看不懂中国书,也无法完全排除“抄袭”嫌疑。但王生平、何双及的分析,对此重大问题并不急于发表意见,呈现“偶合比”的原本特色。
第二,司马谈哲学与马克思哲学之比较研究。王生平、何双及分析《论六家要旨》,认为里面有一段极为重要,可以说是中华哲人对偶合的最早反思。这段话是:“《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有不省耳。”司马谈的话并非直接谈论偶合,但他的结论对于偶合却是一个朴素的自觉的论证。马克思在致路·库格曼的信中也说:“理论的历史确实证明,对价值关系的理解始终是同一个东西,只是有时比较清楚,有时比较模糊,有时掺杂着较多的错觉,有时包含着较多的科学的明确性。”[14]如果将马克思的话与司马谈的话展开比较研究,可发现它们之间有惊人的相似。[13]18-19
王生平、何双及著《智慧的碰撞:偶合之谜》分析云:“司马谈和马克思都谈到了一致中的不一致,都认为不同的说法可以表达同一个思想。但司马谈讲的是‘治道’,马克思讲的是价值理论;司马谈有更多的猜测,马克思则更科学;司马谈是对于大一统帝国统一思想的直接反映,马克思是对价值关系思想史回顾的科学总结。二者的区别之处很多,但相通点也存在,那就是认为个体的人可以在思维中得出一致的结论。”[13]19司马谈哲学影响到马克思哲学了吗?作者不肯定,也不否定,只讲“偶合”,保持“偶合比”研究之原本特色。
结语
“平行比”“影响比”“偶合比”等比较的方法,学者们在实际研究中或多或少地都在运用,但对于这三种方法的理论反思以及比较哲学格式中“平行比—影响比—偶合比”三分法的整体构建是相对欠缺的。“平行比”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没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对象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这种比较方法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事实上很多有比较意义的多个对象之间并未产生过联系或影响,但这些对象之间又极有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或共通之处,运用“平行比”的价值就在于一方面总结不同对象之间的“异”,在比较中发现各个对象的特殊性,进而纵深探究此种特殊性何以形成、形成路径等,另一方面总结独立对象之间的“同”,有助于拓宽视角,归纳出共性或一些规律性的内容。“影响比”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对象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揭示出了具有事实联系的各对象之间的传递过程等,如冲突、认同、启发、融合、创新等各个环节,以及为何会影响、影响媒介、影响程度、影响情境、互为影响等诸多复杂要素,从而更为深刻地把握研究对象的内涵、本质与发展逻辑。“偶合比”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间疑似但不能肯定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对象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跨越时空的不同对象可能存在着相似甚至是相同之处,但背后的影响关系难以辨明甚至并不存在影响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只作事实呈现、不做因果评判,既可正确认识与处理偶合现象,也可打破文化或知识的偏见,共同致力于学术研究的发展繁荣。
值得注意的是,三种比较研究方法之间是相互依赖、互为补充的关系,不能割裂,三种方法并重引入,构成了比较哲学格式三分法的框架体系,在实际研究中,比较对象之间的关系决定了方法选择的光谱性,在遵循可比性、科学性等原则的基础之上,若是比较对象间没有事实上的影响关系,就可运用“平行比”的方法,“影响比”“偶合比”亦然,若是多个比较对象间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关系,也可两法甚至三法兼用,总之,三种研究方法平衡使用,共同推进比较哲学领域研究成果的深化与理论体系的完善。
目前,比较哲学领域专门讨论“平行比”“影响比”的文献较少,有个别学者讨论到了“平行比兼影响比”,但依然对“偶合比”缺乏足够重视,因而最后对“偶合比”格式特别多说几句。“偶合比”或“疑似影响研究”,亦可名为“半平行半影响研究、非平行非影响研究”,是拿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疑似影响关系之对象,进行比较研究,如钱钟书先生所做老子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比较研究,等等。钱钟书先生认定:“黑格尔……数十百言均《老子》一句之衍义。”[12]76意思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有关“否定之否定”的长篇大论,与《老子》书中“反者道之动”一句,“理无二致也”。“理无二致”,表示双方是同一种哲学思想;但这同一种哲学思想,却有时间先后,且高度疑似是前者影响到后者。此种比较研究格式,就是“偶合比”:研究者不能百分之百断定前者影响了后者,但有理由相信前者“极有可能影响了”后者。钱钟书、王生平等先生,为此种“偶合比”研究树立了典范。学者完全有必要将其作为一种重要的“比较哲学格式”,引入比较哲学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