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昭力》疑难问题训释两则
2021-11-28孙航
孙 航
(1.天津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天津 300387;2.廊坊师范学院 期刊部,河北 廊坊 065000)
《昭力》作为帛书《易传》的末篇,在内容上与《缪和》最为接近。该篇虽仅有三章,却通过“昭力”与“子”问答的形式,围绕德义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系统阐明了《周易》卦爻辞中所蕴含的“卿大夫之义”“国君之义”与“商途兵女之义”,从而揭示了各个阶层对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应该负有的责任。其所论述较《缪和》富有体系性,核心精神前后一致,皆系《要》篇德义优先理论范式的进一步拓展。自其面世以来,学界已经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或薄弱环节,需要在比较的基础上再做检讨,敬请雅正。
一、卿大夫之义:不乘朕名,以教其人
第一章一总三节,合论卿大夫之义,揭示了尚仁、崇德、备兵的思想。其中,第一节称“昔之善为大夫者”而讲佐主以仁;第二节称“上政”而着重讲卫国以德;第三节称“上政”而发强国以兵之义。三节之间,层层递嬗,结构严整,层次分明。第一节引用《师》卦六四爻辞“师左次,无咎”,而发其所蕴卿大夫之义。在“子曰”部分有“不乘朕名,以教其人”一语。在此,拟对其略做讨论。为便利起见,兹录其文于下。
子曰:“昔之善为大夫者,必敬亓(其)百姓之顺德[者],忠信以先之;修亓(其)兵甲而卫之,长贤而劝之;不乘朕(胜)名,以教亓(其)人;不羞卑隃,以安社稷。亓(其)将稽诛也,咄言以为人次;亓(其)将报□[也],更一以为人次;亓(其)将取利,必先亓(其)义以为人次。《易》曰:‘师左次,无咎。’师也者,人之聚也;次也者,君之立(位)也。见事而能佐亓(其)主,何咎之又(有)?”(1)释文据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三),中华书局,2014年,第148-149页。于此,文中一律简称“《集成》”。文字释读参看刘彬等:帛书《易传》新释暨孔子易学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365-368页。以下帛书《易传》引文,照此处理。
(一)研究现状
在“不乘朕名,以教其人”中,“乘”与“朕名”是学者关注的重点,也是分歧之所在。
1996年,邓球柏先生率先发表意见,释“朕名”为“我的名声”,“朕”读如字,以之为第一人称代词“我”,而将“不乘朕名,以教其人”解作“不用自己的名声以教化人民”[1](P538)。其中,虽未对“乘”单独解释,但从其理解来看,是以“乘”为“用”。此说有首发之功,但可惜过于粗糙,故存而不论。显然,赵建伟先生并不同意这一看法,故释“乘”为“追逐”,读“朕”为“胜”而取“强盛”义[2](P312)。这样,就将此问题的讨论引入研究领域。继之,丁四新先生认为“乘”即“凭依、凭借”,“胜名”即“盛名”,指“神圣、强大的名号”[3](P379-380)。与前述不同的是,张政烺先生的意见似乎表现得更具有开放性,他读“朕”为“胜”,解“乘”为“陵”“加”,又有批注:“朕命”“登、升、孕、因仍”,是又考虑“朕名”可读为“朕命”,“乘”可训为“登”或读为“升、孕、仍”等。此外,又先写“朕读为盛”,而后抹去[4]。先作“朕读为盛”,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朕”即“胜”而读为“盛”的观点。后又抹去,这代表张先生最终否定了自己读“朕”为“盛”的想法。换句话说,张先生很可能并不赞成以“朕名”为“盛名”的“盛名说”。显而易见,张先生对此之理解实际上是疑而未定,但从其笔迹来看,这里倾向于采信其“乘,陵也,加也”与读“朕”为“胜”即以“朕名”为“胜名”的意见。此后诸家,说法虽不尽相同,但大体沿着这一思路进行解释,总体而言并未超越张先生猜想的范围。其中,连劭名、于豪亮两先生只对“胜”进行解释,以之为“盛”[5-6]。与前述微有差异的是,《集成》认为“‘胜名’意即‘战胜之名’”,“不乘胜名”与《墨子·非攻中》“国家发政,夺民之用,废民之利,若此甚众,然而何为为之?曰:我贪伐胜之名,及得之利,故为之”所示之“不贪伐胜之名”义近,而在“乘”字的理解上,则以赵建伟先生训“乘”为“追逐”之说似可从[7](P148-149)。以“朕名”为“胜名”,解为“战胜之名”,这一观点深受张先生“胜名说”的影响,可谓接着讲而发起未发之义。刘彬先生则在梳理学界诸说的基础上,认“乘”为“凭借”,从丁氏而以赵说为误;以“‘朕’即‘胜’,当读为‘盛’”“‘胜名’即盛名”,从丁氏而以邓氏、《集成》之说为非[8](P366)。
总之,对“乘”的理解大体可分三类:一是赵建伟先生提出的追逐说,《集成》从之;二是丁四新、刘彬先生主张的凭借说;三是张政烺先生提供的陵加说。对“朕名”的理解则有两类:一是赵建伟先生发其源,丁四新先生畅其流,而连劭名、于豪亮、刘彬三先生从之游的盛名说;二是张政烺先生发其义,而《集成》主张的胜名(战胜之名)说。
(二)孰是孰非:基于合理性的分析
《彖传》曰:“师,众也”。《象传》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左次,无咎’,未失常也”。其中,以“师”为“众”,与此处“师也者,人之聚也”义通;“君子以容民畜众”,与“昔之善为大夫者,必敬其百姓之顺德〔者〕,忠信以先之;修其兵甲而卫之,长贤而劝之;不乘胜名,以教其人;不羞卑隃,以安社稷”义通。这说明,“容民畜众”是“不乘胜名,以教其人”大义之所在。
第一,“乘”即“陵加”,与“凭借”虽相一致,但在具体的语境中,应以“凭借”为佳。从文字本身看,“乘”有“凭借”义。《左传》文公十七年曰:“秋,周甘歜败戎于邥垂,乘其饮酒也。”同时,亦有“陵加”义。《说文》曰:“乘,覆也,从入桀。”对此,容庚谓:“乘,从大在木上。《说文》从入桀,非”[9](P387);李孝定则进一步解释道:“乘之本义为升为登,引申之为加其上。许训覆也,与加其上同意,字象人登木之形”[10](P1934)。可见,“乘”可训为“覆”“加其上”,即“陵加”。从主客关系看,“卿大夫”在上施治为主,“民”在下受治为客。作为居上施治者,较之于处下受治的民众,彼此之间存在天然的上下关系。上之于下,可谓之“乘”,亦可谓之“胜”。这也印证了以“乘”为“陵加”的合理性。“乘”之上下的这种施、受关系,从施的角度讲叫“陵加”,从“受”的角度讲叫“凭借”。如《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下》:“君子不讇富贵,以为己说;不乘贫贱,以居己尊。”王聘珍注曰:“乘,陵也。”其中,“不乘贫贱”与“不乘胜名”结构一致,“乘”义相同。只是由于“贫贱”与“胜名”意义相反,“不乘胜名”需要从“受”的角度取义,即“凭借”。因此,“陵加”与“凭借”虽然一致,但在此处具体的语境中,后者更为合理。从《周易》文本看,“乘”为易学专门术语之一,指柔爻居于刚爻之上,即“乘刚”。在古经中,“乘刚”多凶。在这里,是以“不乘朕名,以教其人”为“卿大夫之义”。反之,“乘朕名”则非“卿大夫之义”而凶。这与《周易》“乘刚”则凶的实际情况正相吻合。
第二,顾名思义,是“胜名”者,却未必称得上“盛名”。“胜名”是就“卿大夫”之于“民”、上之于下的天然优越性而言,较“盛名”说合理。从文本结构看,“敬其百姓之顺德[者],忠信以先之;修其兵甲而卫之,长贤而劝之”为正说,而“不乘胜名,以教其人;不羞卑隃,以安社稷”为反说。其中,“不羞卑隃,以安社稷”对应于“修其兵甲而卫之,长贤而劝之”,而“不乘胜名,以教其人”对应于“敬其百姓之顺德[者],忠信以先之”。当然,这种对应并不严格,但是“不乘胜名,以教其人”体现“敬”之大义这一点应无问题。从政治哲学的角度讲,“胜名”说与“卿大夫之义”及“为吏之道”甚为契合。在秦简《为吏之道》中,“吏有五善”强调“忠信恭敬”,在“吏有五失”中将“见民倨傲”列在首位,明确表达了“毋复期胜”“宽容忠信”“慈下勿陵”“民之既教,上亦毋骄,熟道毋怠,发正乱昭”及反对“见民倨傲”的思想。(2)参见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为吏之道。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67-173页;陈松长:为吏治官及黔首,岳麓书院藏秦简(1-3)释文修订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18年,第45、52页。“发正乱昭”,疑即“发正昭乱”,取遏恶扬善之义;“见民倨傲”,岳麓简作“视黔首倨傲”,并将其列为“五失”之首。此外,《为吏之道》之“精洁正直”对帛书《易传》“精白”的理解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其中,“宽容忠信”与《象传》“容民畜众”及《昭力》“忠信以先之”之义相合,“毋复期胜”“慈下勿陵”等与“不乘胜名,以教其人”之义相合。不仅如此,《昭力》第二章在论国君之义时称:“君以爱人为德,则大夫恭惠,将军禁战。君以武为德,则大夫薄人,将军□抵。君以资财为德,则大夫贱人,而将军走利。”其中“大夫恭惠”即属“卿大夫之义”,与“昔之善为大夫者,必敬其百姓之顺德[者],忠信以先之”“不乘胜名,以教其人”意义实相一致,“不乘胜名”与“恭惠”“敬”“忠信”亦相一致。换言之,“不乘胜名”是“恭惠”之义的否定式表达。若“乘胜名,以教其人”,则当有“薄人”“贱人”之嫌,故不足以教其人。可见,“胜名”确有“倨傲”陵人的意义指向。难怪《昭力》《为吏之道》反复叮咛,提倡恭惠慈爱,反对“乘胜名”“期胜”“陵下”“见民倨傲”。因此,“胜名”说与《为吏之道》所谓“毋复期胜”“慈下勿陵”“见民倨傲”等的契合度,确实较“盛名”为高。
第三,这么看来,“不乘胜名”即“不凭借胜名”。诸家之中,只有张政烺先生的“不陵加胜名”一说近是,至于赵建伟先生的“不追逐强盛之名”、丁四新与刘彬两先生的“不凭借盛名”、《集成》的“不追逐战胜之名”,皆得其一而未尽。其中,《集成》将“胜名”解作“战胜之名”,虽是“胜名”说的一种,但并不能很好地体现“卿大夫之义”,失之于过。“卿大夫”与“将军”分属文武,有不同的特性,这在帛书《易传》中讲得很清楚,如前面提到的《昭力》之“君以爱人为德,则大夫恭惠,将军禁战。君以武为德,则大夫薄人,将军□抵。君以资财为德,则大夫贱人,而将军走利”。比之于此,以“胜名”为“战胜之名”,显然过于武刚,有点“将军”化了。因此,根据前面的分析,若要再进一步,倒不如将“胜名”理解为上之于下、官之于民的一种天然优势,如官爵之称,即代表权威的优胜称名。“不乘胜名,以教其人”,是以否定的形式强调卿大夫要“敬德”“忠信”“恭惠”“慈让”,意在告诫他们不要凭借胜名行事,防止“倨傲”“期胜”“薄人”乃至“贱人”现象的发生,符合“容民畜众”之大义。
一言以蔽之,“不乘胜名”侧重于就“名”而言,“不羞卑隃”侧重于就“位”而言,“不乘胜名,以教其人;不羞卑隃,以安社稷”是说不凭胜名,教化民众;不怕卑远,安定社稷。这与帛书《缪和》所谓“列设爵位”之义可相互参看。只不过后者是站在君主的立场上讲为君之道,意在倡议君主设法调动臣子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国家服务;而此处是立足于“卿大夫”讲为臣之道,意在劝勉臣子尽忠职守,为国效力。
二、国君之义:君以武为德,则大夫薄人,将军□抵
第二章总论国君之义,亦可分为三节。第一节主要从君臣关系的角度,强调君知其臣的重要性。第二节主要从君民关系的角度,强调德主刑辅的明君治民方法。第三节承上而言,是从君民关系的角度强调教化的重要性。总之,都是以君主为中心,从君臣、君民关系的角度,讲述君主治国理政的三大法宝:君知其臣、德主刑辅、推行教化。第一节引用《师》卦九二爻辞“王三锡命”,而发其所蕴国君之义。在“子曰”部分有“君以武为德,则大夫薄人,将军□抵”一语。这里,拟对其略加讨论。为便利起见,兹录其文于下:
子曰:“昔之君国者,君亲赐亓(其)大夫,大夫亲赐亓(其)百官,此之胃(谓)参袑(劭)。君之自大而亡国者,亓(其)臣厉以冣(聚)谋。君臣不相知,则远人无劝矣,乳(乱)之所生于忘者也。是故君以爱人为德,则大夫共(恭)惠,将军禁單(战)。君以武为德,则大夫薄人,将军□抵。君以资财为德,则大夫贱人,而将军走利。是故失国之罪必在君之不知大夫也。《易》曰:‘王参(三)赐命,无咎。’为人君而能亟赐亓(其)命,无〈夫〉国何失之又又(有)?”
(一)研究现状
在“君以武为德,则大夫薄人,将军□抵”中,对于“薄”的理解是学者关注的重点,其分歧亦在于此。
对于“将军□抵”,《集成》以为“‘抵’字即‘抵冒’之‘抵’,义与‘冒’相近,触犯,忤逆。《汉书·礼乐志》:‘习俗薄恶,民人抵冒。’颜师古注:‘抵,忤也。冒,犯也。言无廉耻,不畏惧也。’‘抵’上缺文很可能就是‘冒’字”[7](P151),有效回答了阙文及其意义的问题。这一点,得到了刘彬先生的认可,谓:“‘将军冒抵’,将军冒犯、忤逆”[8](P377)。于此并无问题,但对于“大夫薄人”的理解,学者之间存在较大分歧。其中,对于“薄”的理解是核心问题,而学界意见大体可分为三类。赵建伟先生以“薄人”为“不珍惜百姓的生命”,将“薄”解为“不珍惜”,即轻视之义;丁四新先生以为“薄,与厚、重相对”,并将其训为“轻薄、轻视”,因而“薄人”即“不珍惜人命、人力”;刘彬先生在梳理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为“‘薄人’,即轻视、贱薄人之义”。(3)赵建伟:《出土简帛<周易>疏证》,北京: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第315页;丁四新:《帛书<昭力>注释》,楚地出土简帛文献思想研究(一),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93页;刘彬,孙航,宋立林:《帛书<易传>新释暨孔子易学思想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77页。三位学者的具体表述虽有差异,但都认为“薄”取“轻视”义。此为第一类。第二类是张政烺先生的意见,读“薄”为“暴”[4](P192)。第三类是《集成》的主张,否定第二类意见,并认为“薄,迫也,逼迫,压迫”[7](P151)。从文献来看,“薄”确有逼迫义,如《左传》文公十二年:“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宣公十二年:“孙叔曰:‘进之!宁我薄人,无人薄我。’”
如上所述,第二类意见已遭《集成》否定,颇有道理。那么,面对余下的两类意见,我们又当何去何从呢?
(二)上行下效:基于文武之道的考察
《象传》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王三锡命,怀万邦也”。所谓“怀万邦”,正是“容民畜众”的表现,皆为国君之义。此节强调君知其臣的重要性,说明君主在国家治理中的关键作用,所揭示的正是“怀万邦”与“容民畜众”的要义,此其一。其二,“君以爱人为德,则大夫恭惠,将军禁战”“君以武为德,则大夫薄人,将军□抵”与“君以资财为德,则大夫贱人,而将军走利”,三者前后一体,结构相同,语义密切相关,可以彼此参见。
第一,在古代,君主备受推崇,被赋予沟通天地人的功能,在政治秩序中处于核心地位。因而,其行为关乎者大,对百官及国家治理具有莫大的影响。在帛书《要》篇,君道与天道、地道、人道、四时之道并居为五,共同作为易道的内容而存在,君主的地位及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这里从上行下效的视角论述“国君之义”,谓:“君以爱人为德,则大夫恭惠,将军禁战。君以武为德,则大夫薄人,将军□抵。君以资财为德,则大夫贱人,而将军走利”,反复强调国君意义之非同寻常。先称“君以爱人为德,则大夫恭惠,将军禁战”,次称“君以武为德,则大夫薄人,将军□抵”,末称“君以资财为德,则大夫贱人,而将军走利”,是以“君”为统,依据上行下效的原则,将“大夫”与“将军”的不同表现进行对举。如“将军”主战为“武”,而“大夫”主治为“文”,故“君以爱人为德”,则“大夫”效之而“恭惠”,“将军”效之而“禁战”。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三者之间存在一种由前而后逐渐递嬗的关系。“爱人”为“仁”,“资财”为“利”。这样,三者之间构成了由“仁”到“武”再到“利”的阶梯关系。相应地,“将军”的表现由“禁战”到“冒抵”再到“走利”,“大夫”的表现则由“恭惠”到“薄人”再到“贱人”,这种阶梯关系表现得尤为明显。在这里,“恭惠”为恭敬慈惠,“贱人”之“贱”为轻视,意义相对确定。如果释“薄”为“轻视”,则“薄人”与“贱人”意义一致,非但有重复之嫌,而且“恭惠”“薄人”“贱人”三者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递嬗关系。如果将其理解为“迫”,取“逼迫”之义,则无此病。从这个角度讲,当以释“薄”为“迫”更加合理。
第二,帛书《衷》篇“易赞”章曰:“万物之义,不刚则不能动,不动则无功,恒动而弗中则亡,[此]刚之失也。不柔则不静,不静则不安,久静不动则沈,此柔之失也”,对刚、柔之特点给予了总结。从易学的角度看,阴阳、刚柔、文武等,彼此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毫无疑问,这对此处文意之理解具有启示意义。“君以爱人为德,则大夫恭惠,将军禁战”,当是取文德柔顺之义,故文而实,刚而柔。“大夫恭惠”即文而实,“将军禁战”,即刚而柔。此言“君以武为德,则大夫薄人,将军□抵”,与上正向反对,乃是取武德刚健之义,故文而肆,刚而犯。文而肆,故“大夫薄人”;刚而犯,故“将军□抵”。“君以武为德”,大夫效之,故“薄人”;将军效之,故“冒抵”,此上行下效之理。以此观之,“君以武为德”,大夫效之,以“薄”为“迫”方才契合效武之义。“轻视”之说,似乎于义为下。
由上可知,在具体的语境中,以“薄”为“迫”似乎更能契合文章结构由“仁”到“武”再到“利”,语义表述由“将军”“禁战”到“冒抵”再到“走利”,由“大夫”“恭惠”到“薄人”再到“贱人”的这种层层递嬗的阶梯关系。
三、结语
帛书《易传》六篇,依次为《二三子问》《系辞》《衷》《要》《缪和》《昭力》,与前四篇相比,后两篇别具特色,都是通过弟子与“先生”或“子”问答的形式,阐释《周易》卦爻辞中所蕴含的政治哲学。分而言之,后两篇则同中有异,即两者虽然同是通过诠解《易》辞的形式发明其政治内涵,但《昭力》除了将德义优先的易学诠释原则延伸到治国理政领域外,还对其进行提炼,将其分为“卿大夫之义”“国君之义”“商途兵女之义”三个层次,使其所要表达的易学思想理论化、体系化,最终实现了对帛书《要》篇所念兹在兹之“君道”理论的回归。而且,这里分层论述的政治思想,与《左传》襄公九年所载之“晋君类能而使之,举不失选,官不易方。其卿让于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皂隶,不知迁业”,在内容上颇为相似,应当引起一定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