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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山琴况》研究现状综述

2021-11-26陆泓宇

黄河之声 2021年3期
关键词:古琴意境音乐

陆泓宇

明末崇祯年间,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市民艺术也产生相应变化。士大夫不再仅仅追求笔情墨趣,也开始关注对音乐艺术的探索。他们突破了轻视乐工与艺术的传统观念,自己作曲、演奏,甚至公开表演,在明末已形成社会风尚,从而引导士大夫从理论层面把握并总结音乐艺术表演与审美的规律。

《溪山琴况》的作者徐上瀛,号青山,江苏太仓人,幼年在家乡从虞山派名琴家张渭川学琴,此后又跟随南北各地的名琴家学习,吸收各家之长,在琴艺上取得极高造诣。徐上瀛曾怀抱“济世”的幻想,参加武举考试,在动乱年代希望从军救国,但并未得到当局赏识,遂遁世隐居,以教琴为生,继续从事琴学研究工作。《溪山琴况》大约成书于崇祯16 年(1643 年)之前,阐释了二十四况,即和、静、清、远、古、淡、恬、逸、雅、丽、亮、采、洁、润、圆、坚、宏、细、溜、健、轻、重、迟、速,以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为根基,从实践、演奏的角度入手,对古琴艺术做了系统研究。

在中国知网检索“溪山琴况”主题,共检索到142篇文献。国内对《溪山琴况》的研究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最早研究徐上瀛与《溪山琴况》的文章是1962年吴钊学者的《徐上瀛与〈谿山琴况〉》[1]一文;六十至七十年代研究停滞,八十至九十年代文章数量有小幅增长,本世纪初迎来第一个增长高峰,2015 年前后为第二个增长高峰,发表文献激增。几十年间,专家学者积极研究与探讨,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下文笔者将按研究内容阐述《溪山琴况》的研究成果。

一、对论著的介绍与译注

上世纪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研究始于对徐上瀛与《溪山琴况》的介绍,涵盖作者生平、论著完成的历史背景、对“和、静、清、远”等二十四况的简要分析。具体文章有:吴钊的《徐上瀛与〈谿山琴况〉》、《一篇出色的古典音乐美学论著——〈溪山琴况〉简介》[2];王跃珠的《徐上瀛与〈溪山琴况〉》[3];许健的《徐上瀛和〈溪山琴况〉》[4]。

同一时期学者开始对论著进行全篇译注,比较典型的有凌其阵、杜六石、傅景瑞撰写的《〈溪山琴况〉译注》,对原文逐词解释,译文也做到了信达雅的最高层次“雅”,力求保留原文意境。本世纪初,彭岩、王慧编写的《〈溪山琴况〉英文意解的编码与解码》[6],阐述了国外学者因文化差异在翻译、研究《溪山琴况》时产生的问题与解决办法。

二、结构研究

在对《溪山琴况》的结构分析上,专家学者们有不同划分方法,以时间顺序梳理,经历了“二分法”、“六分法”、“四分法”、“三分法”四个阶段。

(一)“二分法”

吴毓清在《<溪山琴况>论旨的初步研究》[7]一文的观点是二十四况应划分为两部分,前九况(和、静、清、远、古、淡、恬、逸、雅)为全文中心主旨,论述风格并体现“精神”层面;其余十五况(丽、亮、采、洁、润、圆、坚、宏、细、溜、健、轻、重、迟、速)论述意境,重点论述琴音音质的要求和对九种风格的具体体现。“二分法”是最早得到普遍推崇的分类方式。

(二)“六分法”

凌其阵在《〈溪山琴况〉初探》[8]中使用六分法划分,分别为:①和、静、清、远;②古、淡、恬、逸;③雅、丽、亮、采;④洁、润、圆、坚;⑤宏、细、溜、健;⑥轻、重、迟、速。这一分法把音乐属性相类似的条目编成一组,包含音乐思维、音乐形象、音乐功能、音乐美学等方面。

(三)“四分法”

刘承华在《<溪山琴况>结构新论》[9]一文在“二分法”的基础上前后两部分再一分为二,分别是:①和、静、清、远(本体论),是根据古琴“器、人、音、意”四大要素提出的基本原则;②古、淡、恬、逸、雅(风格论),描述了古琴风格形态;③丽、亮、采、洁、润(音色论),对演奏的音质提出要求;④圆、坚、宏、细、溜、健、轻、重、迟、速(技法论),涉及了演奏技巧的要求。

(四)“三分法”

张法在《<溪山琴况>美学思想体系之新解》[10]一文中指出可分成三部分:①精神境界:和、静、清、远、古、淡、逸、雅;②音响境界:恬、丽、亮、采、洁、润;③技术境界:圆、坚、宏、细、溜、健、轻、重、迟、速。

三、“弦、指、音、意”关系的研究

吴钊在《徐上瀛与<溪山琴况>》[11]一文中指出,“弦与指合”即指法一定要符合琴弦;“指与音合”是演奏过程中手指按弦的精确,弹奏乐曲必须节奏清晰,层次分明;“音与意合”指琴音必须与演奏者自身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相吻合。“弦、指、音、意”辩证统一,处理好四者关系是实现琴乐“雅正、和美”的关键。

蔡仲德的《<溪山琴况>试探》[11]一文,从弦与指、指与音、音与意三方面分别论述四者关系。作者认为弦是客体,指是主体,指服从于弦,弦与指的和谐关键在于指;要处理好指与音的关系,不仅要精通音律和琴理,还要在演奏过程中使手指弹奏的声音与琴曲本身的意韵相吻合;论及音与意的关系,作者认为论著更关注“意”,“主要取决于演奏者的人品及其内在素养。归结起来,作者认为指与弦、指与音、音与意的关系可以归纳为神与器、心与手、品与音的关系。

修海林的《<溪山琴况>的琴乐审美思想》[12]一文从古琴演奏的技术方法和表现方式两者关系出发,对演奏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细致阐释。全文主要分析了“指与音合”、“音与意合”两者的关系,认为两者关注点不同,但都归属于“和”的范畴。作者提出“指与音合”是从演奏技巧的角度论“和”,侧重点是演奏前指法的准备;“音与意合”侧重演奏过程中的审美问题,也就是解决演奏过程中主客体间的矛盾。

杜洪泉的《<溪山琴况>今用之价值》[13]一文中提出“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三者关系可以解释为古琴演奏过程中三个不同阶段,且三个阶段层层递进。“弦与指合”是演奏前的准备,“正调品弦”即做好调音品弦、乐曲准备的基本工作;“指与音合”是在演奏技巧精湛的基础上,对演奏者指法做进一步要求,侧重点在熟练度上;“音与意合”强调的是古琴音声与演奏者情感想象的表达。技巧和指法为情感表现打基础,基本功的磨练最终也是为了更好地抒发感情,通过演奏体现气韵,达到“和”的高度,三者缺一不可。

四、审美思想与美学研究

(一)“和”

围绕“和”字,徐上瀛用了768 字阐述其涵义,可知其为全篇核心。所谓“和”,就是寻求适中与平衡,有节制和分寸,是中国古代美学的理想追求和指导原则。

朱峰玉在《<溪山琴况>“和”之解构》[14]一文梳理了上古和春秋时期的“和”美境界,指主体与客体的“和谐”、“契合”。具体分析儒道两家对“和”美的诠释与演变,儒家之“和”为“天地、音乐、人心之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道家之“和”为“天籁、至乐、自然之和,大音希声,至乐无乐”。作者认为《溪山琴况》的“和”是儒道两家“和”之音乐思想的高度融和,既强调道德伦理教化功能,又重视音乐精神层面“弦外之音”的追求。

陈望衡在《<溪山琴况>的美学思想》[15]一文将“和”再细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和”的内涵,一是人与天地、自然、造化相合,二是人与神相合,三是性与情相合,四是个体与社会相合。其次是“和”的层次,一是“散和”,演奏者已进入自由、自然状态,指法由外在理性的规律内化为感性的自觉,“外应于器内得于心”,徐上瀛认为此状态是最高的“和”;二是“按和”,即合律之和,但演奏者只是机械地按律操作,因而层次较低。最后是“和”的实现途径,原文概括为“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前两种涉及技巧,第三者作者认为音乐的音是人工语言,是艺术家“意”的表达和创造。

修平的《<溪山琴况>研究》[16]一文,在前者文谈及的“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基础上提出“和”的物理层面。“正调品弦”也就是定调品弦,“循徽叶声”是根据一定的徽位取得一定的弦音,关注的是音准问题。“和”的前提是琴弦的音调准,用耳听,用指调,耳与指协调统一,从而达到“以和感,以和应”。

(二)“雅”

根据原文与多位专家学者的诠释,我认为“雅”是“和”的延续,“雅”与“和”有相通之处,但有更多一层含义。因而在此将“雅”单独作一节陈述。

李美燕在《徐谼<溪山琴况>中的儒道佛思想》[17]一文引入儒道佛的思想,以儒家雅乐审美观分析本论著。儒家通过礼乐教化的熏陶,使人道德与情感和谐统一,温柔敦厚,“教化”也成为中国人赋予音乐(尤其是古琴)的价值功能。“雅”也就是超乎俗耳所闻的音乐,作者认为全文二十四况都是对“和”与“雅”的诠释,即“正直和雅”;同时,聆听中正平和之乐才能使人之身心顺畅,使人得以修身养性、黜俗返雅。

谭玉龙在《<溪山琴况>与晚明音乐审美意识中的雅俗观》[18]一文,以明代晚期的社会思潮背景作为分析基础,这一时期音乐审美呈现颠覆“儒家正统思想”的特征,以俗为美。作者认为,首先,徐上瀛批评“郑卫之音”等俗乐,从艺术作品、创作方法和创作心态三方面提出“黜俗而归雅”的命题;其次,其次,古琴本身就是高雅乐器,古琴音乐应起到规正社会道德、引人向善、颐养性情的作用,因而音乐家应以“中和”、“中庸”的心态创作,技法上摒弃粗俗和散漫,让受众在雅正的音乐中感受“雅趣”;最后,徐上瀛提出了超越雅与俗的“大雅”,即至美的境界,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

(三)“意境”

意境是中国传统美学最重要的范畴,也是《溪山琴况》中极为关键的美学思想。

吴毓清的《<溪山琴况>论旨的初步研究》[7]一文首先阐述了“意境”形成的历史渊源和“意境”建立的原因,认为《溪山琴况》中意境观是对我国传统美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意境”的构成是“意”统领下“情、理、形、神”四者有机统一的结果,具有无限和深藏等特征,但其“只可会而不可即”,只有通过“远”况的审美想象才能实现“可会”,体现了作者认为“远”是《溪山琴况》意境实现的关键。

蔡仲德《<溪山琴况>试探》[11]一文中提出《溪山琴况》的意境只有“意之深微”,具有中国传统意境的含义。文中指出《溪山琴况》的意境特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情景交融,情景存在于审美主体的内心,在审美主体心中形成意象;二是存在于深微之处;三是《溪山琴况》的意境具有极大的感染力;四是这种意境还存在于“弦外之音”。作者认为原文“远以神行”的“远”指意境,“神”指精神层面的想象,认为是以审美想象实现意境。

修海林在《<溪山琴况>的琴乐审美思想》[12]一文中提出《溪山琴况》的审美思想不仅有“意境”,还有“物境”和“情境”,三者有机统一。作者还指出“意境”是“令人感到含蓄深邃的境界中达到比‘常音’、‘常境’更为丰富而细腻、广阔而微妙的心理体验”,认为审美体验具有超越时空、情境虚实相生、势态上的动态与静态等各种特征和性质。

高娟在《<溪山琴况>的意境审美观》[19]中阐释了古琴理论中意境的历史渊源,并深入分析了二十四况所体现的意境审美观,认为《溪山琴况》的意境审美观是以儒家“和”、道家“淡远”和佛教“静”为主的审美境界。

五、《溪山琴况》对其他乐器演奏的指导与启发

本世纪初至今对《溪山琴况》的研究有了新突破,专家学者们将目光投向论著如何指导其他各类乐器的演奏上,并探究如何举一反三。以下对主要研究成果做陈述。

(一)古筝

马艺宁在《〈溪山琴况〉之“和”况对古筝演奏的启示》[20]一文首先阐述“琴者,乐之统也”,即古琴与古筝同属中国古老的弹弦乐器,在诸多方面有共通之处。全文从三方面谈对古筝演奏的启发,首先是“弦与指合”,古筝弹奏首先要关注技术的娴熟,重视基本功训练;其次是“指与音和”,除单纯技巧性训练外,乐曲的诠释表达需要演奏者思考并二度创造,且重视地域文化赋予音乐的特色;最后是“音与意合”,把“音”处理到位,才可能上升到“意”的层面。

(二)琵琶

王妍妍在《〈溪山琴况〉中“和”的思想在刘德海琵琶艺术中的体现》[21]一文,以琵琶大师刘德海先生为案例,从“弦与指合”、“指与音和”与“音与意合”三方面论述。第一,演奏时手指动作要符合人体肌体运动的规律,同时要符合琵琶发音的科学规律;第二,琵琶演奏的技巧并非一般的手指动作和气息控制,演奏者的心理也是重要影响因素,刘德海先生所提“发音的美感”就是具体的体现;第三,作者引用刘德海先生原话“每位演奏家在奏乐前,皆须从三个方面进行构思——用什么样情感去宣扬什么样理念;用什么样音响去抒发什么样情感;用什么样技法制造什么样音响”,总结为“技、情、理”俱佳才能演奏出至美的音乐。

(三)扬琴

乔红在《文化依托与艺术创造——<溪山琴况>在扬琴演奏中的实用性探究》[22]一文,以扬琴曲《离骚》为例,从“和”与“静”两大况具体论述。首先阐述“弦、指、音、意”的“三合”关系;再分析《离骚》引子部分与慢、快、急板部分的三合要素应用,以及尾声部分如何“得之弦外”;最后分析作品“静”况中的视谱体验、内涵背景与作品境界。完整阐释了扬琴演奏与古琴演奏的相容性。

(四)钢琴

李晨在《<溪山琴况>中‘十论’与钢琴演奏之关联》[23]一文中对和、静、清、远、古、淡、恬、逸、雅、丽十况进行了分析,认为钢琴演奏同样重视手型与技巧,以及演奏的最佳状态是打动听众的心灵。作者指出中西音乐的演奏手法和技巧虽然不同,但在演奏心态、基本要领和个人修养等层面有共通之处。

《溪山琴况》吸收并发展了中国传统儒道释三家的哲学思想和音乐审美观,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二十四况审美范畴,是中国古琴艺术的集大成者,在中国音乐史与美学史具有重要地位,并对其他乐器的演奏和创作具有深刻指导意义。以辩证的态度看《溪山琴况》,它成书于封建年代,在某些观点上仍局限于儒家伦理观等。正确的态度应是立足于当代社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建构适用于当下与未来的琴学与美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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