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建筑类高新技术企业筹划与创建研究
——以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例
2021-11-27张秀莲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文/张秀莲(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近年来,随着我国创新驱动战略的提出和不断深化,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发展迅猛。高企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内地注册的居民企业。通过认定的高企,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高企数量已达27万余家。按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划分方式,其中,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两个领域占55.11%,建筑类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集中的高技术服务领域占12.65%;按企业规模细分,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内的高企占绝大多数,为58.85%,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的企业仅占3.46%,大型建筑类企业(营业收入8亿元以上)所占比例更低。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具备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工程承包与运营管理能力的央企建筑集团,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80亿元,2014年首次通过高企认定,截至目前已连续三次通过高企认定。本文结合大型建筑类高新技术企业创建相关工作和管理经验,针对大型建筑类企业高企认定标准和条件,分析探讨大型建筑类企业如何筹划和创建高企,进而通过高企创建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高新技术企业创建意义
企业开展高企申报并通过认定等工作,主要有利于企业在税收优惠、市场竞争、品牌形象、财政奖励、政策倾斜、资本市场认可等方面增强优势,大型建筑类企业创建高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益处:
(1)税收优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如果是非高企,企业所得税按25%征收,高新技术企业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认定高企以来,已享受所得税减免超过4000万元。
(2)市场竞争:高企就像一块标牌,是企业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有力证明,有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在企业投标时也是非常重要的加分项。
(3)品牌形象:高企作为一项国家级的资质认证,能大幅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利于品牌的推广与营销。
(4)财政奖励: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企,各地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政策。以公司所在的天津市为例,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企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分别给予30-50万元奖励。天津滨海高新区在2020年专门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引育专项政策》,加大了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奖励力度,并增加了对连续通过认定的高企的奖励措施。
(5)政策倾斜:高企作为国家重点发展及培育的对象,各地出台科技激励政策时大多有所考量。以公司所在的天津市为例,出台了优先推荐高企申请科技类奖项、给予重点资助、优先支持高企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等一系列政策。
二、高企创建总体思路与筹备流程
筹划与创建高企是对国家创新驱动政策的积极响应与落实,同时也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剂。为了确保高企认定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当成立专门组织,如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等,初步确定参与认定工作筹备的单位或部门;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明确认定要求和条件;梳理企业的现有资料,包括技术资料、财务资料、人员资料等;分析现有资料的不足与缺失,确定筹备期,并明确筹备期的具体工作方案、分工、职责;按工作方案实施,并定期召开会议,确认工作进度;材料齐备后,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并跟踪进展。
三、具体要求与实现方式
高企认定条件主要包括成立年限、知识产权情况、高新领域界定、科技人员占比、高新收入占比、研究开发费用占比和创新能力评价等7个方面。此外,企业申请认定第一年内不得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否则一票否决。
对照《工作指引》的具体要求及评价方式,并结合全程参与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企创建和牵头组织3次认定申报的经验,高企创建管理的重难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知识产权
不论是从高企的定义,还是具体的认定条件来看,知识产权始终是判定能否成为高企的关键。知识产权是开展创新活动的成果,是企业创新能力的体现,是形成高新收入的依托。知识产权和科技人员占比、研究开发费用占比、高新收入占比等三项重要指标密不可分。只有投入一定强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和科技人员,才能获得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知识产权;获得一批引领技术进步的知识产权,也会形成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进而形成高新收入。
“核心自主”是评价知识产权的重要考量。所谓“核心”,就是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对应的技术,应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形成企业发展和收入直接关系的知识产权;所谓“自主”,就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拥有具有排他性,并依靠自身的研究形成,不能仅通过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
近年来,国家认定政策调整将知识产权分为Ⅰ类和Ⅱ类,并进行分类评价。对于建筑类企业来讲,Ⅰ类主要指发明专利,Ⅱ类主要指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在评价打分时,两类专利存在较大差异,从总体趋势来看,Ⅰ类在认定中更加重要,如Ⅰ类发明专利在每次认定中都可以使用。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企时,仅限使用一次,如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一旦使用过,之后的认定将不能再次使用。
在高企培育阶段,针对知识产权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知识产权类型与筹备时间:应当以发明专利作为重点培育和申报对象,由于发明专利申报周期较长,往往需要提前两年以上开始培育、申报,才有可能在认定时获得专利授权。
(2)知识产权的归属:在申请高企以及高企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对于有多个权属人的,需要与其他权属人确认,对方是否用于高企申报,如尚未使用,还需要得到对方出具的证明。对于合作研发的项目,在签订合同之初应当确定好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避免可能出现的权属纠纷。
(3)专利维护和专利有效性。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以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例,2020年末拥有有效专利333项,需要专人管理专利缴费事宜,并实时更新数据,避免因维护不利导致专利失效,进而影响高企申报。
(二)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应不低于《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对于大型建筑类企业,适用占比要求为不低于3%。
研发费用的归集依托于研究开发活动的开展,根据《管理办法》中对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一般性的升级改造、技术应用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应当归集进入研发费用。
在高企筹备期,研发费用的管理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连续性。研发费用需要考核近三个会计年度,这项工作需连续开展,否则很难达到比例要求,也无法通过高企年度备案。
(2)规范性。研发费用作为高企专项审计的重点之一,财务核算的规范性格外重要,相关费用的列支、财务附件的严谨性、合规性都是把控重点。这不仅仅是财务人员的事,需要人力资源、设备物资、工程技术和财务部门人员的通力配合。
(3)合理性。研发费用的归集只是个结果,是过程的记录,研发课题的确立、开展才是源头和过程,把握好研发课题的技术先进性才能更好地把控研发费用发生的合理性。
(三)科技人员
《管理办法》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在高企筹备期,科技人员的管理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连续性。近年来,国家政策日趋完善,对于科技人员的计算方式也进行了细化,规定要求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该规定对企业按月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建立月度研发人员台账,并按月汇总统计职工总数。
(2)规范性。科技人员发生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等都应计入研发费用中的人员人工费,既要保证费用归集规范,又要保证与非科技人员进行合理区分。
(四)高新收入
《管理办法》要求,近一年高新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高新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在高企筹备期,高新收入的管理应当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明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类型。建筑类企业与产品制造类企业有所区别,形成的产品大多以工程实体为主,收入也是依托工程实体,结合企业核心技术,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门别类地确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类型,才能合理归集高新收入。
(2)科学区分高新收入与其他收入。确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类型后,根据收入形成的过程中核心技术的支撑程度,科学划分高新和非高新收入(即其他收入)。
(3)规范核算过程。作为高企专项审计的重点之一,财务核算的规范性特别重要,相关费用的划分、财务附件的严谨性及合规性都是把控重点。
(五)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开展评价,其中,知识产权的管理要点已在上文详细阐述,企业成长性指标主要是财务经营指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科技成果转化主要从成果转化数量上进行考核,也体现了成果的质量和对企业的核心支持作用。筹备期内,企业需重点收集、整理科技成果转化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果资料、转化项目合同、发票等,申报时进行整理、汇集。
(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主要是考察企业体系和制度的完备性。一般大型建筑类企业都有一套科技管理制度体系,对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可以利用筹备期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进而形成一套科学完备的管理体系。
四、结语
高企的创建并非一蹴而就,即使对于科技制度完备、科技成果丰硕的大型企业,整理资料的工作量也不容小觑。对于科技制度仍不完善、科技力量较薄弱的企业,就更加需要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这项工作需要企业自上而下调动方方面面的资源,涉及科技、财务、人资、物资等多个业务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的节点目标,责任到人、扎实推进。
高企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力量,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高企认定通过不是终点,高企创建更是个长期过程,应当以高企的建设为契机,不断强化创新能力,提高科技水平,最终实现企业良性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