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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发展主义”范式: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路径转型

2021-11-29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学术民族

汪 罗

(西藏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陕西咸阳712082)

一、问题的提出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家整体事业发展和国家形象建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少数民族地区新闻与信息传播的地位、功能和作用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尽快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的信息差距和数字鸿沟成为政府及全社会的共识”[1](P31)。围绕这种共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业已生发出两种不同的研究传统:“一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论,包括对特定地区的新闻传播业萌发之初到发展至今的、历时性的书写;一为与现代性诉求直接关联的‘发展主义’范式,旨在通过媒体与信息传播实践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变革与发展”[2](P68)。就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中的“发展主义”范式而言,它脱胎于“传播与发展”这组恒久的关系命题,在现代性的“发展传播学”(development communication)与“发展新闻学”(development journalism)等理论(思想)资源演化为核心的“发展话语”后,成为度量民族地区现代化实现程度的必要构成,成为供给民族地区群众赖以生存的精神食秣,更成为主导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学术观念。随着当下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业已“在地理边界上超越了民族地区,成为整体性的新闻与传播研究领域内普遍关注的重要论题”[3](P1),客观上要求研究者必须对发展主义介入这一领域后表征的基本形态及其内隐的逻辑悖论进行思考与评估,从而使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能够适应民族地区不断变化的社会文化生态与不断革新的信息传播生态。

基于此,本文将首先厘清“发展主义”范式主导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基本形态;其次,藉由对此种基本形态及其内隐的逻辑悖论进行辩证地评估与反思,本文尝试提出一种“嵌入式发展主义”的研究范式,并就其在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领域中表征出的现实指向、核心要务及存在状态进行简要阐释,以促成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路径的整体转型。

二、“发展主义”范式与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基本形态

“发展主义”范式主导下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发展不仅变成深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概念,而且已成为人类自觉探求和指导的国家行为”[4](P51),它常常以国家倡议、行政指令等政治因素作为促进、促成学术发展的启动器。按照这种逻辑假设,“媒介既是现代社会惯制构成,也是工业体系的延伸,它不光重组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在意义体系及其竞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解释作用”[5](P124)。除此之外,媒介还“通过不断地扩大人员、物质与象征财富的流动来加速逐渐扩大的整体对社会的融合,并且不停地移动物质、知识和精神的边界”[6](P2),形塑着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基本形态。具体而言,“发展主义”范式主导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基本形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附型规模化”成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重要模式

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在中国学术界历经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体系化过程。就现有的情况来看,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在学科规模与学科构成等方面基本可以与“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其他二级学科比肩。举例来说,一为学术著述的逐年增长;二为科研项目的立项数也相当客观,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就有几十项,省部级及其以下的相关研究项目更是不胜枚举;三为研究聚合的学科资源异彩纷呈,来自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语言学、社会学等学科轮番登场,竞相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新知识生产奉献力量;四为学术(研究)共同体的建制,如领域内目前最受认可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研究委员会”便是国家一级学会“中国新闻史学会”较早建制和成立的二级学会之一,而“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信息传播与社会发展论坛”也历经了十届的发展,成为这一领域最受注目的学术会议。在此形势下,有学者呼吁创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学派”[7](P21),以适应在规模上不断发展、不断壮大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应当说,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学术繁荣是不争的事实,但其在“研究模式”中凸显的问题与症候却难以被研究者所察觉。

现有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映射的是一种“依附型规模化”的研究模式,它生发于发展主义与现代性的同构关系,经由依附于“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整体结构的问题意识、学术规范及学术方法,以学术成果、学科数量、学术会议及学术共同体建制等要素的组织化、规模化与常态化来佐证其存有的合法性。而在具体的学术实践方面,“依附型规模化”试图模糊中心与边缘、主流与非主流、一般与特殊等范畴之间的界限,这从逻辑层面与主体层面上来讲都是有待商榷的。从逻辑上来看,可以分解为“依附”与“规模化”两个层面。先说依附,主要是学术依附及其内在张力的问题。尽管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是整体性的“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二者在知识等(层)级等方面却有着明显的不同。首先,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指称的是一种基于民族地区在地经验、文化实践与公共生活而成型的“地方性知识”,而整体性的“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则与“普遍性知识”保持耦合状态,成为映射“普遍性知识”的介质。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依附型规模化”的研究模式太过强调和重视与整体性的“新闻学与传播学”在研究步调、位次的一致性,将学术研究中存有的正常“时间差”(time lag)视作学科自主性缺位、创新性缺失的一种表征,致使研究者在开展学术研究中的焦虑和困惑时有发生。这种焦虑和疑惑常常表现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到底是以“地方性知识”作为学术研究和知识生产的一般准则,还是依附于“普遍性知识”的解释框架,继续沿用已有的研究传统来消解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固有品质。再来看规模化的问题。当“依附型规模化”成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基本模式之后,它到底要实现何种要素,以及这类要素在何种程度上的规模化?顺此思路可以继续追问,是基于学科自身发展诉求的合理规模化?还是基于被别的评价指标如意识形态、所属一级学科以及与其并列的二级学科所规设并认可和接受的规模化?这种规模化的限度和边界又在哪里?结合已有的学术成果来看,“依附型规模化”在逻辑层面与主体层面存在的这些问题都没有一个比较令研究者接受、信服和满意的答案。

从本质上来讲,“依附型规模化”彰显了一种学术(研究)政治,一种存在于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结构内部及周边的学术(研究)政治,一种经由学术资源配置、学术范式省思及学术话语创新等维度存有差异性而彰显的学术(研究)政治。在此情境下,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尽管具备了形式上的能动性和自觉性,但却在更为紧要的主体性方面难以达到自洽的状态,因为它的各个方面始终处在一种“正在生成”(generating)的状态,并非像整体性的“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一般,处在一种较为稳定的“存在”(being)状态。

(二)“实用主义”成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哲学基础

自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在学术(学科)场域中崭露头角以来,实用主义就凭借其有用、有效的底蕴接合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渴望可见、发展与规模化的思想主题,由一代代学者带着对其未来发展的殷殷期望参与了“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格局与研究意义的再造过程,“实用主义”因此成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哲学基础。

就现有的情况来看,“实用主义”的逻辑和方法论早已入主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知识生产的轨道,它带来的影响是迅速的、普遍的、彻底的,甚至成为这个研究领域内的学者判定事物、策展未来、规划变革的逻辑起点和行动终点。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实用主义”趋向滋生了两种趋向:其一为内生性的趋向,虽较为隐匿,但却实实在在地作为一种学术方法论和学术规范支配和影响着研究者的学术思维,使研究者不自觉地秉持实用性的问题意识,来观照和解释民族地区的媒体与信息传播实践;其二为外在的,关涉的是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成果基本属性的趋向,它直接导致了学术成果遵循于市场逻辑、政治逻辑的“策论属性”日趋增强。如若我们将这两种趋向投射到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业已成型的学术传统中便会发现,“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论”与“发展主义”范式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失衡与断裂。“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论”隶属于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基础研究向度”,它以民族地区的新闻与信息传播活动及其历史沿革为主要研究对象,囊括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理论和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两种研究门类。受限于民族地区文化资料获取、解读与研究的难度,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论除却白克信和应蒙的《民族新闻学导论》、白润生的《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周德仓的《西藏新闻传播史》和《中国藏文报刊发展史》、李世举的《沟通·和谐·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新闻传播事业研究》、于凤静的《当代东北地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研究》以及袁爱中的《西藏民族文化传播的历史、理论与现实》等著作之外,几乎再未形成过新的研究高潮,而真正参与到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元)理论体系建构与基础性的学术反思成果更是少之又少。对于“发展主义”范式而言,它隶属于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应用研究向度”,探讨的是不同类别的媒体与信息传播实践如何促进民族地区人、组织、机构整体性的变革、发展甚至是超越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易操作性。迄今为止,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中的“发展主义”范式已然形构了媒介使用及其效果、媒介与(民族)社会变迁、媒介与民族地区的日常生活及媒介素养等几类较为固定的研究领域,以它作为主题词和关键词在整个学术著述的产出、科研项目的立项、知识生产的比率等方面,都大幅度地领先于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论。

在“实用主义”的话语体系里,媒体与信息传播实践成为衡量现代性的重要标尺,媒体与信息传播实践的过程就是创构现代生活、形塑现代族群、培育现代人格的过程,这种基调的论述在“发展主义”的研究范式中极其普遍,成为标识“传播与发展”恒久关系的有效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媒介-现代性-发展”的三维坐标成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中最具普遍性、代表性的意义图式。辩证来看,“媒介-现代性-发展”的三维坐标囊括了“媒介发展与现代性”“媒介与发展的现代性”两类具体的研究维度,它们都以“实用主义”为逻辑起点,在传播观上看重大众传媒对于民族地区政治现代化方面呈现出的“工具属性”,继而进一步笃定大众传媒的属性变迁与功能发展在理解民族地区政治现代化、理解民族地区民众政治意识现代化的关联作用。按照实用主义媒介观的理论假设,大众传媒在产生的那一刻起,就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相关规制要素编织进政治运作和具体的政治活动中了,它正在以一股“神奇的力量全面介入到政治运作的过程中,成为政治社会化的主要工具”[8](P9)。

(三)“有限的公共性”成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价值取向

作为公共言说的一种方式,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本身的公共性取向理应与民族地区大众传媒的公共性一道,成为彰显“传播资源的公益属性”“传播权力的公权属性”“学术研究的公道属性”及“传播产品的公开属性”等诉求的介质。然而,现实中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公共性本身,以及民族地区大众传媒的公共性向度从来都不是一个自主的、自在的命题,它首先受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民俗等因素的牵绊,亦常常被“非少数逻辑”及其表征的“普遍性知识”统摄下的其他学科资源或研究方法所规设,更在“‘过度迎合传媒风尚’与‘基于个人偏好’”[9](P17-18)的知识生产理路中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带入到“有限公共性”的价值取向之中。

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公共性取向及民族地区大众传媒公共性向度始终面临的语境是,随着社会转轨和变迁的速率加快,整体性的“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在描述、适应和解释社会变迁的种种状况时也促成了自身话语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而在此过程中,问题也接踵而来,作为整体性的新闻传播研究结构应有之义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无论是在作为研究对象,抑或是作为研究方法等层面常常处于“真空”①的状态。在此形势下,促使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摆脱“真空”的发展状态就成为了研究者的首要任务,研究者便愈加有意识地将民族地区的信息与传播实践置于“人为的”(man-made)或是“与人有关的”(related to the man)实证层面上,通过大规模地呈现、验证、阐释“现代性视野中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与民族社会变迁发展”“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与人的现代化”等学术议题。也正是在此基础上,现代性的“生存”“发展”等诉求变成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有限公共性”的核心构成,并始终伴随着这一领域近四十年的历史时期。以当下时兴的新媒体研究为例,在中国知网(CNKI)中以“新媒体+少数民族”为主题词进行检索后可以发现,关涉此议题的研究成果由2011年的8篇上升至2020年的1020篇,增长已逾百倍。此中,绝大多数论文依旧沿用“媒介中心主义”的狭隘视角和陈旧乏味的“内容分析法”来阐释民族地区日新月异的新局势、新问题与新环境。尽管有一部分学者能够结合新媒体无远弗界的传播特性,较为深刻地探讨了诸如“新媒体与民族地区国家安全意识培育及防范”[10](P74-77)“新媒体与民族地区的舆论引导”[11](P51-53)“新媒体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跨界域’融合”[12](P39-42)“新 媒 体 与 民 族 文 化 的 变 迁 与 转型”[13](P14-20)“新媒体时代民族地区文化传播的价值关怀与基本诉求”[14](P19-24)以及“新媒体与民族地区日常生活的‘书写’与‘勾连’”[15](P6-24)等兼具学术价值与现实指向的研究议题,但除此之外的大多数研究成果仍旧有意无意地忽视新媒体本身,以及新媒体固有的传播偏向与传播机制,致使其研究成果的结论往往空洞无味、流于表面。

需要注意的是,如若在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中一味地秉持“有限公共性”的价值取向,对民族地区媒体与信息传播实践进行无关痛痒的省察,对表层的媒介文本进行不厌其烦的内容分析,势必无法真正接近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核心问题域。因为缺乏理论抽象意识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势必不会发展成为映射民族地区社会变迁与发展的学术事业,缺乏学术创新意识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也势必不能产出具有阐释力度的理论图式去指导民族地区日益突出的媒体与信息传播实践,缺乏公共品质的学术意识更是只能让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深陷可有可无、深度欠佳、灵韵消散的智识贫乏状态。

三、超越“发展主义”范式: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路径转型

在过去近四十年的学术实践中,“发展主义”范式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整体性地汇入学术研究体系之中,实现了经由描述和解释民族地区媒体与信息传播实践来勾连既有知识语境与社会语境的双重目标。今时今日,在民族地区文化、社会发展的又一个机遇期,摆脱甚至是超越“发展主义”范式主导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依附型规模化”“实用主义”及“有限的公共性”等症候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从“依附型规模化”到“主体性确立”

前文论及,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具有多学科交叉,多学科融合的特点,以此为前提,“依附”以及奠基于此的“依附型规模化”似乎注定要成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必然选项。也就是说,正因为有了“依附”的姿态,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才具备了一般意义上的“规模化”,这种“规模化”一方面扩充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体量,但也同时可能将真正契合自身学科秉性和气质的思想资源拒之门外。结合前文分析可知,这主要体现在以整体性的“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指称的“非少数逻辑”和以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指称的“少数逻辑”之间的对接与适应的问题。“少数逻辑”是标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最为核心的机制,也是促成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新知识生产中最为关键的要素,它有着十分丰富的意义体系。譬如,我们可以从媒介经济学的视角介入,透视民族地区新闻传播实践“受众的少数”和“市场的少数”这一表征;我们也可以从媒介生态学(位)的视角介入,透视民族地区新闻传播实践“议题设置能力的少数”和“涵(濡)化能力的少数”这一表征。当“依附型规模化”成为这一研究领域的固定研究模式后,它会使得作为学科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学在学术定位上左右摇摆,飘忽不定,也会导致研究者不加甄别地援引“非少数逻辑”主导的理论资源和方法论资源去观照民族地区的新闻与信息传播现象,极大地遮蔽甚至扭曲了民族地区重要的问题域,造成研究者及研究对象的“双重异化”。在这种“双重异化”的影响下,鲜有成果能够对民族地区的独具特色的文化实践、在地经验、公共生活等“地方性知识”进行观照,更未能把生发“地方性知识”的“少数逻辑”纳入知识生产的一般范畴。大批量的研究成果都遵循着“‘代入式’‘有限介入式’与‘介入式’”②的研究传统,尽管它们各有侧重,但无论是哪一类型的研究传统都是对“非少数逻辑”作为主导进行的转换与调适,无法真正找寻契合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主体性的表述方式与认同方式。为此,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必须摆脱“依附型规模化”的桎梏,确立自身的主体性,使自身成为一个自足的、自洽的学科体系。

建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主体性何以可能?首先是研究者的主体性问题,也即是说,在认识论层面上,研究者必须思考应当如何用“少数逻辑”以及由此生发的“地方性知识”来理解和阐释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生态。与此同时,研究者还应当进行自我批判,准确研判自身所处的社会与历史情境与学术研究之间的一般状态和理想状态为何,以及这种状态又是在何种程度上规制着研究者问题意识、方法论准则、理论位寻以及社会实践的态度。其次是研究对象的主体性问题,也即是说,在本体论层面上,研究者必须意识到,随着社会的急速转轨与变迁、新传播生态的全面莅临以及受众自觉意识与日俱增的当下,少数民族地区滋生了何种形态或气质较为独特的“传播文化”,这种“传播文化”在话语表征与价值体系等层面与民族地区特有的文化资料和在地经验有何逻辑上的关联。另外,研究者还必须校检自身固有的知识论和价值论立场,以负责任的问题意识理论意识抓取少数民族地区媒体与信息传播实践的独特气质,使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研究架构成为一个有机体。

(二)超越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实用主义”

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表征就是研究起点决定研究终点,对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领域中基本概念的不同理解可以决定随之而来的研究范畴、研究路径、研究体系甚至是研究的价值取向。因此,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必须要在研究起点与研究终点两端同时发力并自省,逐步超越贯穿始终的实用主义研究趋向。从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依附型规模化”的研究模式中可以看出,其“被动性”的实用主义倾向十分明显。应对实用主义,“我们需要的不是完全、彻底地摒弃这种传统,而是对着时间的流逝、空间的转换,随着我们知识视野的拓展,不断对其进行调整、修正,推动其发展”[16](P124)。在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概念的规范使用层面,马尔库塞对于“进步”一词的理解可以为认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实用主义”趋向提供借鉴。他认为,“‘进步’并不是一个中立的术语,它是有特定前进目标的,这些目标是根据改善人类处境的种种可能性来确定的”[17](P14)。以此为前提,超越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实用主义的哲学基础,势必要以明晰这一领域中基本概念为起点,关联研究领域、研究规范、研究方法等学术研究的一般范畴,继而在研究思维和学术想象力等层面的自省状态,使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朝向兼具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人文属性方向行进。

与此同时,既然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实用主义趋向是一个关乎实践理性层面的问题,那么,解决此种问题最为恰当的办法莫过于同样用“哲学的方式”去介入和观照,从哲学研究的知识密林中找寻合适的思想资源和理论资源,使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航向和轨道偏离实用主义的趋向。哲学之所以具有持久、恒久的意义,就是“因为在根子里它并不是一种实用的科学”[18](P5),它是一种“自由的知识”,一种“理论理性的知识”。哲学方法论中尤为强调的,是对哲学的认知与态度。“对‘知识’的‘自由’态度,乃是‘(求)知识’本来的目的”[18](P8)。鉴于此,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需要由单纯关注民族地区日常物质生活有关的“实践理性”转向纯粹精神(自由)的“理论理性”,以超越无处不在的“实用主义”。纯粹精神抑或是纯粹自由状态下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意味着研究者必须要在“元理论”层面下足功夫,创构和发展出一套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的(元)理论体系,也意味着研究者摆脱了被动性实用主义的症候与桎梏,上升为一种“主动”的“好奇心”。

(三)重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公共性”

从“学术研究与社会”的关系来看,学术研究的意义就在于知识的公共(公开)运用,学术研究的纯粹性不仅关涉研究者发掘新知、传播新知,更与公众获取新知、运用新知关联甚密,这种纯粹性能够让研究者与公众互为权利主体,更好地抵达学术研究的本质。学术研究是一种实践存在物,更是一种社会存在物,它的公共性大都生发于实践性与社会性交汇和融合的地方。因此,任何一门学科要永葆活力与生机,就必然要持续不断地进行自我革新,并在此基础上挖掘知识生产中的创造力与创新力,而拥有对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进程不间断的思维想象力,则是保证一门学科保持创造力和创新力永不枯竭的条件之一。作为一种“跨界言说”的知识形态,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虽然主要指向民族地区的新闻传播实践,且主要聚焦于媒体与信息传播领域,但它同时又必须要在不断统合在地公众的日常生活与日常交往、在地文化的发展与变迁等因素的基础上,借由民族学、人类学、文学、社会学、民俗学、文化研究等学科的嘴巴来构成其完整的话语体系。因此,重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公共性”,就必须遵从一种结构的、历史的、辩证的视角,让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积极地进入公共性之中。因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公共性”价值取向就像一条联结结构与行动以及调适结构与行动的思维模式,它能够使这一领域的研究者沉下心来,创构出深厚、凝重、前卫的思想,并使其思想超越历史和时代的羁绊,达到“思想之树常青”“理论之树常青”的状态。

重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公共性何以可能?首先,它需要每个民族的新闻传播研究都应直面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转型,把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放在多民族公众共同参与建构的“对话空间”之中。在这其中,构成这个“对话空间”的各个主体都应理性的、自律的、自主的态度去相互对话和互相沟通,最终形成某种“共识”,这个“共识”指向的是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领域及新闻传播研究公共性的“对话空间”的珍视与认同。其次,它需要我们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学科内部抑或是外部的研究层面上进行理解,而要将其置于“民族现代性”发展与变革的一个必然环节来看待,在关联发展主义主导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基本形态时,既要入乎其内,更要出乎其外,不能被发展主义主导下的单一逻辑把控与异化。再次,它需要研究者不断提升“心智品质与洞察能力”,以“理性之公开运用”为规范前提,既要外在自主,保证学术研究立场的公道性与公共性;又要内在自主,保证学术研究内容的公共性。就前者而言,它要求研究者不以市场逻辑、权力逻辑等作为规范甚至是主导自身知识生产的圭臬,而是“顺道而行,顺理而言,公平无私,不为安肆志,不为危易行”[19](P264)。就后者而言,它要求研究者摆脱自身私性的价值趋向和价值偏好,转向描述民族地区由公共商谈形成的共享价值观和集体认同。

四、研究反思与问题前瞻

本文梳理了“发展主义”范式主导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基本形态、逻辑悖论以及超越“发展主义”范式的基本路径,试图以此来实现这一领域研究路径的整体转型。需要指出的是,超越“发展主义”范式之后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整体转型在学术观念的层面较易实现,但如何促使这一学术观念能够切实指导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新知识生产却是一大难题。为此,笔者尝试提出一种“嵌入式发展主义”的研究范式,并就其在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领域中表征出的现实指向、核心要务及存在状态进行简单的阐释与概述,促使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将整体转型这一诉求落于实处。

首先,就“嵌入式发展主义”理念的现实指向而言,它要求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实现“少数逻辑”与“非少数逻辑”的互嵌,在厘清与实现二者关系样态自洽性的基础上,同时又能兼顾到其在知识形态,亦即“地方性知识”与“普遍性知识”层面的差异性、可通约性与可对话性,从而生成一种既能与整体性的“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相适应,又能切实契合民族地区在地经验、文化实践与公共生活的研究范式。

其次,就“嵌入式发展主义”理念的核心要务而言,它要求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实现社会语境与知识语境的互嵌。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是高度语境化的学术实践,它主要描述和解释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抑或是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人与媒体的信息传播实践。而在过去的四十余年间,民族地区社会语境以及这一领域内知识语境的双重变化,直接构成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最为凸显的两大变量。当前,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面临的社会语境无外乎市场化、全球化、现代化与媒介化等趋势,而其面临的知识语境中占据地位的,仍旧是“非少数逻辑”及其表征的“普遍性知识”。为此,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应当着力提炼出具有主体性层面上的核心概念与轴心命题,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社会语境与知识语境在促成其研究路径转型过程中的重要性。

再次,就“嵌入式发展主义”理念的存在状态而言,它要求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实现人、媒体与社会的互嵌。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要变革现有的制度规范、技术手段以及观念体系,并将其牵引至民族地区内部与民族地区外部互嵌、互构的社会文化场景之中,复归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中人的主体性、媒介的自觉性以及社会的自发性,从而使三者达到一种较为平衡的结构。需要强调的是,这个结构中的人、媒介与社会并不是各自独立的,而是经由知识生产一般逻辑的改造之后,被形塑为一种整体式的、协同式的存在状态。只有这样,论题中强调的“转型”与“超越”的诉求才具备了真正的意义。

[注 释]

①这种“真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发展主义”范式的影响下,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中的“少数民族”是按照“启蒙-被启蒙”的话语方式而存在的,此中,将一个从属于政治学范畴的议题被置换为一个学术论题,其研究成果在本质上是为了证明启蒙者及其启蒙实践的正确性;其次,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需要一个自我发声的平台,但囿于研究者单一的能力结构,致使研究成果无法触及核心问题域;再次,以“少数民族”为名目的各类学术研究在理论与方法层面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内卷化”趋势,更何况本身就处于学科交叉部分的新闻学与传播学这一研究领域。

②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代入式”传统大致出现在20世纪80-90年代之间,其主要特征就是将来自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资源直接“代入”到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的研究体系之中;“有限介入式”传统大致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第一个十年,其主要特征是避免了“代入式”研究传统的生搬硬套,但仍旧未能意识到“少数逻辑”与“非少数逻辑”,以及“地方性知识”与“普遍性知识”之间的区别与差异;“介入式”传统则代表着2010年以后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的研究路径,这一时期研究者的主体性与自觉意识日益突出,开始重新思考契合少数民族在地经验与文化资源的特殊性,并尝试思考与建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基本理论与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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