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文书探索
2021-11-28吴林蓬张开菊
吴林蓬 张开菊
摘要:内部审计文书是实施内部审计的客观需要,直面内部审计文书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进而制作及撰写高质量的内部审计文书,会成为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效果的重要推力。
关键词:内部;审计文书;探索
内部审计文书是实施内部审计的客观需要,涵盖了内部审计职责的整个审计范围。
内部审计文书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对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审计过程中制作的公务文书。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监督的载体,是内部审计过程中各个不同步骤专门的操作记录。
制作及撰写高质量的内部审计文书,对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效果具有密不可分的重要作用。
一、内部审计文书的重要作用
(一)内部审计文书是实施内部审计的载体
在实施内部审计的过程中需要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内部审计文书正承担着这一重要作用,其依照国家的审计法律和规范,对内部审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每一个步骤进行着专门的记载,可以完整地重现内部审计的全过程。
(二)内部审计文书是对经营管理活动审计的真实揭示
内部审计文书是内部审计机构,具体执行内部审计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手段。在实施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对象的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的真实揭示,都离不开内部审计文书这一载体。对被审计对象的审计处罚和处理,如《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意见书》等也都离不开内部审计文书这一载体。
(三)内部审计文书是评价内部审计质量的标准
内部审计文书从形式到内容,如果做到了符合审计的手段和要求,就能保证审计质量,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内部审计的各种文书记载了内部审计的全部过程,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审计的质量,是评价内部审计质量的最佳标准。
二、内部审计文书的特点
(一)内部审计文书的依据要合法
审计法律法规是内部审计机构判断审计事项是非曲直的依据,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裁决的依据。因此,凡是写入内部审计文书中的每一个审计事实,都必须以国家的审计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审计法律法规本身就是内部审计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内部审计文书的证据要合法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通过审计活动取得的证明材料,是证明被审计对象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真相的凭证,都要符合审计事项的实际,符合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内部审计文书的程序要合法
内部审计文书的程序合法,就是指內部审计机构适用的各种内部审计文书,都必须按照国家的审计法定程序来制作。
三、内部审计文书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文书没有固定格式
一是有的审计机构在开展内部审计时所使用的内部审计文书,往往是随心所欲地随便设置,任意增减变动文书的形式或内容。二是相同的审计项目前后期所采用的审计文书经常是不同的,缺乏连贯性和一致性。三是不同的审计项目应该是有所区别的,却又常常互相混淆使用。这样,既影响了内部审计质量,也不利于审计文书的管理。
(二)内部审计文书欠缺法定的制作主体
有的单位未成立专职的审计机构,往往是财务部门代行审计部门的职责,在内部审计文书的设置上,就由财务部门代为设置,违反了审计准则有关审计文书设置的规定。
(三)内部审计文书揭示的审计事项缺乏审计依据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活动中,对于某些审计事项的定性,存在着仅凭个人的臆想去判断或推测的现象,没有以审计事实为依据。
(四)内部审计文书所表述的语言欠规范
有的内部审计人员,审计素养不高,在形成的内部审计文书的语言表述上模糊不清,啰嗦拖沓,晦涩难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内部审计的质量。
(五)内部审计文书的发文对象不明确
有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制作内部审计文书时,在发文对象上往往模棱两可,没有指出明确的受文对象,使审计效果达不到预期目的。
(六)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文书格式欠规范
有的内部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没有充分了解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做好审前调查,没有按照正常程序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导致审计实施方案的文书格式欠规范。
(七)内部审查审计通知书的文书送达不及时
有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时,提前一天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部门,有的于审计当日顺便送达被审计部门,有的甚至不送达审计通知书,到了被审计部门后,仅仅口头说明来意,就直接开始审计活动,往往使得被审计部门措手不及,根本来不及准备相应的备查资料。
(八)内部审查审计报告的文书内容表达不全面
有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终结后编写审计报告时,未按照国家内部审计准则规定的报告内容去撰写,而是简简单单地把审计情况一介绍,就推出审计决定及审计意见,而缺乏相应的审计依据。
四、内部审计文书改进的措施
(一)内部审计文书应有其相应的固定格式
一是内部审计文书,是由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确立而形成的,不能随意地改变其体裁,不能随意地设置、增加、减少甚至删除其格式或内容。二是相同的审计项目前后期审计,所采用的审计文书应当保持一致。三是不同的审计项目,所采用的审计文书应当有所区别。这样的内部审计文书,才能保证其科学性、严肃性、统一性和完整性,才有利于审计文书的制发和收存,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内部审计文书应坚持法定的制作主体
在内部审计工作中,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执行的。因而,作为内部审计载体的内部审计文书,也只能由内部审计机构来制作。
(三)内部审计文书揭示的审计事项必须具备审计依据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活动及制作审计文书时,应当杜绝主观臆断或推测审计事项的现象,必须贯彻执行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尊重客观事实,从实际情况出发,以事实为依据,防范审计风险。
(四)内部审计文书的语言表述应该通俗易懂
内部审计文书,通常针对某些具体的审计事项,文字发出后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内部审计文书的语言表述,不能形容、夸张和渲染,也不能模糊不清和拖沓啰嗦,而应该简洁朴实,通俗易懂,以此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五)内部审计文书应当针对特定对象
在内部审计活动中,制作并发送审计文书,是用来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文书具有特定的受文对象,对文书所指的审计对象才具有法定约束力。因而,内部审计文书,必须针对特定对象,不能有歧义。这样,才能达到预计的审计效果。
(六)内部审查审计实施方案的文书格式应当规范化
审计实施方案有其专门的文书格式,审计实施方案应由审计组组长负责编制。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要充分学习并研究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做好审前调查,要按照正常程序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应包括: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开户银行、内部控制、会计报表、会计资料以及相关重要会议记录。只有这样的内部审计实施方案,才是规范化文书格式的审计实施方案。
(七)内部审查审计通知书的送达应及时
审计通知书是内部审计规章所规定的,实施内部审计必须制作并送达的文书,是对被审计部门的书面通知。在实行内部审计活动时,通常应于审计实施前三日送达被审计部门,并说明被审计部门应当准备的相关会计资料,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资料,财产清查及债权债务资料,有关财政财务收支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以利于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内部审查审计报告的文书内容表达应全面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结束后,内部审计机构提出的阐明审计工作情况和结果,作出审计评价,表达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文书。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被审计部门的基本情况,对被审计部门的审计评价,审计发现被审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定性依据,对被审计部门的审计改进建议等内容。因此,内部审计机构所撰写的审计报告在文书表达上,内容揭示要完整,语言表达要言之有據,审计评价要客观真实。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计报告的权威性和实用性。
内部审计文书,必须服务于内部审计,必须适应内部审计的发展需要,成为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效果的重要推力。
参考文献:
[1]张连华.内部审计原理与实务[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
[2]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操作指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优抚医院。张开菊为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