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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和谐社会思想论析

2021-11-29牛天宇

关键词:礼义法度学派

牛天宇 宋 辉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亳州 236800)

0 引 言

《庄子》一书是道家思想的集大成之作,反映了庄子及其后学的基本思想,其中既有庄周的思想,也有其后学根据社会变化对其思想所作的继承与发展,时间跨度较大,内容丰富。他们在老子的基础之上对当时的社会现实进行深入观察,发现了诸多弊端和问题,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持批判态度,作出了深刻的反思,并对其理想社会的样态及其要件给出了自己的设计。有学者曾经从不同的维度对《庄子》一书中的社会思想做过探讨。例如,冯友兰先生将庄子的社会思想概括为“倒退的社会观”[1]320,钱穆先生称庄子的社会政治思想为“无君无政府之理论”[2]125。这些看法过于简单化,具体分析显得不够深入。崔大华先生对《庄子》中不同等级的社会职责,尤其是对庄子后学社会思想的折衷倾向、治世的理论进行了分析[3]226,260-267,给人以启发;陈鼓应先生则肯定了庄子的自由观和忧患意识[4]395,423-424,值得肯定;李存山、白奚等先生深入探讨了老庄的生态思想等[5],拓展了庄学研究的领域。这些庄学专家提出的理论观点从不同方面揭示了庄子的社会思想及其深刻内涵,为进一步研究庄子的和谐社会思想提供了有益的思路。笔者试图在学习、领会这些专家观点的前提下对《庄子》的基本思想进行探析,揭示其中蕴含的积极合理成分,以期为当今的社会治理与建设提供借鉴。

1 和谐社会的前提是君臣民各安其位,各尽其能

庄子及其学派继承了老子无为而治的主旨,其和谐社会思想的基础是循道而行,顺天地自然,根本要求是顺万物之性。《庄子·应帝王》借无名人之口回答天根说:“汝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6]161《在宥》说:“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6]203这几句话可以理解为庄子及其学派和谐社会思想的理论纲领。统治者最明智的做法是无为而治。所谓无为而治其核心就是任民自化。这显然是过于理想化的主张,不具有现实可行性。因此,庄子学派将其发展为“君无为,臣有为”的社会政治路线。《天道》明确指出:“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6]252君上无为,只需要做好顶层设计,掌控好全局,把握住大方向,不越俎代庖,不干预臣子的事务,臣下则要有为,并积极作为,尽职尽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样才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与作用,形成活而有序、协调一致的高效集合体。这一思想具有较大的合理性与借鉴意义,对于治国理政、企业管理等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徐无鬼》说:“农夫无草莱之事则不比,商贾无市井之事则不比,庶人有旦暮之业则劝,百工有器械之巧则壮。”[6]439农夫没有田种就不能安心,商人不能经商就不舒坦,普通人从事于日常的职事才勤勉,百工把技巧用于器械就感到气壮。君、臣、农、工、商各色人等各安其位,各尽所能,安居乐业是社会安宁和谐之基。同时还要用人伦等级规范全体社会成员。《天道》进一步论说:“君先而臣从,父先而子从,兄先而弟从,长先而少从,男先而女从,夫先而妇从。夫尊卑先后,天地之行也,故圣人取像焉。”[6]255其意思是说,天地之行、四时变化尚有尊卑先后,何况人呢!显而易见,庄子后学在秉承庄子思想主旨的基础上糅合了儒家的思想主张,其中虽包含着一些封建伦理纲常的内容,但其用意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应该遵循基本的社会规范,履行相应的职责,做好本分,因而不宜简单否定之。

2 和谐社会的要义是顺民性

庄子及其学派顺万物之性的根本主张在和谐社会的视域中首先表现为顺民性。《天地》认为:“大圣之治天下也,摇荡民心,使之成教易俗,灭其贼心而皆进其独志,若性之自为,而民不知其所由然。”[6]233庄子及其学派的基本主张是,让民众自我化育,自善其性,而不要施行强制性的说教和管束。顺民性要求不干扰百姓的活动,任其耕田而食,纺织而衣,这是不可变更的根本之理。《马蹄》云:“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6]183-184《盗跖》劝告君王们:“知者之为,故动以百姓,不违其度。”[6]526统治者应以百姓为本,所作所为不可违背百姓的意愿。庄子学派直接继承和化用了老子“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7]129的著名论断,把百姓的意愿作为统治者的行为准则。《在宥》强调:“卑而不可不因者,民也。”[6]215圣人“恃于民而不轻”[6]216。百姓虽然地位卑微,但是不能不顺应。因为顺其性而任之则治,逆其性而犯之则乱。所以,圣人只能依赖百姓而不能随意役使。具体而言,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体现顺民性的初衷。《山木》中的一则寓言生动地说明了这一道理。这则寓言讲的是,北宫奢为卫灵公募捐造钟,在城外设立祭坛,只用三个月就铸成了上下两组编钟。王子庆忌惊奇地问:“你用的是什么办法?”北宫奢说,一心一意造钟,没有别的想法。淳朴无知,无思无虑,由众人自愿捐物,来者不拒,去者不留,随众人任性而为。所以,虽然从早到晚募集,但人民丝毫不受损伤。[6]363《山木》作者的用意是劝告统治者:搞国家工程要用心做,不强征,顺民意,量力而行,百姓们理解了自然会积极配合,就事半功倍。否则,好大喜功,做事想当然,违逆民意必定招致民怨,终将事与愿违。即使是为民做善事也要取得他们的理解,采用适当的方法,好事也要好好做,专心做,不能心存杂念。庄子学派极端厌恶不顾百姓本性而胡乱作为的所谓治世之举,认为这只会背离大道,祸乱天地万物,实在是罪不容诛。《在宥》告诫:“乱天之经,逆物之情,玄天弗成,解兽之群而鸟皆夜鸣,灾及草木,祸及昆虫。意!治人之过也。”[6]211庄子及其学派认为,三代以后人类社会之所以越来越人心离散,人性越来越狡诈,就是因为统治者自作聪明,人为地生出一些事端来,结果搞得天下大乱。根治世道混乱的唯一办法就是回归大道,让人民返回自由自在、淳朴无欲的“至德之世”。罗安宪先生认为,在庄子看来,“‘至德之世’,是最好的社会状态。……在这样一种自然状态,人们的行为都很端正,却不知道什么是‘义’;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却不知道什么是‘仁’;每个人对他人都很实在,却不知道什么是‘忠’;每个人的行为都很正当,却不知道什么是‘信’。这样的时代和这样的状态是一个‘阴阳和静,鬼神不扰’的时代和状态。这样的时代和状态,‘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万事万物都不曾受到任何伤害,所有的生类都能得其天年。”[8]42。庄子及其学派关于顺应民众意愿的主张无疑是正确的,但其理想国实则是落后、蒙昧的原始氏族公社,因而是倒退的社会理想。实现社会和谐不是不要治理,而是要顺应民意,让其主动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反映其利益诉求,做到共建共享,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3 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是公平公正

笔者认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继承、发展了老子的公平观。庄子公平观的理论基础是‘齐物论’。”[9]64庄子及其学派所理解的社会公平公正主要有以下涵义:第一,君王不偏私。《则阳》曰:“四时殊气,天不赐,故岁成;五官殊职,君不私,故国治”[6]475。《则阳》把君王不偏私视为国家大治的必要条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君王权力大,地位特殊,对臣下乃至于整个国家影响大,君王公平公正就能带好官吏队伍,有利于社会风气廉洁清正,反之,则上行下效,整个社会就会一团糟。第二,均平社会财富。庄子及其学派指责当时社会贫富严重分化,认为这是社会动乱的根源,因而主张均平社会财富。“荣辱立然后睹所病,货财聚然后睹所争”[6]471,均平财富是社会安定的重要条件。《盗跖》指出:“平为福、有余为害者,物莫不然,而财其甚者也。”[6]527《天地》还塑造了“德人”的形象,企求执政者和富人们能够像“德人”那样与民共富贵,因而称赞“四海之内共利之之谓悦,共给之之谓安。”[6]239乐于四海之民共享利益,普遍均等地资给万民,故而普天欢悦,百姓安宁。均平社会财富是古代小生产者的梦想,属于落后的社会意识,是对社会进步的反动。他们面对极不合理、残酷的社会现实无可奈何,只能在头脑中勾画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蓝图”,这无异于空想。第三,善待弱势群体。救护弱者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这在《天道》等篇中有所反映。《天道》说:“吾不敖无告,不废穷民,苦死者,嘉孺子妇人。”[6]258《天下》也提出:百官“以事为常,以衣食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养,民之理也”[6]555。关爱弱者,使得老弱孤寡皆有所养,这是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文明的必然反映。由此可见,庄子及其学派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思想值得肯定,只是他们对君王不偏私的要求在封建社会里并不现实。因为君王是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代表,不可能真正反映农民阶级的利益。

4 和谐社会要求礼义法度应时而变

庄子及其学派非常强调礼义法度应时而变的重要性,这是因为“性不可易,命不可变,时不可止,道不可壅”[6]288,“时有始终,世有变化”[6]476。所以,应时而变是天道的要求,应时而变就能事事通达,固执僵化就会走向穷途末路。礼义法度是先王根据实际需要而制定的社会规范,当社会发生变化,它们也应该随之改变。人们如果死抱着祖宗的那一套不能与时偕行,不仅劳而无功,而且会到处碰壁,自身还遭受祸殃。《天运》认为,“故夫三皇五帝之礼义法度,不矜于同而矜于治。……故礼义法度者,应时而变者也。”[6]278-279三皇五帝之礼义法度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但是都能够契合当时的社会实际,适应民众的口味,使得天下太平。因此,对三皇五帝的礼义法度不可盲目照搬,而应该结合社会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庄子及其学派尤其重视“时机”“时势”(有社会规律之义)的重要性。例如,“且夫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6]143,“差其时,逆其俗者,谓之篡夫;当其时,顺其俗者,谓之义之徒”[6]317,“面观四方,与时消息”[6]524等等。“礼义法度,应时而变”的命题就是礼义法度应根据社会实际的不同而变化的意思。这里的礼义法度应该从广义上理解,它不仅包括狭义的礼仪礼节,而且还涉及到社会规范以及治国理政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举措等。譬如蒋伯潜先生云:“古所谓‘礼’,所包甚广,凡制度典章仪节,皆礼也。”[10]169。庄子及其学派关于礼义法度应时而变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调节社会运行的制度规章、法律法规、道德规范,以及治国理政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都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完善。唯有如此,才能发挥其引导和规范作用,使得整个社会生气勃勃,充满活力与动力,社会和谐才有根本保障。否则,整个社会就会失去活力,成为一潭死水,不可能有和谐的坚实基础。所以,要根据社会现实及其发展规律,顺应民众期待,扎实推进各领域的变革,如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甚至包括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风俗习惯等。变革的政策举措出台也要注意讲究时机,时机是否适当会影响到其效力。“礼义法度,应时而变”还要求正确处理好前进性与阶段性相统一的辩证关系。总的来说,发展、变革、创新、与时俱进是一个永恒的进行时,而变革、创新的阶段性成果则应该及时地进行总结与完善,经过提炼和升华上升到理论高度,准确地作出新的理论概括,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付诸实践,指导实践,以促进整个社会进一步的发展与和谐。

5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有学者指出:“‘庄子是中国哲学史上最具生态智慧底蕴的哲学家。’庄子区分了知识和道德,走上了‘自然化’的认识论之路。庄子的命题‘无用之用’,本质上是以内在价值为中介,要求主观价值与客观价值、工具价值与固有价值、人与自然的互补统一。庄子把‘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确立为精神顶点,合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宇宙伦理。庄子的‘至德之世’的论述闪耀着生态乌托邦的魅力。”[11]这一论断充分说明了庄子生态智慧的深刻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庄子及其学派对此作了系统、精辟的论述。《齐物论》宣告:“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6]44大道无亲无疏,天地公正无私,它们对万物一视同仁。“天无不覆,地无不载”。[6]112无论人们如何对待天地,它们总是无怨无悔地为万物播撒阳光雨露,承载着万物周而复始地萌芽、生长、成熟,为其创造出无限生机,涤荡着污泥浊水,消解种种灾难。人与万物和而为一,共荣共生,其根源在道。万物齐一,人与万物都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与万物理应和谐相处。天地自然是人类和万物的共同生息之所,“天与人不相胜”或者说“物不胜天”,都是说人与自然是同一的,而不是对立的。[12]147-148如果人类以万物主宰自居,试图征服自然﹑战胜自然,与自然对立起来,那必然会违背天性,实属愚蠢至极,不仅不能达到目的,反而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秋水》早就警告过人类:“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6]321从庄子及其学派的预见中人们可以深切体悟出圣哲的超人智慧。他们在两千多年以前就意识到了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可能会由于贪欲或者妄自尊大的冲动而采取无限度掠夺自然的妄为。历史恰恰不幸验证了这一预言,这些告诫早已被人类遗忘了。人类的悖道之举破坏了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也破坏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家园。曾几何时,一些国家和民族由于不能珍爱自然,无法与自然和谐共处,永远消逝在了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只遗留下一些残垣坟冢而成为千古遗憾。近代以来,伴随着科技进步,人类盲目追求物质财富,过度地向自然索取,造成一些资源枯竭,有些物种灭绝或濒临灭绝,结果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大自然也在无情地报复着人类,人类因此面临着生存危机。大气污染﹑水源污染﹑土壤污染﹑食品安全、资源能源危机﹑气候变暖﹑极端天气常态化﹑生物灾难以及荒漠化的加剧等,无一不验证了“天人不相胜”的真理。为了蓝天碧水,为了拯救不堪重负的地球,也为了我们人类自身及其子孙能够生生不息,我们应该铭记圣哲们的教诲,反思自身的行动,遵守自然规律,恪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圣人处物不伤物。不伤物者,物亦不能伤也”[6]407,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自觉回归到人与自然互惠共生的境界中去。

如果跳出人类中心主义的狭隘视角来看,天地万物都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生态循环系统。人类也是自然中的一份子,并不是宇宙的主宰﹑万物的神灵,也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理应自觉遵守自然法则。她与万物互为手足,构成了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不能唯我独尊,傲视一切,视万物为己有,更不可以摧残万物为代价来满足自己的贪欲。[13]606-608大自然像一座大熔炉,人类是这个熔炉里锻造出来的产物。大自然给人以形体,用生存使人辛劳,用衰老使人清闲,用死亡使人安息。人不能支配天道,只能顺应自然,而不能违逆它,这是由其内在规律决定的。[4]213庄子及其学派看到了人类要本能地敬畏自然,顺应自然,这无疑是正确的,也极富远见卓识,然而,人类在自然规律面前并非完全被动,而是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他们未能看到这一面,是其中的不足。因而,荀子批评庄子是“蔽于天而不知人。”[14]380尽管学界对荀子的评判有着不同见解,然而,荀子毕竟还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了庄子思想中的问题。人类有别于其他物种之处在于人具有高度的思维和创造能力,她能够认识自然规律及其演变趋势,从而预先做好必要的防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避免自然所带来的灾难。人类也可以通过探索自然为人类服务。因此,完全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既不利于科学发展,也不符合社会进步的客观规律。[15]75-77

6 实现社会和谐,必须消除不和谐因素

庄子及其学派十分渴望社会和谐,他们也试图找到达成社会和谐的路径。《徐无鬼》说:“夫为天下者,亦奚以异乎牧马者哉!亦去其害马者而已矣!”[6]438实现社会和谐,必须消除不和谐因素,这是千古不易之理。在他们生活的年代,危害社会和谐也给民众造成深重灾难的最主要因素莫过于诸侯们的种种胡作非为,集中表现在对人民横征暴敛及其相互之间的攻伐战争。诸侯们为了满足一己之私相互攻城略地,暴虐百姓,毁人宗祀,掘人坟墓,杀人盈城、盈野,致使生灵涂炭,白骨遍地。他们痛斥君侯们:“君独为万乘之主,以苦一国之民,以养耳目鼻口,夫神者不自许也。……夫杀人之士民,兼人之土地,以养吾私与吾神者,其战不知孰善?胜之恶乎在?”[6]435-436他们对诸侯们动辄轻率地发动战争十分不解。《则阳》的一则寓言说:“有国于蜗之左角者曰触氏,有国于蜗之右角者曰蛮氏,时相与争地而战,伏尸数万,逐北旬有五日而后反。”[6]467诸侯们为了些许蝇头小利不惜以民众的性命为代价,其行为与触氏和蛮氏何异?

庄子及其学派对当时统治者的丑恶嘴脸及其霸道行径的揭露给人们以启发:作为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的执政者应该依道行事,谨言慎行,关爱民众,不要恣意妄为,不计后果,否则将会导致社会动荡,社稷倾覆。然而,他们不能正确分析战国时期诸侯们对人民横征暴敛及其攻伐战争的根本原因,也不可能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在封建社会中,统治者赖以生存的基础就是对广大劳动人民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这是必然的历史现象,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压迫和剥削的程度有所差异而已,想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持久和谐是不现实的。《达生》说:“故无攻战之乱、无杀戮之刑者,由此道也。不开人之天,而开天之天。开天者德生,开人者贼生。不厌其天,不忽其人,民几乎以其真。”[6]345庄子及其学派认为,尊奉无为之道,就不会有战乱之患和杀戮之刑,不提倡人为而要顺应自然,人们就会按照天性做事,这显然是空想的主张。

7 结 语

总之,庄子及其学派对于和谐社会及其实现路径的探究是积极的、有意义的,有些思想也颇具教益。他们反复强调的“无为而治”,其实就是要求统治者顺应民之“常性”,任其自化。譬如,君王应无私无欲,要“正己而后行”,不能为了私利而劳苦民众,要以民为本,以民众的欢乐、富足为满足,使民以时,不违其度,关爱弱者,致力于社会公平公正,礼义法度因时而变,以及反对暴力、战争等,这些都属于真知灼见,当代社会也应该认真汲取、借鉴。他们把实现社会政治和谐的希望寄托在君侯身上,这一方面反映了他们看到了君侯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他们忽视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性作用,把群众视为“卑而不可不因”的社会群体,属于唯心史观。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君王们的作用是重要的,而不是决定性的,他们的活动也要受到当时社会历史的制约,不能够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他们也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来成就自己的事业,一旦离开了人民群众,必然是一事无成。特别是像实现和谐社会这样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少数统治者只能是奢望,或者只能停留在口头上,最根本的还是要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天下太平。庄子及其学派认为,统治者无私无欲,“顺物自然”,即单纯的自在逍遥就能自动达到“圣治”,显然过于简单化、理想化。构建和谐社会任务十分艰巨复杂,绝对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够做到的。诚然,当代人们也应客观评断,不应过于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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