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工作介入留守儿童保护问题的路径
2021-11-28陈定煜
陈定煜
(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主持座谈会中强调:“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儿童的健康成长及发展关乎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使命,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党和国家越发重视未成年人人权和生命权益的保护,党中央、国务院等国家机关相继出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意见及办法,并在2020年10月17 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不断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生命权益保障体系,从儿童多元化的发展需求切入,实现从“四位一体”的保护向“六位一体”的多元保护战略的转变,满足儿童发展的多元化需求。
一、问题提出
儿童作为正常的社会人有各种发展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等国家机关高度重视儿童的权益保护和发展问题,切实保障和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顶层设计,强化家庭对儿童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及能力,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及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随着社会化进程的加快打破青年父母在家庭和事业之间的平衡,中西部地区的儿童保护问题尤为突出,表现为亲职教育缺失,照顾者监护能力不足,与之配套的儿童保护体制的不健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足导致专业儿童社会服务不足,儿童照顾者的法制意识及监护能力不足,儿童发展问题层出不穷。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和非理性的认知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因此儿童问题关乎社会发展、民族未来,是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
社会工作作为助弱帮困的专业力量,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干预成为社会工作专业的服务领域。本文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层面切入,剖析当前国内留守儿童保护环境的困境,旨在优化儿童保护的顶层设计,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在中观层面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推动儿童保护服务队伍的本土化和专业化发展;推动“家—校—社”三位一体的联合干预机制的建设。在微观层面,加强心理建设,提升自身保护技能,开展同质性小组,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开设照顾者支持小组亲职教育辅导,提升照顾者的的监护技能,改善儿童监管问题和亲职沟通质量,改善家庭和亲子之间的关系,促进儿童问题的解决。
二、儿童保护问题的干预困境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保护问题,并不断推进儿童保护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囿于我国幅员辽阔,东部沿海和中西部地区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关于儿童保护机制建设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是认知及能力发展滞后。我国东西部经济及教育发展程度存在较大的差距,间而导致儿童及其照顾者关于儿童保护的认知水平严重不足,西部地区存在儿童教育、发展等方面的权益保护缺位问题,儿童照顾者监护能力及法制意识不足,儿童虐待及伤害问题层出不穷,而且受主体的教育文化程度的影响,对于相关法律条文的认识存在较大不足,关于儿童保护法律的推广和普及的难度大。
其次,政府投入不足。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人口基数大,儿童的需求由单一的生存保障向多元化需求发展。为满足儿童发展的多元化需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护服务,为保障服务质量,政府对社会组织设立高标准、严要求,但地区经济发展的原因影响专项资金的投入导致社会组织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周转困难,难以回应儿童多元化的需求;此外影响项目持续性,服务的连贯性和长期性得不到保障,社会服务的专业性难以突出。
最后,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不健全。开展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需要有专业的服务人员,为推动儿童保护问题的解决需要引进专业的人才队伍,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因此我国不断加强儿童主任及儿童督导员队伍的建设,并形成初步的规模。但大部分工作者对儿童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及技能的掌握明显滞后[1],专业化和本土化的人才培养机制有待完善,人才流失率居高不下,困境儿童的保护的专业队伍亟需加强建设。
因此,儿童保护不仅需要有完备的服务体系,仍需加强政府投入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项目的可持续性和服务质量是关键。
三、干预策略
随着社会的发展,儿童保护问题成为重点关注的焦点。关于儿童保护问题的干预需要从多元化的角度切入以满足儿童多元化的发展需求。本文以生态系统理论为指导,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层面进行干预,旨在优化顶层设计,加大法制宣传,扩大法律影响力,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构建社会支持服务网络,构建社会监督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照顾者的辅导,提升保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儿童保护问题的解决和促进儿童发展。
(一)宏观层面的干预
1.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优化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儿童的发展问题,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意见》要求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坚持标本兼治的理念;2019年《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要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的能力,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的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强化工作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版本种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强化社会工作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作用。
2020年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健全和完善儿童保护体系的新起点、新标志,但是实现全面保障未成年人,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儿童社会工作者作为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的中坚力量,扮演着法律践行者,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因此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为践行好法律和优化顶层设计的服务。
2.加大法律宣传教育,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儿童保护不仅是立法问题,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才能实现。现实中中西部地区的教育水平发展严重失衡,对儿童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严重不足,仍坚持保守的教育思维。为切实加强对儿童保护问题的干预,推动问题的解决,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法律的宣传和教育,开展“送法进乡,送法上山”活动,实现人人懂法,人人守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社会氛围,打破法制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进儿童保护问题的解决。
(二)中观层面的干预
1.联动社会服务力量,优化服务队伍
政府提供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有志于服务困境问题的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救助型、发展型、融合型和倡导型的服务,由民政及妇儿工委牵头,协调指导各项工作,联同教育部门、卫计委、共青团等全团组织共同行动,依托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平台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开展教育指导和培训工作。
此外需要进一步健全儿童社会工作者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本土化和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因此需要整合社会有志之士成立儿童社工教材培养体系建设委员会,开发本土化的教材,建构专业的理论架构,推进服务本土化、专业化水平的提升。第二,政府需要加大对社会工作者人才培养的投入,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培养方案,降低社会工作者的流失率;第三,优化社会工作实践平台,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注入新血,提升项目的可持续性。此外,整合高校的社会工作资源,以社区为实践平台,结合实际需要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儿童社会工作的发展。
2.推动“家—校—社”联合干预机制的建设
(1)家庭层面:解构偏差行为,建构正确认知
家庭作为人生的第一课堂在保护儿童健康成长过程中担负最为关键的一节,因此家庭教育将影响儿童成长的重要因素。因国内发展的不充分不平衡导致儿童在家庭教育层面受到重大的伤害,因此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法律宣传。第二,需要加强对行为人的行为解构,帮助行为人辨识偏差行为所造成的伤害,建构正确理性的认识;第三,帮助行为人对非理性的“棍棒出孝子”的认知进行辩驳,激发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进而协助构建新的理性认知。
(2)学校层面: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和保护,营造和谐校园氛围
首先在学校教育层面需要通过课堂引进儿童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开展相关的课程学习不仅可以提升老师的法律知识基础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而且能够帮助学生利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利益;另外可以帮助儿童辨识自身的行为,认识法律红线,避免触碰法律底线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第二,学校可以开展专题讲座为学生普及儿童保护的措施。通过专题系统性的讲解为学生构建自我保护意识,培育学生自我保护的技能。第三,建设儿童保护宣传专栏,提升校内师生关于推进儿童保护问题解决的认识,加强儿童保护文化的建设,切实履行好学校在儿童保护中的责任。
(3)社区层面:加强社区宣传文化活动,促进社区居民自我意识觉醒
社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场域,居民的生活素养及社区文化的建设对未成年人形成难以估量的影响,因此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升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至关重要。社会工作者在开展社区活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是加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儿童保护意识的同时促进自我意识的觉醒,帮助社区居民辨识自己的行为;第二,加强对社区儿童主任的培育和发展,提高儿童主任的责任意识及儿童保护能力。充分发挥儿童主任的作用在社区内建立儿童保护支持网络,形成有效的儿童保护监督服务体系;第三,推进社区亲职教育课堂的开展,提升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沟通技能,改善亲职教育不良的问题,提升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加强对儿童的监管和保护;第四,搭建亲子沟通平台,促进留守儿童与异地父母的沟通,促进父母和子女之间相互理解,改善亲子关系,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第五,开展社区儿童活动,社工通过开展“四点半课堂”等活动实现帮忙照管的功能,另一方面丰富儿童的课余生活,提升社区儿童的凝聚力。
(三)微观层面的干预
1.加强心理建设,提升自身保护技能
通过社会工作干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过程中,加强心理建设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受到当前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儿童保护机制的缺失引发的问题严重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成长,因此社会工作在介入困境儿童保护的过程中需要联动社会多方力量进行资源整合,协同志愿者及心理咨询方面的专业资源分析掌握困境的儿童的基本状况,了解儿童所处的环境可能对儿童造成的伤害,发掘问题的根源,通过培训和心理辅导的方式提升儿童抗逆力,促进问题的解决。其次是加强心理建设,给予受害者足够的心理支持,减少心理创伤的程度。第三,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性教育,激发儿童内在的潜能,发展正向的兴趣爱好。最后,提升儿童自身的沟通技能,协助儿童有效表达内心的需求,改善亲子关系。
2.开展同质性小组,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通过社区活动发掘社区儿童的不同兴趣爱好和有特殊行为倾向的同质性的儿童开展不同性质的小组工作,培育和挖掘儿童的潜能和兴趣,引导儿童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儿童正向发展。第二,针对有认知偏差的儿童开展行为治疗小组,通过小组的过程纠正其非理性的认识,建立正确理性的认知。第三,通过小组的过程搭建朋辈支持网络,提升儿童的社会交往技巧,减轻社会交往不良带来的不良心理负担。
3.开设照顾者支持小组,提升儿童保护技能
通过组织儿童照顾者开展支持性小组工作,帮助照顾者识别自身不正确的社会认识,加强相关法律的学习,提升照顾者的理性认识,纠正错误的非理性的认知;第二,通过小组促进照顾者的经验交流,促进照顾者关于儿童监护能力的提升,引导照顾者正视儿童的偏差行为,有意识引导儿童认识和纠正自身的偏差行为,提升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为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小结
儿童保护问题的解决关乎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影响着社会的稳定,牵动着社会根基。若想彻底解决儿童保护问题不能仅靠单一的力量进行干预,需联动国家、社会、社区、学校、家庭和个人等多系统共同参与方能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解决好儿童保护问题,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