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郑声淫”辨析
2021-11-27孙凤云
孙凤云
(安徽大学 文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0)
自从孔子提出“郑声淫”“放郑声”后,学者一直在研究怎样理解“郑声”和“淫”的含义,怎样看待“郑声淫”这一说法,成为了《诗经》学史上的一大难题[1](87)。《论语·阳货》和《论语·子罕》中最早出现“郑声”一词,但其最初的内涵在汉代已基本消失。秦国著名的医生医和,认为“郑声”已不合时宜,晋平公喜爱“郑声”导致其身体出现症状,因而称其为“淫声”。对于“郑声”,孔子的态度极其深恶痛绝,认为“郑声”有着某种消极的因素,所以给它打上了“淫”的标签,并认为“郑声”混淆了其与“雅乐”的区别,希望在全国范围内禁止“郑声”的演奏。“郑声”与孔子的观念相悖,在孔子的诸多论述中,几乎没有提及“郑声”的含义,也没有进行相关的阐释。因此对“郑声淫”的评价,历来众说纷纭。
一、“郑声淫”本义辨析
“郑声淫”作为孔子评价郑声的结论,见于《论语·卫灵公》:“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2](624)《论语·阳货》也有相关记载:“恶郑声之乱雅乐也!”[2](697)
(一)“郑声”本义探析
自从孔子“郑声淫”的结论出现以后,关于郑声的解释真可谓是聚讼不已,争论不断。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把“郑声”当作《诗经》中的21首“郑诗”部分,许慎、朱熹等人持这种观点。朱熹认为,不能以《国风》来概指雅乐,又在《郑风》之外另寻与之相配的音乐,而且朱熹统计了《郑风》中的21首诗歌,有15首以上都是“淫诗”,如《将仲子》《叔于田》《山有扶苏》等。第二类是以“郑声”为当时的一种“新声”,指春秋时期郑国的流行音乐。马瑞辰、戴震、陈启源等人持此说。《孟子·梁惠王下》曾说到齐宣王只喜欢听当下流行的音乐,却不喜欢听先王清静典雅的音乐。赵岐注释这里时,曰:“谓郑声也。”说明他认为这个时期流行的音乐就是“郑声”。马瑞辰在《毛诗传笺通释》中也认为“郑声之淫”在于它的音乐曲调,而不在诗歌的内容。这也是我们所要说的第三类,即把“郑声”当作为了歌唱演奏“郑诗”而调配的“郑音”,由于其乐调较高、高音广泛运用,且感情细腻缠绵,容易使人沉迷其中,所以孔子认为“郑声”的内容有“淫”的成分。还有的人认为“郑声”应该包括“郑诗”和“郑音”。
要理清“郑声”是否指《诗经·郑风》,我们得首先理解古人观念中诗与声的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礼记·乐本篇》说,但凡是声音,都是由人的内心生发出来的;人们内心的感情是由外物感染产生的;被外物触动而生成的感情,才能够形成声音。这就意味着声发自人们的内心,是人们心灵情感的外露。不同的内心情感会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也会发出不同的声,而这些声不是自然的啼笑咆哮、凌乱无序,它在文人的艺术处理加工下,会表现出完整有序的形式,也就是说感情在外物感染下会触动,然后形成了声,声又可以生发成文,这就是古人所谓的声音。
那又该怎样理解诗呢?《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意即作者喜用诗歌来表达内心希望可以完成的志向,诗歌是作者抒发感情的体现,也是作者心灵契合的表现,而诗歌所表达的志向也有其产生的心理基础,表现形式不尽相同。那么我们可以得出虽然诗与声都是人的心灵触物感发而生的,是人内心不同思想感情的抒发,但它们所不同的是在心中不外露出来的即为声,受外在的或内在的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把感情表现出的即为诗;诗可以朗诵,而声可以吟咏歌唱。由此可见古人思想中诗与声还是有区别的。
对于“郑声”的理解综合起来不外乎两种:一是乐淫说,认为孔子“郑声淫”的结论只是说音乐曲调、形式、感情等方面不符合儒家提倡的观念,与诗歌的内容无任何关系。如陈启源所言:“声者,音乐也,非诗词也。”[3](27)二是诗淫说,认为孔子“郑声淫”的论断主张诗歌内容和音乐演奏都带有淫的色彩。这两种说法要么维护《诗经》神圣的地位,要么维护圣人的微言大义,差别并不是很远。但双方好像都忽略了“郑声”并不单单指与《郑风》相配的音乐曲调,也有可能是诗歌本身。
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韩非子·十过》记载:卫灵公与孔子大致同时期,这时《诗经》及其音乐曲调作为周王朝的正乐,在周天子及诸侯各国的会盟、祭祀、燕飨等活动中,必定是需要经常演奏的。如果像“乐淫说”和“诗淫说”所说的那样,灵公不可能听了新声以后却不熟悉,作为乐师的师涓就更不可能不知道常用来演奏的内容及其配乐,不但需要听了之后写下来,还请求可以有一夜的时间来练习这次宴会上演奏的音乐,第二天才能顺利演奏。可见,“郑声”既不是指《郑风》,也不是指当时用来伴奏的音乐。
《礼记》中曾记载过子夏与魏文侯谈论音乐的精彩对话,子夏用“新乐”这个词概括“郑卫之音”,认为新乐不单单是郑卫两国特有的,在别的地方也会兴起、流行、被人们喜爱,而且大多数王公贵族听了之后都会沉溺在这种新乐中,还可能会损害他们的道德品行。子夏作为孔子最喜欢的弟子之一,尤其擅长论诗,常和老师孔子谈论《诗经》,他这样认识“新乐”,应该与孔子的思想相差不远。因此笔者认为孔子所说的威胁雅乐正统地位、败坏朝纲的“郑声”,不单是为郑诗配乐的乐曲,也兼指当时各国流行的新生音乐。
(二)“淫”本义探析
孔子用一个“淫”字评价“郑声”有何深意?“郑声”如何体现“淫”,又怎样威胁到了雅乐的地位?要让孔子恶而放之,这首先得从“淫”字本义说起了。“淫”字意义的界定就成了古今讨论“郑声淫”的关键所在。词语的意义不是一成不变的,同一个词语不同的时代可能有不同的内涵,在不同的语境中意义所指也会不同。《说文解字》:“淫,浸淫随理也。”《尔雅》释:“久雨为淫”,下雨连绵不断,超出需要的限度为“淫”,此义后来分化为“霪”,其他一切事物超越限度也可以叫“淫”,引申为过度、过分的含义。贪婪、过度、迷惑、放纵等含义都可以理解为“淫”,从明代杨慎、清代陈启源开始,一直到现在还是有不少学者认为“淫”是指音乐过度、过分,但是这样理解,“淫”所表示的是程度超过了常规或常态的副词,应与当时所存在的价值观有一定的联系,人们才能理解具体所指。而被孔子批评为“郑声淫”之“淫”又是用来形容音乐的,如何才算是过度呢?
明代谢肇淛认为“郑声”之“淫”是靡巧之义,指音乐曲调过度、艳丽无实[4](38)。辛筠《“郑声淫”辨》一文中则认为郑声柔婉细腻、明快清丽、韵律多变,能够将蕴含在人们心中活泼跳跃的情绪和复杂委婉的感情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让欣赏者听起来抑扬顿挫,扣人心弦。杜道明先生认为,“雅乐”与“郑声”存在一个划分的标准,即所谓的“度”。“度”具体言之便是“不超过五声音阶的一个八度”,合度的音乐就是雅乐,就是中声,就是美;不合度的音乐自然就是郑声,淫乐,就是丑[5](11)。简而言之,“郑声”突破了儒家所遵从的合度的中和标准,才被打上了“淫”的标签。郑声在音乐节奏、乐调、韵律等形式上缠绵细腻、直露艳丽,这不够曲折委婉的特质与孔子所提倡的纯正古朴的“雅乐”风格相差很大,因此他主张“放郑声”。
“郑声”之“淫”并不仅仅指音乐形式过度,还包括这种音乐所蕴含的情感过度,或多言激励,或多言感伤,又有淫靡之语。音乐作为古代诗乐舞三位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有多种外在的表现形式。人类如果真的想理解乐曲表达出来的内涵,体会它所传达出来的意蕴,则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思想感情基础之上,通过理解和顿悟对其所表达出的情感作善恶美丑的评价,并且还需要视其表现出来的境界能否引起共鸣,是否符合那个时代人们所能接受的审美评判和价值标准。由此可说明“郑声”不但违背了“雅乐”呈现出来的中正平和的情感,而且与儒家追求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标准也有很大的矛盾,更不符合孔子提出的“温柔敦厚”的个人价值准则。既然“郑声”蕴藉着几多感伤、哀思以及淫靡的情感,又与儒家的礼乐原则相龃龉,那么“郑声”被称为“淫”也就无可厚非了。
二、“郑声淫”与“思无邪”之辩
孔子“思无邪”的诗论观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俨然已经成为评价文学的标准与尺度,然而孔子又提出了“郑声淫”的说法。很多前贤学者认为这两者之间有矛盾之处,有的人只谈“郑声淫”,有的人单言“思无邪”,却很少有学者将两者的本质结合在一起阐述,找一个矛盾的调和点。“思无邪”以肯定的赞赏语气彰显了孔子中正的诗学道德评判,“郑声淫”则以否定的形式流露出孔子尚质朴尚雅正的诗学审美取向,二者对《诗经》的不同评论共同反映了孔子论诗的道德、审美二维评判标准[6](120)。而两者的调和点就是礼治一直强调的“中和”原则,共同体现了儒家追求提倡的至高境界——中和之美。
(一)“思无邪”本意探究
孔子所处的春秋时代,正是社会变革的动荡时期,他崇尚西周的礼乐制度,希望回到那个礼乐和谐的时代,这是孔子思想的根本。孔子评价《诗经》也是从礼、乐两方面,礼的方面要符合当时政治以及个人行为准则,如《周南·关雎》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女性在孔子看来是窈窕多姿、性情贤良;男子品性端正,孔子在这首诗歌中看到了他所信奉的一种人生态度,即克制自我欲望与加强自身的修养,认为诗中有一种中和纯正之美。《论语·八佾》“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以及《毛诗大序》中“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责也”都是礼这一方面的体现。乐的方面则是要求为诗歌所作的音乐曲调不仅能够吟唱出诗歌的内容来,还要中正平和,不要过于激烈和直露,要委婉曲折。孔子最为推崇的《尧》诗则达到了内容广阔包容并且乐曲典雅庄重的极致标准,然而《郑风》只能达到内容方面的要求,因此孔子提出“郑声淫”,认为诗歌的评价应以“思无邪”为标准,追求在内容与音乐两个方面的统一。
《论语·为政》:“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2](39)如果只从文字本身求其本义,则该句在说牧马人牧马的盛大状况。“思”是句首语气词,只是表示发音,没有任何具体的含义;“无邪”也只是描写牧马人在专心致志地放牧,并没有学者们所认为的十分高深、意味丰富的含义。
孔子断章取义理解诗句的含义,与原意就有着非常大的不同。他认为“思无邪”可以从审美角度、音乐方面以及文学作品方面来理解。在审美方面,“思无邪”倡导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之美;在音乐方面,追求乐曲的自然雅正;在文学作品方面,要求在思想内容上十分纯正,没有邪念。在语言表达上注重委婉含蓄,对于情感的表露不能过于直接,应含而不露。“思无邪”是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的观点,所包含的范围极其宽泛。在政治上能够帮助统治者实现治国理想;在个人修养上,体现为“温柔敦厚”说。
(二)两者体现的中庸思想
“郑声淫”和“思无邪”并无矛盾之处,以中庸之道评赏诗乐,即形成儒家“中和之美”的理念,便可理解孔子“思无邪”与“郑声淫”之间的渊源。“思无邪”是对《诗经》整体风格的评价,何晏《论语集解》卷一引包咸注曰:“归于正也。”孔安国《论语孔氏训解》曰:“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正乐之和也。”[6](122)说明“无邪”就是要求无论是音乐还是诗歌乃至是为人处世都要恰到好处,礼义适度,不违中和。“郑声淫”作为“思无邪”的一个反面示例,不符合无邪的标准形式,因此孔子不满、厌恶乃至于排斥“郑声”。《礼记·乐记》曾说到,郑卫两国的音乐会扰乱政治决策和社会秩序,哪个国家喜爱这种音乐却不喜先王时期纯正的乐曲,离亡国也就不远了。就像桑间濮上等地常年演奏郑卫之音,导致政局散乱,百姓流离失所。这样的乱世之音,最终会引来怨言和愤慨。可见“郑声淫”是对亡国之音的不满,其侈靡浮华不符合过犹不及的中和纯正之美,如此看来它所体现的本质就与“思无邪”的核心相一致了。
儒家评价音乐的标准是乐曲强度的适度、节奏轻重缓急适中,讲究中正平和之感,十分排斥音乐的起伏过大,扰乱人心使人迷失于浮靡之中。由于“郑声”与传统的雅乐不同,在宫廷之中,许多王公贵族酷爱“郑声”。于是传统的雅乐必然遭到“郑声”的冲击,撼动了雅乐的权威与正统地位。孔子认为“郑声”的流行会使《诗经》原有的音乐遭到侵蚀与破坏,于是对此表示反对。有学者认为“郑声淫”与“思无邪”之间有矛盾之处,其实只是二者评价的标准不同,但无论是“思无邪”还是“郑声淫”,只要将其置于教化的中和思想,便可消解矛盾。孔子强调用“思无邪”所包含的内容完成其政治理想,维护礼乐制度;而“郑声淫”通过礼与乐相悖的一面实现教化的目的。诗乐本来就是合二为一的,诗教凭借着无邪的内容与中和的形式进行道德的教化,自然可以得到融合,“思无邪”与“郑声淫”可以说共同体现了儒家“仁和美”的至高理想境界。
综上,孔子的“思无邪”和“郑声淫”这两种观点鲜明地代表了中国诗学批评史上正统的教化观和审美的艺术观,而且二者能够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开启了后世载道和崇文两种文学观念的调适互补。
三、“郑声淫”与“郑风淫”之辩
《郑风》作为十五国风之一,长久以来备受争议。朱熹在《诗集传》中将《诗经·郑风》的情诗定性为“淫奔之诗”,认为这些诗歌都是男女魅惑的内容,是淫诗之首。他在研究郑卫之诗时,因为诗中有描写男女恋情的内容,轻易就认为《郑风》《卫风》都属于“淫奔”之诗,并没有考虑诗歌产生的时代因素和风俗习惯。在一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南宋,这种说法可谓是较严厉的斥责,似乎《郑风》成为了淫秽乱民的洪水猛兽。那么《郑风》中的诗歌,其内容究竟淫不淫呢?
《郑风》一共有21首诗篇,有15首都被朱熹认为带有淫奔的内容,其中有13首诗歌直接被朱熹定性为淫诗,另外两首虽未言明却委婉言之。朱熹从内容角度把这些诗篇分成三类:第一类以男女之间的爱慕思念之情和夫妻离别重逢为表现内容,如《青青子衿》;第二类着重表现女子被男子无缘无故抛弃,从而责备男子无情无义地变了心,如《遵大路》;第三类主要反映了先秦时期的社会风俗,对歌传情、踏春定情、自由恋爱等在当时都是允许的,如《溱洧》。对于当时的人来说,这些诗的内容只不过是现实生活的直接描绘,虽然描写内容确有男女互生爱慕的感情,却没有朱熹说的那种淫奔迹象,是顺应当时的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的。
单从论诗发展的角度来说,“郑声淫”到“郑风淫”好像是一种自然过渡的传承[7](42),因此有人提出“郑风淫”只是按照时代的继承来论析《诗经》。在辨析过程中,或许存在误读的现象,因此才有了“郑风淫”的说法。但从《四书章句集注》来看,朱熹对儒家经典四书的阐释,十分符合儒家信奉的“修齐治平”价值理念,与儒家学说相得益彰。在解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句话时,朱熹认为“淫”即为过度沉迷,如果人过分沉迷于欢乐,会失去正确的判断,就是说朱熹这里也认为“淫”乃是“乐之过”,那么朱熹所说的“淫”与上文中述说的“淫”字在先秦的普遍释义是基本吻合的。由此可见,朱熹对其他儒家学说的理解较完全地符合其本来思想,那就不会存在因误解而导致自己做出了“郑风淫”的判断,如此说来,这应该是朱熹自己主观需要的误解。
究其原因,可能与他自身诗学阐释背景有关。宋学是我国学术发展异常活跃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一时期逐渐刮起了疑经、改经的思辨风气,很多学者都在以自己的学说和观点来辨析经学,认为之前一直传承的经学也需要进行讨论分析,随着时代的不同,一些先前学者的总结和评论可能有不当之处,应该对经学提出疑惑并及时改正。朱熹作为宋代理学家的集大成者,在看到“郑声”一直以来争讼不已的讨论,再加上前人对于“郑声”的各种解说以及其与“郑诗”有着难以道明的关系时,就自然地想到了可以从《郑风》这个突出的发轫点来建立自己的诗学思想。而《郑风》的内容多含男女之情,在理学兴盛的宋代,“郑风淫”也就成为顺理成章的结论。加之,孔子对郑声有过严厉的斥责,用人们信服的孔圣人的言论为借口来阐发自己的学说,更容易服人。
可见,朱熹提出“郑风淫”主要依据孔子的“郑声淫”,而孔子提出的“郑声淫”“放郑声”的原意是指郑国新生的音乐形式不合传统“雅乐”标准,并不是朱熹所理解的男女纵欲放荡之意。朱熹将《郑风》定性为“淫诗”,主要是为了宣扬自己的学说观点,故意主观曲解孔子的“郑声淫”,试图融合孔子的言论以增强权威性。朱熹“郑风淫”的观点,对后来的诗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方面,有利于突破研究《诗经》以毛诗序为标准的束缚;另一方面朱熹的“淫诗说”对于后人研究《郑风》产生了误导性倾向。
四、结语
郑声作为当时流行的一种新生音乐,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它突破了“雅乐”标准的束缚,表现出与正统的音乐迥然相异的特点,这些均突破了礼制的限制。孔子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试图通过“正乐”来达到教化目的。因此,“郑声淫”也就成为了“思无邪”的一种反面示例。虽后人认为两者亦有矛盾之处,但都共同体现儒家“仁和美”的至高思想境界。而《郑风》,也并不像朱熹所说的那样充满了“淫奔”之诗。由于时代局限性,使得朱熹站在理学家的立场上,未能客观地阐述“郑风”之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