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审查中的谈话与谈话笔录制作分析
2021-11-27黄声辰
黄声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第一纪检监督中心,北京 100000)
谈话是纪律监察机关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初步核查、检查和调查时,了解情况、调查事实、记录结果的文件记录是对话记录的标准形式,也是重要工作的前提。《中国共产党纪检部门纪律监督执行细则》严格规定了会谈的适用、业务程序和相关权利,以及严格执行对话协商的基本规则,认真制作成绩表是确保记录委员会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1]。以确保能更好地开展谈话,更完善的记录对话,对执纪审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谈话前的准备
(一)整理现有的书证资料和谈话记录,对现有证据和应收集的证据的真实性做出基本判断。要有意识地将每个人的记录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二)谈话人和记录人都要对本次案件资料非常熟悉,事先对案件的内容进行分析,关注案件的目的和需求,明确制定简洁的案件轮廓,以便有重要的问题和记录,确保明确的谈话逻辑思维。
(三)需要事先了解谈话人的基本信息,尽可能详细地了解谈话人的家庭、个人历史、性格特征、身体状况等基本信息,要充分理解对象的立场和证据的作用。
(四)事先准备录音,在录音中将谈话人的基本情况记录清楚,同时以谈话大纲为基础,将谈话要核实的问题录入,为正式的谈话记录的修改提供使用,提高记录效率。
(五)事先准备好会谈场所。要综合考虑事件情况、现有条件等,以安全为第一条件,同时兼顾重量和协调性。
(六)准备对方的联络书、对方的承诺书等辅助录音资料,录音脑内配备打印机驱动,准备打印机、打印用纸和黏土、纸巾、笔等。
(七)如果事前准备不足,不要突然开始谈话,避免同一问题重复多次提问,或反复验证,导致引起应答者的反感,对审查调查工作造成影响。
二、了解三种对象
调查取证涉及的对象有三种:证人、被害人和被调查者[2]。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要了解他们不同的特点,便于有针对性的记录。
(一)证人
证人对案件情节的陈述要比被调查者和被害人的陈述更客观。因此,证人证言是最常用的证据类型。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证人证言是否受到外界的非法影响和干涉、证人和当事人是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证人的政治地位和思想素质。
(二)受害者
受害人可以对违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后果做出更详细、准确的陈述,这对确定案件的侦查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受害者往往夸大事实和情况。应注意记录被害人与被调查人的关系、被害人供述的来源、被害人的心理状态。
(三)调查人员
被调查者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自己是否有违纪行为和情节严重程度。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与被调查者直接相关,决定了被调查者陈述和辩护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要注意记录被调查者陈述的合理性和借口;调查人员陈述和理由的动机和条件;被调查对象的心理状态、一贯表现和心理素质。
三、谈话中的注意事项
在正式谈话阶段,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创造谈话的场所
1.树立权威,使回答者意识到谈话的严肃性,使回答者意识到不如实回答,不配合审查工作的严重后果。
2.保证公正,客观、公正、不偏不倚,赢得回答者的信任,消除回答者的顾虑,降低回答者的抵触。
(二)注意方式
纪律检查的初期阶段对事件的整体还没有明确的了解时,谈话的关键在于了解情况,并收集信息,所以从表面到内部,尽可能多地进行讨论,对案件的决定有不同的判断。尤其在与有违法嫌疑的人交谈时,最重要的是首先要明确告知政策,让回答者保持正确的态度,协助工作。
(三)在谈话中捕捉对方的心理变化
调查对象包括疑犯、告密者、知情人等,他们在对话中对调查者的态度各不相同,要捕捉回答者的心理和心理状态,根据不同的心理变化改变谈话的气氛。比如语气、语调、节奏控制以及教育政策的运用,还有证据演示的典型例子。尽可能消除谈话者的心理障碍,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提出准确的证据或者如实地叙述问题。
(四)经常控制对话
在开始谈话之前,要事先计划好怎么说、怎么问、说什么[3]。明确提问,对方就不会找借口。如果回答者对问题的回答很模糊,没有关联性,那就继续提问,然后继续下一个问题。也可以先谈其他不可避免的问题,一点一点地推进。如果偏离了话题的主题,就有必要回到想说的主题,谈话人不应该被牵着鼻子走。
(五)违反纪律的要素
违纪行为必须包括违纪主体、违纪客体、违纪主观方面和违纪客观方面这四个要素,三者缺一不可。记录时,涉及这些成分时,要注意记录。如果和你谈话的人说话不清楚或没有说出他或她在说什么,请注意并提出问题。同时要注意不同性质的违纪案件在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上的不同。例如腐败和错误,主观表现是故意的;过失失职,主观表现为过失失职。对这些具体情况,要记录清楚,便于定性处理。
(六)违纪事实和情节
不同性质的违纪案件,其违纪事实和违纪情节有很大差异。同样性质的违纪行为的事实和情况也有所不同。因此,违纪的事实和情节是谈话的重要内容,在录音时应作为重点加以明确说明。录音时,谈话对象谈论违章事实和情节的内容,特别是时间、地点、人物、前后过程、最终结果等细节,一定要听清楚,在录音中要讲清楚。例如,在贿赂的情况下,谁派钱,是否有任何人与他旅行,谁给钱,他是否收到,钱是如何包装的,有多少钱,有多大的面值,钱在哪里,什么党说的钱移交时,应该记录下来。
(七)案件的线索
受主观和客观原因的限制,部分受访者不能说出很多事实和情节,但他们可能提供一些重要的案件线索,为我们今后的调查取证指明方向。我们必须在做笔录的时候把它们记录下来。案件线索在办案过程中往往起着意想不到的作用,应作为案卷的关键内容。
(八)录音时,尽量使用原词,反映原意思,反映会话过程的原貌
演讲者的问题和答案显然应该记录的会话对象不丢失原来的意图,特别是违反纪律的重要情节会话对象,应该记住尽可能详细,努力根据原始记录单词。特别是当说话人要求提供不正确的事实时,要做详细的记录。谈话对象的语气、语气和动作表现,如哭、笑、低头不语、言语推托、尴尬、愤怒等,应如实记录。
(九)在记录中要体现不能欺骗证据的基本要求
在侦查中不能以欺骗证据来诱导证据,这一基本要求也适用于记录员。如果录音人员不注意录音方法,也容易出现这些问题。例如,尽量使演讲者的问题简短,他的回答具体。如果录音者抓不住钥匙就会把说话者的问题录成一段很长的话,对谈话对象的回答只录是或否,太过简单,会给人以证据的印象。
(十)不仅要记录对被调查者不利的陈述,也要记录对被调查者有利的陈述和借口
在做笔录时,不应该主观地用框架记录。特别是被调查者的陈述和借口应该更加谨慎。无论是有错的陈述,还是没有错或少错的借口,都应予以注意,并在记录中予以反映。被调查者的真实陈述有利于调查者对情况有一个全面地了解并得出适当的结论。如实陈述可以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不真实的陈述和欺骗也可以使调查者了解被调查者的态度,作为处理的依据。
四、制作谈话笔录
谈话记录是重要的证据,其内容与定性学直接相关,所以必须具有逻辑性。在制作谈话记录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谈话者和记录者相互配合,使对话顺畅,准确记录
1.谈话者和记录者在开始对话的时候要充分沟通,知道如何合作。
2.谈话者通过明确提问,不仅有助于对方的回答,也有助于记录。
3.谈话者要掌握会话的节奏,注意谈话的速度,帮助记录者组织好输入思想和文字所需的时间,完整准确地记录主要事实。记录者还需要集中注意力迅速做笔记,配合说话人的节奏,跟上对话的进行。
4.记录者必须善于利用时间。例如,被谈话在思考问题时,记录者要利用好空隙时间整理笔录,比如检查、补充。
5.记录者在记录对话的过程中,其实也是谈话者,可以反复确认说话人的对话内容,根据需要提出问题,协助谈话者的对话。
(二)记录内容正确明了
1.客观准确如实地记录谈话人的问题与回答者的回答,要紧扣案件关键构成,记录与违反相关人物、事件记录、动机、时间、地点、手段等内容,是记录完整、准确、流畅、细节的对应。对于说话人表达的不清的语言和句子,进行提问和确认,用正确的语言提问清楚,并进行记录。
2.尽可能简洁地记录。对于对话中反复出现的冗余词语,可以适当地提取笔记,但不能改变原本的意思。如果是内容离题,或者与验证、调查无关的话,因为不会对原有的事实产生影响,所以记录时没有必要做笔记,可以避免对阅读产生影响的繁杂的文章。
(三)条理清晰地书写
1.写出来的内容要逻辑严密。纵向上是指记录与同一个人的对话前后,可以是一次对话,也可以是多次对话。回答者的解释不能相互矛盾。回答不一致的情况下,必须清楚地记录其原因。同时,及时发现被访者的不一致,对于进一步的调查和事实的还原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2.笔录内容要用横向上相互证明。横向上是指一个人的笔记和另一个人的笔记之间的对话。复数的参加者都参与了纪律违反的情况下,参与的人数很多,比如故意隐瞒的人、记忆错位的人,信息提供不正确的人、叙述不一致的人等。这给工作带来了麻烦,但也成为查明真相的线索。
3.要相互确认笔录内容和证明资料。充分意识到结算报告书等文件与业务记录、对话记录等文件的差异,利用相关关系调查原因,还原事实。
五、谈话结束
对话结束后,将准备好的对话记录打印出来,由发表人阅读、校对、签名确认[4]。在谈话结束时,有几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正常结束谈话
此时,即使谈话按计划结束,也不能马上离开。另一方面,为了保证记录是完美的,谈话者可以根据情况和回答者稍微说一些离题的话,在记录印刷之前要留出一点时间让记录者检查校正。另一方面,根据场合的不同,特别是在涉及违反纪律的谈话中,应该安抚对方的情绪。比如受访者的心理负担较重时,应及时给予合理的关怀和鼓励,帮助他们排解压力。
(二)暂时停止谈话
如果话题太多,问题复杂,或者说话的一方有强烈的抵触感,在一次对话中没能约定好大致内容的话,就很有可能会重复好几次。在最终完成所有谈话时只能暂时停止谈话,不能突然停止,每次临时对话结束后,都要为下次对话做准备。可以要求回答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继续思考这个问题。
(三)谈话中断
如果谈话者身体不适,要立即中断谈话,并按原计划处理应急安全。如果在谈话中发现回答者的情况不适宜进行谈话,应及时反映相关情况,并以合理的方式中断谈话。需要注意的是,谈话中断并不意味着谈话结束。为了让话题暂时结束,选择重新开始的时间也很重要。两者的区别在于,暂时结束谈话是为下此谈话做准备,中止谈话的目的是把特定的情况。
六、结语
谈话笔录的制作是记录工作的基础,看似简单,其实不然。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贯彻中国共产党纪检机关的要求,严格执行纪律严明的监督执法工作规则,严格按照权威、规则和程序开展谈话,并做好谈话生产记录;基本功扎实,对党纪党规有深刻的理解。责任感和耐心、细心也是必要的。以上是必须严格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